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識的作用與人生之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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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識的作用與人生之夢的形成

二、心識的作用與人生之夢的形成

第二章 人生之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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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對上述「心所有法」所做的分類與解剖,事實上就是對意識的分類與解剖。由這裏可以看出,人的意識可以分爲不同的層次,有「遍行」性即普遍性的,也有「別境性」即特殊性的。在形成人生之夢的過程中,具有普遍性的「思」、「作意」及具有特殊性的「欲」起著最重要的作用。


   一、思:佛教所說的「思」是指能造作身、口、意業的精神作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思想。人生離不開思想,沒有思想(廣義的思想)的存在不可以稱為「人」,沒有思想的存在的生存不可以稱為「人生」。人與其他動物的根本區別之一就在於人有思想。正因為人有思想,他纔可確立自己的人生價值,纔能瞭解人生的意義,纔會為自己的生存而思考、設想,纔會為自己的未來而憧憬、謀劃。


   二、作意:但若光有思想沒有行動,那麼任何人生之夢都永遠祇能是夢。要使夢能成真,還要付諸行動,佛教將行動得以產生的精神作用稱為「作意」。


   三、欲:有了「作意」,人們便會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尋找方法,會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每一種思考、設想都是一個夢,每一個憧憬、謀劃也都是一個夢,每一次尋找、追求仍然會造出一個夢;因而,正因爲有了思想、作意和欲求,纔引生、形成了一個個的人生之夢。並且,有甚麼樣的思想、作意與欲求,就會有甚麼樣的人生之夢。


   有的人將擁有政治上的權力視做唯一的人生價值,他的一切思考、設想,一切憧憬、謀劃,一切尋找、追求都是圍繞著這一軸心而展開的,他所做的每一個夢都與「權」字相關聯。他最初夢想自己能成為三、五人之長,夢想著隨時隨地都有幾個人圍在他的身邊,聽他的號令,受他的支配,向他獻殷勤,看他的臉色行事,雖然官不大,也許祇是個組長,但這畢竟也是一種「官」,也是一個「長」。有了這個「官」與「長」,意義絕對不同:過去,他祇能聽別人的號令,受別人的支配,看別人的臉色;如今,他雖仍然要聽別人的號令、受別人的支配、看別人的臉色;但與此同時,他也可以像別人那樣對另外的別人發號施令、行使職權了!難怪很多先得「官」而後失「官」或先無「權」而後有「權」的人都感歎道:「在位與不在位當真不一樣!」當然不一樣。


   不僅如此,在高位與在低位、當大官與當小官,也不一樣。而「位」與「官」是可以不斷變化的,於是很多人終身都在那個不斷變化的「位」上爬來爬去,在爲使自己的「官」不斷陞高而絞盡腦汁。他當上了組長又想當科長,當上了科長還想當廳長。對「官」與「位」之陞遷的每一次設想與謀劃,就構成了一個夢,一個夢實現了,他又會去做另一個更大的夢。他的一生就是在關於「官」、「位」、「權」的夢境中度過的。而這每一個夢都是受其思想、意志及欲望支配的;沒有思想、意志與欲望,人便不可能做任何夢,當然也不可能做當官、陞官之夢。


   另一些人則將擁有財富視做唯一的人生目標,他一生都在做著發財的夢。他在一貧如洗、饑腸轆轆的時候,夢想著自己能擁有一點柴、米、油、鹽;當他溫飽不愁的時候,又想擁有漂亮的家俱、成套的電器和寬敞的住房;他在擁有了這一切以後,又想擁有一本九位數的存摺,眞的達到了九位數以後,他又嫌位數太少,又夢想著它能變成十位、十一位、十二位數;一切都實現了以後,祇要還有一口氣,他還是不會滿足。因爲財富是最使人貪得無厭的東西,人的發財欲一旦形成,就不會知道「滿足」是甚麼。爲了滿足那永遠也滿足不了的物質、金錢的欲望,他就一次次地做夢,又一次次地去爲夢的實現而籌劃、而拼搏、而掙扎。他關於發財的夢太多,以至於財富帶給他的快樂究竟是甚麼,他都沒有心思、沒有心力去品味。


   還有一些人將擁有「名」視做唯一的人生意義之所在,他們一生都在做著成名成家的夢,有的夢想當科學家,有的夢想當文學家,有的夢想當藝術家,不一而足。與陞官發財的欲望不能使人滿足差不了多少,成名、成家(家數)的欲望也很難有讓人滿足的時候。這種人首先想在同事中出類拔萃,在本單位出名;當這個「名」他得到以後,又想在本行業或本地出名;等到在本行或本地小有名氣以後,他又想衝出本行與本地,讓全國的人都知道他、崇拜他;及至在國內擁有了很高的名望以後,他還不知足,還想讓國外的人、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都仰慕他的成就。


   爲了讓這一個個的夢想變成現實,他必須犧牲很多東西,他要犧牲物質的享受、生活的舒適,甚至身體的健康。至於他的夢能實現到哪一步,他並不很清楚,他祇知道一個勁地做著成名之夢,又一個勁地去實現所做之夢。直至他的生命之燈即將熄滅,他纔不再做夢。而夢停了,生命之燈也就真的要熄滅了。


   還有的人甚麼夢都做,他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想成名。當他是以當官爲主的時候,他就著重做著陞官之夢,但也不失時機地去做一些發財與成名之夢,並且在做夢的第二天即著手去實現這些夢,或是用自己的「權」去換一點「錢」,或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去圖個「名」,或是用由自己的「權」所換得的「錢」再去買個文憑。如此,他便一舉而三得了。如果這個夢實現得很容易,那麼他還會做同樣的更大更美的夢,夢想做更大的「官」並由此得到更多的「錢」和更大的「名」。


   當某人是以賺錢爲主的時候,他就著重做著發財之夢,但也時刻夢想著能否用手中的錢謀個一官半職或買個「名」。如果他自己實在不能三位一體,那他至少也要讓最親近的人做爲其替身去實現他的夢。有錢而無文憑的人總想找個無錢而有文憑的人爲妻或爲夫,斗大的字識不得一筐的人也想找個大學生甚至碩士、博士當「伴侶」;至於能否眞的相伴於人生之旅,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的夢想終於藉助於她(他)而實現了。而這種情形之所以會出現,也與另一種人即有「名」而無「錢」的人夢想著既有「名」也有「錢」直接相關,這兩者正好相互爲用,故往往一拍即合。


   至於有「名」的人想要「權」,那也是很常見的。與前幾種人擁有「這個」又赤裸裸地夢想要「那個」不同,這些有「名」的人一般墨水喝得比較多,與「知識」相聯繫,是「知識份子」,所以他在追求其他東西時,其心跡總是比較隱蔽,常常心口不一,心裏想當官、想發財,可是在口頭上卻清高得不得了,彷彿他不食人間煙火,其實他甚麼都想吃、甚麼都想要,並且他謀取的手段較之前幾種人更高超、更機巧。如果他的當官發財之夢破滅了,他好像也不會受到太大的打擊,反正他有的是「名」,並且他還很會安慰自己說:「我本來就不想要這些東西。」他知道這是在自欺欺人,但他習慣於這麼想。


   「自欺欺人」的品格不惟魯迅筆下的阿Q纔具有,我國許多知識份子也都程度不同地具有,這種品格反映了他們的軟弱與無奈。但當他在擁有「名」的同時也擁有了「權」與「錢」以後,情形就不一樣了,他不再軟弱、不再無奈,他會很快地學會一口「官腔」,擺出一副「官相」,他的生活也不再清苦,而是很瀟灑,並且是帶著幾分情調、擁有相當品味的瀟灑。


   不管是哪一種人,不管他們做著甚麼樣的人生之夢,這其中都滲透了一種主宰力量:思想、欲望與「作意」。佛教能那麼早地揭示出人的心理與人生現象之間的內在聯繫,確屬不易。

   佛教所說的「心所有法」中的十一善法,是對人的意識中善的成份的概括,是形成善的行爲的動因。在佛教看來,人生之夢中,諸種善的夢,就是在這些意識的支配下產生的。這裏僅對其中的「信」與人生之夢的關係,略加說明。


   「信」是第一善法。佛教所說的「信」是指對佛教根本原理堅信不疑,引申爲對人生之善所持有的信念。信念是任何一個人生之夢的開始。沒有信念,就不可能有任何的打算、籌劃、謀慮、追求,甚至連動機也難以產生。每個人的一生有一個總的信念,這個總信念就是一個大的夢,它要落實在對每一具體事物的看法上、對每一目標的設想上、對每一境界的追求上。而這每一種看法、每一步設想、每一個追求都是那人生大夢中所包含的較小一點的夢。一個人生信念包含了一系列的觀念、設想與追求,因而也就有一系列的夢。信念的漸次展開與逐步實現的過程,就是人生之夢的演進過程。


   「信念」是抽象的,每個人的信念又是個體的,且是千差萬別的,由此纔構成了宇宙間多彩的人生之夢。

   有人的人生信念是求「眞」,他便爲著求「眞」而活著。他將一個個事物的真理、人生的真理化做一個個美麗的夢,然後便不停地向著這個夢奔跑。儘管旅途遙遠,道路崎嶇,他也毫不畏懼;縱然要流盡每一滴血,用盡每一分力,他也在所不惜;有時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他也心甘情願。佛教本身就是在求「真」的過程中誕生的,釋迦牟尼佛當年所要追求的是人生之「真」。而他之所以能求得人生之「眞」,首先是因爲他對此有堅定的信念。他曾坐在菩提樹下發誓:「不證得人生眞理,寧可粉身碎骨也決不起身。」正是在這一堅定信念的支撐下,他戰勝了數不清的艱難險阻,向著一個個真理之夢走近,然後又把它們一個個變成現實。他終於實現了自己的信念,他因此而變成了人類文化史上的一個偉人。


   有人的人生信念是求「善」,他便爲著求「善」而活著。他將一種種善的境界變成一個個夢,然後爲著實現這一個個夢而不懈地反省自己、修正自己、磨練自己、陶冶自己。爲了實現這樣的信念、這樣的夢,他可以犧牲自己,成就他人;可以忍辱負重,成就善行;可以視人之身如視其身,視人之家如視其家,視人之國如視其國。他希望將天下所有的惡人都改造成善人,使天下所有的善人都能達到至善的境界。


   中國歷史上的孔子、孟子便是這樣的典範。孔孟無數次地夢想著將人的道德上的善心,變成政治上的善政,將人的仁心變成仁政。爲了使這一夢想變成現實,他們周遊列國,費盡心力,即使四處碰壁、受盡冷落與嘲諷,亦無怨無悔,「知其不可而爲之」。孔子甚至為此而幾次險些喪命,但他從不後悔,而是每次都能坦然面對險惡的境遇,泰然處之。其所以如此,原因祇有一個:他有堅定的求善信念做支柱。


   也有人的人生信念是求「美」,他便爲著求「美」而活著,他將一個個美麗的境界、美麗的創作、美麗的發現變成一串串絢麗多彩的夢,然後爲著實現這一個個夢而忘我、忘物、忘天、忘人地工作著、創造著。通過不斷的工作和創造,他終於將一個個夢變成了一個個美。這美也許是一首詩、一幅畫、一篇文章、一座雕塑、一部樂章,也許是沙漠上的一片綠洲、荒山上的一叢蔥翠,抑或是一首生命的交響曲、一個動人的故事。他就這樣夢想著、創造著,又將一個個美麗的夢想和創造帶給人間,灑向大地。


   求眞是「信」之所使,求善是「信」之所使,求美亦是「信」之所使。眞可貴,善可貴,美亦可貴。

   佛教所說的「煩惱法」共二十六種,它們是指二十六種不良的心理意識。這些意識的存在是產生一切人生噩夢的根源。

   (1)、貪
   煩惱法之首爲「貪」,它不僅是造成一切人生噩夢的根源,也是人生諸苦的根源,故放在後面詳述。


   (2)、瞋
   居於煩惱法第二位的是「瞋」,即仇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意識。按照我們的理解,這種心理意識不能一概被斥之爲惡,因爲對仇敵產生這種心理意識便是理所當然的。譬如,對嚴重傷害過自己的人,我們很難不恨他;對嚴重損害過自己的人,我們也無法不怨他。


   人類心靈中的正義的仇恨之火、人類歷史上的自衛戰爭、反侵略戰爭等正義戰爭,就是如此產生的。我們不能說它們不該產生。別人先將屠刀架在我們的脖子上,先將槍口對準我們的胸膛,我們必須進行自衛、進行還擊,這有甚麼不對呢?


   但佛教不這麼看,它以人類的終極理想做爲現世的理想。人類的終極理想之一是沒有戰爭,沒有仇恨他人的意識和損害他人的行爲產生,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平等以待。就世界範說,這種和諧的人際關係,在很長的時間内,還不可能具有普遍性,它祇是人類孜孜追求的一些美好理想而已。但佛教卻把它當做現實生活中的人生準則,因而反對一切仇恨心理和傷害行爲,並將這些心理和行爲視做導致人生噩夢的根源之一。


   不過話又說回來,人在仇恨的心態下所做的決不可能是美麗的甜蜜的夢,不管這種仇恨心理的產生有無道理。假如這種仇恨心理是由被仇恨對象激起的,是被對方逼出來的,那麼,這種仇恨心理本身的產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在這種心理意識的纏繞和支配下所產生的人生之夢一定是個噩夢,這就是復仇之夢。


   仇恨是人類一切情緒中色彩最鮮明、程度最強烈的一種,它是刻骨銘心的,且是長久存在的。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女子報仇三十年不晚。」可見這種情緒之強烈與持久。在這漫長的時間長河中,仇恨者一直在做著復仇之夢,有的將復仇當做某段時期的重要人生內容,有的甚至當做根本的人生目標。在所有情感中,仇恨是最煎熬人心的,因而復仇之夢總是一場噩夢,其中充滿了你死我活的撕殺和血雨腥風的殘酷。


   如果仇恨的種子不是根源於別人,而完全是由自己播下的,那麼,由此而做的夢,就不僅僅是一場噩夢,而且是邪惡之夢。歷史上發生過很多不義之戰,有的起源於貪婪,有的則起源於邪惡之夢。現實生活中也有極少數對社會懷有仇恨心理的人,他們自認爲自己的惡劣處境或所受懲罰是社會造成的,或他人給予的,故不惜以自己的性命做賭注,整天做著復仇之夢,有的甚至將復仇視做人生的終極目標和唯一內容。而事實上,他們所受到的懲罰完全是咎由自取,仇恨的種子歸根到底是自己一手播下的。如此復仇的結果,對自己來說無疑會落得一個悲劇的下場,對社會則會造成嚴重危害。


   (3)、癡
   煩惱法中的第三位是「癡」,即不明事理,愚昧無知。這種心理狀態的存在是科技落後、缺乏教化與反思的民族和時代所不可避免的缺憾。即使是在文明社會、文明時代,亦有不少人身具這種缺憾。由「癡」而引起的人生之夢是荒唐的夢、滑稽的夢、愚蠢的夢、可憐的夢、可歎的夢、可悲的夢。由這樣的夢所引導的人生之旅一定是失敗的,做夢者要不斷地品嚐由自己的愚昧無知所造就的苦果,然後再把這一切歸咎於蒼天或上帝的不公。這種人即使到了夢斷時分,也不會知道自己爲甚麼會走過這樣一條人生之路,一路上爲甚麼會飽嘗這麼多的苦果。


   癡夢是癡人做的,「癡」與「夢」歷來被連在一起,所謂「癡人說夢」即是。癡人的存在是 社會的不幸,癡人之夢的存在是人類的不幸,因爲它會給人類帶來悲劇性的歷史或現實,甚至未來。


   (4)、嫉
   在一切不良的心理意識中,「嫉」即嫉妒心理,是最消極亦是最普遍的一種。心理學家的觀察研究表明,人在幼兒時即會產生這種情緒。不過,此時的嫉妒心理尚不具有破壞性,因而消極性不明顯。但兒童時期以後就不一樣了,人們會因「嫉」而引起「忿」、「恨」、「惱」、「害」、「瞋」等惡劣的情緒和不良的心理意識。被這些情緒和意識所纏繞的人,整天都生活在陰影之中,整天都在做損人之夢、害人之夢;而被損被害的往往都是某一群體中的出類拔萃者。


   釋迦牟尼在成佛之前,因爲自己的出眾而曾爲另一太子所嫉恨、所殘害而險些喪生;皇宮中、朝廷上屈死的亦大多是優秀的人物。歷史的長河中,漂蕩著多少冤魂,其中很多就是由「嫉妒」這種卑劣的情緒和意識所殘殺的。


   人類菁英、偉人豪傑會遭人嫉恨,尋常百姓、普遍平民也會遭人嫉恨,祇要他在自己的小環境裏比較突出。許多學業優異的學生或工作突出的職員都曾飽嚐過被嫉被妒進而被傷被損的酸楚和痛苦。我自己在這一方面即曾吃過不少苦頭。在中小學時代,我因學業出眾而經常生活在冷嘲熱諷和傷害打擊的氛圍裏,我的書經常被人扔到廁所裏,我的衣服、文具、勞動工具經常被人有計畫、有目的地「偷」走,而我的身心也時時要面對來自成績遭糕、心胸狹窄者的諷刺、挖苦、打擊和折磨。少年時代本是一個人一生中最美好、最無憂愁的時代,而我的少年時代卻是在這樣一個充滿嫉妒的環境裏度過的。這給我的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創傷,以至二十多年以後的現在,還時常在睡夢中被嫉妒之箭射醒。


   也許有這麼一段親身經歷的緣故,我對「嫉妒」二字深惡痛絕。它發自一些無能之輩,這些無能之輩自身雖無多少正當的能力,卻有一種頑強的邪惡的毅力和決心,亦有一套損人害的功夫,這毅力、決心和功夫使得他們不把所嫉對象擊垮而決不甘休、決不放手。他們將所有的好時光用來做同一個夢:如何將嫉恨對象踩在脚下,如何逼迫他去尋死。


   所幸的是,被嫉者也有著頑強的毅力和決心:決不讓對方打倒!最終的結局往往是,被嫉者衝破重重阻力後,踏上征途,繼續趕路;而嫉恨他人的人則往往要被生活所淘汰。因爲他們祇會夢想著如何去絆住別人的腿,或是如何在別人前進的路途上設置障礙,卻不知自己應邁開雙腳趕上別人。所以,嫉妒者的損人害人之夢終究是要破滅的。


   佛教對人的不良情緒和意識的分析相當詳細,因篇幅有限,筆者不能在此一一道出。但佛教對此有一個總的觀點,即這些不良的情緒和意識亦即「煩惱」,都會演變成一個個不良的人生之夢,這些不良的人生之夢,又會引出一條條偏斜的人生軌跡。人生的軌跡既已偏斜,人生的滋味又如何會甜蜜?


   所以佛教說,人生如夢,人生之夢是一個個苦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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