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提拉

佛在世時的印度,關於「我」或「靈魂」的問題,有著二種見解:一種是斷見者,他們認為人死了以後,是一了百了的,如燈滅火盡毫無遺留一樣;一種是常見者,他們相信有一獨立自體「我」的存在。他們說,凡不信「我」的人,都不是宗教的信仰者,也不能得救。死後的靈魂獲得自由,如同鳥自獵網裡逃出一樣。當「我」脫離了物質的束縛,那便是解脫。
直到如今,世界上的常見者仍然還很多,他認為「我」是不可知,不可說,非物質作用,非精神作用,非心智,而是在一切之後的一種東西。(假如在物質精神之後還有一個東西,那這東西之後應該還有一個東西,那人便墜入之後的推理而無終止了。)
佛法講人除為精神物質(名色)所組成之外,並沒有不死的「我」或「靈魂」在後面的。物質(色)是由四種要素(四大種)的力量所形成的可見形態。這四種要素便是:
一、物質所形成的要素。這種要素使物質佔有空間,這種要素的兩面,便是軟和硬,它雖然可以在地水火風中發現,但在地裡最多,所以叫作地要素。
二、粘連要素。這種要素,雖然地水火風裡面都有,但水裡面最多,所以叫作水要素。它便是使各種小粒體物質粘連在一起的要素。
三、熱的要素,可以使萬物成熟。它在火裡最多,所以叫作火要素。它包括冷,因為熱和冷是火要素的兩面,各物的存留或腐壞,都是由於火要素來決定的。
四、動的要素,是有一種支持和抵抗的力量。動作和振動,是由於此要素而有的,或叫風要素。
這四種要素,是不可分而互相關聯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這四種而組成的,任何物質都是由於這四種要素依不同比例而構造的。物質變成另一體態時,人心中便依其形態大小而產生另一觀念。
例如一塊土,可以叫作盃、盤、壺、瓶等,但它的本質,都是由一塊最根本形態之土所變成的。盃盤等物,僅為觀念之不同,其成分並無多大差異的。在論藏哲學裡,講動物是由於二十八種物質所形成,但其他二十四種,均是根據此四種要素而成的。
心(名):心是動物最重要的一部份,也是知覺的主流,這可以「思想」二字來表示之。思想不僅是生理學上一個名詞,而且是一種力 —— 與電相似的力。
思想和思想流的放射,是一種精神要素,相當於四大種為物質的要素一樣。一個動物是由思想力成流而表現出來的。
如思想經過修練,依其訓練之強弱,其力也有大小,如果充分修練,其力足以穿出體内地大之束縛。思想力不足以穿透地大之範圍者,其作用止限於體內,或自一個體而及次一個體。思想自前一個體換入後一個體,雖經變換,但並無損失。它將在新的個體內繼續變化,依照以前所受之影響而變化。如此生死相續不已,直至身心受到淨化。
佛陀分析心的作用指出心有四種精神要素(四蘊):
一、各種感覺(吠達納 — 受),
二、知覺或感覺的作用(薩那— 想),
三、五十種意念,包括人生的趨向與才幹(桑卡拉— 行),
四、領悟(溫那那— 識),領悟是前三種的根本。
所以有情(動物)是由物質和精神這五種要素(五蘊)和合而成的,五蘊無時不在變,沒有兩個時間是一樣的。
這五種要素之中,那一個是「我」或「靈魂」呢?佛陀說,任何一個都不是。以前說過,有情除這五種要素之外,是沒有其他東西的,那麼「我」是什麼呢?實在沒有可以叫為「我」的東西。因此我們得到生命三原則之一「無我」,沒有永久不變的「我」。佛教異於他教而屹然獨巍的地方,便在這「無我」「無靈魂」上面。假如一輛車的輪、軸、臺、邊、杆等零件都拆開之後,請問車在那裡?那自然是沒有車了。如把各種零件湊起來,方可以叫車。同樣道理五蘊和合,方可叫作有情,可以叫許多名字,許多形式、樣子、種類等等,這全是由於物質精神之變化而不同。
假如沒有「我」或「靈魂」,那麼從此生到彼生,生死相續,直至達到不動真實涅槃的是什麼呢?這答案便是心理生理現象的相續,或五蘊所組成的有情的變化。這有情心理生理的相續是時刻不斷的動,如同河流一樣(那地所投維亞)。這種不斷的變又叫作無常(安尼查),也是存在現象的三原則之一。常變的東西,不可能平靜、和樂或美滿的,這種不美滿不平靜不和樂又叫苦(都卡),也是存在現象的三原則之一。
惱亂和痛苦的主因,便是渴望(唐哈),這種渴望或自私的生存欲望,便是五十種精神現象(行—桑卡拉)之一。渴望的力量使生命延續不斷,渴望的刺激心識而使其繼續活動,這種影響也叫業(卡馬),
便是一種生存的欲望、願力,也是生命之源,創造有情之本,使五蘊集聚的力。所以渴望才是有情的真正創造者,也是五蘊的建築者,如同匠人造屋一樣,造出一個「我」、「男」、「女」等。五蘊和合的有情或心理生理現象的相續,僅在將「無我」的理論把握住,而將其主因的「渴望」消除掉,才可以順入永恆和平的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