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語所說的渴愛( tanha )或欲望,是件很重要且必須要了解的事。
欲愛
什麼是「渴愛」?對感官的渴愛很容易了解,這種渴愛是想要從身體或其他感官上,得到感官上的快樂,而且會時時去尋找事物來刺激或取悅自己的感官,這就是「欲愛」。你可以確實地思惟一下:當你對愉悅的事物產生欲望時,會是什麼樣子的?
例如在吃東西時,如果正好肚子很餓,而且食物也很好吃,你可以去覺知自己很想再吃一口的欲念。當你嚐到好吃的東西時,就去覺知那種感覺,並覺知你想要再多吃一點的欲念。別只是相信而已,要去試試看,別以為它過去一直都是如此,便認為你已經知道了,當你吃東西時,不妨去試試看,嚐些美味的食物,看看會發生什麼事?結果你一定會發現有更多的欲望產生,那就是「欲愛」。
有愛
我們也要觀照那想要「變化(有)」的感覺,但是只要無明存在,當我們沒有在尋找好吃的東西或好聽的音樂時,我們就會陷入抱負與成就的框框裡—想轉變(有)的欲望,我們沈溺在努力要變得快樂,想要變得更加富有,或試著藉由努力使這個世界更好,以使我們感到自己的生命處在更重要的潮流裡。所以,去覺知這個捨去當下的你而求變的意念。
聽聽你生命中的「有愛」:「我想要修習禪坐,這樣就可以離苦;我想開悟;我想出家做比丘、比丘尼;我想在家修得開悟,我想要擁有妻子、小孩與職業;我也想享受感官的世界,但不必捨棄任何事物,就能成為開悟的阿羅漢。」
無有愛
當我們從「求變(有)」中恍然大悟時,就會想要捨離,因此,我們要去觀照「(欲)無有愛」:「我想要無有痛苦;我想捨棄瞋怒;我有瞋怒,所以要捨離它;我要捨離嫉妒、恐懼與焦慮。」覺知這些,便是「無有愛」的反觀。
我們確實在心裡觀照我們想捨離一切,不過卻不是要捨離「無有愛」,我們的立場絕不是要反對「無有愛」,但也不鼓勵「無有愛」,相反地,我們要觀照:「事情是這樣子的:有這種想捨離的感覺;我必須調伏我的瞋怒;我必須斬魔並去除貪欲,然後我就可以轉變成……」我們可以從這一連串的思想看到「變成」(有)與捨離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但是,切記!這三種渴愛—欲愛、有愛、無有愛,只是觀照渴愛的方便法,它們並非是全然不同的欲望,而是一體的多面罷了。
第二聖諦的第二行相是:「應放下渴愛」。「放下」就是這麼在修行中產生的:你必須具備「應放下欲望」的內觀,但是這內觀並不是個要放下一切的「欲想」。如果你的智慧不夠,內心也沒有確實觀照的話,你會很自然地認為:「我想捨離,我想放下所有的欲望」,但這不過是另外的一種欲望罷了。
你可以去反觀這欲望,並可以看清這「待捨離」的欲望,看清「想要轉變」或「貪求感官享受」的欲望,一旦了解了這三種欲望,就可以放下它們了。
第二聖諦並不是要你去想:「我有很多感官的欲望」,或「我很有野心,我有非常想求變的欲望」,或「我是個虛無主義者,我只求一死,我是個禁欲狂,這就是我」。這並不是第二聖諦,第二聖諦絕不會認同任何欲望,它是在認知欲望。
過去我花了很多時間,去注意我的修行有多渴望要有所轉變。例如:身為一個出家人,我的修行必須有多少善念,才會被人賞識;我與其他比丘、比丘尼、居士的關係,有多少是與想被喜歡或認同有關,那就是「有愛」—渴望被讚美與成就。
身為一個比丘,你會有希望人們了解一切,並且能珍惜佛法的「有愛」,即使是這些微細而幾乎神聖的欲望都是「有愛(欲)」。
此外,在精神生活裡也有「無有愛」,可以讓我們義正嚴辭地說:「我要捨離、摧毀、消滅這些染污。」我誠摯地傾聽自己的想法:「我要捨離欲望,我要捨離憤怒,更不想再被驚嚇或嫉妒了,我要勇敢,我要內心充滿喜悅與快樂。」
在「法」的修習裡,不要因為有這些想法而憎恨自己,相反地,要確實看清這些都只是心的制約反應罷了。它們也是無常的,欲望並非真正的我們,它們只是當我們不了解四聖諦的三轉時,因無知而產生的慣性反應。因為無明,使我們對於每件事物的反應皆是如此,所以這些反應都是正常的。
但是我們不需要繼續受苦,因為我們並不是無助的欲望受害者,反之,我們可以允許欲望原形畢露,然後再開始放下它們,除非我們抓著欲望不放,並相信欲望,對欲望有反應,它才有力量控制我們並愚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