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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將理論的書再分類爲歷史、科學和哲學等方面。幾乎每個人都知道他們大略的差異,
但如果你要從事更仔細的劃分、更精確的區別,就難免會碰到困難。我們現在就不多談細節,只大概的補充說明。
以歷史爲例,要辨認是否歷史方面的理論書籍,其秘訣在標題。如果標題上沒有出現「歷史」這個字眼,至少在書本前面的敍述中會提到過去所發生的事情等資料。當然,不需要提太久遠以前的事,因爲故事可能就發生在昨天。歷史是特殊事件的知識,不僅存在於過去,而且還歷經一連串的演變。歷史家在敘述過去的事實時,難免會加上一些個人色彩、意見,或者他對過去事件的評論。
歷史主要是紀事(Chronotopic)。Chronos 是希臘字,意思是「時」;Topos 也是希臘字,意思是「地」。所以歷史經常是指處理發生於特殊時間、特殊地方的事件。「紀事」(Chro- notopic)這個字能提醒你這一點。
科學就不像歷史那麼在乎過去,它所要面對的是任何地方,任何時間所發生的事。科學家所追求的是慣例和通則,找出同一件事重覆發生的原因,再加以歸納;而不像歷史學家却是著重過去特殊時間、地點所發生的特定事件。科學作品的標題所透露的消息比歷史作品少,在標題中有時會出現「科學」這個字眼,但在大部分的標題中所出現的是,譬如:心理學、幾何學或物理學等。因此,我們必須知道該主題所討論的內容,是不是屬於科學家所研究的範圍。例如幾何學很明顯就屬於這個範圍,然而形上學就應該屬於哲學家研究的範圍。最困難的是模稜兩可的情況,有很多科學家和哲學家同時將心理學、物理學列入自己研究的對象,更令讀者感到困擾的是「哲學」和「科學」常被混淆使用。亞里士多德稱自己的作品「物理學」是科學的論述,但如果以目前的用法應該視其爲哲學方面的作品。另外牛頓(Newton)將自己偉大的作品標題爲「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但我們却視其爲偉大的科學傑作。
哲學較偏向科學領域而不偏向歷史,所追求的是一般事實,而不是最近或很久以前所發生的特殊事件。但是哲學家所提出的問題和科學家不同,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不同。
若從標題和主題的名稱無法幫你判斷該書是哲學或科學的作品,則應採用什麼方法來區分這類作品?雖然在你有判斷能力之前,你可能必須讀很多書,但有一個規則仍是可行的。這個規則是,如果有一本理論的書,作者所強調的內容,其範圍超出你日常、例行的經驗,這就是科學作品;反之則爲哲學作品。
這個特性可能會令你感到驚訝。現在我們就以實例來比較、說明。(記得這個原則只適用於哲學或科學的書,而不適用於此兩者以外的書)。伽利略(Galileo)所著的「兩種新科學」(Two New Sciences),希望讀者能發揮想像力,或者在實驗室裏以斜面重覆某種實驗。而牛頓(Newton)所著的「光學」(Opticks)一書中,提到以稜鏡和特殊控制的光線在暗房裏做實驗。像以上作者所提到的特殊經驗,卽使他們自己在實驗室裏進行也可能無法獲得。達爾文(Da- rwin)所著的「物種源始」(The Origin of Species)是花了幾年時間所投注的心血。這個事實至今已由其他觀察家做過同樣的努力和實驗,但却不是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查證。
相對的,哲學書籍所涉及的範圍就都不超出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哲學家以自己日常的經驗和體驗來證實或支持自己所提出的論點。因此,洛克所著的「人類悟性論」(Essay Concern- ing Human Understanding)是心理學中的哲學作品,而弗洛伊德(Freud)的很多作品則是科學的。洛克所討論的每一個觀點,是根基於我們生活經驗裏的心理歷程;而弗洛伊德的很多觀點,則是他在精神分析室中所觀察到的臨床經驗。
另一位偉大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提出一項很有趣的中間理論。他提出了很多特殊經驗,只有受過訓練而且細心的觀察家才知道。他並且常常向讀者查證是否自己的理論和經驗相違背。所以,詹姆士所著的「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雖然以科學爲主,但實際是介於科學和哲學間的作品。
如果我們說科學是根據實驗的,或藉着仔細觀察的研究,而哲學則只是搖椅上的思考。那麼這裏所提出的差異,就能普遍被接受。但這兩者的差異並不是絕對的。有些相當重要的問題,只要知道就人類一般平凡的經驗多加思考,在搖椅上就能解決。但也有很多問題,却不是在搖椅上就能解決的。而必須在實驗室裏實驗,或在相關領域從事研究,再加上平常每天例行的經驗、體驗,最後還必須藉助特殊經驗才能解決。
這表示哲學家並不是純粹的思想家,而科學家也不只是觀察而不必思考的專家。其實,兩者都必須觀察和思考。只是思考、觀察的種類不同,對結論的印證方法也不同。科學家以特殊經驗來證明結論,而哲學家則以共有的經驗求證觀點。
以上這種求證方法上的差異,經常會出現在科學和哲學書上,你也可藉此判斷,正在閱讀的是屬於那一種類的書。如果作者所提到的一種經驗是一般可理解的,那麼你就能很明顯的知道是屬於哲學或科學的書。
知道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爲除了依靠不同的經驗外,科學家和哲學家的思考方式確實也不同。他們進行討論的方式不同,讀者必須能夠找出這些不同論點的命題。
至於歷史的論述和科學、哲學不盡相同。歷史學家對事實有不同的論點,也有不同的解釋方式。而且,典型的歷史作品都以故事的形成來表達,不管是事實或小說。歷史學家必須採用文學的手法來寫作,也就是說必須依循敍述一則動人故事的原則來寫作。
你可能會抗議,我們對書籍分類太瑣碎了,至少對還沒開始閱讀的人而言,是嫌太多了。難道所有的這些都很重要嗎?我們透過以下的事實來回答你這個抗議。
如果你走進一間教室,臺上的老師正在演講或上課。那麼你很容易就知道他們所上的是歷史、科學或哲學的課程。那是因爲老師所採用的某種教課方式無意中告訴你,譬如:他所使用的講詞、討論的方式、所提出的問題和他所期望於學生的反應。如果你仔細聽,你當能從當中的差異找到答案。
簡單的說:課程內容不同,老師的教法就不一樣。就因爲方法和主題內容的不同,哲學家經常會發現,以前沒有接受過其他哲學家教導過的學生,比較容易教導,反之,科學家却比較喜歡曾經接受過相當領域訓練的學生。
在其他的藝術領域中,也一樣的情形,不同内容的藝術,就有不同的指導方法。無論如何,學生的學習反應必須是指導者教導的回饋。書和讀者的關係就像老師和學生一樣。因此,不同內容的書,傳達不同的知識,也給予我們不同的啓示。所以我們就必須學習以適當的態度來閱讀各種不同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