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 1,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 2,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藏之氣,間甚之時 3,死生之期也。(素問藏氣法時論)
詞 註
1.「法四時五行而治」:張志聰說:「法於四時五行而爲救治之法。」按照四時五行生剋的規律,而作出治療的法則,也就是結合空間、時間,以及周圍環境而進行治療。
2.「更貴更賤」:張景岳說:「五行之道,當其王(同旺)者爲貴,當其衰者爲賤。」指五行配合時日,如木當旺於春季及甲乙日,衰於秋季及庚辛日。「更」變更的意思。
3.「間甚之時」:張志聰說:「間者將愈之時,甚者加甚之時。」這是指預後的日期而言。
語 譯
黃帝問道:結合人之形體以及四時氣候和五行規律來作出治療法則,但爲什麼有些病好轉?有的病反而加重?其間得失的道理,請你告訴我。岐伯答道:金、木、水、火、土五行配合四時和日期,有當旺當衰的不同,因此,疾病便有好轉和加重的區別。根據這樣的原理,便可以了解疾病的生死,和決斷疾病的成敗,這和五臟的精氣也有着決定性的關係,掌握了這些原則對預後的日期和疾病的轉歸(惡化和痊愈)便可以心中有數了。
按 語
本節的主要精神,是指出了在臨床處理疾病時,不能單純按疾病的症狀而進行治療,必須結合氣侯環境以及患者的體質等方面,而後才可作出完整的、全面的治療方法。並且可以五行生剋的規律來預測患者輕重吉凶。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 1,釋邪攻正,絕人長命。(素問離合眞邪論)
詞 註
1.「因加相勝」:丹波元簡說:「蓋謂不知五勝之理反補之,此則加相勝者,乃釋邪攻正也。」意思說在治療上不知抑制相勝,相反地加強了相勝的一面。
語 譯
因爲不知道配合四時五行而進行診治,盲目地加強了相勝的一面,釋放了邪氣,攻伐了正氣,這樣很容易造成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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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節經文,可以體會到在臨床治療工作中,除了一般症外,還必須結合四時、五行,才能從而得出更正確的診斷,增加治療效果,與五常政大論中所說的「必先歲氣,無伐天和」的精神相一致。
夫邪氣之客于身也,以勝相加 1,至其所生而愈 2,至其所不勝而甚 3,至于所生而持 4,自得其位 5 而起。必先定五臟之脈 6,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素問藏氣法時論)
詞 註
1.「以勝相加」:含有以強凌弱的意思。如張景岳說:「凡內傷外感之加於人者,皆曰邪氣,外感六氣,盛衰有時,內傷五情,間甚隨臟,必因勝以侮不勝,故曰以勝相加也。」
2.「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生的時日而愈,如肝病「愈於夏」、「愈於丙丁」爲木生火的意思。其他各臟亦同此義。
3.「所不勝而甚」;至被尅的時日而病加重,如肝病「基於秋」、「加以庚辛」爲金尅木的意思,其他各臟亦同此義。
4.「所生而持」:至生己的時日疾病往往呈相持狀態,如肝病「持於多」、「持於壬癸」爲水生木的意思,其他各臟亦同此義。
5.「自得其位」:就是到本臟當旺的時日,如肝病「起於春」 「起於甲乙」均屬木旺的時日。其他各臟亦同此義。
6.「五臟之脈」:就是五臟的正常脈象,如肝脈弦、心脈鈎、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
語 譯
大凡邪氣侵襲到人體,是以強凌弱而發病,至其所生的時日而愈,至其被尅時日而病加重,至生己的時日,疾病可呈相持狀態,至本臟當旺時日,疾病便可以好轉,必須首先確定五臟的平脈,才可以知道疾病的減輕或加重的時間,以及預決生死的日期。
按 語
本節主要運用五行生剋的理論,來說明四時氣候的影響與疾病死生的關係,但是又必須根據內在臟氣的強弱,並結合五臟平脈,用「以常衡變」的方法,才能達到診斷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