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般念
一、安般念

一、安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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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般念與身念處的關係 

  佛陀說明安般念是在身聚裡面。身聚意指身體是由很多不同的部分所組合,一般說有三十二部分 2,如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皮膚等,若繼續分別即是地、水、火、風四大與四大所造色 3,如眼淨色、耳淨色 4 等。不論地、水、火、風四大或是所造色,都是生滅無常(無常),不斷受無常的逼迫(苦),沒有不變的實體存在(無我)。如此觀察身體,就不可能在身體中看到「我」,看到真實存在的眾生、女人、男人。在修習身念處後,就會漸漸遠離這些概念,而經驗身體是無常、苦、無我,是空的;就能慢慢放下對身體的執著。


  安般念包含在身體裡,是身體的一個部分,是身聚裡的一個身聚 5,兩者無法分開。
  說到身念處的修行方法,首先是安般念,這是《大念處經》中的第一個練習。若能徹底修習《大念處經》裡的每個方法,都可以成為解脫法門。佛陀特別讚美安般念,若能多修習安般念,便可完成、圓滿七覺支,引導我們朝向解脫。


(1) 安般念:“anapanasati”=“ana + apana”(in-breathing & outbreathing,),漢譯經典所譯名稱有「安那般那念」、「安那波那念」、「安般守意」、「念安般」、「安般念」、「息出息入」、「持入息出息念」、「入出息」、「出入息」、「持息念」、「數息」等,是將心專注於呼吸的修行法。
(2) 組成身體的三十二部分見本書「身念處:四、不淨觀」。


(3) 色法歸納為兩大類:四大與四大所造色。四大(mahabhUta)又稱種色、元素色或界(dhAtu),因為它們「持有自性」,是色法不可分離的主要元素,在它們組合之下造成小至微細粒子(色聚),大至山嶽一切物質。所造色(upadaya rupa)是緣自或依靠四大元素而有,一共有二十四種。四大可譬喻為大地,所造色是靠大地生長的樹木。《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231。


(4) 淨色(pasadarupa)是五種個別存在於五根的色法,應分辨淨色與支持它們的器官。世俗所稱的眼在阿毘達摩論裡是各種不同色法的組合。眼淨色是其中之一,它是位於視網膜裡的淨色,對光與顏色敏感,作為眼識的依處色與門。耳淨色在耳洞裡,對聲音敏感,及作為耳識的依處色與門。《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234。
(5) 呼吸是屬於心生色法,是入出息心生聲九法聚,或入出息心生聲色輕快性十二法聚。參閱《智慧之光》,頁103。

(二)為何只說安般念的四個練習? 

  平常在經典中,如在《中阿含經》、《安般念經》、《雜阿含經》,佛說明安般念為十六個練習 6。但在《大念處經》只說四個練習7,註釋書未說明原因,可能是因為佛陀應機說法,為了適合所有根機的修行者,而說四個練習。四念處的修行是適合所有根器的修行者,沒有四念處的修行,我們不可能達到解脫的目的。若我們依照安般念十六個步驟來修行基礎的條件是禪定,如果沒有禪定,就無法依之修行。這十六個步驟中,第一至第四屬於身念處,第五至第八屬於受念處,第九至十二屬於心念處,第十三至十六屬於法念處,構成完整四念處的練習,這是由止至觀的修習歷程,不一定適合所有的根機。


  第二,可能是在《大念處經》裡,除了安般念以外,其他的法門也都是唯一法門、解脫法門,如正知法門、界分別法門、不淨觀法門等。有兩種不淨觀: 一是有識不淨觀( sav iñ ñanaka asubha),以四大作為所緣,觀身體的三十二部分; 另一種是無識不淨觀( aviññanaka asubha),觀死屍,在墳墓觀部分,有九種觀。修習每個法門,若能配合法念處的修習,都能成為解脫法門,而不只是安般念而已。


(6) 安般念配合身、受、心、法四個念處有十六步驟的完整修法;開始時正念於呼吸,接著正念在各種感受、心境上,然後正念在無常、苦、無我的法印上,最後正念在捨離上;此是由止至觀的完整修學歷程。南北傳阿含藏中有五部經典提到十六步驟:即《相應部54 .安般念相應》(1.ekadhammo,10.kimbila)、《安般念經》(M.118)、《教誡羅睺羅大經》(M.62)、《雜.第803 經》,(《大正藏》冊2 ,頁206 上)、《雜.第810 經》,《大正藏》冊2 ,頁208 上。參閱佛使尊者著,鄭振煌譯《觀呼吸》(台北:慧炬,民89)、《清淨道論》,頁268~292 、釋自倓,〈觀息法初探——以北傳阿含和南傳四部尼柯耶為主〉(畢業報告,香光尼眾佛學院,民86年)

(三)修習安般念的前準備 

  「比丘如何於身,隨觀身而住?」即比丘如何安住、持續地依循身體觀察身體,不斷地以智慧觀察身體裡生滅的種種現象。如何修習呢?第一個練習是安般念的練習。


  「諸比丘!比丘前往森林、樹下或空閒處。」此處說明修習安般念的條件。在佛教裡,我們常說三種、或五種遠離,第一即是身遠離,有身遠離,才能修習安般念。身遠離意指心不專注在五欲的所緣,不要專注在好色、好聲等,要專注於業處上。如此才能實現第二心遠離 —— 捨離五蓋,若能實現心遠離,才能實現第三煩惱遠離,即正斷煩惱。


  佛陀說要去森林、樹下或空閒處,這些地方遠離人群,寧靜而無干擾,對初學者而言,安靜處比較容易專注 8。但這也是方便說而已,並非說修安般念一定要到森林等地。若我們的心沒有智慧,無法專注所緣,即使到森林,仍無法實現身遠離、心遠離。若有智慧,雖然處在人群,仍能實現心遠離。不過若要學好修行,便要培養修行的態度與習慣,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能專注於業處。


  我記得在斯里蘭卡時,有一位從德國來的居士,他決定出家,師父答應給他茅篷住。他住了幾天,不斷地埋怨那地方太吵,師父給他比較安靜的地方。他還是不滿意,表示還是聽到很多聲音,無法集中精神修行。師父就給他最偏僻的茅篷,那邊只有猴子、鳥與蟲的聲音,他依然不滿意,無法專注於業處。結果幾個月之後,他就還俗了。如果我們有這種態度,就無法進入修行之門。


  「盤腿而坐,端正身體」,靜坐時重要是結跏趺坐,脊椎保持端正,節節平正相接,平肩含胸。佛陀建議這樣的坐姿,因為這是最穩定與舒服的姿勢,對心的平靜與提高警覺性有所幫助。因此如果身體不直,我們的心就無法警覺,容易昏沉、掉舉,無法離開五蓋,實現心遠離。捨離五蓋的條件就是不斷地警覺,這也要靠身體的姿勢。


  「置念面前」,“parimukham”是前面、面前之意,又是嘴巴附近之意。依照註釋書:修行者要遍持業處,專注於修行的業處,而捨離所有其他所緣。修行者將心引導至當前的業處上,並固定在那裡。我們念息在“parimukham”這裡。而依照一切有部的方法,可以念在嘴、心、臍,在很多不同樣的地方。在泰國很普遍是注意呼吸在心,定在心。但是如果我們接受註釋書所說,《大念處經》特別說明在面前嘴巴附近,則除了在嘴巴附近外,不能在其他地方注意我們的呼吸。一般指上嘴唇以上,鼻孔以下的部位。


(8) 森林、樹下或空閒處:顯示培育正念的適當處所。對於初學者而言,處於寧靜的環境中,心較容易收攝。《中》「禪以聲為刺」(《大正藏》冊1 ,頁560 下)對禪修者來說,聲音好比尖刺一樣,一針針刺入心中,令人無法專心致意,如針刺入氣球,隨即消氣一般。

(四)正修安般念 

  接下來要怎麼作?「正念而出息,正念而入息9,念不斷的守在呼吸上,不理會其他所緣。佛陀在《安般念經》說,若無正知、念,便不能修安般念。因此一定要不斷用智慧和念覺知呼吸,才是修習安般念。


  依照經文先出息,在出入息時,保持正念,持續不忘失,正念就會越來越強。正念強時,定力便會提昇。當定力提昇至相當程度時,呼吸會變成禪相。若能持續穩定的專注禪相 10,便能證得禪那 11
  在此階段不觀呼吸的自相,如冷、熱、流動等,也不觀法之共相,即無常、苦、無我,只是覺知呼吸的本身 12


  修習安般念的過程如何運用智慧?在前面我曾說明四念處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止觀的修習也是不斷的過程,止與觀互相配合修行才會進步。目前是修止,培養禪定,有相當的禪定,智慧會明顯,便能修觀。


  修習禪定的過程,若不能運用智慧,修習不易成就。以修習安般念來說,定是把心專注於呼吸的所緣上。智慧是了解所緣,不迷惑所緣;也就是用智慧了知呼吸出入、長短、粗細等情況。專注而不掉舉散亂,了知而不執取、不迷惑,便可很快進入情況。若不用智慧,一味努力抓緊呼吸,不能了知呼吸情況,如此容易疲累、昏沉、散亂,五蓋馬上就來報到,定慧當然無法開展。


  《中阿含.小空經》以地點 13 來說明這個過程,地點、呼吸等,都是說明修行者的業處 14,修行者學習如何領導他們的作意,讓心專注於所緣上。若心能如此練習,在成就禪定後,便可依照之前所提的七隨觀,觀安般念為無常、苦、無我、空。


  若是修奢摩他,便不能思惟出入息為無常。不過要清楚了解,心專注呼吸,安般念統一這個心,除了安般念以外,其他的經驗都是空、都是無常,要遠離它、滅它、捨它。了解這個道理,安般念也是屬於無常、苦、無我,但這階段只是方便了解而已,先不要注意它們。成就了奢摩他以後,才能夠實現觀,觀呼吸的無常、苦、無我,觀呼吸的空。


(9) 正念而出息,正念而入息:“So sato va assAsati, sato passAsati.”對 “assasati”與“passasati”的解釋有兩種(說法相反)一說:“assasati” to breathe out, to exhale;出息、呼氣。“passasati” to breathe in, to inhale.;入息、吸氣。二說:“assAsati”入息、吸氣;”passAsati” 出息、呼氣。漢譯《雜》、《中》、《增壹》、《修行道地經》、《清淨道論》採第一說先出再入(出入息);《解脫道論》、《達磨多羅禪經》、《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採第二說先入再出(入出息)。本書採第一說先出再入。心平常習慣在五欲愛樂的情境中,呼吸對對它來說太枯燥了,容易散亂掉舉,必須不斷將心引導回來,覺知呼吸的出入,培養專注呼吸的新習慣。PED, p.90b 、447b 。《雲井》p.149b, p.612a。


(10) 禪相(nimitta):即修習禪定時心專注的對象,可以是影像或概念。安般念的禪相從呼吸而來,唯有深度專注的心,才能產生禪相。禪相有三種: 即遍作相( p a r i k a m m a – n i m i t t a )、取相(uggaha-nimitta)、似相(paTibhaga-nimitta)。參閱《正念之道》,頁9、13。
(11) 禪那(jhana):即心完全專一的狀態。使心與心所平等、平正、不散亂地安住於單一對象中;此時的心是寧靜、透明、已培育、無邪惡、柔順、堪能、堅定、沉著不動的,具有強盛的生命力。禪那通常包括四色界禪及四無色界禪。參閱《正念之道》,頁16。


(12) 觀呼吸的自相、共相是屬於觀禪的修習,此時是修止禪,只是注意呼吸的本身,即呼吸的整體概念,不是分析組合成份及特性。
(13) 《小空經》用地點來說明修行的過程,例如經中舉譬喻說:一個修行者在阿蘭若修行,除了阿蘭若以外,其他都不存在,都是空,阿蘭若沒有馬、牛,除了阿蘭)若以外其餘都是空。同樣的道理,修行者以地遍為所緣,除了地遍之外,其餘都是空;以空遍為所緣時,除了空遍以外,其餘都是空;以識遍為所緣時,只有識遍的存在,其餘都是空;到達滅受想定,能觀與所觀融合在一起,無有障礙。《大正藏》冊1,頁736下。


(14) 業處(kammatthAna)字義為工作的處所,即修行者修行以培育特殊成就的工作處所;即指修行的法門,有時也用來指修行時所專注的對象。參閱《如實知見》,頁8。

2. 了知長短息

出息長時,了知:我出息長;入息長時,了知:我入息長。出息短時,了知:我出息短;入息短時,了知:我入息短。

  什麼是息的長短?長短是依照時間長度,不是尺寸上的計算,呼吸維持較長的時間,叫長息。好像大象的呼吸,蛇、烏龜的呼吸,牠們的呼吸比較長,繼續很久的時間。個人依出入息的情況,決定多久的時間是「長」,多久是「短」。


 (1)初學者:保持自然呼吸我們要故意讓出入息變長,還是保持自然呼吸?初學者首先要習慣在這個法門上,不要去欲願呼吸是長、是短,保持自然的呼吸,自然地觀它是長、是短,不要故意讓呼吸變長變短。若如此控制呼吸,不容易培養定力。
 (2)基礎者:以九法練習作長呼吸若已有好基礎,培養相當的定力,可以依照《清淨道論》、《無礙解道》的說明以「欲」作長呼吸,以九種方法練習 15 ,讓呼吸變長。(一)清楚了知出息是長的;(二)清楚了知入息是長的;(三)欲:靠長呼吸的經驗,我們生起欲求的心,想要息變長。


  呼吸是心生的色法,呼吸的長短,是靠心的努力。在《清淨道論》16 有風箱的譬喻,觀想身體為一個鐵匠用的風箱,業生的身體如同風箱的殼,鼻子就如風箱的口,呼吸好像風箱裡面的空氣,心就如鐵匠的努力。若鐵匠拉長,風箱的風變長的,若鐵匠拉短,風箱的風變成短的。因此,靠心的努力息漸漸變長。現在生起「欲」,想要呼吸比以前長;(四)靠此「欲」,觀出息比以前長;(五)觀入息比以前長;(六)息比以前長,修行有進步,在長的呼吸上感到喜悅。


  依照長呼吸的欲和喜悅,(七)出息是長,(八)入息是長。由於欲,息比以前長而微細,心也更
寧靜專注,心漸漸從出入息轉去、放下,而生起(九)捨,即是不染著,有捨才是正定,不是染定;正定才能開展智慧。


(15) 參閱《清淨道論》,頁273~274、Pt.I,p.177。
(16) 參閱《清淨道論》,頁286。

3. 覺知全身息

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出息;修習:我當覺知(息之)全身而入息。

  什麼叫「全身」?「全身」是呼吸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每一出息、入息,看它開始入、繼續入、中間入、繼續入至結束;它開始出、繼續出、中間出、繼續出至結束。

  身念處的修練包含止與觀,在修練安般念的過程,由於作意、所緣的不同,而成為止或觀,若是注意呼吸的出、入,是修練止;若注意呼吸的地、水、火、風等自相,或無常、苦、無我的共相,便是修觀。要分別清楚自己是修止,或是修觀;若混亂的修習它們,不容易成就。


  修習禪定的過程,若能覺知入息、出息、長息、短息,雜念愈來愈少,觸點愈來愈明顯。持續地專注觸點,習慣專注在一個地方,勿隨呼吸進出體內或體外。若能專注觸點,將呼吸的過程看得愈來愈清楚,定力也會越來越強。


  《無礙解道》和《清淨道論》以鋸木頭譬喻說明 17,就如一個技術熟練的木匠鋸木頭,將手握在鋸柄處,而把注意力放在鋸子與木頭接觸的地方。若去斯里蘭卡或是去印度觀光,可以看到二個木匠用很長的鋸子鋸木頭,不論他們是拿鋸子的什麼地方,他們只注意鋸齒與木頭接觸的地方,若注意其他的地方,鋸子就搖動不穩定。如同你們開始注意除了呼吸以外的其他所緣,心就不穩定。若不能完全專注於呼吸,會出現其它的所緣,心會掉舉散亂,生起很多煩惱,你們會不滿意自己的表現。若是熟練的木匠,雖然只注意鋸齒與木頭接觸的小範圍,但能很清楚鋸子的拉動,從開始、中間、結束,此過程的每個部分能看得很清楚。


  同樣的,若專注在一個地方,心能穩定、清楚了別整個呼吸的過程,從開始到結尾。好比印度的二個木匠在鋸木頭,心穩定專注一處,他們能夠成就他們的努力,完成他們的工作。修行者如此練習,能專注在觸點,心有輕安、法喜,能捨離五蓋、捨離煩惱,實現解脫的過程。


(17)《清淨道論》,頁281 。


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出息;修習:我當寂靜身行而入息。

  身行意指「呼吸」18,因為風界 19 的作用,呼吸讓我們感覺身體的移動。

  依現代心理學的解釋,能感(sensation)和所感(sense data)是一個經驗。以呼吸來說,能感的是心;所感的是呼吸、身體。在身念處的修行,若所感的變得微細,能感的心就變成微細,它們互相影響。若觀呼吸為粗,心也就粗;我們的心微細,能感微細,所感的呼吸也就變得微細。越微細的心相應於越微細的呼吸。此即是「我當寂靜身行而出息、入息」,呼吸越流暢,心越流暢;呼吸越微細,心越微細;呼吸越粗,心越粗,粗的呼吸是屬於粗的心。呼吸愈來愈微細,心愈微細,善法越來越明顯。因此,在止、
觀的過程,調呼吸愈來愈微細,也稱調善法,調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四聖諦。四念處的修行,止、觀變得愈來愈明顯,所有的法變得越來越明顯,我們觀得越來越清楚,清楚它們的生滅、特相、作用、近因。


(18) 《雜.第568 經》:「入息、出息名為身行⋯出入息是身法,屬於身,依身轉,是故出入息名為身行」(《大正藏》冊2 ,頁150上)。因此,「身行」除了與口、意並稱三業,而泛指與身體有關的行為造作外,經典中也特稱「出入息」為「身行」。
(19) 呼吸是心生色聚,由於風界的推動作用,使身體產生膨脹收縮的動感。若呼吸越細長,心越平靜,身體也會平靜。

  如此使呼吸和心越來越微細的過程,在《清淨道論》以數、隨逐、觸、止、觀、還、淨七種作意 20 說明,《俱舍論》也提到相同的道理。


(20) 參閱《清淨道論》,頁278~287。


 (一)數作意:在開始的時候,要清楚呼吸進出,可以用數作意讓心安住於呼吸。在每一呼吸的末端數「一、二、三」,至少應數到「五」,但不應超過「十」,依照自己的意願在五至十間選一數字,接著下定決心專注平靜地覺知呼吸,不讓心遊蕩至其他地方。剛開始練習數息時,由於不習慣所緣,數得不流暢。若熟練此過程,會數得越來越順暢,就如牧牛人站在牛棚的出口,一打開牛棚的門,牛隻很快的奔出來,牧牛人數牛數得很流暢。在此情況下,呼吸變得愈來愈流暢,愈來愈明顯。


 (二)隨逐:當呼吸變得流暢明顯,不數息也能正念在出入息,這時可以放下數字,以念隨行出入息,將注意力放在鼻孔周圍,知道息的初、中、後整個過程。
 (三)觸:隨逐與觸一起生起,不能分開的。此時專注於息與身體的觸點,清楚呼吸的開始、中間、結束,不論出息或入息,都越來越清楚,息的全身越來越清楚,觸點變得越來越明顯。


 (四)止作意:息的全身越來越清楚,觸點越來越明顯,在此清況下,呼吸變得愈來愈微細,開始出現禪相,剛開始時禪相模糊不明亮,稱為遍作相。此時仍繼續專注於接觸點的息,不理會禪相。若禪相出現於觸點並穩定發亮,呼吸變微細,而且與禪相結合,呼吸似乎是禪相,禪相似乎是呼吸,便可捨呼吸專注於禪相,此是取相。在禪相上尋與伺 21 的作用越來越強,可長時間停留在禪相上,此時禪相呈現清徹、明亮及光耀,即是似相。心穩定平靜的專注它,達到近行定 22、安止定 23


  當心專注於似相一、二小時,不受干擾,應嚐試辨識在心臟裡,依靠心所依處 24 的有分心 25,與呈現於有分心的似相,清晰覺察後,應開始辨識禪支 26。初禪的呼吸,比欲界近行定微細、寂靜;去掉尋、伺,呼吸變得更微細,觀禪相的心更微細、寂靜、調和,如此便達到第二禪;若去掉喜心,呼吸、心更微細、統一,善法更明顯,入於第三禪;若去掉樂受,心止一境,進入第四禪定,完成安般念的禪定過程,此入禪定的過程稱止作意。


 修習禪定,應練習每一禪的自在 27,使禪那穩定,便可開始修觀,這是傳統的方法 28。在《清淨道論》和《俱舍論》以觀作意、還作意(或稱轉作意)、清淨作意三種作意來說明觀的過程。


(21) 尋(vitakka)是把心投入或令它朝向目標的心所。伺(vicAra)是保持心繼續專注於目標。尋伺的作用強,心可長時間安住於目標,達到禪那。參閱《阿毘達摩概要精解》,頁38。
(22) 近行定(upacAra-samAdhi):指接近禪那或安止的定。近行定階段禪支(禪那的構成因素)未完全發達,有分心仍會生起,修行者可能會落入有分。參閱《如實知見》,頁16。


(23) 安止定(appanA-samAdhi):意指心與相應名法深深投入於所緣並安止於其中。包括一切屬於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的禪那定。參閱《正念之道》,頁434。
(24) 心所依處(hadaya-vatthu):是提供意界和意識界依止或支持的色法,位於心臟裡心室的血,受四大所支助及由命根色所維持。參閱《正念之道》,頁424。
(25) 有分心(bhavaGgacitta):即生命相續流,保持在一世當中,從投生至死亡間的生命流不中斷。當認知所緣的心路過程不生起時,每一剎那都是有分心在生滅相續。參閱《正念之道》,頁428。


(26) 禪支:初禪有尋、伺、喜、樂、一境性五禪支,個別分開來說稱為禪支,整體合起來則稱為禪那。二禪有喜、樂、一境性三禪支,三禪有樂、一境性二禪支,四禪具捨及一境性。剛開始修習禪那時,應練習長時間進入禪那,而不應花太多時間辨識禪支。參閱《如實知見》,頁22。
(27) 每一禪定都要練習五種自在: 1.轉向自在,自在轉向出定、轉向辨識諸禪支。2.入定自在:能夠在任何想入定的時刻入定。3.住定自在:能隨自己的意願住定多久。4.出定自在:能在預定的時間出定。5.省察自在:能辨識諸禪支。參閱《清淨道論》,頁153、《如實知見》,頁22。
(28) 四禪是定法的根本,佛是依四禪而成正覺,也是從四禪出而後入涅槃。比丘們依四禪得漏盡、解脫,是經中常見的。也就是先修止至四禪,再觀名色法而契入三法印,得漏盡解脫。參閱印順,《空之探究》(台北市:正聞出版社,民81年)頁13。


 (五)觀作意:意指分別名與色。若不分別名與色,無法提起無常、苦、無我三相。因為在呼吸的經驗裡,無常是被相續隱藏的,若不能去除相續的概念,無法了解剎那生滅的過程,便無法真正的修觀。在觀的過程,觀照色的心,比沒有觀照色的心微細,思惟名的心比思惟色的心微細。若能思惟色與名,照見名色的相續,名色的剎那生滅,才能了解名色的緣,意即觀察名色的緣起,觀察名色的緣為段食 29、無明、愛、取、行、業。修緣起觀的過程 30,心能變得更微細、寂靜,更能清晰觀照名色的緣生緣滅 31


(29) 特別提到四食中的段食,是因為眾生要靠食物、呼吸、飲料才能生存,有段食才有色法。
(30) 緣起主要觀過去、現在、未來五蘊的因、緣、果關係。即觀前世業力與今世果報五蘊的因果關係,今世業力與未來五蘊之因果關係。參閱《正念之道》,頁111。
(31) 行法的生滅有兩種:(一)因緣生滅(paccayato udayabbaya)又分為因緣生與因緣滅。由於因緣生起,所以五取蘊生起,是因緣生。由於因緣完全壞滅,所以五蘊完全壞滅。(二)剎那生滅(khaNato udayabbaya),行法才生即滅。這兩種生滅都必須觀照。參閱《正念之道》,頁109。


 (六)還作意:若能觀名色的生滅,心越來越微細,可能會生起觀的十種隨煩惱,如修觀時會有明亮的光產生,或是身心覺得很輕安、舒暢,對此產生歡喜、執取;要觀它們為無常、苦、無我,去掉十種隨煩惱,心和所緣會變得更微細,如此才能實現有力的觀。在此情況下,生滅的過程能夠觀得越來越快,生愈來愈不明顯,便捨生隨觀,只觀壞滅,好像水泡、水沫在我們的前面,只見到滅,看不到生起。


 (七)清淨作意:在有力量的觀的過程,心變得愈來愈微細,所緣也愈來愈微細。如此可實現其它的觀智,如怖畏智 32、過患隨觀智 33、厭離智 34、欲解脫智 35、審察隨觀智 36、接著世間的最高觀智行捨智。然後檢查智慧的經驗,檢查觀境界的心37,繼續觀它們為無常、苦、無我,觀智成熟出現見道,見道的心與所緣更微細;繼續觀名色法,有時也反觀觀名色的智慧,實踐愈來愈高的道果,心變成最微細,生起了金剛定 38,成就阿羅漢果。


  如此,在觀的過程以觀作意、還作意、清淨作意三種作意實踐修練,心與所緣愈來愈微細、敏感、流暢、寂靜,善的心法愈來愈集合於一處,成就止與觀,實現清淨、解脫,證悟阿羅漢,圓滿四念處的修行。


(32) 怖畏智(bhaya-ñANa):意指觀察過去諸行已滅,現在諸行正滅,未來諸行也將如是滅去,對一切行法的壞滅起大怖畏。關於觀智意義參閱《清淨道論》,頁666~674。
(33) 過患隨觀智(AdInava-ñANa):即見世間一切處充滿危險與過患,無有避難處。
(34) 厭離智(nibbidA-ñANa):由於怖畏與過患心生厭離,不喜一切諸行。
(35) 欲解脫智(muñcitukamyatA-ñANa):不再執著世間,唯願解脫出離。
(36) 審察隨觀智(paTisaGkha-ñANa):欲求解脫,為使解脫力乾淨俐落,再度審察三相。


(37) 在較高層次的觀禪階段(如壞滅隨觀智)時,修行者必須(一)不斷觀照名色法的三相(二)觀照知(ñAta)與智(ñANa)二者。知是指名、色法及其生起因緣;智是觀名、色法的智慧。修行者以智慧觀名、色法,有時也要反觀觀名色、法的智,並觀它們為無常、苦、無我。參閱《智慧之光》,頁511。
(38) 金剛定(vajirUpama-samAdhi):又作金剛三昧、金剛喻定。此定其體堅固,其用銳利,可摧毀一切煩惱。為三乘學人之末後心,即於修行將完成階段,所起斷除最後煩惱之定。參閱《佛光》「金剛喻定」,頁3560。


  另外,《瑜伽師地論》無著菩薩說明止、觀的修練過程依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作意、加行果作意七種作意 39。內容和《清淨道論》所說不同,可互相參照。

 (一)了相作意:能覺了欲界諸欲粗相,又能覺了禪定中所有靜相,於所緣清楚明了,故能如法的修練。
 (二)勝解作意:於所緣發起勝解決心,不離開所緣,持續修習止、觀,定、慧明顯增強。
  以上兩種合稱隨順作意,培養穩定的作意,調順心與相應名法安住於所緣,屬於四種專注中的強迫專注。


 (三)遠離作意:定、慧明顯,才能遠離煩惱,此過程即遠離作意。修遠離作意時,靠穩定的心、穩定的想來遠離欲界最粗重的煩惱。
 (四)攝樂作意:遠離了粗重煩惱,時時欣樂作意,而深慶悅,身心感到喜樂、輕安;又應時時厭離作意而深厭患,為欲除遣昏沉、睡眠、掉舉等煩惱。
 (五)觀察作意:思惟觀察已斷未斷之煩惱,能發現修練止與觀過程中更微細的煩惱,為了斷除所有煩惱,正勤安住,樂斷樂修,心不斷的專注在所緣。


 (三)(四)(五)合稱為對治作意,能對治粗細不同的煩惱,屬四種專注中的有間專注。此有間專注階段,心已能持續不斷的專注於所緣,不過偶而仍會出現一些雜念或昏沉。
 (六)加行究竟作意:此時暫時伏斷欲界一切煩惱,不間斷地專注所緣,由此因緣,將入初禪安止,是無間專注。


 (七)加行究竟果作意:若能不斷練習,便能實現止與觀的最高作意,即加行究竟果作意,亦即任運專注,即完全不用勉強,無功用運轉作意。在此情況下,心變得完全平衡,所有的善法都能調和,遠離一切惡不善法,進入禪定。
  定屬遍一切心、心所,所有的心都有定,善心的定比不善心的定深,禪定是屬於善心的定,禪定中煩惱已被降服,不善心不會生起,因此禪定中可感受善心的樂,沒有煩惱的樂。


  欲界近行定的樂比普通欲界善心的樂微細,初禪的樂比欲界近行定的樂微細,第二禪的樂比初禪微細,禪定愈深,樂受愈微細深妙。因此,佛陀乃至歷代高僧大德一再告誡、提醒,禪定並非究竟,勿耽著於定樂,應以禪定為基礎,繼續修習觀禪,期能照見諸法實相,究竟解脫。


  在南傳系統的《清淨道論》裡,清楚地分別止與觀,修止時不修觀,修觀時不修止,要先出定才能修觀。北傳《瑜伽師地論》以七種作意說明止、觀的過程,無著菩薩將所緣分別為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煩惱所緣四種 40,此四種所緣屬於止,亦屬於觀,止觀的分別不明顯。


(39)《瑜伽師地論》卷33,《大正藏》冊30,頁465下。
(40)《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藏》冊30,頁427上。

  實踐止與觀的過程,在《雜阿含經》舉出一個以廚師為主角的譬喻 41 來說明此過程。好的修行者,就如賢慧善巧的廚師,會察顏觀色,觀察國王的進餐情況,依照他的觀察、經驗,了知國王的偏好,繼續調理、變化,奉呈種種美味,因此深得國王的歡欣,賞賜他很多禮物,他有豐厚的財物照顧家人。


  修行的過程也是如此,技術熟練的修行者,練習不斷的用念、用智慧了知呼吸的長短粗細,各種感受的生起消失,心、心所的生滅變化,了知什麼法要加強,什麼法要捨離,什麼法是利益、適宜,什麼法不利益、不適宜,愈來愈好樂修習止、觀。因此,修習的境界越來越明顯,心與呼吸愈來愈調和,能得到現法安樂住,亦能捨離世間的憂惱而達到解脫。


  《雜阿含經》以頂戴油缽的譬喻,說明修行者應正念正知而住 42。修習安般念的業處,就如一個頂戴滿缽油的人,無視於美女在旁。有一個年輕人,去一個城市看熱鬧,那裡正好有美麗的姑娘表演唱歌、跳舞。國王抓住了這個年輕人,讓他頂著油缽,從群眾與美女身旁繞行而過,後面跟著一個劊子手,倘若灑出一滴油,就砍他的頭。那個年青人喜歡看好色,但為了保命,因此很專心走每一步,全神貫注保持平衡,繞了一圈,他無視於美人的表演與喧鬧的群眾,油缽安然無樣。

  同樣的,修行者修習四念處,修練佛陀所安排的解脫課程,就應如此:專注業處,不管其他。


(41) S.47.8,《雜.第616經》,《大正藏》冊2,頁172中。
(42) S.47.40,《雜.第623經》,《大正藏》冊2,頁174中。


  最後的部分,是簡要的修觀說明。

如是,比丘於內身,隨觀身而住;於外身,隨觀身而住;於內外身,隨觀身而住。

  在四念處的每一項修法裡,都說到內 43 、外 44、內外 45 三種不同所緣的觀察。若要成就觀,不但要很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名、色相續,名與色不斷生滅變化,也要觀別人的名、色相續,名與色不斷生滅變化,若只能觀自己的名色的相續,不能觀別人的名色的相續,不能成就觀,無法證悟涅槃 46。所以要持續地觀內、觀外、觀內外,令觀智成熟。


  在修觀的過程,還要分別三種身:色身、名身、安般念身。什麼是色身?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清楚的觀照分別它們。什麼名身?指心與心所,要清楚分別所有的名法。什麼安般念身?呼吸時所呈現的色法。在長的呼吸,還是在短的呼吸裡,觀真實法,觀三種身。


(43) 內身:身包括色身與名身。內身是指自己的身體。身體是由一群群的色聚與名聚所組成,不斷的生滅變化,無有實體。眾生為密集概念所蒙蔽,生起執取貪著,輪迴生死。禪修者依法修習,破除密集,看清真相,捨離貪欲與憂惱,身心自在。參閱《正念之道》,頁107。
(44) 外身:觀照外在他人的身體。我們不只對自身有貪愛、執取與憂惱,對他人的身也有貪愛、執取與憂惱,必須也觀照外在之身。以觀智照見外在的身,他們是名色法的組合,才生即滅,所以是無常;他們一直受到生滅的逼迫,故是苦;他們之中沒有永遠不變的自我存在,因此是無我的。外身只是名色相續,沒有人、眾生的存在,如此觀照能去除貪愛、執取與憂惱。


(45) 內外身:不斷的重覆觀照內外身。在此階段可依四步驟進行:(一)觀照內在與外在的色法(二)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名法(三)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名色法。(四)觀照內名色法只是名色不斷相續,沒有人、我、眾生的存在。若能不斷的重覆觀照,智慧成熟,可證得第一種觀智名色差別智。參閱《正念之道》,頁108。
(46)《清淨道論》:「但觀於內是不會有道的出起的,亦應觀於外,所以他亦觀他人的諸蘊及非執的(與身心無關的)諸行為無常、苦、無我」(頁682)。只觀自己的五蘊,最高可證「至出起」之前的審察隨觀智,無法證得更高的觀智。若要完全開展觀智,除觀察自己的五蘊外,也要觀察外在的五蘊。觀內、觀外、內外交替觀察五蘊,以令觀智開展成熟。


於身,隨觀生法而住;於身,隨觀滅法而住;於身,隨觀生滅法而住。

  生滅的觀察是修習四念處每個方法時,都必須觀察的,唯有生滅過程的觀察,才是導向解脫的要素。若想修觀,首先要完全了解安般念的經驗,依照名色的道理去體驗,觀察三種身,這樣觀名色,才能觀生、觀滅,觀生滅。若不管名、色,不觀真實法,就不能夠觀生、觀滅、觀生滅。若不能觀生、觀滅,觀生滅,就無法體驗無常、苦、無我三相;若見不到三相,就不能證悟不生不滅的涅槃,實現解脫。


  生滅的觀察分為兩方面,一是觀察因緣生滅,如觀察呼吸時,由於身體、鼻孔、心的生起,呼吸才能生起;若身體、鼻孔、心的因緣不具足,呼吸就不能生起。再者觀察剎那生滅,就法的本質來說,一切有為法、名、色,皆一生起立即壞滅。就呼吸而言,於呼吸生起至壞滅的每一剎那,仔細地觀察整個過程的生滅現象。因此,清楚地觀察自己的身體,觀呼吸的名、色,呼吸的生滅因緣,觀察呼吸不斷生、滅的過程,觀察生滅,然後觀察壞滅,有時觀察自己,有時觀察別人,正知正念地觀察,了知法的真實相。

(五)修習成果 

或者建立「有身 47」之念,唯有正念與覺照,無所依而住,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

  這是說明修習安般念的成果,也是共通於四念處的所有修法,每個方法在觀生滅後,就一再陳述修習的成果。不管修習那個法門,經過有系統的禪修練習後,修行者只看到積聚、生滅而已,除了名、色,沒有什麼真實的經驗。每個所見的有情,都只是五蘊的組合而已!並無真實存在男人、女人、眾生。


  「唯有正念與覺照」意指完全進入念與慧的境界,由於念與慧修行者完全進入止與觀的境界。念的境界——建立自己在四念處的修行;慧的境界——建立自己在四聖諦。有四念處的基礎,四聖諦的智慧才能變得明顯。因此,四聖諦的智慧靠四念處的「念」。四念處的「念」建立了,才能投入四聖諦;沒有建立四念處的「念」,我們無法投入四聖諦。若有這種念和智慧,能夠「無所依而住」,指不再依賴五蘊、世間,因為已超越愛、見、無明,「不貪著世間之任何事物」,世間除了名、色之外,並無任何真實存在。真實照見名、色之生滅無常,不執著任何名、色,體證無我,不再繼續輪迴。


  修行者觀照四界、五蘊,觀身體的真實法,解開了四種密集。眾生被四種密集概念所欺騙,不
能了解無我的道理。


(47) 有身(atthi kAya):是指經觀內外、生滅後,觀智強而有力,清楚的體驗「身體」的本質。「身體」只是名色法的積聚,不斷生滅變化。參閱《正念之道》,頁115。

  若欲知見真實名、色法,體證無我,需破除四種密集(ghana)48
 (一)相續密集(santati ghana):名、色是相續、不斷的過程。凡夫不了解名、色是相續、不斷的生滅的過程,生起顛倒見,以為是一個「我」。清晰、各別的辨識名、色不斷生滅的過程,破除相續密集。
 (二)組合密集(samUha ghana):名、色是由地、水、火、風很多不同元素所聚集,呼吸也是多個聚集所組合。若能以智慧知見色聚中每一究竟色的自相,觀每一心識剎那出現的名法,便能解開組合密集 49


 (三)作用密集(kicca ghana):每一色法都有它特別的功能、作用,沒有兩個色法有同樣的作用。同樣的,每一心識剎那生起的名法都有各自的作用。若能辨識名、色法每一種作用,便破除了作用密集。
 (四)所緣密集(ArammaNa ghana):只有名法有所緣密集,若觀相續密集、組合密集、作用密集三種密集,便無「我」、「眾生」的概念,便能解開所緣密集。在一個所緣中,觀究竟名、色法,並以智慧照見究竟名、色法的無常、苦、無我;同時也反觀修觀名法(觀智)的無常、苦、無我。必須破除被觀照名法與修觀名法的相續、組合及作用密集,才能破除所緣密集 50


(48) 當名色生起時,我們被外表的整體概念所蒙蔽,故有密集的概念產生。若能以智慧分析至基本成份,會發現是因緣條件組合而成,不斷生滅變化,無有實體可尋。色法有三種密集(前面三種),名法有四種密集。參閱《智慧之光》,頁86、130。
(49) 名色的最基本成份,稱為究竟名色法。每一色聚至少有地、水、火、風、色、香、味、食素八種色法,稱為八不離色;有些色聚會有命根、性根、淨色等,至多為十種(究竟色法)。名法根據心的定法(citta niyAma)生起,在每一心識剎那中,它們出現一組的心與心所,此種組合稱為相應法(sampayutta dhamma),也稱為名聚(nAma kalApa)。每一心識剎那中至少有八個名法(究竟名法),若能辨識每一心識剎那的名法,即破除了名組合密集,見到究竟名法。參閱《智慧之光》,頁84、131。
(50) 參閱《智慧之光》,頁131。


(六)安般念與四聖諦 

  我們可以依照註釋書的說明了解如何建立四聖諦的智慧 51
  修安般念時,注意呼吸,同時注意呼吸的名色,名色是苦諦。了解這個呼吸是由於以前無明、愛、取、行、業的結果,這是集諦。由於有過去的無明、愛、取、行、業,才有今世五蘊;有今世五蘊,才有呼吸。若無過去的無明、愛、取、行、業,就無現在的五蘊、呼吸,此是集諦。若無呼吸,無無明、愛,便無苦與集二者,這是滅諦。引導我們走向滅的境界、因緣,是道諦,即是了知苦諦,捨棄集諦,以滅諦為目標的道諦。在此也必須分辨世間的道諦與出世間的道諦;世間的道諦能了知世間的四聖諦,開展出世
間的道諦,唯有出世間的道諦能夠導向解脫。


  出世間八聖道分與聖道智52、聖果智53同時生起,都以涅槃為目標。正見是了知涅槃,正思惟將心投入在涅槃,正念對涅槃銘記不忘,正精進努力於了知涅槃,正定專注於涅槃,因為聖道滅除了能造成邪語、邪業、邪命的煩惱,正語、正業、正命也同時存在。


  如此精勤修練四聖諦之後,就能達到寂靜。此是致力於安般念修行者的解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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