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大師(1357~1419),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開山始祖、偉大的宗教思想家和改革家,被喻爲第二佛陀,也是文殊菩薩的真實化身。在十四世紀西藏佛教墮落之際,開啟復興戒律、重視學習的風潮,令僧人改戴象徵持戒的黃色帽子,建立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制定五部必修大論,透過嚴格的辯經及考試制度;授以僧人格 西學位。
宗喀巴大師,1357 年生於青海湟中縣(今塔爾寺址),出生地在藏語稱爲宗喀,人稱宗喀巴,意爲宗喀地區的人。三歲受居士戒,七歲追隨仁青大師,十六歲前往西藏學習各派教法,圓融小 乘、大乘、密乘一切教理,十九歲即以無礙辯才折服許多智者。修習獻曼達時,大師以石板爲曼達,磨到手臂流血仍精進不輟。三十 四歲時受邀至桑普地區,以三個月時間同時講授 17 部大論聞名,最高紀錄可以同時講授 29 部大論。
1402 年宗喀巴大師在止貢法王、勝依法王及前後藏善知識勸請下造論,以整頓佛教戒律、挽救日漸傾頹的教法;特於熱振寺著名的阿底峽歪頭像面前祈請,於淨觀中親見釋牟尼佛及噶當派傳承上師長達一個月之久,寫下《菩提道次第廣論》奢摩他之前的章節;原本大師打算停筆,文殊菩薩立刻現身請他完成毘缽舍那章 節,並在虛空及紙張上顯示甚深空性義理,以使末法眾生獲得中等利益。1409年在小昭寺首創神變祈願大法會,同年創建格魯派第一座寺院甘丹寺;之後弟子陸續興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 塔爾寺、拉卜楞寺(格魯六大寺院),後發展爲藏地最大教派,形成達賴及班禪兩個重要轉世系統。1419 年藏曆 10 月 25 日示寂,爲紀念大師偉大貢獻,遂定此日爲燃燈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