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 1 也;左右 2 者, 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 3 也;陰陽者,萬物之能始 4_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詞 註
1.「男女」:此處借用男女二字,來說明相對的意思。
2.「左右」:卽東西,因太陽與月亮,總是升自東方,落於西方,古人取象自然,所以說左右是陰陽之道路。
3.「陰陽之徵兆」:張景岳說:「徵,證也,兆,見也。」惲鐵樵說:「徵兆,見端也。人體之陰陽不可見,病則見,火爲熱,水爲寒,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陽虛則寒,陰虛則熱,故曰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4.「能始」:王冰說:「謂能力變化生成之原始。」實質上就是說:萬物之所以有生長、發育、成長的變化,完全是因爲萬物之間,具備了陰陽的條件。換句話講,也就是說有了陰陽,才有萬物的生長、發育等變化的開端。
語 譯
天地是在萬物的上下;陰陽象血與氣的相對待;陰陽運行不息,左右爲其升降的道路;水火是陰陽的象徵;陰陽的變化,是萬物的原始能力。
按 語
本節以陰陽來說明自然界現象中的變化,其中的「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一句,它是說明陰陽的象徵,也是「陰陽」學說的原始意義 就是說:「陰陽」雖不可見,而水火是可以見到的。水爲陰,火爲陽。水火可以作爲陰陽的徵驗,其中更意味着要體驗陰陽的性質和含義,是可以用水火作代表說明的。所以陰陽所代表的一切事物,一定要類如水火的性能和相對的兩方面。因此,天爲陽,地爲陰;日爲陽,月爲陰。這就不可能說:天爲陰,地爲陽;日爲陰,月爲陽。這正因爲陰陽學說,有它的原始意義,因而,凡是以陽爲代表的一定是屬熱、屬上、屬外、屬無形、屬氣體、爲動、爲亢進 …… 以陰爲代表的一定是屬寒、屬下、屬內、屬有形、屬物質,爲靜、爲衰退 ……。陰陽學說的運用,除了解其爲機動的代名詞外,還必須更進一步認識到這個原始意義。
天爲陽,地爲陰,日爲陽,月爲陰。······ 陰陽者,數之可十,推 1 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2。……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 亦數之可數 3。(素問陰陽離合論)
詞 註
1.「推」:卽推廣演繹的意思。譬如說天爲陽,地爲陰,天地是相對的,可稱之爲陰陽,那麼我們便可掌握這一相對的原則,從而運用到其他一切事物中去。
2.「其要一也」:陰陽的推演雖廣,但在應用時有一個基本原則,這就是事物的相對性。所謂「一」,就是一陰一陽的相對性。所以吳崐說:「其要則本於一陰一陽也。」
3.「亦數之可數」前一「數」字,係指「數目」言;後一「數」 字,應作「計算」方法講。歷來注家對這句話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爲人體陰陽和天地一樣,用陰陽推演,同樣是沒有限度的,如張志聰說:「天地之陰陽,數之可十可百,推之可千可萬,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可勝數也。」另一種認爲人身的陰陽是可以計算出一定數目的,如王冰說:「天地陰陽雖不可勝數,在于人形之用者,則數可知之。」我們認爲:按照陰陽 的推演方法,當然只要存在相對性的事物,都可以用它推演的。由于天地間範圍廣大,所以說,萬之大不可勝數。至於人體的生理組織,雖然也比較複雜,但是與天地間事物相對比,便不可以道里計了,故以陰陽學說來推演人體的數字。不能說不可勝數,而應當說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數之可數」這句話,我們的意見,認爲王冰的注釋是比較近情合理的。
語 譯
例如天爲陽,則地爲陰;太陽爲陽,則月亮爲陰。……所以宇宙間可以用陰陽來說明的事物是廣闊極了,可以由十推演到百,由千推演到萬,根據這種推廣演繹的方法,便可以知道宇宙間無窮無盡的事物,然而其中的主要原則是一個,就是掌握事物的相對性。…… 陰陽的變化,在人身上亦同樣可以用這樣的推廣方法計算的。
按 語
從本節的內容來看,不僅是說明陰陽學說運用的範圍,同時更使人明確了只要是相對的事物或現象,都可以用陰陽來推演分析的,這也是研究陰陽學說必須明確的基本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