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末那恆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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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末那恆識

(九)末那恆識

隔條

   第六識上期已大致研究過,今續簡介第七識。

   第七識是我執的根本,也是生死的關鍵,眾生所以在六道中輪迴生死,不得出離,其癥結即在第七識的執我上面。第七識之我執,一天不打破,生死即一天不能解決!因此學佛若想了生死,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之繩索,應該是最大的課題!

   或問:此我執之相為何?試思:吾人平素從早到晚,行住坐臥,飲食起居,無有一剎那不記得有「我」!例如常說:「我的身體」、「我的眷屬」、「我的名位」、「我的財產」等!眾生無論何時何地,未始不知有彼我之分!此彼我之見,無一刻去除,足證吾人心中,必有一能執我者,此即第七識;亦必有所執為我之體者,此即第八識。如下圖:

第八識

   吾人既有我執,則私心滔滔,一切皆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斷地向外擴張,譬如燈火以燈炷為中心,向外輻射光明,人人為了發展自我,豐富自我,於是就想將與自我有關的一切都屬於我,求名、求利、求食,無一不是為我。處處為我,則與人相礙,譬如:同一名利,我得則他失,他得則我失,以執我故,則二我相礙,相礙多了,則起傾軋、?爭、不擇手段,甚至殺人如麻,流血成河,世間變成為弱肉強食的修羅場,充滿凶狠暴戾之氣。……凡此種種禍害,皆由我執而起!

   我執即是第七識。第七識梵語叫末那識,末那此翻為意,意即思量。說到思量八個識皆有思量,何以單此第七識名為思量呢?蕅祖云:「唯此第七,於未轉位(謂初地以前,二乘有學及諸異生),恆審思量,妄執我法。

   于既轉位,恆審思量二空平等理也」。此即說明:第七識有二類,在一般凡夫位上叫「染汙末那」(即有漏雜染識),恆常審察思量計第八識為我;而在聖位叫「清淨末那」(即無漏清淨識),恆與平等性智相應,我執不起現行。(平等性智者,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如表:

   表中,凡夫位之「末那」何以是「染」呢?這是因為第七識,自無始以來,即與四種根本煩惱相應故。

   一、我癡──癡,即是無明。我癡是指第七識不明白無我真理,迷於自心所變之我相以為真實!

末那識

   二、我見──見,即是推度,以慧為體。然於中有別,即以正慧為體,作正確的推度叫正見;反之,以染慧為體,作錯誤的推度叫邪見。這裡的我見,即是邪見,謂第七識邪推度故,妄執第八為我!  
   三、我慢──慢,即是心不謙下。我慢,即指第七識仗恃所執之我,高高在上,陵蔑他人。
   四、我愛──愛,即是貪愛。我愛,即指第七識耽著所執之我,無一時捨離。

   第七識由於常與這四種煩惱相應,擾濁內心,所以特名為「染污末那」,或「染污意」,並令前六轉識所作所為,皆不能亡相,恆成有漏雜染,生三種我執,眾生由此輪迴生死,不得出離。三種我執是:

   一、生我──即是就生命體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強立主宰,叫「生我執」。其實所謂「我」者,不過是藉五蘊和合而暫時存在的假相而已!當那和合之力量消失時,此五蘊身立即滅亡!此生命體絕無真實性可得!

   二、法我──即是就存在的諸法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執為實法,叫「法我執」。其實所謂「法」者,無非是因緣所生,在時間上言,萬法無常,高岸為谷,深谷為陵,無有不變性!在空間上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萬法絕無自成性!

   三、無我──即了知五蘊非有,生我本空(生空)以及了知萬法緣生,法我亦無(法空)之理,但心中卻仍念念不忘自己所修的功德,謂我能得二空理,二空理為我所得,如此即叫「無我執」,亦名「空執」。這樣仍然未得究竟真理!

   所以唯識行者,欲轉「染污末那」,必須重重遣除,所謂「修觀斷執」,藉第六識作二空觀,觀宇宙萬法,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無一為真,皆依他起。暫有還無,藉以遣除第七識之執我,不但生我執,法我執要遣,即無我執也要遣,遣之又遣,以至一絲不立,才能契入真性而與平等性智相應!

   若淨土行者,則依念佛法門,一念妄起十句佛,妄念不如佛號多,乃至伏住見思,淨念相繼,當生即可帶業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在蓮胎中斷惑,等到花開見佛,自然轉識成智,悟得三空道理,其勝異方便,為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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