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正道的第一要素為「正見」,正見是得自於對前三聖諦的內觀,如果你具備了這等內觀,就是具備了對「法」的圓滿知見,也就是:「有生必有滅」的知見,如此而已,不用花很多時間去讀「有生必有滅」才能了解。不過,若要真正地了解內容的深義,則必須花很多時間,因為這可不光是字面上的了解而已。 若用現代的白話英語,內觀是指「真正直覺」,這不是僅僅從構想而來,不再是「我想我知道」,或「噢!那好像是件合理的事,我能同意,我喜歡那樣的觀念」。那種了解仍是從大腦來的,然而,內觀智慧卻是深奧的,它是確實了解了,而且「疑」已不再是個問題。
這個深入的了解得自於前九個內觀,也就是說,導向事物本然的正見是有順序的,也就是「有生必有滅」,而且無我。一旦有了正見,你就已經放棄了自我必死的妄見,雖然仍有身體、感覺與思想,但是它們也只是它們,你不再認為你是你的身體,或你的感覺,或你的思想。
這裡強調的是:「事物只是事物本身」,我們並不是試圖要否定事物本身,更不是在否認它們的本然,它們確實是它們的本然,如此而已,但是當我們仍愚痴,還不了解這些真理時,我們慣於把事情加油添醋,此外,我們不但事事都相信,還對於我們所處的環境製造種種問題。
人類很多的焦慮與沮喪是來自於當下愚痴的「錦上添花」,所以,我們應該了解:人類的悲慘、焦慮與沮喪是來自於愚痴的,而沮喪是「空」的、無意義的。當你看清這點時,就會開始對一切眾生懷著無限的慈悲。我們如何忍心怨恨、抱怨或責備這些受愚痴所束縛的人呢?每個人都因他們對事物的妄見,而影響其作為。
當我們打坐時,會體驗到一些寧靜,在這些微的平靜中,心緩慢了下來。當我們用平靜的心去看一朵花時,是在看著它的本然。當執著不再,也就是沒有得失心時,我們經由感官所看到、聽到與經驗到的,都將是漂亮的、真正美麗的。我們不批評、不比較、不佔有、不擁有,我們會在周遭的美中找到喜悅與快樂,因為它不再需要任何矯飾,它只是它。
美給我們清淨、真理與極致美的印象。我們不該將它視為使我們愚痴的誘餌:「這些花只是在誘惑我們,我不應當受其迷惑。」那是嘮叨的老修行的態度!當我們用一種清淨心看一位異性時,我們可以欣賞其美麗,而不帶一絲想要接觸或佔有的欲念。
一旦沒有自私的欲望時,不論是男人或女人,我們都可以為他人的美麗而喜悅。這是種誠實-還予事物的本然,也就是所謂的「解脫」,我們從那些會扭曲與腐化周遭美麗的束縛中解脫,諸如我們的身體。
然而,我們的心也有可能很腐化、負面、沮喪與執著事情,使我們不再能看清它們的本然,如果沒有正見,我們所看的一切都會是經由不斷增加的過濾網所濾過的,而非本然。
正見必須經由反省及以佛陀的教義而開展。《初轉法輪經》本身就是個值得去思惟的有趣教法。
我們也可利用其他三藏中的經典, 例如解釋「緣起」(Paticcasamupada)的經典,也是個值得反觀思惟的迷人教法,若能思惟這樣的教法,就能看清「法」的如是本然與模糊事物本然之間的不同,那裡就有佛法。
有了正見,就會把一切都視為「法」,例如我們現在坐在這兒,這也是「法」。我們不會將這個身與心視為因無明而產生的觀點、意見與所有約定俗成的思想和反應的人。此刻我們反省的是:「就是如此而已,這就是法。」我們要將這個領悟-身體的組成只是「法」──銘記於心,它不是自我,亦非個人。
此外,我們視這個對身體的敏感為「法」,而非個人的:「我很敏銳」或「我不敏銳」;「你對我不夠敏感,誰最敏感呢?」「為什麼我們會感到痛?為什麼上帝只創造痛而不創造快樂就好呢?世上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悲慘與痛苦?這不公平,人死後,必須與所愛的人分離,這種焦慮是淒慘的。」
在那裡面沒有佛法,不是嗎?那全都是自我的觀念-「我真可憐,我不喜歡這樣,我不要它這樣,我要安全、快樂、喜悅與所有最好的一切,我沒有這些是不公平的;當我來到這世上時,我的父母不是阿羅漢,這不公平;他們從來不選阿羅漢當英國首相,這也不公平;如果一切都公平的話,他們就會選阿羅漢當首相了。」
我試著把這個「不對、不公平」的感覺,形容得很荒謬,以便用來指出我們是如何期望上帝能為我們創造一切,並使我們快樂、安全。不管人們承不承認,他們通常都是這麼想的。但當我們反觀時,我們了解「本就如此,痛本是如此,樂也是如此而已,意識本就如此。」我們感覺、我們呼吸,我們也可以胸懷大志。
當我們反省時,反觀人性的本然就不再以個人的角度來看待,或因為事不如所願而苛責他人。事情只是事情,而我們也只是我們,你或許會問我們為何都不一樣-我們有同樣的瞋怒、同樣的貪欲、同樣的愚痴,而不要有一切的變化與排列組合的不同。
然而,縱使你可以追溯人類的經驗到基本的種種,但是,我們每個人還是有自己的「業」──我們的固執與習性要應付,而他人的「業」的質與量往往都有所不同。
我們為何不能完全平等、事事都一致擁有?為何不能面貌都相似、雌雄同體呢?在那樣的世界裡,不會有不公平的事,也不允許有任何不同,每件事情都絕對完美,且不可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當我們認識「法」後,我們了解到「法」,在緣起法裡,沒有任何等同的事物,它們都非常不同,無限地變異與遷動。我們愈想使因緣如我們所願,就會愈受到挫折,我們試圖塑造彼此及一個適合所求的理想社會,但最後總是令我們感到挫折。一旦有了反觀,我們了解「事情就是如此」,事情必須是如此的,也只能如此。
它既不是一個致命的或負面的反觀,更不是「事情就是這樣,你一點辦法也沒有」的態度,那是個去「接受生命之流原貌」的非常正面的反應,甚至不是我們所需要的,都可以接受它,並向它學習。
我們是有意識、有才智、記憶力好的眾生,我們也有語言,過去數千年,我們發展了理性、邏輯與分別的才智。我們必須做的是理出一套運用這些能力的方法,用來了悟「法」,而不是用在個人的獲得或解決個人的問題上。
發展他們自己分別心的人,最後往往反而會自食其果,他們變得非常刁鑽,甚至開始怨恨自己,原因是我們的分別心習慣去注意每件事的負面。這就是分別心了──看這兒與那兒有什麼差別,當你這麼做時,結果會怎樣?只是一堆的缺點與錯誤,反而使你聽起來一無是處。
當我們在增長正見時,我們用智慧去反省、觀照事情,同時也運用正念,並接納事物的本然,當我們如此反觀時,便同時具足正念與智慧,這麼一來,就是將我們的能力用來智慧地分辨,而不是以愚痴來分別。四聖諦的教導在於幫助你運用你的才智,將你的能力用智慧的方式去思惟、反觀與思考,而非用在自我毀滅、貪婪或仇恨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