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在用功的時候,當工夫漸漸凝集,可以專注在方法上時,會覺察到妄念。如果這時工夫還不是很穩定,就繼續專注在方法上,讓妄念自生自滅地過去。當我們的凝集力愈來愈強時,覺照的作用會比較敏銳,能觀的作用也就能夠發揮它的作用。
正法猶如一面鏡子
平時我們的心很容易受到妄念的干擾,以致在做出決定時,往往都是煩惱、習氣的力量做為心理的主流;在做出反應時,也都是依習氣、煩惱而做出反應的。因此,我們很容易製造流轉的業,修行就是要慢慢地加強心主動的力量與能觀的作用。

當修定修到某個階段,能觀的作用會很強,心力也會很強,強到甚至可以發揮神通的力量。
也就是說,心力強到可以改變東西,這時不能讓這種作用隨意地運作。如果你沒有正法做為依止,就會利用這種力量去進行一些與非法或與惡法相應的事情。心在凝集時,力量會不斷地加強。如果我們生起邪念,那個力量是很強大的。所以一些修行有成就的人,還是會犯錯,是因為他們只是修定而沒有智慧引導其做出正確的抉擇。因此,修定一定要具足正見。
當能觀的作用加強時,我們可以利用它來觀妄念,把妄念剖析得清清楚楚。而從妄念的流動中,我們可以看出自己的生活、個性和心,並進一步地去調整它。然而我們要依什麼來調整它呢?依正法!
正法猶如一面鏡子般照著我們。有了正法做為依據,我們在造惡業或起惡念時才知道這是惡法,心裡因而會產生不安、憂慮等種種的苦。但是,往往惡法熾盛時,我們會執苦為樂。有些人在造惡業時,還是可以造得很快樂。所謂的快樂,是他們的欲望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滿足,所以會認為那些惡法是正確的。他們在做這些事情時,雖然内心還是有一絲絲深細的不安,但已被煩惱覆蓋,從表面上得到了一種快樂的覺受,所以會繼續地做下去。
無明就是不知、無知或愚癡。人在不知的時候,做了一些惡事還會很開心。像我小時候,什麼事情做得很開心呢?燒螞蟻的時候,燒得很開心;捉打架魚(鬥魚),看牠們打架會很開心。又如那些賭馬、賭鬥雞的人,他們以此為樂,還把它當作是一種娛樂。可是這些行為,從佛法的角度來看都是不好的。因此,生活中若沒有一個道德準則,很多時候我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無明本身不一定是惡的,但是它很容易與惡法相應。比如一個身心障礙者,什麼都不知道或知道很少、反應慢,他可以是一個很單純、過得滿快樂的人。然而他也很容易變成一個邪惡的人,當他的惡心所法生起來,會左右他的一切行為。我們有時也真的是愚癡無明,不懂得分辨是非,常常把錯誤的事情當成是對的。在生活中,我們真的常常會這樣,在對與錯之間,不容易看出它們明顯的界限。
有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是依著善法去造作的,但是內心還夾雜著一些煩惱,我們不容易分辨得出。一件事情的善與惡,往往決定於自己的一念判斷。你以正念去做,它就變成一件善事;若是邪念引導你去做的,它就變成一件不好的事了。
佛法中的心所法,在分析人類的心理時,主要的歸類就是善與惡。比如遍行心所法、不定心所法,基本上這類心所法生起來時可以通三性,即善、惡、無記三種性,它決定於我們是與善心所法相應?還是和惡心所法相應?比如你做了一件壞事,事後後悔,它就屬於善法;反之,如果你做了一件好事,事後後悔,它就變成惡法了。你把錢布施給別人,回到家裡「慳吝」心所法生起來,讓你後悔了,心想:「哎喲!怎麼給那麼多。」或者「哎喲!早知不要給他。」你的念頭這樣一轉,它就與惡法相應了。在《百法明門論》或部派佛教的論典裡,都有善與不善的心所法分類。我們要具備這些知見,才有一個準繩幫助自己分辨善惡。
我們可以從生活中,看到一些社會普遍的道德準則。而不同的社團、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民族,又有屬於他們本身的善惡準則。每一個人也會有自己的準則。從種種的準 則中,我們對事情做判斷時,就知道哪個好、哪個不好,哪些應該做、哪些不應該做。有時候我們雖然知道那是不應該做的事情,卻仍必須選擇它。因此,所謂的法律或佛法戒律,便建立起來規範我們的行為。
善與惡基本上決定於我們的行為,會不會侵犯到別人?不要以為造惡業只是傷害別人,其實自己也一定會受到傷害。從世間的道德準則到宗教的道德準則,乃至我們依法所建立的準則,都可以幫助自己分辨善惡。在觀看妄念時,如果我們是依佛法做為準則,就可以用佛法來衡量所觀的念頭:會導致我們造惡業的念頭,要設法將它清理掉;好的念頭、善的心所法,就要令它繼續增長。當我們的心力愈來愈強、覺照的作用愈來愈敏銳時,就能夠分辨自己的妄念,依正法而做出正確的抉擇。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應該做的事做不到,不應該做的事卻做出來了。這是因為我們的心力不夠,所以雖然懂得分辨善惡,還是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抉擇。尤其我們學佛後,雖從佛法的理論中,了解世間法、非法、善法、惡法種種的知見,但生活還是很容易陷入煩惱那一邊,常常依煩惱而做出抉擇。比如你知道這次禪七坐得不好、很苦惱,是因為自己平時沒有用功,於是決定回去後每天打坐一小時,希望下次禪七可以坐得好一點。因此你開始計畫:每天四點起來打坐,五點做早課、吃早餐,然後七點上班,下班回來再讀兩小時的佛書。
然而回去第一天,你四點起來。第二天,你覺得四點起來精神不太好,又多睡一小時,五點才起來。結果打坐只剩半小時,早課也剩半小時。第三天你六點才起來,早課、打坐都不用做了,你又「掉」回去了。奇怪!明明計畫好的,為什麼到了要做的時候,力量就是提不起來呢?因為你的心又被煩惱覆蓋了。
依法,不依煩惱

因此,修行就是要凝集我們的心力,讓這種依止於法的作用成為心中一個主動的力量。
如果心不能自主,不要說做什麼觀想,單單要調整生活上的一些事情,我們都做不到。所以當我們凝集心力時,能觀的作用會不斷地加強,我們就能夠自主了;有了自主的力量,就可以調整生活上很多的事情。
有人說:「我的家庭就是這樣,我身不由己呀!」為什麼你會身不由己呢?因為你心不由己!假如你有自主的力量,會發現自己是有能力可以調整的。你不是硬硬地調整,而是認為應該做的事便主動去做,很多時候,家裡的情況就會慢慢改變了。比如你打完禪七回去,讓家人感覺到你變得有點不同了。面對問題時,你能夠很快地做出抉擇,處理事情更細心,也會為別人著想。家人感受到你的改善,下次你要去打禪七,他們會很贊成,最好能去一個月。因為你去一個星期就調整得那麼好,若去一個月,他們一定更受益、更開心。即使你不想去,他們都要幫你報名,希望你能參加。
因此,自主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如果你不能自主、心力不夠,整個家庭環境的力量蓋過你,你就沒有辦法去調整。如果你的心力凝集了,自主的力量加強了,就有能力慢慢地去改善。我們在修行時,當心力凝集、能觀的作用加強,便有能力依止於法而做出正確的抉擇。然而依止於法,不只是知道善惡法的分別而已,還要知道分辨這個善惡法的背後是 依據什麽理論?佛法有一套完整的理論分辨善惡法,我們可以這套道理做為依據。比如 一些專業的組織都有他們的道德準則,即所謂的職業道德。
在一般人的眼裡,很多律師好像都在為壞人辯護,其實在律師的職場裡,只要有人聘請他,就要為這個人辯護,至於這個人的人品好壞是另一回事。因為在律師的專業領域,有一套理論做為他們的準則,對他們而言,沒有把這份工作做好才是不對的。法律是講證據的。即使一個人有罪,但是如果你不能夠在法庭上拿出證據,或證據不能讓法官或陪審員信服,他就沒有罪。為他辯護的律師有辦法將你的證據一一擊破,讓你不能有力地提出控告。這是律師的專業道德,他們必須這樣做。
宗教的信仰也是一樣,每個宗教在分別善惡的程度上都有差別,甚至有些在意義上也有分別。比如從佛教的角度來看,有些事我們認為他們的做法不對,但是根據他們的信仰,會有一套完整的道理來說明他們的做法是對的。
因此,我們知道要依佛法而修行,就要以法做為準則,了解哪些事應該做、哪些事不應該做;再進一步,要知道應該做與不應該做的事背後所依據的法或道理。掌握了這個法或道理,我們對善惡的辨別會更清楚。比如殺生,佛法認為一切有情皆有生命。所謂眾生一體,從緣起的角度來看,大家共生在地球上,如果人類任意殺害一個生命,或破壞某一種生態,最後一定會傷害到人類自己。若我們依止於這樣的一套理論不殺生,在護生的行動上就會比較自然地去發揮,而不是因為有一個戒條要我們必須遵守。
因此,我們在觀想時,不只要懂得分辨善惡法,還要更進一步地去觀到這些善惡法的背後所依據的理。如果我們能多在止的工夫上做好基礎,待能觀的作用加強時,就可以觀自己想要觀的理。這時不管我們做不淨觀、慈悲觀或因緣觀,只要知道這個方法的運用,就可以提起力量去觀,而且能夠很容易成就。
在觀的時候,思的作用也同時以這個理熏習我們的心。我們的心受熏了以後,對於法的掌握會愈來愈穩,法的力量也會與我們的心結合,成為心的主流。我們在生活中要做出抉擇時,就可以依法而不依煩惱。
凝集心力,思惟正法

平時我們的習性是煩惱多、妄念也多,所以事情發生時,都是煩惱與妄念在引導我們做出決定。
如果我們能凝集心力,不斷地思惟正法、加強正念,讓法深入自己的心和思想裡,我們就會與正法相應,煩惱也會漸漸地減少。即使沒有很深細地思惟佛法,只要我們常看佛書,每天都思惟佛法,一段時間之後,會發覺我們在做決定時,很容易就能運用佛法來衡量與判斷事情。
但是假如我們很久沒有看佛書了,煩惱又會慢慢地覆蓋我們,因為我們的心只是受到法的熏習,還不完全證入這個法。當我們受到佛法熏習久了,行為自然就會與佛法相應。其他宗教徒也一樣,他們受到他們的法熏習多了,行為也很容易趨向那一方面。所以法很重要,我們應該依止於法來用功修行,經常閱讀經典、佛書。我們的心熏習久了,它就會產生一定的力量。
修行,就是要凝集我們的心力。當能觀與覺照的作用比較敏銳了,我們就可以起觀想,以法不斷地熏習自己的心。但這類的觀想還是以理為主,如果繼續觀下去,就能夠觀到法的核心;核心即是無常、無我。若你能夠證入無我,就是開悟了,也即是了生死、斷煩惱了。如果一個人能夠達到這種程度,在整個觀想的過程中,他的理路會是很清晰的。
當你對佛法有了比較深入的領悟,就能將所學、所思惟的東西整理出來。因為你在深入思惟的時候,很多不通達的理論,會慢慢地通達;許多你連貫不起來的理論,會慢慢地貫通,即所謂「融會貫通」。在修習止觀的過程中,當能觀的作用比較敏銳時,你可以從思惟中去領會一些深細的道理。比如《心經》中有些經文,你以前不太能連貫,現在思惟時,就可以將它們連貫起來,對它的理解更為透徹。
不過,有些禪師卻是不講理論的。你要他們講道理,可能幾句話就解決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是不用理論來思考的。但是,你也不要以為這些禪師都只是用一個公案在參,不是的,他們的修行還是有一個中心點,即所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這是本性清淨的觀念,他們時時刻刻都依著這個中心點在修行。
他們認為對你說太多理論,你的心思容易分散,所以盡量捨掉理論這部分,而直接切入中心點。如果心思能夠凝集,先有止的工夫,能觀的作用就會比較敏銳。這時不管你是參話頭或是用什麼方法,都能夠很快地用上去。不過,也有一些禪師在開悟之後,仍用一套完整的理論來指導學生。但是,不管我們對理論有多麼地精通,要真正做到在教導學生時,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一定要對禪有所體驗。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每一位開宗立派的祖師都是禪師,他們一定對禪都有所領會。
很多學者的書看了之後,我們可能覺得好像對修行的作用不大,沒有什麼力量。但是一些修行很深入、有所體會的祖師寫出來的作品,我們就覺得很有思想、很有深度,像智者大師的著作就可以讓人得到大助益。我們看了這些著作,再用他們的方法去思考與理解佛法,會感覺到能夠把佛法應用到修行或生活上,它就是有一股力量。這是因為這些著作,都是禪師們在修行的過程中,親身體驗、領悟的法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