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四句要義
上編 四句要義

上編 四句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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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戍五月,中江劉洙源先生,道過廣漢,駐軍周參謀長朗清先生留請說法,先生以初未準備經論,說者聽者皆無依據,驟然印書,倉猝不能遽辦。乃曰:吾有四句要義一為何事?二依何義?三修何行?四悟何法?試為君等演說如何?僉曰:願樂欲聞,惟希說之。爰記先生所說于次,倘有錯謬,請教正之。

▼ 一為何事? 明心見性

   近來人心多好佛法,或家庭奉佛、或朝山燒香,或勤布施,或修供養,或受三皈,或守五戒,或誦經念佛,或持咒修法,或精研教理,或專修禪觀。種種不同,信佛則一。吾今欲發一問,諸君如是勤修,究為何事?勞身苦體,費精神,耗時日,而不辭。志願安在?彼將云:聞佛法奇特,吾故好之,世俗成風,吾從眾耳。余曰:此非答我所問。


   彼又云:欲脫苦耳。貧者欲求富饒,病者欲祈疾癒,困厄者希通達,沉淪者冀超昇。余曰:此言近似,尚非真實。彼又云:欲除業障耳。今生之苦,皆由前生惡業所招:今將去惡行善,以期業障消除,免受苦報。余曰:此言似矣,猶未盡也。彼又云:欲斷煩惱耳。人生造業,由煩惱起:今將斷滅煩惱,庶幾苦果不生。余曰:此言似矣,猶未盡也。彼瞿然曰:斷煩惱,除業障,離苦得樂,此乃佛法正宗,云何而猶未盡?布施持戒,禮拜供養,誦經念佛,持咒修觀,此乃佛法正行,云何而猶未盡?吾將以此自度度他,豈尚有遺憾耶?余曰:且稍安毋躁,當為子說之。


   大凡談理必窮根源,作事必問根由。子所談者,在佛法中非無其義。但是枝葉末節,若向這裏做去,立志雖佳,枉費精神。經云:「未知真實法,不名為布施。未知真實法,不名為供養。」余今例此,再作數語:未知真實法,不名為持戒。未知真實法,不名為禮拜。未知真實法,不名為誦經。未知真實法,不名為念佛。未知真實法,不名為持咒。未知真實法,不名為修觀。君未說到真實處,所以我不認可。


   經曰:「因地不真,果招迂曲。」又曰:「欲修大行,須知因地法行。」世人懵懵,不此之求,所以徒勞無益。今為君等發明真實,事半功倍,可乎?僉曰:願聞。曰:真實法者,吾人之心也。此心以有覺性,故謂之佛性。為萬法之本,故謂之法身。永不變易,謂之真如。性非虛妄。謂之實相。無所不知,謂之菩提。(菩提是正智,故無所不知。)寂靜不動,謂之涅槃。萬法之性,謂之法性。凡此種種名稱,皆是吾人真心之異名。


   人人本有,箇箇圓成,近在心內,無勞遠求。成佛作祖,是此一心。宗門謂之明心見性,心即性也。(心性是一,出《華嚴經》。)所謂真實法者,即此心也。我輩人人有心。而不自知,長劫受苦,豈不可憐!學佛無他,明心見性而已。(明悟自心,徹見本性。)如果明心見性,煩惱不待斷而自斷,業障不待除而自除,諸苦不待滅而自滅。三寶不言供養,而已供養自心三寶。布施不施一金,而其所施勝過七寶。不持咒而自得印明,不誦經而十二部經無不通利。


   若從根本下手,果大功高如是,君等奈何不圖?先德云:眾生依業有,業依惑有,惑依識有,識依心有。心是最終究竟處,不通此一著,意識長在,煩惱旋斷旋生,業障旋消旋萌,苦果永遠不除。譬如伐木,去其枝葉,來年又生,有何了期?若斷根蒂,永不再發。是故佛說未知真實法,不名為布施供養者,意在策勵世人,知真實處,在吾自心。(此義出『《華嚴經》,及《般若經》,其文甚廣,可研閱之。)不然,修因無果,何以故?果在真實處故。不然,經云:「心是惡源,形為罪藪。」(此心是識心,與上真心別。)倘未明白真實所在,如何能斷煩惱。除業障。出苦海耶?為何事者,為求明心見性也。

▼ 二依何義? 依二空義

   吾人已知佛性即是自己真心,然則真心體相究竟如何?曰:真心無性,其體是空,故曰真空:其相如虛空。如虛空有二義:一如虛空不動搖,二如虛空遍滿一切國土。永明禪師云:「真心自體,非言所詮,湛若無際之虛空,瑩若圓明之淨鏡,毀讚不及,義理難通。」世人不知真心廣大圓明,妄謂此心在我身內,所以長劫輪迴,受苦無窮。今欲明白自己真心,第一莫認四大假合之身為真;第二莫認六塵緣影之心,以及山河大地為實。


   佛法入門,有二要義:一者眾生空,二者萬法空,眾生不空,謂之我執。萬法不空,謂之法執。
   何謂我執?謂我能主宰是也。主宰即是意識,非真有我。如果我能主宰,誰人肯入地獄:甘做畜生餓鬼?故知身中無我,全是意識分別執著。意識是生死根本,急宜斷除,不可姑息。所以大乘菩薩先修無我觀,以得人空。


   何謂法執?法者內之五根,(眼耳鼻舌身)外之五塵,(色聲香味觸)皆是四大(地水火風)造成,謂之色法。受想行識,謂之心法。色心二法,其性皆空,眾生不知,認為實有,起惑造業,生死不絕。


   佛法教人修法空,法空者,即空六根六塵六識諸法也,悟一切法,皆無自性,其體本空,名得法空。世人皆為我執法執所蔽,所以不知自己真心,大乘法門,若要悟心,先須信入人空法空之理。千經萬論所說法義,不外二空。若能信入,則悟心有期,剎那成佛。若不信此二空,專求福報,是門外漢,決不能得佛法利益。


   云何知無我耶?如果我能主宰,則臨命終時,妻室財產皆可攜去,何故不能?天上樂土,作惡之人皆可往生,何故不能?二俱不能,主宰安在,且一人之身,六根均動,豈有六我耶?如以六根為我。死者六根尚存,何以不能行動?故知無我。經云:「一切眾生,皆由著我,若離此著,則無生處。」


   云何知無法耶?根身器界,在人類共業同分中,見以為實:餘五道中,各有不同。可見六道之中,各各自變六塵境界,皆由業識所造,安有定法?故知一切人事營為,都是業風驅遣,識心所生,猶如夢幻泡影,空而不實。經云:「不知諸法空,恆受生死苦。」若能悟入二空,便證無生法忍,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由是言之,學法,唯學二空之義。

▼ 三修何行? 修般若行。

   佛法要領,不出教理行果。教理即蘊處界諦緣起,如上一心二空說。果則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知教理而欲得果,非起行不能辦。今當論行,行有萬端,以六度為總,經中自在說法,或說一行:發菩提心是。或說二行:曰智慧,曰方便。或說三行:曰戒定慧。或說四行:曰四居處。四居處者,一慧、二戒、三施、四定,或說五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止觀。或說六行,曰六度。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行門雖多,六度括盡。


   此六度義,有無量門。茲略說三門:一、六度義相,二、六度所對治,三、六度能入理。
   云何義相?萬行俱從菩提心流出,合之為菩提心,分之為六度。無顧戀心為布施,無持犯心為持戒,不忤一眾生為忍辱,念念不斷為精進,心不流動為禪定,知萬法空為般若。
   云何對治?對治六道,出三界輪迴故。立施度,對治餓鬼道。立戒度,對治地獄度。立忍度,對治畜生道。立精進度,對治修羅道。立禪定度,對治人及六欲天。立般若度,對治色無色界天。


   云何入理?隨順法性故。法性體無慳貪,立施度。法性離五欲,立戒度。法性離瞋惱,立忍度。法性離懈怠,立精進度。法性常定,立禪定度。法性離無明,立般若度。此六度法,要以般若為主。經云:「五度如盲,般若如眼。」布施無般若,惟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持戒無般若,暫生上欲界,還墮泥犁中。忍辱無般若,報得端正形,不證寂滅忍。精進無般若,徒興生滅功,不趣真常海。禪定無般若。但行色界禪,不入金剛定。萬善無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無為果。


   據瑜伽,菩薩行有四:一六度行,二道品行,三四攝行,四神通行。要之,俱以般若為主。佛法雖分大乘小乘一乘三乘,四諦悉已括盡。世間因果,為苦集二諦。出世因果,為滅道二諦。滅為佛果,道為菩薩行。般若為道諦體,故般若為要行。

▼ 四悟何法? 悟緣生法

   學教參禪,俱圖大徹大悟,徹悟之境,即是無生法忍。學人一心求悟,究竟悟何種法耶?
   曰:悟緣生法,何謂緣生法?曰:緣生法者,因緣所生之法也。一切諸法,緣會則生,緣散則滅;非有而有,幻相不實;有即非有,當體是空。曰:緣生之相,既是虛妄,云何悟相便為登峰造極耶?曰:見性不真,不能了相:見性真實,便能了了見森羅萬象,都是自己本性上因緣所生,謂之妙有。故學法要著,須明緣生性空。若見緣性,則脫緣縛。(緣性者,緣生之性,即是佛性。十二因緣是輪回相,佛性是輪回性,見佛性則輪回頓斷。緣縛者,即是十二因緣輪回之縛也。)


   故證性即了緣生,了緣生即證入真性,是一事也。大乘學人,入門便教觀緣生法,為將來悟入正因起見。此義云何?佛法以空為主,說空以因緣為宗,因緣即是緣起義。(緣起即緣生)凡夫不信,外道不知,小乘權教雖知而不徹底,唯大菩薩學佛乘者最須於此著眼。何也?佛說心地,乃說二空,無緣生義,二空不成。人之識心,造善惡業,故有昇沈:而其真心本來不動,識心為累,枉受輪回。


   當知惑業苦三,皆由因緣所生,緣生性空,故曰人空。根塵亦是因緣所生,根塵無性,一切是空,故曰法空,若無緣生之義,人法俱實,真心不顯。有緣生義,人法俱空,真心顯現,得本法身,即為佛果。法身如虛空,故曰真空。真空體內,十方微塵剎海一切俱現。故《涅槃經》云:「佛性者第一義空,第一義空者即是智慧。」又《深密經》云:「若不了知無相法,雜染相法不能斷,雜染相法不斷故,壞證微妙淨相法。」若能悟入緣生,即證無生法忍,即是大徹大悟。大乘學人,當如是行,勉之!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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