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莫爭先.勿作邪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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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莫爭先.勿作邪法用

功利莫爭先.勿作邪法用


功利莫爭先

   當一件事情完成了,然後搶先說:「這些都是我做的。」事情做得不好,躲在角落不吭聲,甚至說那些人真是很糟糕,告訴他們都不聽,所以做成這樣,這是功利爭先。功是自己立的,同別人無關;過是別人闖的,也同自己無關。如同合夥做生意,賺到一些錢,分利益時,想盡辦法得到更大的好處,讓他人吃虧。這些功利爭先的事,很容易發生在我們身上,尤其是領導人。如果不是管理別人,可能性較少,這點要謹慎。社會上有很多這類事情,我們是修心者,特別要小心。

勿作邪法用

   譬如想要得到很多的供養,對一些信徒很好。對信徒好,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意樂不能弄錯,從佛法説,這是五種邪命之一。同樣的,為了現前的痛苦,心想如果修心,我的痛苦就會去除,這也算作邪法用。

   有的人不去做護生之事,也不講求衛生,只是為了長壽,常常做長壽法會,這也是邪法用。但是特別為了教法,為了除魔障,或利益有情等,情形不同是可以的。如果追求一時的快樂,而想去除現前的痛苦而修心,是作邪法用。要去除永遠的痛苦,暫時的追求無法達到目的,即使今天不現,明天仍會產生,尤如大海浪潮,一波又一波,永遠無法靜止。

   為了去除自己現前的痛苦,而做某些事,是不會有結果的。痛苦的根源,是從行苦而來,行苦從業,業從煩惱。所以要對治的是煩惱,煩惱能對治,痛苦自然消失。我們不如承擔暫時的痛苦,然後對治痛苦的主因。業如大海中的浪潮,煩惱猶如大海,沒有海自然沒有浪潮。法稱法師說:「只為了去除業障,做些佛事是無用的。如果為了要去除業和煩惱,然後去做才有用。」有些人的修法理論是:心不作意。這樣修持,就不會造善業,也不會造惡業,自然以前造的業,就可以消除。他們舉例,火如果沒有木材,就不會一直燃燒,同樣的,我們要不再造業,只要不胡思亂想,舊業自然消除。這種說法,可能在台灣、日本很多。有一位緬甸人,以前在圖書館,就是教人這樣修法。如果只單獨想要清除業障,那是不可能的,因為仍有煩惱,一定會造業。為了要去除煩惱,閉上眼睛嘴巴,不思善、不思惡,心不作意,雖然暫時煩惱不生,但是無法斷除,仍將造業。譬如一些敗類,關在監牢中,一時無法為非作歹,只要離開監獄,惡性復萌。

   佛法上要我們持清淨戒律,但僅僅如此不是圓滿的,必須加上對治煩惱。譬如有些出家人,面對外境可能克制,遵守戒律,雖然免遭外人的譏識,但是並未修心,只是戒 律束縛而已,並不是究竟,古德說那只是把煩惱關在監獄中。遵守戒律、威儀規則,加上修心對治煩惱,所有福德智慧都會增長。我們不能為眼前的快樂,而放棄最究竟的目的。面對苦苦、壞苦,就會討厭它,速求遠離。而真正隨時隨地傷害我們的煩惱,卻能容忍,捨本逐末,只想除去暫時的痛苦,就是作邪法用。譬如一些違緣傷害,是以往造不善因所致,並不是現前能阻遏。所有痛苦的根本是煩惱,煩惱未斷,自然無法去除現前的痛苦。因此,所有仇人當中,最主要的是煩惱,而面對的所謂仇敵,不過是個幻影,傷害只是暫時,不可能直到未來。煩惱仇敵無時不在傷害我們,從現在至無盡的未來。修心最主要是對治煩惱,消滅煩惱仇敵,才是正確的。莫作邪法用,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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