辛三、具平等性智
書籍目錄
甲一、懸談
乙五、知經力用
乙七、翻譯及弘傳
丙一、譯人及譯本
丙二、宏傳
甲二、正釋
乙一、序分
丙一、證信序
丁二、聲聞菩薩會集
戊一、聲聞衆
戊二、菩薩眾
己二、歎德
庚三、歎三祇修證
辛二、廣歎
丙二、發起序
丁三、世尊歎許說
戊二、讚歎如來
乙二、正宗分
丙一、上求
丁一、勝緣
丁二、勝行
戊一、法藏因地
戊二、至心精進 
戊三、發大誓願
己三、立誓勉求
戊四、積功累德
己二、別明積功累德
庚二、修莊嚴法身行
辛六、福慧雙修
辛七、離惡修善
十、依正殊勝
壬二、正報殊勝
丁三、勝果
戊一、法藏成佛
己一、所成佛身
戊二、國土寶嚴
己一、先明彼土所有
己二、次明彼土所無
戊三、光明無量
己一、釋尊讚歎
己二、見聞獲益
己四、重明聞光利益
戊四、壽命無量 
戊五、聖衆無量
戊六、七寶諸樹
己一、明樹體相
戊七、道場寶樹
己一、明道樹體量莊嚴
戊八、樂聲演法
戊九、堂舍樓觀
戊十、七寶浴池
己五、明池水功用
戊十一、衣食自然
戊十二、顔貌端正
戊十三、總歎莊嚴
戊十四、華光出佛
丙二、下化 〔下卷〕
丁一、會五乘同歸一乘 
戊一、三輩往生
己一、佛國攝生總示
己二、正明三輩往生
庚二、别明上輩
庚三、别明中輩
庚四、别明下輩
戊二、十方稱歎
己一、長行
己二、偈頌
庚三、頌諸佛稱歎
辛一、諸佛共歎
辛二、頌釋尊獨歎
丁二、較勝劣勸修往生
戊一、補處菩薩 
戊四、菩薩修持
己二、自行修
戊五、菩薩功德
己二、别歎
庚三、四智具足
己三、喻歎
己四、合法
戊六、勸進往生
庚三、擧癡過
辛一、擧癡相
辛二、明癡過
壬二、别明
三、勉離惡修善勸進往生
庚一、略勉徵問
戊七、勸修十善
己一、略擧五惡 
己二、詳釋十惡,勸修十善
庚一、殺生惡
辛二、明殺報
庚二、偷盜惡
辛三、明盜報 
庚三、邪淫惡
庚四、口業四惡 
辛二、明口惡報
庚五、意業衆惡 
己三、結說五惡
庚二、結說惡報
戊八、重重誨勉
己三、示佛悲懷
丁三、見彌陀示當明信 
丁四、說疑城誡勿生疑 
丁五、示化益十方往生
戊一、先明此土菩薩往生
乙三、流通分
丙一、歎經勸學
丙二、彰說利益 
丁二、得果益 
辛三、具平等性智

辛三、具平等性智


   知一切法,皆悉寂滅。生身煩惱,二餘俱盡。聞甚深法,心不疑懼。常能修行,其大悲者,深遠微妙,靡不覆載。

   彼國菩薩,已得平等性智,所以了知世出世間一切法,皆悉寂滅。寂滅即是平等寂滅性,由人空法空所顯,離能取所取之相。理智冥合,真俗平等。有空之相,不再現前。如《法華經》所說:「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生身是苦果,煩惱是惑因,此因此果的現行種子都没有,故曰二餘皆盡。如本經前面所說:「往生其國,便於七寶華中,自然化生。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故無生身苦果。又說:「彼國菩薩,皆當究竟一生補處。」故無一切煩惱,連習氣亦斷盡。已證平等真如之體,便有平等性智之相,所謂惑即般若,業即解脫,苦即法身,平等無二。此三德秘藏,即是甚深法。聞者,反聞聞自性,非一般見聞。乃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慧由心出,不由他悟,唯證方知。已證則心無疑懼,刀割香塗,等無差别。煩惱菩提,生死涅槃,衆生諸佛,從本以來,其性無二。證無所得,心不疑惑怖懼,永息一切分别戲論,更無一切罣碍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以上六句經文,明得平等性智之體。

   「常能修行,其大悲者。」此二句,上下應倒換過來,是明從體起用,以方便智,由空出假。其大悲者,即指有大悲本願的菩薩,因有大悲熏平等心體故,所以能一念及一時,經常徧緣九法界衆生,平等饒益,四弘廣被。未信者令信,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度者令度,未涅槃者令得涅槃。自利利他,中觀相應,修行一乘,同成佛道。

   「深遠微妙,靡不覆載。」此二句,明此智德用難思。已證平等淨心,體顯法界 無碍之用,出生甚深緣起之能。不同凡夫用而不順淨心,迷而不覺。又不同二乘順淨心而不用,覺而不等。亦不同地前菩薩,順用而不能平等離相。雖已得平等性智菩薩,安住甚深法性之體,心佛衆生,三無差別,寂照同時,真俗不二,用無用相,動無動相。光照大千,六種動地,萬億化身,分應十方,五通示現,三輪施化,託影於智幻之門,通靈於方便之道,染淨二用,周徧法界,此謂之深遠微妙,靡不覆載。又:衆生無邊,深也。煩惱無盡,遠也。法門無量,微也。佛道無上,妙也。由隨事而稱理,實踐四弘誓願,能度、能斷、能學、能成,故能如天之普覆,如地之普載。天地無分別之心,平等益物,彼國菩薩,以平等性智,度化眾生,亦復如是。

   復次,此平等性智,即是中庸之道,不偏空有。有如儒家的《中庸》說:「至誠不息,不息則久,久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則載物,高明則成物。」故曰:深遠微妙,靡不覆載。由此可知,學佛要訣,在至誠不息,也就是至心精進,必得四智菩提,自利利他。又如《金剛經》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古德也說:人無貴賤,法無好醜,蕩然平等,菩提義也。當知:法法平等,無有高下,則絕諸對待,此名無上。無高下亦即平等,此名正等。無我人能所的執著,此名正覺。以如此無分別執著的平等中庸之道,或名中觀現前,修一切善法,自度度人,當下即是無上正等正覺矣!古德有頌曰:「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法(性)中何彼此(平等),理上起親疏(分别),自他分别遣,高下執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無餘(大涅槃)。」禪宗有個公案,一日山溈靈祐禪師指田問仰山說:這坵田,那頭高,這頭低。仰山對説:不是的,却是這頭高,那頭低。溈山説:汝若不信,向中間立看兩頭。仰曰:水亦無定,但在高處即高平,在低處即低平。溈無語。細參看,如何?平等法性,即如水的中庸之性,在高高平,在低低平,無處不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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