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障常會跟隨修行的人”,不管這句話的真實性有多大,但對國內的某些佛教徒來說,卻是個不可否認的事實。
不知道古代的佛教徒是否如此?在當前,有不少的佛教徒,總是覺得業障深重;而且,難消難解。比方:身體上的病痛,看遍了多少的名醫,吃盡了無數的藥物,老是醫不好;心理上的障礙,一旦用功修行時,就會現前,也一直束手無策。只要進入佛門數年,常在各道場跑、常與各方佛教徒接觸的,就能夠感覺出,有些佛教徒確是多災多難。業障,對現代的佛教徒,尤其是修行者,往往是個很令人困惱的問題——不管是出家或在家。
為什麼現代的佛教徒會多諸業障呢?或許是福薄吧?或許是往昔(前生)惡業造了太多,今生惡因成熟,終於報應來臨?所謂“業障”,就是會障礙我們學佛修行,使我們不容易達成修行的目標。因此,修行要有所成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那麼,業障要怎樣才能消除呢?業障重的人,可能也是福德較差者。所以,要消除業障,必須先培福德,多做有益於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善事功德;譬如:持戒、佈施、供養三寶……等等。業障就是由“業”——各人所造作的行為所引起;會形成障礙的業,必然是惡業,善業是不可能成為業障的。於是要消除業障,就不可以再造惡業了;而要不造惡業,必須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具有消除業障的功用。
另外,就是要懺悔了。
懺悔是消除宿業的主要方法,也是止惡從善必經的程式。業障既由惡業所造成,當然,也就必須先消除惡業,業障才可望消除。
要如何懺悔,才能達到消除惡業及業障呢?這是有方法的,必須依照方法,正確的懺悔,才有可能達到懺悔的目標;而這,也就是本文所要提供給讀者的了。
本書所論述的懺悔方法,以根源於印度佛教者為主。佛教傳來中國之後,中國的祖師曾經根據經論中所說的懺悔原理與方法,編集了一些懺法,以供佛教徒懺悔時之用。譬如:《粱皇寶懺》、《三昧水懺》、《法華懺》、《藥師懺》、《大悲懺》、《淨土懺》……等等,都是很有名的懺法,佛教徒依之懺悔,多少也能懺除業障。
古代中國的祖師,對佛教的貢獻,自然是有目共睹的。他們不但對傳自印度的佛教教理,有所整合,也有所創新;同時,使佛法本土化,為大多數的中國人所接受和信仰——這也表現在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中。
如此,本文為什麼不論述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而要談印度佛教的懺悔呢?這是有原因的。
(一)佛教來自於印度,印度佛教是中國佛教的根。根源不明,是不容易正確的瞭解一件事情的;而且,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悔法,也是根源於印度經論,然後,再進一步的整合、提升與創新。因此,瞭解傳統——印度的懺悔法,也有助於瞭解中國式的懺法。
(二)一種法門流傳久了,往往會變成形式化,而失去了它內在的精神。懺悔方法在經過中國祖師編集而固定化,長久為中國佛教徒所採用以來,似乎也難免流於形式化的傾向,逐漸偏離了佛教懺悔的真義;於是,憑藉中國懺法以懺悔的人,也就不容易達到懺悔的目的。因此,要來探討印度式的懺悔法,期能匡正與更新中國式的懺悔。
(三)懺悔,如果要加以分類,或許可以分為“別懺”與“總懺”兩種。別懺是針對自己造了什麼惡、犯了什麼戒,然後再依有關的懺法來加以懺除。譬如:犯戒的遮罪必須依“作法懺”來悔除;性罪則須依“取相懺”才能究竟的滅除,——這是佛教經律所強調的。總懺則是不管自己犯有什麼罪業,更不論自己的業障是今生所造或前世所造,都希望能夠在懺悔中加以懺除。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多屬於這種。
這兩種懺法,以那一種較為殊勝,而能達成懺悔的目的呢?似乎各有它的殊勝處,也各有不足的地方。舉例來說:別懺能夠應病予藥,它的懺悔功效自然是很顯著的。但它的不足是:有的懺法只能懺除某些罪業,其他的罪業依然存在。比方:作法懺能除遮罪而不能滅性罪;取相懺能滅遮性雙罪,而不能究竟罪源,唯有無生懺才能究竟懺除諸罪。所以,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大都將三種懺融合在一起,以便能總懺各種罪業,而又能究竟罪源。這是總懺的殊勝了;但它的缺點是:將各種懺法大意編集成本後,懺悔者很可能以為依著懺本文字念誦一遍,或禮佛一遍,便是懺除了各種罪業。結果:只是自我安慰罷了,罪業並沒有消除。
因此,在中國的佛教徒,長久以來,習慣了中國式的懺法之後,有必要回頭一探佛教的原來懺悔法;然後,吸收、融合中國式懺法的憂點,再依之來懺悔,如此,將會更容易達成懺悔的目標。所以本文的論述要以佛教原來的懺悔法為主;至於中國式的各種懺法,大多數的佛教徒都知道的,自然不須要再多加論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