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一,空性即緣起義中
書籍目錄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中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中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  甲二、本論  甲三、總結 


甲二、本論乙一、讚緣起因相 乙二、正稱讚 乙三、結讚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讚無過大師 丙二、讚佛為解脫道大師 丙三、隨念佛恩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複分略廣 戊一、略中四頌 戊二、廣說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 己二、一切法無自性說 己三、無自性成立能作所作說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 一、正說空性即緣起義 二、立空性即緣起量

【頌曰】恒作饒益者 為益眾空故
    說教藏空性 無比決定因。
    謂緣起道理 見相違不成
    於此尊教法 如何能了知。
    尊許若時見 空即緣起義
    性空與成立 作所作無違。

    若見反彼者 空則用不成
    有用則無空 墮苦惱險處。

    是故於尊教 極贊見緣起
    彼亦非旨無 及以自性有。
    無待如空花 故無依非有
    若性有彼生 待因緣相違。

初頌至二頌

   首句恒作僥益者指佛,佛為利益眾生,所說教藏空性之最殊勝決定因,即是 緣起道理,佛為利益眾生,使眾生解脫生死,所說經教甚多,然解脫生死惟有空性,能達空性即脫生死,故空性為藏要,空性理證何在,即在緣起。中觀自續派所說二無我理,最終仍歸於緣起,惟程式不同,彼云,何謂法無我,截四邊執, 即法無我之證據何謂人無我,滅第七識執即人無我之證據,故其初雖遠緣起理, 終仍歸於緣起,夫遠緣起者仍必歸於緣起,故緣起之義應當了知。然內外學人有 承認緣起者,有不承認緣起者,一切外道皆不承認緣起,內道婆沙部、經部、唯識家,皆承認緣起,而程式不同。即于有為法承認緣起,于無為法不承認緣起,唯識家以依因與緣而有者為緣起法,以其以依緣而有為緣起,故于有為法上見其 為緣起,于無為法上不見其為緣起。中觀二派皆以依因依緣與自支分而有者為緣 起,有為無為二法皆屬緣起。自續派對於唯識依因緣而有為緣起一分自屬相同,唯以自支分亦屬緣起一分,較唯識略有增廣。應成派則于因緣及支分為緣起二分上,更以分別心於立名處安立假名而起之種種法相為緣起。

次頌後三句

   外道對於緣起因認為不成,彼以自在天等為一切生因故。內道唯識以下諸宗 於緣起理未徹底了知,雖許緣起而不承認性空,故有相違過患;如以苗芽如何而 生,問諸經部有部,必答曰依緣而生,又必曰依緣而生即有自性,若以訊諸外道, 則必答根本自性生,(夙因)或必答曰,大自在天生。唯識家亦謂正為依緣,所 以有自性;其意以緣起為實有。但亡中略般若經皆謂佛以所證清淨智照見一切法 本無自性,故中觀天清派依此立一切法無自性宗。唯識家駁之,謂般若經系中轉 *輪,為不了義教;於是依解深密經成立三法性,以圓成依他為有自性,遍計為無自性,而以中觀人說依他起無自性為不合理;其意謂依他如無自性,則蘊亦無 自性,如蘊無自性,則蘊非安立補特伽羅名字處乎。中觀人則必答曰然。唯識家複曰,不但不然,如許應理,則蘊即為無蘊,無自性即無蘊體,如有本體與汝中 觀無自性相違,如無本體即是無法,則汝中觀人墮於斷見,故依他起必有自性, 如無自性即無依他起,如無依他起,則遍計之處亦無,又若無依他起,則能空之處既無,所空之圓成實亦無,汝中觀人是謗三性者。此說見於無著所著菩薩地品及律儀品。藏文敦則二字,在印度文則為紮這打、桑墨八打雅,紮這打,譯云, 有牽引、憑籍、依倚三義,桑墨八打雅,譯之為生起義,並含有成就義。唯識家 據名譯義,以為此語意謂諸法由因與緣牽引生起,故此語詮有力法,非詮無為法。 中觀自續派則以為紮這打,不但有牽引義,尚有憑籍義,此語意謂諸法由因緣牽 引自支分,一人與一個相憑藉而生起,故包有為無為二法在內。天請派則以為紮 這打尚有依倚一義,此語意謂諸法不但因緣牽引自支分相憑籍,且須依分別心安 立假名而始生起,如是解釋緣起方為完足,故天清派設立二義:一、一切法緣起 為無自性二、一切法唯由分別依假名而起為無自性。宗喀大師則許第二義,以謂 能通此義,則一切相違義悉能摧毀,頗邦喀大師亦宗此義。云何一切法唯因假名 而起耶,如瓶,瓶如瓶口,瓶頸、瓶腹、瓶底,分而尋之無瓶可得,如瓶口、頸、腹、底悉合,是否即名為瓶,須知如是悉合尚不得虛名為瓶,此不過一安名之處 所而已,安名處所與名原系各別,先當了知如是離口、頸、腹、底,不得為瓶, 合之亦不得為瓶,完全無瓶乎,曰有,如何而有,必須能安名字之分別心安立瓶 名於口、頸、腹、底和合處,而後瓶法生起。瓶喻亦非天清派獨造,經云,譬如 諸支分和合、依之而立車名字,如是依諸蘊法者,是則名為世俗諦。此頌意謂僅 僅輪、軸諸支分和合,尚不得為車,即支分和合起用運載行動亦尚不得為車,必 俟安立名言分別于諸支和合處安立車名,然後車法始成,故所謂車者,唯有分別 心所成立之假名支分和合。已經運行未安車名不得為車,聞者或不信入則以常人 先有車名薰習在心,故一見車相(相支分和合者)車名立起之故。頗邦喀大師云, 如有人建屋三間,一作臥室,一作廚房,一作客堂,工人受命建成,未立名時有 人見之,問為何屋,工人不能舉名,主人亦未定名,不能答也。隨經思索東宜為 廚房,西宜為臥室,中宜為客堂,由其分別心內原有廚房、臥室、客堂諸名,故 廚房、臥室、客堂等名安於東西中三間之後,廚房、臥室、客堂三法以起。故廚 房、臥室、客堂等云者,完全建於分別心,唯有假名而已。如是色受想行識和合, 本來尚未得成為補特伽羅,而中觀自續派認第六識為補特伽羅,唯識家以第八識 為補恃伽羅。天清派不特不承認第八識,即對於第六識亦不承認為補特伽羅,而 僅承認其為安立補特伽羅名字之一外,其餘色受等亦複如是,惟於五蘊和合處所 之上,依分別心安立補特伽羅之名,而後成為補特伽羅。又如盤繩其上本無蛇之 支分,由分別心中原有蛇名習氣,忽于繩上安立蛇名,一經安立之後,由蛇名習 氣自心生起蛇懼,以語其友,其友亦生蛇懼,若細觀之繩上繩中何有蛇分,僅有 心中蛇名之執,誤安其上而已。如此譬喻以反三隅,上至佛陀,下至地獄,皆屬 假名安立。知此理已,凡與空性相違應當遮止,諸法即瞭解,即易遮止,遮止相 違法後,對於空性即易認識,即易證入,故所應遮止之法錯誤不得。若妄揣一種 遮止法,即如法遮止,亦不能入正理究竟。所應遮止者為何法,即與空性相違之 法,是即與安立假名理相違之法,是於是諸蘊和合上依分別心安立我名即是我法, 如認為我法,不由分別心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此即我執,即是賊魁, 應當遮止。如在最苦痛時,忽然生起我受痛苦之我想,此時之我想,覺其不由分 別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即是我執,應當遮止。(或謂我雖由諸蘊和合假 名安立而起,而此知覺分別總算不空,則當知知覺分別屬識,識亦假名安立處,故分別亦由假名而起。)如車依車名義,以真諦理智去加抉擇,何者為車?分觀 之輪為車乎?軸為車乎?從一一支分求車不可得,合而求車亦不可得,如是不可 得,即是無自性。中觀自續派以下,以此理推來重視識蘊,認為識有自性,是其 錯誤,此種錯誤由其不能假名安立之故。惟天清派能善解此,如是假名安立有之 有,是俗諦細分之有。然則一切法皆依分別心假名安立而有乎,曰然。此有經文 為據,如云遍開燦爛奪目花,中有悅意黃金屋,如是可樂花與屋,實皆無有造作 者,皆由分別心安立。四百頌云:由有分別而有有法。此語意謂有法,先有知名 分別安立之則有,無此分別安立之則無。故此處所講緣起法為不共緣起法。

   所謂 不共者,即以唯有分別心假名安立而起之法為緣起法,先明如此緣起理,此理即 一切觀中王,依此理而後抉擇空性。簡言之,如苗芽之生,有因生乎?無因生乎? 苗芽非無因生,其理易明,已如前說。有因生中如為自生,則不依水土諸緣而苗 芽自生苗芽,如是苗芽複自生苗芽,然實無此事,故自生之理不成。然他生乎? 如系他生,則支可生豆,然實無此,故他生之理亦不成。然則自他共生乎?自生 他生各別有過,理不極成。共生同具二過,其理不成,更屬顯然。不辨有因生無因生,是為常人無定見者則然。立無因者、定為外道,如上所述四邊生者,皆不 合理。於是生出決定正知,知苗芽之生,惟依分別假名安立而有。第二步進而尋 求安立假名事實,複不可得,於是知苗芽無有自性。雖已破除四邊生之不合理,然欲知苗芽之無自性。終究須歸於緣起道理。依緣起道理,乃能遠離斷常二見入 于中道義諦。如不知緣起道理,而惟用其他理智,則破常或落於斷,破斷或落于常,惟有緣起乃能同離二邊。常人心中對於一句色聲香味觸相,幾乎隨時隨地皆 起覺為實有之見,依據經教是為妄見。何時始為不妄,直至佛地證入空性乃為不 妄。有一類善知識以為諸色等妄相悉應遮止。頗邦喀大師謂此為謬解,謂色等諸相,非所應遮。章嘉活怫云,是諸見相分,境自還境,必欲滅之,如滅兔角,實多終與空性無緣見面。頗邦喀大師又云,遮止相見,亦非全不合理,不過初業有 情即依此理,易人斷見,仍以如理抉擇為宜,即依一異理抉擇自蘊我執之有無, 則知所執實我,依蘊離蘊,皆不可得,因而知人我本無自性,不過於蘊上以分別 心安立假名而已。如是可知人無我道理,推之一切法無非由分別心安立假名而起。 如謂不信,各各法皆各有名,各各法又不能自立其名,非由分別心與之安立,名從何來。唯識家對緣起上自性不空,所立宗與因相違,以下二部亦然。若凡夫外 道不承認緣起,則於正因更不成立,若輩如是對於中道義諦如何能了知耶。唯識 家以下不了知性空宗與緣起因本來相順,或見相違,或見不成,由其不能安立業 果道理故。其所以不能安立業果道理,由其不了知緣起即性空理故。其所以不了 知緣起即性空理,由其不了知依分別心安立假名不共理據故。

三 頌

   凡諸修甚深空義人,若有一時能見空性即是緣起義,即能遮止苗芽由自性成 立諸邪見,同時即知安立緣起因果之理與性空極為和順而互相為用。不解此不共 緣起理者,見善因生樂果、惡因生苦果、苗生芽等,顯然而有一面則對空性,一 面即有半邊麻木不能通達,若解不共緣起理者,能去此半邊麻木,即善安立因果, 又善安立性空,一切能作所作皆悉無違,是緣起即空,空即緣起,果為一義乎, 答一義。問假如有問何為人與瓶,答善說善聽即人,圓而大腹即瓶,汝所謂空即 緣起,緣起即空,亦如是否。答,否,必須自證中道義者,始能見空即緣起不二 之義,未修未證者,不能見此,龍樹菩薩云:緣起、性空、中觀三者,均為斷我 執離二邊入中道之正法,須當了知者,有為即無常,無常即有為,若以此種語句, 例彼緣起即性空、性空即緣起,則又不然,蓋緣起為俗諦,性空為真諦,若以緣 起目為性空,則又有誤認俗諦即真諦之嫌,故所謂緣起即性空,非如常例可以例 知,必真正證入中道人乃能知空有不二之義,即如苗芽由種子諸緣和合經分別心 安立名言而起,修中道人依于緣起,斷除四邊生之邪執,決定了知苗芽之生,無有自性,複以此種無自性之決定了知,回觀苗芽之生,須賴種子諸緣和合,一一 與其無自性之定知,毫不相違,此類證知緣起人,不但見得因與果之無自性,且 能立種種正量成立因與果,不但見因與果與真諦下違,且見因與果與俗諦不違,亦即於能作所作作用上,咸能成立性空道理,而使一切作用與性空不違,此則真 見性空緣起不二時之人所有能事也。

四 頌

   若反乎性空即緣起之見者,見得性空一面,即對於緣起有作用一面,認為不 能成立,見得緣起作用是有一面,則又認為必有自性而不能空去自性執著,此則 指唯識以下諸部而言。在藏文名此輩為惡薄瓦,意謂說有法者,即對於一切有法 說為實有之意,在印度文為八哇,八哇亦實有義。此輩說實有者,因其見著性空 與緣起不合,以為纏縛於輪回者與解脫於輪回者,如皆無自性,又以何為纏縛, 何為解脫,豈非入於斷見,其反對中觀見在此。龍猛于根本智論,引此輩理論有云:如一切皆空,生滅亦悉無,聖者四諦法,一切皆摧毀。其意謂生有既無,還 滅亦無,與苦集滅道四諦悉相違背,即是煩惱業力之集諦既無,苦諦亦無,苦集 既無,滅道亦無,此即空則用不成說法。彼輩有謂,如果一切法無自性,即汝無 自性之語亦說不出。如是種種反駁論調,總之皆由於對唯名安立即是緣起之理成 立不來,橫順須于安名之事上面立一種實有,乃能成立其說。中觀天清派于安名 之事面上不去追尋,惟於彼彼法上知其唯有假名安立之有,故於緣起法上善建性 空對於彼輩反駁之相違理論,不但視為毫無中傷,反益暴露彼輩理論不成之過患, 故根本智論答云:設一切不空,生滅法悉無,亦無四聖諦,此過歸於汝。簡言之, 一切法實有之執,如不遮止而顯出性空,則於緣起相貌毫不能見。譬如有礙法與 觸受若不破除,則不知虛空。以虛空與觸礙相違故。若無虛空,則一切云霞虹彩 山河大地皆無可見現之處,甚至地水火風四大皆無為現其為有。再簡言之,若無 虛空則吾人出氣之處亦無。如是若與性空相反之自性實有,如不破除,則緣起方 面一切生有諸法皆重立不起。簡言之,于本來性空諸法之上,起實有執。實有皆 有自性,即不賴緣。如不賴緣,推之無明不賴緣,而自成無明,行不賴緣而自成 行,乃至生老死不賴緣而自成生老死,一切生滅理悉無矣。此種見解不墮于常即 墮於斷,入種種苦惱險處矣,此頌藏文內尚有字,言此空用不成,墮諸險處之苦, 為世尊所洞同見。此則不僅唯識以下諸宗,即中觀自續派亦有此險,所謂苦惱險 處,指常斷有共不共。就常言,如外道大自在天神我生等,為執有主宰之常見。 內道婆沙部則執虛空為常有,亦是一種常見,就斷言,如外道執無前後生、無解 脫、無業果,是為斷滅見。內道中觀自續派以下,以為凡是有法,即有自性,有 法之生,皆自性生。如果承認有法皆是實有,皆自性生,如苗芽為自性生,則自 性生之自性,即苗芽之情況,而苗芽亦即苗芽之情況,苗芽複生苗芽。苗芽複生苗芽墮于常邊。苗芽既有自性而事實上苗芽又須刹那刹那壞滅,刹那壞滅與自性 之情況相違,豈非墮于斷邊。根本頌亦云:諸法有自性,是否皆常有,原有今忽斷,是則名斷滅。苗先有自性,苗壞自性隨,是則墮斷邊。此種斷邊與外道不同 者,即有先承認其有而今壞滅一點。

五 頌

   首二句是故二字,意謂以上述相違過患故,於世尊教中極端讚歎能見依分別 心假名安立而起之緣起。蓋僅依一異等理智抉擇,尚不能遠離二邊;必依緣起即 性空以抉擇之,始能遠離二邊,因依一異抉擇,僅能通達空性,而不能通達甚深 空義諦;必依不共緣起理乃能通達甚深空義諦。通達甚深空義即通達緣起,必如 此乃能善巧安立俗諦、能作所作諸法。經云:若見緣起即見諸法,見諸法者即見 如來。此語蓋即緣起見性空,見性空,即通達見如來道路之意,故緣起法即佛經 寶藏中之如意寶,若有見緣起清淨法者,即見如來智慧法身。

五頌後二句五六頌

   彼字指性空即緣起諸義。彼諸義之意,非謂內外諸法一切皆無,亦非謂內外 諸法是自性有,固不如,上述待因緣牽合,分別假名安立之法,直如空中之花畢 竟是無,故一切法必有所依,無依之法,簡直非有,空花雖亦有名,實無安立花 名處所,凡無安名處所之法,畢竟是無,故須承認一切法必定待緣,若見內外諸 法皆無,則破斥太過,對於正見恰為相違之障,若見內外諸法實有,則承許太過, 對於正見亦為相違之障。故有無皆有二對,有方二對:一名言有,一自性有;無 方二對;一名言無,一自性無。應當承認一切法自性無、名言有。心經所云無色 聲香味等等均指自性無而言,不過文略未盡耳。而於八千頌則結云所謂無色聲等,是說其真諦無,非說俗諦,名言無。總之凡經教所說之無,皆說無自性,非說無名言。初業行人對於真諦相違之處,未善抉擇,少有見地即覺一切皆無,易入斷 見。故凡修行人之量天尺,即須承認一切法是有,而自性是無。換言之,因一切 法自性是無,故一切法是名言之有。反之如見一切法皆無,則與性空即緣起之量 相違。如見一切法是自性有,不但與性空即緣起量相違,即單對空性一面,亦屬 相違。蓋一切法如有自性,即不待因與緣乃至假名安立,而自體便能成就。月稱 入中論言:如瓶本性能自生,何待眾緣與作者。文意謂緣起者違自成,而待他成。然唯識家、經部、有部亦以違自成、待他成為緣起,彼有何咎。須知唯識家等所 謂緣起,僅能瞭解違自成一面,而不算甚深緣起。此處所說其深緣起,系于安立名字處所,須待分別心安立名字乃為緣起。如立名處不須分別心立名即能成立之法,此法即有本體,有自性。如法有自性、有本體,即與見空性之道路相違,必 如何而後合于中道乎。即對於任一法上、一面知其為自性空,一面知其為名言有、空有二心,同時互助,由達其性空,即知其為緣起,由知其為緣起,愈達其為性空。如於任何處所而言,我穿衣、我吃飯諸有法上,知其為假名安立,同時即知彼諸有法其性是空,愈知彼諸有法惟有假名安立。總之我穿衣、我吃飯、凡俗所稱之我,尚非必須破除之自性我。如於凡俗我能加體認,即能引起無自性我之正當了知。如能了知無自性之我,則更知凡俗我不須破除,以其無害於無自性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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