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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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剩語 (卷上)
禪門剩語 (卷中)
禪門剩語 (卷下)
緒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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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A99

   東方佛教學院開了好幾次短期佛學講座,星雲院長委余作禪語座談,先後與諸仁者共聚一堂,時間雖短,多少總是難得的法緣。茲將歷次所談,集記於此,以續前曾發表之「禪門剩語」。


   一,禪宗與教下不同,敎下主在講,宗下則主在不講。即使講了,也只是話從不講處講而已。反之,若從理論可講處講,浩浩地說禪,早已去襌遠矣。洞山良价說:「說取行不得的,行取說不得的。」故禪門的參學指導,都好像峭壁絕崖,塞斷理路。越是毫無理路可入的話越是禪家話。如其所言能令人有路可想,有理可論,就不是禪語了。所以學禪人不要理論,不要思考,不要引經據典,只要明心見性,只要現量境界。若僅知鑽研文字,滯著理論,好像在自性上貼了一張膏藥,也好像戲臺上演員有了臉譜的化裝,這樣怎能見他「本來面目」來?


   雲居道膺說:「行時無說路,說時無行路,不說不行時合是甚麼路?」行說俱不到,正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覺路了!世尊良久而能令外道悟入,淨名杜口而眞入不二法門,就是最早的禪學模範。因爲:未開口前,正令全提,本來現成具足;開口以後,落二落三,未免掛一偏枯。所以禪以不講爲高,尤以不對學禪人明說爲妙。蓋禪重「內在經驗」,即是「自心內證」的「見性經驗」,若爲明白說破,則其「悟來不得力」,「所得非其眞」了。


   二,哲學上有一個「神祕經驗」的術語,佛學對此更有兩個不同經驗的分析:(1)「宗教經驗」,(2)「見性經驗」,這兩術語雖同屬神秘,但絕不相同。「宗教經驗」只要是宗教熱忱特著的人就有這一種神祕經驗,見人所不能見,聞人所不能聞。這種「宗教經驗」,爲任何宗教所同有;佛教淨土宗修行人到某階段時聞天樂見佛菩薩,就是這種經驗。「見性經驗」則單指禪宗的一種自內證的經驗。這種經驗是佛教以外各宗教所沒有的。怎樣叫作「見性經驗」呢?余在此「剩語上篇」及「壇經講話」中已經談到,不再詳細瑣陳了。總而言之:「見性經驗」是自己絕對眞心的自内證,老和尚或他人說的那是老和尚或他人的,不是你我自己的。


   三,我們知道「人人皆有佛性」,既然人人本具,爲何不自證得?祗因「妄想顛倒執著」之故!因此,想要明心見性,說難並不難,只在「莫妄想」三字。圓覺經云:「居一切時(每日二十四小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有心息妄亦是妄心),住妄想境不加了知(無知即無計度分別,若加了知則了知亦是妄計),於無了知不辨眞實。(能知旣寂,即是眞實;若辨眞實,則又起妄。)」又云:「末世諸衆生,心不生虛妄,佛說「如是人・現世即菩薩」。」不生虛妄想,亦不辨眞實,一切現成,直是大事已辦的無事人了。


   四,禪宗祖師們表現其「見性經驗」的「語錄」,後人稱爲「公案」。「公案」本是法庭案牘,用以判斷案情;而祖師應機問答亦稱公案者,是用以判斷迷悟。祖師斷案,只是一個「破」字,只破不立,即立即破,直破到底。例如「有」「無」相破,出沒即離兩邊,連中道亦不立;只是「破執」方法問題,不關「是非定論」。故「注重方法・莫論是非」一語,直是參禪學道人的圭臬。若謂必有「是非定論」,則不但公案成戲論,而且竟成禪門毒藥了。遼道宗之燒「六祖壇經」,大慧宗杲之燒碧巖錄,其亦有激於末流大失「祖師眞意」之弊而這樣矯作的罷?


   公案之多,擧不勝舉,若會其一,已可言下見性。否則入海算沙,雖多何益?譬如學劍,只學劍術,不學考古。如果將寶劍一把又一把地陳列展覽出來說:這是干將,那是莫邪;這是湛鑪,那是巨闕;那就無疑地是賣劍的考據家,而不是傳劍的真劍客。學禪亦復如是,一公案已足了大事,千七百公案亦一只公案。雖然如此,衆生根機不同,猶如保險箱上鎖鑰,唯一的金鑰匙不一定能契合羣機,機緣偶湊則彎彎鋼絲條却得頓開當前的機關,學襌人之接觸公案而言下頓悟者,或亦未嘗不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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