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乙、解本文
子一、顯分→ 丑一、正明般若體用
寅二、別明。 →卯二、明般若實體
此節為顯體之文。顯示此經之主體為諸法空相為體,當無生滅、垢淨、增減也。「諸法空相」一句,意謂:承上所述,既五蘊法當體即是真空之相,而五蘊法是一切諸法之總,所以諸法當體即是真空之相無疑矣,而非諸法之外,別具空相也。
凡夫之知見,以為諸法各具形相,即執為實有,其實此相乃為空理空性所成(也可說是天性,天理,等),當體空而非實,佛此時仍慮及弟子迷執世法之生滅,增減,垢淨為實有,乃續謂諸法既是真空之相,則無生滅、垢淨、增減之可言──即是說:諸法都不生,諸法都不滅,諸法都不垢,諸法都不淨,諸法都不增,諸法都不減。是以文中乃謂:「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其實生滅、垢淨、增減均屬對待虛擬名辭,即生滅相對,垢淨相對,增減相對;質言之:究竟並無生滅垢淨增減之理。佛在世時說方等經,有謂:「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異不一,不來不去。」後來不少古德、菩薩、對此理曾多所演釋。說到不生不滅問題,依凡夫一般迷執妄想而言,無一不承認有生,有滅;依其見解:認為人之一生一滅,草木之春生秋謝,景象歷然在目,何得謂為不生不滅?殊不知此為偏計執也。昔龍樹菩薩作中觀論,有偈云;「已生無有生,未生亦無生,離已生未生。生時即無生。」其義謂:例如春草已長尺高,此尺高青草,業已生出,只有名之為青草,實不能稱之為「生」,換言之:其生已消逝,何得謂之生?此所謂「已生無有生」也;又好比青草原可高二尺,目前已生一尺,其餘未生之一尺,因其未生。亦不能稱之為「生」,蓋迄無生象表現也,是謂「未生亦無生」;準此而論,已生之草不能謂之生,未生之草亦不能謂之生,生象胥渺無可得,則離此「已生」「未生」而言,終無生時可見。所以說:「生時即無生」也。龍樹菩薩以此喻釋無生之理,可稱巧妙雙絕;上述生滅既為對待,復同以此偈反釋不滅之理為:「已滅無有滅,未滅亦無滅,離已滅未滅,滅時即無滅」。至此吾人對佛所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異不一,不來不去」。八種相,祇明不生不滅之理,仍未克盡釋所疑;蓋只知不生又不滅,難免知見在「常」矣,但佛說又非常在;既不常必是「斷」矣,但佛說又不斷,總之佛法妙理,足使開口便錯,舉念即乖,都屬不可說不可說義,所以楞嚴經有云:「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也。
如說一切常在,何以今人不見古人?足證「不常」也;如說一切斷滅,何以今人可吃古穀?因今人吃的穀是古人傳來的種子,足證「不斷」矣;此所謂「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也。
說到不一不異:一為一個,異為多個,意謂不是一個,又非多個。又、一為相同之義,異為差別之義。不一者,即指世上無一物非由多數聚合而成,就以人體而論,乃由皮、肉、筋、骨、血液、毛孔、五臟、六腑,尚有其他許多成份等合成,所以稱一身體即一眾生,可見不一(不是一個)也,不相同也(此部份非同彼部份,何相同之有?)身體既為多個聚成,但如一定說多個又不是,因身體僅可稱為一身體,所以謂不多個(即不異)也,又不差別也(本體為一,何差別之有?)由此可說多是一,說一是多,佛法超倫絕待,言語道斷,於茲可見一斑。
又說到「不來不去」,若說來,試詢人在何處來?不來,又何以有人?說去,人將從何處去?不去,何以人必有死?又,大嶼山究從何處來?不來,何以有此山?此山將從何處去?不去,何以山不永住?是故一切都屬偏計執,即執看、妄想、分別而成,因而有生、有滅、有常、有斷、有一、有異、有來、有去耳。
以上對不生不滅之釋義,而旁及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之妙理;現再釋經文中之「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為真實不虛之理,蓋其皆本於般若本體(即諸法空相)而致也。
夫垢淨之相,人所承認,詎知執污垢即為污垢,執潔淨則屬潔淨,其實亦了無定相,各憑主觀,統不外乎顛倒執著而已。譬若鄉間路途崎嶇,行人不慎失足顛仆,手染豬糞,浣之即認為淨,苟以手巾染之,則雖洗之再三,心中亦不免有所疑忌,認為此是藏污納垢之物,終難回復潔淨,蓋手之於身,未便舍離,無奈乃執為潔淨,此手巾大同棄掉,是以心中執為終屬污穢也。年前,有名呂美蓀者,曾告予(大師自稱)一事:呂有女友,久慣鄉居,對城市一切較新事物;向不習見,渠嘗於城中雜貨肆;發現一洋磁器皿,以其色澤光潔,乃市返為盛飲食之需,凡半載,怡然自得也。一日,張筵府中,嘉賓咸集,渠乃以此器盛佳肴以呈,至此舉座愕然,蓋皆悉此為洋磁便器也。但此器確係從店中買來新淨之具,從無穢物盛入,祇是外形為便器耳。由此便可明垢淨之見,純為偏計執。
又如醬料為調味之需,至足增人食慾,但不知製醬過程,必須發酵生蛆,否則不能香味雋永,商人去蛆售之,受者即執為潔淨,但如睹當時群蛆蠕動,則必掩鼻而過,大呼不淨矣!何況納諸於口耶?
又,蛆蟲於糞窖中,交相騰舞,怡然自樂,如此人視糞為垢,蟲反以為淨也。
又如天道視人間為不淨,四果羅漢之視天人均為不淨,菩薩之視四果羅漢仍為不淨;從知垢淨之間,終乏定義,實則本無垢淨之可得,心垢則垢,心淨則淨,所以垢淨者,胥屬吾人之迷昧真理,顛倒執著所由生。
最後談到增減。增減亦無本位,蓋增裏即減,減裏即增也。例如有九十天為夏令炎熱大氣。今度過三十天,固可謂為熱天已增進三十天,但同時可視為熱天已減退三十天,蓋在九十天之數,已減去三十天,所餘者祇六十天耳。所謂「無情歲月增中減」一語,說壽命增長即是減短,其意亦基於斯埋。譬喻我(大師自稱)今行年八十四,倘壽元所定為九十歲者,則所餘為六年,以後多活一年,表面上多增一歲,其實正是減去一歲,此所謂增中有減,減中有增之義。
綜言之: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為中道義理。佛鑒於吾人執諸法是相,遂有生滅垢淨增減之辨析,乃發明此真實不虛之理以去人妄執;其說一大藏教,歷時四十九載,要點亦不外乎此。
綜茲全節文之義:五蘊既屬當體即空,五蘊是諸法之總,則諸法無一不是真空之相,隨之亦無生滅垢淨增減之可言;換言之:諸法空相中;當然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 ── 斯為此般若經之「諸法空相」本體。亦為承上起下之文,所以向下即分別空一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