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緣轉道用
違緣轉為道用是很重要的,所以今天重複講授。違緣也是逆緣、障礙、甚至傷害等。學佛時生病,或親人干擾阻止等,都是障礙,雖然遇到這種違緣,不能因此而灰心,那時應該思惟:我雖有違緣,不但不能灰心,而且要更堅強承擔,繼續努力不懈,只是宿生未集聚資糧,所以今生得到這種違緣,為了斷除違緣,我要努力積集功德。世間一切眾生都會遭遇違緣,我發願那些違緣,都發生在我身上,由我承受。如果能承受這些違緣,違緣也無法傷害,反而力量漸漸減弱。
通常學佛都會遇到許多障礙,比如正在修法,突然有人找你,或電話來了,孩子哭了,令你無法專心。不過這些障礙是可以克服的,有些無法克服的,那應該承受,因為往昔所造的惡因感果,自作自受,以歡喜心承受自己的障礙,不應怨天尤人,更不能灰心。學佛是多生累劫的事,如果遇挫折就灰心,情況就會更壞而無改進。
傷害也是干擾,如非人干擾,應觀慈悲心,思惟不應怪他,以往害他造惡業,因為他不懂佛法,應以憐憫之心看待,承受傷害。假如是一般人干擾,也要有這種心態,承受他們的干擾,把違緣轉成菩提道用,這是凡夫的内外違緣。菩薩能把煩惱轉成菩提道用,我們無法控制煩惱,但當煩惱生時,應立即遮止,對一切違緣,設法轉成菩提道用。昨天已講「境毒善各三。」當面對可意、不可意、非可意非不可意的境,生貪瞋痴心時,應該了知如何正對治。善就是三善根,能對治貪瞋痴三毒,生起不貪不瞋不痴之心對治,就是三善根。
眾過歸於一
我們現前所得到一切干擾和障礙,都會歸咎於他人所造成的傷害,增加許多困擾。認為這些困擾是從他人身上,加在自己身上。果真如是,那一個人不管對誰傷害,都會令對方困擾。但是對諸佛菩薩加以傷害,不但不能為害,反而把這逆緣轉成善緣,對佛菩薩是功德,即使聲聞緣覺也不覺得是傷害。因此,他人給我們的傷害,主因不是從他人身上而來,主要是具縛凡夫,彼此互相傷害。已斷煩惱的聖者,不會被煩惱所左右,不管受到多大傷害,也不覺得是傷害。其實真正造成傷害的主因,是自己的煩惱。煩惱是自性我執而來,所以自己一切違緣與傷害,都不是由他人造成的。當我們了解一切的煩惱,是由自己無明造成,那不管遇到任何干擾或傷害,都應修忍辱。體會這點,當受到他人傷害時,不應報仇,而報仇的對象,不是他人,是自己的煩惱,因為有了煩惱,才會覺得受到傷害。世間人有了爭吵,各執一辭時,只好上法院解決,其實上法院應控告自己的煩惱,而不是對方。
我們應該常常思惟,無始以來讓自己受無量無邊的痛苦,如三惡道苦,生為人身所經歷的痛苦,均由無明煩惱造成,所以要報仇的,應該是自己的無明煩惱。但是我們不了知這點。如果能認識煩惱的過患,毋須經過法律途徑,只要以正確的理由思惟,認識煩惱最主要的根源,是自性我執,還有一位輔助它的我愛執,如同敵王與敵臣,王是自性我執,臣是我愛執。以大乘行者來説,要正對治的是我愛執。例如國家的大臣,他非常聰明,而且詭計多端,如果把主謀的大臣殺了,那國王就無能為力,因為一切壞主意都是由他而來。雖然由自性我執而產生了一切邪見顛倒,且我愛執是很狡猾,讓自己欺騙自己,一切過失因它而產生,「眾過歸於一」的「一」就是我愛執,我愛執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要了解自性我執較為困難,觀察我愛執比較容易,因為有粗細多種。無明是自性我執的一份,好比一個非常黑暗的地方,用手指指示,人家看不出手指,也看不出方向。如果是白天,一個小偷在黑暗的房屋中,有人說裏面有小偷,另一位雖看不見小偷,卻能知道在裏面。因此,要了解為何過失由我愛執造成,比較容易。而真正造成傷害自己最主要的緣是我愛執,並不是他人。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說:「所有世間樂,悉從利他生,一切世間苦,咸由自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