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佛教輪迴說特色
4、佛教輪迴說特色

4、佛教輪迴說特色


   輪迴這一個問題,雖為世界各國,各大宗教家,各派哲學家,甚至各個不同類別的學者,所一致談論到,且被認為事實,但佛教輪迴說,有它一大特色,與其他輪迴說,確有不同地方。如前論到各個輪迴說中,不是說有一個實在的靈魂,就是說有實在的我,或說為大力者所安排。而我實際就是固定性的靈魂,并不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且以奧義書所說為代表:他們認為生命在生死中輪迴,是以我為主體的靈魂,死此生彼,輪迴不息。當這個生命體存在時,我就寄存在這個生命體中,到了這個生命告一段落時,我就離開這個生命體,立刻又去附在另個生命體上。好像「尺蠖」這個小動物,其行先屈后伸,如人布手知尺之狀,所以叫做「尺蠖」。

轉換

   當它行動時,從這一樹枝的尖端,再去捕捉另一樹枝的尖端,在兩樹枝的中間決不落空,往還兩棵樹枝,看來好像是有兩個,實際就是一個「尺蠖」,如以為有兩個,那是認識錯誤。我這東西也是如此,脫出了這個生命體,立即轉到新生命體上,前后生命的形態,看來儘管有不同,但為輪迴主體者,仍舊是這個我。他們所以非要說有一個前后一致的實在我,因在他們看來,沒有這實在我,輪迴無以建立,所以非要有個我為輪迴的主體不可!
   可是佛教雖也說有情生命的輪迴,但根本不承認有個我或靈魂,在各個不同的舞台上轉來轉去,因為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根本就沒有的,怎可作為輪迴的主體?然則有情生命怎樣在輪迴的?純粹是依因果法則從業而受果的。由于前生的業,引生現在的果報,由于現在的業,招感未來的果報。只要業力一日存在,生命也就一日相繼不斷。業力有善惡的分別,果報也就有苦樂的差異。如此展開了生死輪迴的思想。即不承認有個神我作輪迴的主體,亦不承認有身心以外的大力者。

   印順大師在佛法概論對此說得非常好:「約發現的外表說,從一身心系而移轉到另一身心系,約深隱的內在說,從一業系而移轉到另一業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燈柱的焰焰相續;諸行無常的生死流轉,絕非外道的流轉說可比!」因此,佛教的業感輪迴說,決不承認有個固定的我,在生死舞台上轉來轉去,扮演各個不同的角色!

   要知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具有永恆性,根本不可在各個生命舞台上轉動,怎可依之作為輪迴的主體?佛法有輪迴說,而不承認有實在的輪迴主體,亦即否定永恆性的我與輪迴有什麼關聯,這是執有實在自我的學者所最難以理解的。對此,不得不略為說明。阿含經說:「無作者而有果報」,明顯的告訴我們,實有自體的作作者是沒有的,但是業與果報,不但是有,而且絲毫不爽。維摩經也說:「無我無受無作者,善惡之業亦不亡。」這完全針對外道主張有個神我說的。因為佛陀用因緣生滅的無我學說,闡明業與輪迴的關係,當然不需要有個我或靈魂。

   世間一般宗教及各種哲學,認為生死輪迴的建立,必要有個實在的神我或靈魂,為作作者,受受者始可,否則根本談不上什麼輪迴。佛法是徹底主張無我的,不但不承認有作作者,亦不承認有個實有輪迴的主體。輪迴主體雖說沒有,但業及果報不能說沒有,如業及果報亦沒有,那還談什麼輪迴?眾生為什麼在生死中輪迴?就是由于執著有個實有自我,依此虛妄的實有自我,生起種種不同的煩惱,造諸種種的有漏業,始在生死中生命相續,因果相續,無有窮盡的輪迴不息。如欲扭轉輪迴趣向解脫,非得擊破我執不可,所以佛法特別重視無我。是常是一的實有自我,固然不可說有,但假名的輪迴,仍得要承認的。

   在輪迴中的業及果報,雖說是假名無實而幻有的,但業果的實自性,仍是不可得的,如以為業及果報是實有的,同樣不能說明輪迴,因為實有自體的東西,絕對是不可轉動的,怎可在生死舞台上轉來轉去?不特實有的東西,不可能成立輪迴,就是佛弟子中,或說諸行輪迴流動,或說有情輪迥流轉,亦為無自性空者所不承認,因為諸行或有情,如執有實在自性,不論說它是常,或者說它無常,皆不能成立生死輪迴的往來。要知佛法雖主張空,雖說我不可得,但輪迴是可建立的,而且唯有空無我,方能真正的建立輪迴。因為一切雖是無自性空,生命內在的實我不可得,但緣起的業力并沒有失去,到了因緣成熟時,就會感所應得果,所以可建立緣起如幻的生死輪迴,亦即生死流轉的生命之流,由業推動會滾滾不停的相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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