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注釋 – 2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始計篇(計劃原則及奇襲)
第二章 作戰篇(動員原則及速戰)
第三章 謀攻篇(全勝原則及謀攻)
第四章 軍形篇(先勝原則及態勢優越)
第五章 兵勢篇(奇正原則及運動)
第六章 虛實篇(主動原則及虛實)
第七章 軍爭篇(機動原則及會戰)
第八章 九變篇(利害原則及地形判斷)
第九章 行軍篇(先知原則(一)及特種地形)
第十章 地形篇〔先知原則(二)及戰術地形〕
第十一章 九地篇(隔離原則及戰略地形——遠征作戰)
第十二章 火攻篇(火攻作戰)
第十三章 用間篇(情報戰)
原文注釋 – 2

原文注釋 – 2



作戰篇第二 動員原則及速戰

(二)國家戰略及軍事戰略指導要領

  3.貴勝

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解:基于上述理由,所以對于用兵之道,惟聞知一個拙法,卽「速戰速決」;未見在戰場上拖延時日,是一聰明之巧法。

【闡述】   
   孫子在此所說之「拙速」,是從戰略上着眼,亦卽孫子腦海中早含有閃擊戰之思想;凡一戰役,必須發動快,會戰快,結束快。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之攻波蘭,兩個星期卽結束戰爭,攻法國三十五天卽結束戰爭。如僅在戰術上疾如風,動如脫兔,而戰爭却經年累月無法結束,則非孫子所講之「拙速」矣。如他指導伐楚之戰,是在公元前五〇六年冬天十月發兵,至十一月庚辰卽結束戰爭,前後只一個多月,作戰距離千里以上,在兩千五百年前之戰爭,全以徒步爲主,不能不說行動之迅速,誠「速戰速決」之典型戰例也。

   現代戰爭具有巨大戰術機動性,一輛戰車在戰術上說,一天可以走一百公里,但决不要認爲如此之速度,再加上音速之空中攻勢,閃擊决定成功;若如此理解,與事實正好相反,因爲在戰略運用上并不一定卽爲快速,不妨以二十世紀及其以前各有名戰例之攻擊速度作一比較卽更可明白:
   一九四〇年德國攻法國始于五月十日,六月十五日,進入巴黎,三十五天戰鬥中,德軍前進三五〇公里,平均速度爲每天十公里。

   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德軍渡過布格河,開始向俄國發動攻擊,十二月十五日始抵莫斯科城下,在一七六天戰鬥中,德軍前進九五〇公里,平均每天五公里。
   隆美爾元帥爲公認之「閃擊」大師,于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發動攻擊,至七月一日已將英軍從格查拉(Gazala)逐退至艾敏(El Alameina),前進六百公里,此一戰役代表機械化摩托化作戰之典型,但平均每天亦僅走十七公里。
   在一九四四年至四五年之間,聯軍在法國境内平均進度,則更低,每天祗走五至七公里。
   茲再一觀無機械化以前之作戰行動速度,作一對比如后:
   在滑鐵盧之戰以後,蒲留歇(Blucher)于一八一五年六月十八日開始向巴黎前進;在十九天内走二五〇公里,于七月七日到達目的地,平均速度爲每日十三公里。但一九四〇年之「閃擊戰」平均速度却是每日十公里。
   一九一四年德將克魯克(Von Kluck)所部從八月二日至九月三日,共三十三天,走三五〇公里 。達巴黎近郊,其平均速度爲十公里。換言之,卽步兵速度相當于一九四〇年之閃電速度。

   再以征俄戰役爲例:拿破崙于一八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渡過尼門河,八十三天後,其大軍團于九月十五日進入莫斯科,共走九五〇公里,平均每日爲十一公里;要比一九四一年德國裝甲師之「閃擊」快一倍以上。誠如拿破崙之老禁衛軍所說:「皇帝是用吾人之腿打仗。」
   再如一〇九六年八月十五日,包侖,高德弗里(Godfrey of Bouillon牙利,保加利亞,且行且戰,于十二)率領第一次十字軍出發,從匈月二十日到達君士坦丁堡,一百二十七天內走二六〇〇哩,平均每天走二〇公里
   最後在一八〇五年戰役中,拿破崙于八十二天之內(八月二十三日—十一月十三日),從包羅根(Bou Iogne)進至維也納,共走一二〇〇公里,平均每天走十五公里。

   由以上數字即可證明:儘管二十世紀之機械化兵力,但其速度却從未超過成吉思汗,十字軍,拿破崙和威廉第一時代之進攻速度。所以戰爭是服從一些不變之原則,並不完全受技術進步之影響,陸軍機械化僅能影響戰術與戰士之行動,但難影響于戰略。
   現今已進入核子戰爭時代,然是否能加強閃擊之速度?能否在數小時內或數天内毀人國滅人族?此須待將來事實證明之。吾人祗在此說明孫子「貴速不貴久」之戰略思想,在攻勢作戰,具有其眞理和價值。同時亦說明戰術之「速」不能代表戰略之「速」,須將孫子所稱之「拙速」,要在戰略方面去發揮,乃其思想之精神。

   (1)趨利避害

解:凡戰爭時間一久,對一個國家有利害者,尚無先例。所以不能完全瞭解用兵上一切弊端得失之統帥,卽不能完全瞭解用兵上之一切利益。

【闡述】   
   爲爭取時間早日結束戰爭之思想,中外軍事家均有同樣之認識,卽「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所以對于「用兵之害」和「用兵之利」必須慎爲研究而考慮之。茲有一典型之戰例可資說明: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軍爲求早日結束對日作戰,乃策畫佔領台灣或呂宋,作爲B—二九轟炸機之基地,準備對日本土施轟炸。此一計劃自一九四三年春梢至一九四四年七月,經過一年半之劇烈辯論,陸海空軍將領及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在用兵之利害觀點上,各有不同之意見。先攻佔呂宋之主張,以麥克阿瑟爲代表;而主張先佔領台灣者,則以金氏海軍上將爲代表。茲將各人之意見分述于后:

   (一)主張直接攻擊台灣之理由:
   盟軍在佔領台灣之後,始能建立與保護通至中國大陸海上補給線;再者,佔領台灣,較佔領呂宋或 中國南部海岸,更能有效切斷日本通至南方之交通線。此外利用台灣北部之飛機場,陸軍航空隊之新式 轟炸機,更能較距離稍遠之呂宋,携帶較重之炸彈以轟炸日本。由于該島具有多種顯明之利益,同時位置于該戰略性三角地區(台灣—中國南部海岸——呂宋三角地區),一個重要之戰略位置上,認爲不論盟軍在西太平洋進行其他任何作戰,必須佔領該島。
   自一九四四年三月中旬至六月中旬,美陸軍所獲得之最新情報,指出日軍正迅速加強其西太平洋各基地,包括台灣在內:如盟軍愈爲延期攻擊台灣,則作戰最後所付出之代價必愈大。

   (二)主張進攻呂宋之理由:
   麥克阿瑟將軍認爲無論向台灣或呂宋推進之前,必先在菲利賓南部或中部建立堅固之基地,因在菲利賓南部各基地之盟國空軍未能制壓在呂宋之日本空軍之前,盟軍不可能對于通至台灣之交通線獲得安 全。麥克阿瑟更贊成盟軍向日本作進一步推進之前,必先佔領呂宋,他相信呂宋較台灣爲一個更有價值之戰略目標。并宣稱:盟軍在能完全切斷日本通至南方之交通線前,必須重新佔領菲列賓羣島。麥氏更相信進攻台灣,將召致相當之危險,除非能由呂宋方面獲得空軍與後動之支援。最後他建議:如果盟軍首先佔領呂宋,則可繞道台灣,攻擊較台灣更爲北方之目標,如此則更可「加速戰爭之結束」;如首先在呂宋作戰,在時間、人力與金錢方面將較爲經濟。

   事實:一九四四年十月二十日麥克阿瑟所部直接由帛球——摩洛泰之線躍進至雷伊泰,并于十二月二 十日由雷伊泰向呂宋推進;較前所考慮攻擊呂宋或台灣之日期,提早兩個月。同時他又說:優先佔領呂宋,可使台灣之佔領成爲不必要。
   此一辯論說明速戰是要在戰略上詳爲策畫,同時說明「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之現身說法。麥克阿瑟將軍戰場指揮官,亦沙場宿將,所以對于戰略目標之選擇,有其卓越見解和認識,對戰爭會貢獻其偉大利益與成就。誠「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2)一次動員

解:「役不再籍」,役爲兵役,籍爲召集,動員之意;卽以常備兵爲主體,僅作一次動員。糧不三載」,春秋時代,軍隊出征時,載糧送之國境;至凱旋時,則載糧迎之于國境。一送一迎,僅有兩次,無第三次。
   「善用兵之將領,僅一次動員必要兵力,迅速殲滅敵人,迅速結束戰爭,决不再行動員,以免民勞怨生。且糧秣之運送,僅以二次爲限,决不送第三次,免致國内空虛。」

【闡述】   
   本節係孫子強調一個攻勢作戰,自開始計劃卽須着眼速戰速決,軍隊只召集一次,不再作第二次之補充;一個大會戰卽結束戰爭,亦卽要打「算定」戰,一次卽將敵人殲滅而獲得决定性之勝利爲至善。如孫子指導伐楚入郢之戰,如晉文公一戰而成伯業,如東漢竇憲北伐匈奴,一舉而突破三千里登燕然山,此皆「役不再籍,糧不三載」之先例。試再一讀因作戰時間延長,補給不濟,而造成失敗之史例:

   如三國時諸葛武侯,六出祁山,問鼎中原,多因軍糈不濟而退兵,終不能匡復漢室。如二次大戰中之德國,以其閃擊戰略而一舉攻佔波蘭,連下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法蘭西諸國,本應乘勝收兵以養國力;而希特勒却違背孫子攻勢作戰「貴勝不貴人」之戰爭原理,竟又揮戈進軍俄國,結果兩面作戰,陣線延長,兵員補充困難,燃料奇缺,後勤支援處于困境,終遭滅亡之禍。又如日本發動對我侵略,深入西南,陷入泥淖,又不自量力復發動太平洋戰爭,人員物資供應,無法支持,終至戰敗,無條件投降。
   尤現代戰爭,兵員之多,裝備之複雜,戰場幅員廣闊,更增加後勤支援之困難;而後勤支援之困難,更影響攻勢作戰之成敗。所以一九四四年金氏海軍上將說:「不論第二次世界大戰,另具何義,然就美國而言,可知未來戰爭,乃係一次後勤戰爭」實至理名言。而孫子在兩千五百年前卽重視後勤,特將後勤名爲「作戰」,並列于第二篇,可見其思想之高瞻遠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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