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治重煩惱
如果自己的貪心、瞋心、痴心很重,先要對治重煩惱。對治貪心,要觀察世間的一切過患,以及修不淨觀。譬如對物質起貪執,要修無常;對人起貪,那就修不淨觀,觀 色身不過是三十六不淨物的結合體。如貪喝酒,那應該想喝酒的種種過患,而無一點益處。所以對於貪執的境,觀想它的過患,自然不會再起這種貪念。我們所貪的事物,往往都不是好的,是從無始以來,受到貪心的熏習,而生起的一種執著。觀想貪境的過患,貪的力量就會減弱。貪煩惱不生,心就可以平靜,修持容易得到效益。以瞋心來說,嫉妒他人的智慧、權力、財寶,常懷這種心,就無法好好修持。如果常起瞋心,對瞋心 所緣境,觀想他是無始以來做過我的父母,對我有無量恩惠,另外要以慈憫心對治,自然瞋心不會再起。如果痴心重時,要多聽聞,多思惟學習,痴心慢慢減少。有的人一遇違緣,常常胡思亂想,像這種人應修取捨。我慢心強的人,思惟自己沒有功德,自己有很多缺點,要修緣起及界差別。所以,先對治重煩惱是非常重要的。在修行之前,要先觀察自己現前生起甚麼心,若是煩惱心,要立刻對治,不然修行就無法安住在所緣上。
不求於果報
學佛法一段時間,可能會想:希望我以後名聲遠播,可以得到他人供養。有些人自己有點修持,可能會想:希望可以把自己的修持告訴別人,令他們尊敬我,禮拜我,也會供養我。然後又想要很快得到神通,立刻成為很厲害的人,有些人又希望自己立刻見到本尊示現。若是這樣修行,已經走偏了,那時所修的果不會很好。真正的修行者,不是為名利。要有如此念頭:在修行過程中,即使沒有飯吃,淪為乞丐我也願意。我們祈願希望成佛,得到解脫,這是可以的,但不能摻雜貪念的欲望。果必似因,應該想:我現在所造的業因,必然是類似的果,希望以後所感的果,是現在所造的因,我以後不可能得到無因之果。
格西本恭甲,他通常都在山洞中修行。有一天,一個人通知他,說有位他的贊助者,第二天要來拜見他。翌日早上,他很早起來,把住的地方打掃乾淨,供上供水,然後自己坐在一個墊上。他想:我已經清理得很乾淨,這位信徒來時,會看到這裡很乾淨,而且我要好好招待他。後來又想:我平時並未整理乾淨,早上也未燒香、供水,今天為何如此?如果為了三寶,為了佛法,那我應該每天都這樣。想一下,才知道是為了信徒,為了令供養他的信徒歡喜,所做的都是世間八法,不是為自己的修持,也不是虔誠心而是為自己得到供養。他立刻起來拿一些灰土灑在供水上,也把屋裡弄髒,他邊灑邊說:把這塵土灑在世間八法上。他睡在床上,信徒來了問他為何這樣髒,他說平時也是如此。信徒心想上師可能另有用意,供了一些東西就走了。他的上師仲登巴知道了這回事,就說:「能把塵土灑在世間八法上的,只有本恭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