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詮釋五蘊論的廣五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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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五蘊聚合說
3️⃣ 詮釋五蘊論的廣五蘊論

3️⃣ 詮釋五蘊論的廣五蘊論

   繼世親的《大乘五蘊論》之後百年間,又有一部《大乘廣五蘊論》問世,造此論者是十大論師之一的安慧菩薩。安慧是佛陀滅度後一千一百年間出世的人,住世年代約為公元四七0年至五五0年之間。他是南印度伐臘毗國(又稱羅羅國)人,《成唯識論述記》稱他:「梵云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俱舍論,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 …… 印度境羅羅國人,妙解因明,善窮內論,扇徽猷於小運,飛蘭蕙於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

五蘊學

   安慧是世親之後,大乘唯識宗的大學者。他精通唯識、因明之學,善於議論,辯才無礙,在十大論師中,與護法論師相匹。他的唯識學,上承德慧,下傳真諦,而真諦則為中土攝論宗的創始人。安慧與護法同時,但在唯識學上見解與護法相異。在心識四分方面,只承識自證分實有,而以見分、相分為情有理無之法,故稱為一分家。而難陀立二分,陳那立三分,護法立四分,即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

   安慧與護法之間,對於心識作用主張的異同,自古傳下來的偈頌稱:「二障相應前七轉,五八無執護法宗,所知法執五六八,我執相應唯六七,煩惱相應五七轉,五八法執安慧宗。」偈頌的意思是,安慧主張前五識與法執、所知障、煩惱障相應,第六識與二執、二障均相應。第七識與我執及煩惱障相應,第八識與法執及所知障相應。而護法則主張,前五識與二障相應,第六、七識與二執、二障相應,第八識不與執障相應。

   安慧的著作很多,重要者為《阿毗達摩雜集論》、《大乘中觀釋論》、《俱舍論實義疏》、《唯識三十頌釋》、《大乘廣五蘊論》等多種。其中的《唯識三十頌釋》,唐代為窺基揉譯於《成唯識論》中。而《大乘廣五蘊論》,是世親的《大乘五蘊論》的註釋本,大唐中天竺沙門地婆訶羅譯。《大乘五蘊論》在大正藏中佔兩頁的位置,全文三千餘字。而《大乘廣五蘊論》在大正藏中佔近五頁的位置,約七千字,較五蘊論多出了一倍的文字。廣論和五蘊論兩者之間,內容大同小異,而廣論較五蘊論詳盡的多。五蘊論的文字都包括在廣論之中,而加了更多的註釋。

   本講義的名稱是《大乘廣五蘊論講記》,所採用的論典,是安慧的《大乘廣五蘊論》。因為廣論是五蘊論的註釋,以廣論作教材,五蘊論的文字全包括在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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