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社會基礎
種 族
佛教起源以前,印度的雅利安人——形成印度文化主流的種族,和西洋人爲同一種族——以恒河上游地帶爲中心,從事畜牧和農耕。他們在那裡建設許多小村落,且以祭司(婆羅門)爲中心,依據不同的階級確立了農村社會。他們在印度所特有的種姓階級制度(caste)中,過著孤立、封閉的經濟生活,而形成所謂婆羅門文化。社會中有四姓制度,亦即(一)祭司(婆羅門);(二)王族(刹帝利);(三)庶民(吠舍);(四)奴隸(首陀羅)等四階級。其中,祭司婆羅門最爲尊貴,其次是王族,而奴隸被認爲是最卑賤的。後來,更發展出無數種姓階級。【1】因爲某些種姓被看作是不淨的,所以不同的階級之間禁止通婚和共同飲食。
雅利安人在宗教方面,信奉吠陀聖典,履行所規定的祭祀,並且以動植物爲祭品獻給衆神。後來雅利安人逐漸向東方發展,西元前六世紀至五世紀之間,就定居在恒河中游各地,其勢力則到達下游地區。隨後,在社會上、文化上引起很大的變動。
首先,雅利安人向東方發展,定居在未知的新土地上,很自然地,他們和原住民之間的通婚就盛行起來了。不難想像,新入侵的雅利安男子娶原住民婦女的事例一定非常多,即使有不少氏族是全體移居的,在經過許多世代之後,也很難保持原來純潔的血統。根據現代印度種族分佈狀態的調查報告,純雅利安種人所居住的地方主要在印度的西北方,而恒河流域的居民就被歸類爲雅利・達羅維茶族,也就是雅利安人和達羅維荼人的混血。就膚色而言,不像喀什米爾的婆羅門那樣白,也不像印度南部的達羅維荼人那麼黝黑,是介於兩者之間,大致是日本人的膚色稍加烘曬的程度。
這種混血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大概始於相當古老的時代吧!原始佛教聖典中,當評論德學兼優的婆羅門時,一定會指出「就父系而言,就母系而言,血統經過七代都是純粹的」,既然把它當作是真正的婆羅門標誌之一,就表示當時的許多婆羅門和一般民衆不一定全然保有純潔的雅利安民族血統。事實上,關於婆羅門的血統仍存有一些疑點。
若這種混血盛行,則在當地必然會形成異種民族。新形成的民族,對雅利安人的祖先所留下的傳統風俗、儀禮、信仰,已不再一五一十地遵守,反而以相當隨意的態度,來面對古來民族性的傳承。他們不重視吠陀文化(即婆羅門教的文化)是當然的事,他們所使用的是雅利安系語變形後的俗語(Prakrit,古代印度的日常用語)。
此外,縱使沒有混血的婚姻關係,當時的商業都市中,似乎也有各種不同膚色的民族共同居住著。據說在商業都市毘舍離,居民的膚色中,有黑、有黃、有紅、有白。這種「超種族性」的基礎,後來就成爲傳播像佛教和耆那教這種具普遍性、邏輯性宗教的根本。
【1】根據佛教語大辭典力_ㄡ卜條,印度種族制度自吠陀時代起,依社會身分、職業漸漸分別為四姓,後又漸分歧而有副種姓階級產生,到現在,若細分大抵有二千到三千種階級。
國家和都市
在這地域中,開始時是並存著許多以小都市爲中心的小國家群,其中有的實施貴族政治,有的實施共和政治,但後來它們逐漸被由國王統治的大國所併吞。大國的首都繁榮,因此出現宏大的都市。當時最有勢力的四個國家是橋薩羅、摩揭陀、阿槃提、跋蹉。一百年以後,摩揭陀征服其他各國,最後大一統的就是阿育王(阿輸迦王)。這些大國,王權顯著地擴張著,王族被看作是人類中地位最高的,相對的,婆羅門就不再像以前那麼有尊嚴了。
雅利安人移住到這地方以後,積極地開墾,他們開採森林,製造耕地,有時連國王也主動參加開墾。同時他們也努力製作灌溉設備、整理耕地。現在若到恒河中游旅行,就可以看見一望無際的水田,田埂縱橫成十字形,田中是一片汪洋,這景象應該可以追溯到佛教興起的時代。基於此,雅利安人生產了大量的農產品,他們的物質生活因此變得非常寬裕而安逸。
隨著物資的豐饒及工商業逐漸發達,許多小都市由是興起。在這以前,社會是由氏族構成的,都市尚未成立,所以廣義的吠陀文獻中還沒有提到都市。在印度文化史上,都市的出現是這時代以後的事。
釋尊入滅當時,據說有六大都市,即瞻波、王舍城、舍衛城、娑祗多、橋賞彌、波羅奈(貝拉那斯)。都市中的道路是按照一定的計劃築成的,道路的交叉點形成圓環,圓環裡有公園,公園裡盛開著無數多采多姿、嬌嫩豔麗的花朶。直到今天,還可以在印度看到這樣的景觀。豐富的物質生活以及工商業的發達,使貨幣經濟有很明顯的進展,遺物及文獻記載都顯示貨幣是從這時代開始使用的。
階級的崩潰
整體而言,通貨經濟盛行,產品被當作商品,以等價的貨幣交換,一切物品的價值因此都由貨幣來衡量。任何人擁有許多以貨幣衡量的財產,在社會上就自然形成一股勢力。巨大的財富儲積在都市,工商業者成立許多公會(seni 或 puga )或掌握著都市內部的經濟實權。公會的首領叫做「長者」(Sresthin),日本所謂「億萬長者」這種名稱,都由來於此。
於是,掌握經濟實權的人稱霸社會。原始佛教的聖典裡,提到當時的社會情況,「即使是首陀羅(奴隸),若富有財寶、米穀、金銀,則剎帝利(王族)、婆羅門、吠舍(庶民)都自願比他早起晚睡,替他服務,做他所喜歡的事,說他所喜愛的話。」
面對這種社會情勢的衝擊,久遠以來的階級制度開始崩潰,人們對婆羅門已不再像以往那樣尊敬了。另一方面,隨著物質生活的豐富與安樂,人們很容易就沈迷於物質的享樂,而漸漸呈現出道德淪喪的現象。
生活在這種風氣裡的人們,把以往的吠陀宗教當作迷信,於是,陸續出現懷有異端思想的思想家,他們被稱爲「勤息」(Śramana,沙門)。當時的印度允許相當程度的自由思想與表達的自由,這一點對他們來說,非常方便。馬克斯・韋伯指出:「在貫通整個人類的歷史中,除了最近代的歐洲之外,從沒有一個國家,像這個時代的印度一樣,在思想方面擁有高度的開放與自由。」當時各國國王或各個都市經常召開哲學討論會,讓哲人們自由自在進行討論,而沒有任何人因任何意見遭受處罰。當時主要的異端思想家有富蘭那迦葉、婆浮陀迦旃那、末伽梨瞿舍梨子、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刪闍耶毗羅荼子、尼犍陀若提子等六人,佛典中稱他們爲「六師」。

(二)異端的思想家們
道德否定論(富蘭那)
當時社會中,有些思想家不僅否認道德,甚至公開表明這種主張,其代表者爲富蘭那迦葉。據說富蘭那是奴隸的兒子,生於主人的牛舍,後來從主人家裡逃出,那時他的衣服被剝下來,從此以裸體過活。當時印度有不少裸體的修行者,他也是其中之一。富蘭那是他個人的名字,迦葉則是他出身的族姓。據傳說,他曾在舍衛城與釋尊比賽神通力而落敗,釋尊悟道之後第十六年他溺死在這個都市。無論如何,他出身奴隸這一點,相當值得重視。
據說他有如下的主張:
任何事,或自己做或教人去做,或親自殺害物命和人命,或教人去殺害,或自己使人痛苦、悲傷、煩惱、戰慄,或教人使人戰慄、殘害生命,或侵入別人的家,或偷竊、搶奪、強盜、路劫,或和別人的妻子通姦,或妄語等等,做出這些事,都不算是罪惡。即使用剃刀之類的武器,把大地的所有生物弄成一個肉團、一個肉塊,既不會由此而產生罪惡,也不會有惡報。縱使去恒河的南岸,殺害、斷生物命和人命,或使之痛苦,既不會由此而產生罪惡,也不會有惡報。又,縱使自己或教人去施捨行善,舉行祭祀,既不會由此而生善(福德),也不會有善報。施捨行善,控制自己,抑制感官,說眞實話,既不會由此而生善,也不會有善報。
他認爲恒河北岸的人過著有道德的生活,南岸則在行惡。他或許只因爲恒河上游的北方地帶是婆羅門教的根據點,宗教性都市像波羅奈、菩拉亞迦等都位於北岸,而南方卻住著未開化的居民,才有以上的主張吧!在這種主張裡,他否定世界上所有被一般人稱讚爲美德的事。他否定道德觀,認爲善惡之別是人定出來的,事實上並不存在,也不可能因業而有所報應。
接著在他之後出現的一些思想家,也公開提倡道德否定論,這項事實與當時都市文化的成熟,及隨之而起的道德淪喪現象正好相應。
七元素說(婆浮陀)
唯物論者把靈魂和身體看成一體,但有一部分思想家則因理解到「靈魂是獨立的」這項原理,而認爲它是物質性的,與構成身體的各個物質性元素有同樣的條件。根據耆那教的聖典,當時除了物質性的五元素(地、水、火、風、空)之外,還把「我」( atman,生命的本源)當作第六元素。這種思想傾 向的發展形態之一,就是出現婆浮陀的七元素說。
婆浮陀迦旃那,「婆浮陀」是個人的名字,「迦旃那」是族姓。根據他的說法,人這個個體是由七個集合元素所構成的,即地、水、火、風四元素以及苦、樂和生命(靈魂)。在此,他不把苦和樂當作是個人主觀的屬性或形態,倒認爲是獨立而實在的實體。這七個元素既不是被製造出來的,也不是被創造的,更不會產生其他物質。它們如山頂般不變,如石柱般堅固而安定,不會動搖,不會變化,也不會相互傷害,更不會給與彼此痛苦或快樂。每個人都是由這許多種元素構成,所以個人不會使其他人痛苦或快樂。基於這種元素集合觀,根本不可能承認靈魂的獨立性和主動性。於是,在實踐的問題上,導出奇異的結論,那就是:在這世界上,無殺者、無被殺者;無聽者、無被聽者;無識別者、無被識別者。因此,任何人不能奪去任何人的生命,如果有人以劍砍斷他人的頭,不過是劍穿過七個元素的間隙罷了!
他承認靈魂,因此其思想並不是純粹的唯物論或感覺論,但明顯地傾向於唯物論。而站在這種立場的哲學思想,在實踐方面是否定道德的,關於這一點,他和富蘭那或後述的阿耆多情況相同。
宿命論(瞿舍梨子)和
阿耆維敎(Ajivika,邪命外道)
宿命論或決定論,在印度一般被看作是異端之一,尤其以瞿舍梨子爲教主所倡導的阿耆維敎。
關於瞿舍梨子(1),詳細的情形不甚清楚,據說他父親是曼迦梨,母親是跋陀,父親是位宗教的巡禮者,父母親在舍衛城附近的牛舍(gosara)度雨季時生下了他,所以取名爲瞿舍梨子。他和耆那敎敎主大雄共同修行六年,後來因意見不合而分開,兩年之後開悟成道而被稱爲「勝利者」,十六年後,約西元前三八八年在舍衛城逝世。
他所屬的宗教叫做「阿耆維」。這字原來也許只意味「生活法」,以宗教上的意義而言,是指「嚴格 遵守生活規則的人」,但其他的宗教卻貶稱之爲「把修行當作維生手段的人」,在漢譯佛典就譯爲「邪命外道」(命是指「生活」)。「阿耆維」從語源上,只是「生活派」的意思,世人卻站在一己的立場對此名稱隨意作不同的詮釋。
這宗敎是托缽遊方的團體,在佛陀時代及佛滅後成爲相當有力的宗教。阿育王的詔敕中,也把它當作是與佛教和耆那教並列的大宗教。阿育王的孫子十車王甚至施捨洞窟寺院給這宗教的修行者,因此到了孔雀王朝時代,它擁有相當大的宗教勢力,但後來被吸收到耆那教裡。
阿耆維敎在很久以前是個大宗教,但由於很早就被消滅了,它的典籍都已散失,只(十二世紀以前)其他宗教的書籍裡被片段地引用。但是,它在印度南部的發展似乎還延續得相當久,至少到十四世紀。它主要的發展區域在馬德拉斯至馬加羅之間,此外十一世紀喀什米爾還出現過一群倡導類似阿耆維教義的修行人。
根據瞿舍梨子(瞿舍梨的年代是我根據釋尊的年代推算出來的。)之說,構成生物的元素有靈魂、地、水、火、風、虛空、得、失、苦、樂、生、死十二種。其中「虛空」是形成其他十一個元素的場所;最後的得、失、苦、樂、生、死六種,由於想要讓這六種名稱所代表的現象作用,能被承認爲原理,而將它們當作實體元素(印度人本來就有把抽象觀念視為實體的傾向)。又由於承認靈魂和五元素,而站在二元論的立場,把靈魂當作是物體,因此可以說是傾向於唯物論。其靈魂的觀念是源自古來印度原住民之間模糊不清的物活論觀念,不過,將靈魂看成是像原子那樣的東西,這一點是更進了一步。
他看待一切生物的命運都和看人一樣,是站在宿命論(決定論)的立場。他認爲,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繼續著輪迴的生活是無因無緣的,或要成清淨而獲得解脫也無因無緣;他們的生存狀態並不是自己造出來的,也不是別人造出來的;他們既沒有支配力,也沒有意志力,只受命運、遭遇和本性的支配,而在其中之一的狀態中享受苦樂。因此,以人的意志所做出來的行爲根本不可能成立。在八百四十萬大劫(「劫」是梵語「劫波」的音譯,是指年數長到無法以數字分段的時期。)之間,愚者和賢者都會輪迴流轉,直至痛苦終結,在這期間以修行而達解脫是不可能的。輪迴的時間是被預定的,不可能增減,也不可能調整它的長短,宛如扔線球般,線一旦被解開了,就一直滾到線完爲止,愚者和賢者都在被預定的時間裡不停流轉著。因此,他否定以自由意志所做的行爲,也否定個人的業有因果報應,而主張徹底的決定論或宿命論。他可以說是最早否定自由意志的思想家吧!
又,佛教和耆那教都否認必然論和偶然論,也認爲「神支配一切」這種見解會破壞道德,因此排斥有所謂主宰神能支配一切的講法。對於這一點我們應該特別重視,因爲在西洋思想中,神是一切道德成立的依據,而這裡卻認爲這種自由意志表現出來的道德,會被萬能之神所破壞。
唯物論(阿耆多)
以哲學觀點來說,富蘭那等所倡導的道德否定論是以唯物論爲基礎。也許是爲了使道德否定論有其基礎,略晚就出現了唯物論,而其代表的理論家就是阿耆多。
阿耆多大概跟隨當時一部分苦行者的風習,穿著頭髮作成的衣服吧!據他說,只有地、水、火、風四元素(四大)是眞正的實體,是獨立常住的,人就是由這四元素構成的。他同時也承認虛空的存在,而把它當作是這些元素存在、活動的場所。
更早於阿耆多以前,《奧義書》哲人鬱陀羅迦的哲學指出,構成自然的元素和構成人的元素是一致的。他認定有火、水、食物三個元素,而認爲它們構成自然界,也構成人。阿耆多也繼承這種思想,使它合理化,而且以唯物論的立場把它解說得更爲徹底。
據阿耆多解釋,人一旦去世,構成人的地就歸於外界的地聚,水就歸水聚,火就歸火聚,風就歸風聚,而一切器官的功能就歸入虛空。人死了就什麼也沒有了,身體之外不可能有獨立存在的靈魂。人不論賢愚,身體被破壞就消滅,死後都不會留下任何東西。因此,現世、來世都不存在;善業、惡業都不會受到因果報應(佛教把這種見解稱為「斷見」,即斷滅論);施捨、祭祀、供奉犧牲都毫無意義。他主張世界上沒有父母,且教導人們的沙門、婆羅門也不存在。就在這裡,富蘭那所主張的道德否定論獲得了基礎。因此,可以說阿耆多所持的立場,在哲學上是唯物論者,在認識論上是感覺論,在生活實踐方面是快樂論。
懷疑論(刪闍耶)
不可知論(無知論)者主張要照樣認識、敍述眞理是不可能的。印t自古以來就有這類思想家,其代表性人物就是刪闍耶。刪闍耶住在當時印度勢力最強,學問、技術最進步的摩揭陀國的首都王舍城,也就是說他是站在時代的最尖端來進行活動。喬達摩‧佛陀的兩大門生舍利弗和大目犍連起初都是他的弟子,但喬達摩・佛陀悟道第二年來到王舍城時,他們倆就帶著同門二五〇人一起拜佛陀爲師,據說刪闍耶因此而「吐血」。以歷史眼光來看,這顯示當時佛教是超越刪闍耶懷疑論的一種新思想運動。
總之,刪闍耶是印度思想史上首位以懷疑論登場的人物。當他被質問「有來世嗎?有轉世的衆生嗎?有善惡嗎?人格完成者(如來)死後還存在嗎?」等形而上學的問題時,他故意答辯得暧暧昧昧,從來不作明確的回答,因此他的立場被認爲「如鰻魚般滑溜溜地不易捕捉」,又因他對形而上學的問題無法提供明確的知識,而被稱爲「不可知論」者。這是印度思想史上,最早對形而上的問題,闡明中止判斷思想的理論。
原始耆那教
耆那教的祖師就是六師之一的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相當於梵語的 nirgrantha,意思是「脫離繫縛」,「若提子」是指若提族出身的人。他本名筏馱摩耶(Vardhamana),意思是「繁榮的人」,大悟之後,被尊稱爲「摩訶毘羅」(偉大的英雄)。「偉大的英雄」這種措詞,也被佛典用來稱呼佛陀,漢譯「典就譯成「大雄」,所以「大雄」不僅是耆那教,也是當時宗教界對偉大宗教家的尊稱,不過到了後世,「偉大的英雄」就專指耆那教的開祖了。「尼犍陀」是一個宗教教派的名稱,在筏馱摩耶以前就存在了,當他加入這個教派之後,把它的學說改良而成立耆那教,但是,縱使耆那教已經成立,他的教徒本身以及佛教徒依然把耆那教稱爲「尼犍陀」。
耆那(Jina)意爲「勝利者」。印度宗教界把完成修行的人叫「耆那」,這是因爲他戰勝所謂一切煩惱敵。佛教也同樣把這種人叫「耆那」,佛典 —— 甚至大乘佛教的觀點 ——屢次把佛陀稱爲「耆那」。直到後世的印度,所謂「耆那」才專指耆那教中修行圓滿的人。另一方面,耆那教有時也把修行圓滿的人稱爲「佛陀」,這一點也和佛教有共通之處,但在後代印度,佛陀就被用來指稱佛敎的理想人格。因此,對理想人格的稱呼,在佛教和耆那教之間原本是沒有什麼差別的,但到了後世,各自有不同的偏好。
筏馱摩耶約在西元前四四四年(此年代是參考釋尊的年代所推算出的。)出生於當時的商業中心毗舍離城北部的坤陀村,是王族的兒子。要考察他思想的形成、發展,應該特別重視他以商業都市爲背景且出身貴族這個事實。
他成長後和一位婦女結婚而生有一女,父母去世後,獲得兄長的准許,三十歲時出家當修行者(沙門),後來加入尼犍陀派,專心苦行。其後第二年遇到瞿舍梨子,與他共修達六年之久,分開四年後,他獲得圓滿的智慧而成爲「耆那」(完成修行的人),從事教化活動三十年,七十二歲時,在靠近尼泊爾邊境的波瓦圓寂(約西元前三七二年)。原始佛教聖典以及耆那教聖典都提到他和釋尊是同時代的人。
此後耆那教與佛敎並行發展,是正統婆羅門系統外的兩大宗教,對於印度各方面的文化都有相當大的影響。耆那教與佛教同時代,在大致相同的地區(印度東北),由出身同階級(王族)的人所創出,而在同樣的社會基礎上成長,經過相似的發展過程,又在每個時代展現同樣的變化,敎理也類似,使用同樣的術語,連神話傳說也有不少雷同之處,開祖生涯的傳記也很類似。起初都使用俗語,原始佛典以巴利語結集,耆那教則以半摩揭陀(Ardha-magadhi)語書寫,這兩種語言都屬於俗語之類,與梵語不同。教團的構成也極類似,都是以出家修行僧爲中心,世俗教徒皈依它、支持它。又對完成修行的人,也同樣稱呼爲佛陀(覺悟的人)、摩訶毘羅(偉大的英雄)、多陀阿伽陀(如來)、阿羅訶(阿羅漢)、婆伽婆(世尊)等。
由於各方面有顯著的共同性,所以西洋在成立印度學研究之初,曾誤把耆那教當作是佛教的一個分派。一言以蔽之,兩者的區別是,耆那教比佛教更原始,且傾向於實在論,但由於其類似性,所以要研究佛敎就非研究耆那教不可。
耆那教流傳到近代已逐漸衰微,但今天還約有二六〇萬信徒,曾經有些信徒是王侯貴族,但現在信徒大都從事工商業。關於這一點,是來自於耆那教徹底的不殺生主義(此後文將述),耆那教教團的組成就是以出家修行者爲中心,而受這種在家信徒皈依護持的。這一點也與佛教類似。
耆那教雖然也發展出它獨有的哲學體系,但那似乎是經過一段時間以後的事了,耆那教的特徵在於它嚴格的修行。據耆那教指出,靈魂由於被業所束縛,才會陷入如今悲慘的處境,想脫離它而達到永遠無憂無慮的至福狀態,就要一方面以苦行消滅過去的業,另一方面防止新業流入,以淨化靈魂,使靈魂發揮本性。若要徹底實行這種修行,在世俗的家庭生活裡絕對不可能做到,於是勸人出家當修行者(沙門),與妻子分離,捨棄一切欲望,過單身的遊方生活,這種修行者也被稱爲比丘(意為「乞士」),以托缽乞食爲生。佛教稱修行僧爲「比丘」,其實是取自於耆那教等。此外,這種修行與婆羅門法典所指的「遊方」也是相應的︰
「邊等死邊遊方吧!」
看著往修行路上去的他,他們(父母)悲傷地說:「不要遺棄我們吧!」
被欲情引導、被情愛所纏的父母大聲號泣著。
遺棄父母的人就是渡過(輪迴)河流的人,他不會在那裡(家庭)求依靠,在那裡有什麼可享樂的呢?應當經常保持這個智慧。
他們以出家的生活爲榮。
做誠實的行為、做正確的實踐、做不虛偽的事,這種人稱為「出家者」。
教主也爲他們制定了不少戒律,首先要遵守的是不殺生、眞實語、不盜、不淫、無所有等五大戒。即:
一、不可殺生。
二、要說實話。
三、不可盜竊。
四、不可行淫。
五、不可擁有任何物品(不戒可執著)。
耆那教的修行者嚴格地遵行戒律,寧死而不願破戒。不殺生尤其受到重視,認為對一切生物要有慈悲心,一切生物都愛惜生命,所以傷害生命是最大的罪惡。
耆那教的出家修行者都遵守極嚴格的不殺生主義。走路時,怕踩到小蟲,邊掃邊走,掃帚像是佛教僧人拿的拂塵,是他們自己作的,非常柔軟,怎麼掃也不會傷害到小蟲;修行僧(尼)戴者口罩,不是爲了預防感冒,而是避免將空中的小蟲吸進口鼻;飲水時,也必須用過濾器,以防把小蟲喝下去而犯殺生之罪;不可走在森林裡,因爲恐怕踩到森林中的小蟲。即使到現在,這種規定還被遵守而實行著。
不殺生,憐惜生命,是基於愛護生性的命的思想。這並不是愛護自然科學所指的生命,乃是感到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本質與人的生命有親近感。因此,是基於具體性和直觀感情。
今天印度人普遍不喜歡屠宰畜生不吃魚肉,都是基於不傷害的思想。這種不傷害、非暴力的思想由甘地呈現在現代世界中,甘地的根本思想是非暴力和服務,並且指出那是和神密切相關的人類法則。甘地之所以拋棄所有的財產,過著簡樸的生活,是基於服務的精神,願以非暴力的不合作運動來實現對同胞的服務。
而關於「無所有」,耆那教的修行者做得很徹底。他們不穿衣服,一絲不掛,暴露身體給蚊蠅等,就這樣裸身修行。但沒多久,准許穿白衣的所謂白衣派出現了。相對於此,完全不許穿衣的保守者稱爲裸形派。裸形派自稱是「把虛空當作衣服的人」。爲什麼要裸形?耆那典籍的說明是這樣的:連我們的肉體都已經成爲纏繞靈魂的罩子與束縛了,穿衣服更只有使靈魂的清淨本性隱蔽起來罷了。因此理所當然的,只有尼僧是屬於白衣派了。
裸身修行從非常古老的時代起就存在於印度,希臘人稱他們爲「裸體的哲人」,「耆那」的立像就是一絲不掛的。這種人存在的原因,也許是印度人喜歡徹底的苦行,而且也只有印度那麼炎熱的地方才會有這種情形。在回教徒入侵印度以後,全裸的修行者普遍受到禁止,但即使到現在,全裸的修行者雖然稀少,但還是有的,他們在耆那教徒之間非常受尊敬。現在的耆那教徒表示,這些修行者已完全除掉煩惱和汚穢,所以沒有什麼可隱藏的。
此外,耆那教修行者必須更進一步修斷食、禪定等種種苦行。有些相當驚人的苦行實況被敍述如下:看!獲得智慧的人,腕變消瘦,血肉之軀變細。
打破輪的鎖鏈,完全知悉真理,此人就是渡過(輪迴)的人、解脫的人、停止活動(造作)的人。他們的身體暴露在夏天炎熱的陽光下,有時好幾個月不喝水。他們限制飲食,經常斷食,也勸在家信徒斷食,不少人因長時間斷食致死,而斷食致死備受稱讚。
又強調修行應該要靠自已,不可期待任何救濟者的恩寵。
朋友!你就是你自己的朋友!為何向外求友!
不僅要逃脫惡魔之力,也不可相信神的欺騙之力。
耆那教也要求世俗人實踐不殺生的戒律。但若徹底不殺生,就不能從事生產,例如:不能當樵夫,因爲伐木會傷害樹上的鳥巢;不可排水造田,因爲水中的蟲會因此而死;耕田也不太好,因爲會傷害蚯蚓等動物。那麼,留下來的其他職業,就只有零售業和貸款業了,因此,耆那教徒勤奮於工商金融方面的工作,他們之中有錢的人不少。到前一世紀爲止,印度有過半的民族資本掌握在人口僅佔千分之五的耆那教徒手中,宗教和資本主義居然意外地結合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