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藏受氣於其所生 1,傳之於其所勝2,氣舍於其所生 3,死於其所不勝 4,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素問玉機眞藏論)
詞 註
1.「受氣於其所生」:「氣」指病氣。「所生」指我所生者。「受氣於其所生」就是說受病氣於自己所生的一臟,也就是「子來乘母」之義。如「肝受氣於心」。
2.「傳之於其所勝」:「勝」指爲我所尅者。卽以相尅之次序而傳,如肝病傳脾、脾病傳腎等。
3.「氣舍於其所生」:「舍」是留止的意思。此「所生」是指生我者而言。「氣舍於其所生」就是病氣留止於其母處,如肝病氣舍於腎。
4.「死於其所不勝」:「不勝」指尅我者。「死於其所不勝」就是最後傳至尅己者而死,如肝病至肺而死。
語 譯
五臟疾病相互間的傳變,一般是受病氣於其所生之臟,傳於其所勝之臟,病氣留舍於生我之臟,死於我所不勝之臟,當疾病嚴重將要死的時候,其病氣必先傳行到相尅之臟,病者乃死。這是病氣的逆傳,所以要死亡的。
按 語
本節說明五臟疾病相互傳變的一般情況,在這些情況中,實際上是包涵着五行生剋的規律。這種傳變次序亦不是固定不變的,因爲各臟器的本身有盛衰的不同,所以在發病的機轉、疾病的傳次亦就有所不同了。至於「死於其所不勝」,譬如肺病的咳嗽、咯血、潮熱、盜汗等症,繼見兩顴發赤、舌紅無苔,這種症狀便是火剋金的現象,其病確是比較嚴重,預後亦多不良。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 1,別爲九野 2,分爲四時,月有大小 3,日有短長 4,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呿吟 5,敢問其方?岐伯曰:木得金而伐 6,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7,金得火而缺 8,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素問寶命全形論)
詞 註
1.「天地合氣」:氣之輕清上浮者爲天,氣之重濁下凝者爲地,所以稱天地合氣。
2.「九野」:卽九洲。是我國古代地區劃分的名稱。
3.「月有大小」:指月亮的圓缺,也可說指月分的大小。
4.「日有短長」:就是說白晝的時間有長有短。
5.「呿吟」:「呿」音「曲于」切,口張開時曰「呿」。「吟」、古吟、唫、噤通用,閉口曰「吟」。
6.「伐」:擊也,以戈擊之曰伐。引伸之,凡用器及物以擊之者多曰伐。故砍木曰伐木(辭源)。按這裏的「伐」字,有傷損的意義。
7.「土得木而達」:素問識:「按達王訓通,然與伐滅缺絕義相乖,諸家不解,可疑。」按「達」既是通義,可以作疏鬆解,這也是一種自然的現象,試看凡樹木根下的泥土總是疏鬆的。古人是完全以客觀的事實作爲根據的,也是說明土得木的作用而發生變化的結果。
8.「缺」:闕失也(辭源)。也就是說凡金屬遇火便融化而改變其原來的形態。
語 譯
黃帝問道:人體的生長發育是離不開陰陽的道理,天地之氣相合,大地上有九洲的劃分,在氣候上有四時的區別,月分有大小,晝夜有長短,萬物的變化都很複雜的。這種變化在宇宙間是沒有辦法進行全面測量,我們人當然不例外,同樣有各種虛實的不同,試問在治療上,應採取什麼方法呢?岐伯說:在治療上應當根據自然現象,一般的講,樹木可以用金屬的器具來砍伐,火焰可以用水來撲滅,泥土遇到樹木的根枝而疏鬆,金屬得火而能融化,水流可以用土遏止, 自然萬物都是這樣的規律,是數不勝數的。
按 語
本節的基本精神,是從天地陰陽五行的變化,聯繫到人體疾病的治療時,也必須掌握這一規律。從此,我們可以了解陰陽和五行學說,是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是内經理論中不可或缺的整體。關於五行學說(相尅)的產生,可能根據客觀物質存在相互影響的現象和變化而制定的,醫學上的運用,是以這一規律作爲代表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