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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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f89

  修觀的過程有色法與名法兩種業處,修色業處、名業處才能夠實踐見道、修道,實現解脫的過程。許多經典中,佛陀教導色業處的禪修法門後,以五蘊中的受蘊來教導名法的禪修法門。
  平常佛陀說明先修色業處再修名業處,先修身念處再修受念處。不過也有例外,如《長阿含經》1 中,佛陀為天人們說法,因為天人們的受很明顯,佛陀就直接教導受念處,不說身念處。

諸比丘!比丘經驗樂受時,了知:我經驗樂受;經驗苦受時,了知:我經驗苦受;經驗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經驗不苦不樂受。

  樂受(sukkha)指身、心快樂的感受。若以三受分別時,樂受包括身與心,若是用於五受時,身體的快樂稱為「樂」(sukkha),心理的快樂稱為「喜」(somanassa)。苦受(dukkha)也一樣,以三受分類時,指身心的苦受(dukkha);分別五受時,身苦稱為「苦」(dukkha),心苦稱為「憂」(domanassa)。


  比丘的了知和一般人有何不同?像小嬰兒依偎在母親的懷裡,喝著奶時,也知道正經歷快樂的感受。比丘的了知與嬰兒的了知不同,比丘以智慧觀察感受,能去除眾生存在的錯誤見解,能去除眾生想,了知:「受」無常、苦、無我的本質,它是無常生滅的,沒有不變的「受」存在,也沒有真實存在的我、你、眾生、男人、女人。如此了知既是禪修法門,也是培育念處的方法。如果只知道樂受是樂受,不算受念處的修行,只是一般人的感覺而已!


  註釋書以三個問題來解釋比丘的了知:(一)誰在感受?沒有眾生或人在感受。(二)感受是誰的?不是任何眾生或任何人的。(三)為什麼有感受產生?感受透過因緣而生起。如透過眼根、色塵和觸生起,可意、誘人的所緣生起樂受,不可意、可厭的所緣生起苦受。因此,比丘了知受是某些可意的、可厭的所緣被身心領納後生起,是緣生緣滅的,沒有一個我在創造感受、領納感受。經中說「我經驗、我領納」,是以世俗的表達方式來說明,所緣被身心領納後體驗到感受。


  註釋書以一個很好的故事說明,在斯里蘭卡的莊嚴山寺(Cittalapabbata),有一位長老生病了,身體非常疼痛,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呻吟。他的弟子問他:「長老!您那裡痛?」長老說:「並沒有一個特別的疼痛點,由於有所緣、有觸,執取色、受等特定目標,才會有疼痛的感覺。」長老快死的時候,弟子再來問他:「長老!怎麼樣?」長老說:「沒有人,只有觸,只有地、水、火、風。」那時,長老已經瀕臨死亡,傷痛到極點,卻能完全放鬆,正念思惟,照見究竟名、色法,及其生起因緣為無常、苦、無我,實現阿羅漢果位,得四無礙解智,然後般涅槃。


  修習受念處,應以長老為榜樣。只是樂受時知道樂受,苦受時知道苦受,不算修習受念處,了知受的生滅無常,才算是受念處的修行。當各種感受生起時,即能當下覺知,保持正念、明覺,覺知快樂的感受生起了,消失了;痛苦的感受生起了,消失了;不苦不樂的感受生起了,消失了。當覺知快樂的感受時,不能感受苦受、或不苦不樂受;感受苦受時,不能覺知樂受,及不苦不樂受。因為在一個心識剎那中,不能有兩個心同時生起,不同的感受不斷的轉換、變化。了解這個道理,才能愈來愈清楚受的無常、受的有為性。


(1) D.21 Sakka-pañha sutta ,相當於北傳《長.第14 釋提桓因問經》,《大正藏》冊1,62中。然二經內容不盡相同。

感受有愛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有愛染的樂受;感受有愛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正經歷有愛染的苦受;感受有愛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有愛染的不苦不樂受。感受無愛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無愛染的樂受;感受無愛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正經歷無愛染的苦受;感受無愛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正經歷無愛染的不苦不樂受。

  佛陀依受的三分法將受分別有愛染的受與無愛染的受,共有六種感受。什麼是有愛染(sAmisa)的感受、無愛染(nirAmisa)的感受?依照註釋書的詮釋,有愛染的受,是執著於「六種居家生活」(chagehasita)的覺受,即為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所染著的受,意指執著在五欲,歡喜五欲的受稱為「有愛染受」、「世俗受」。不執著五欲的受稱為「無愛染受」、「非世俗受」。


  “ama”,在梵文、巴利文叫「肉」、「生肉」。在古代印度,是用肉作錢來交易,印度人養牛,早期是用肉作錢,牛或肉就是他們的財富,要計算家裡的財富是算家裡有多少牛、有多少肉。“samisam vedanam” 意思是有肉的受、有輪迴基礎在裡面的受、有隨眠的受、有愛染的受,亦即受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所束縛的受。依受的三分法,一般人感到樂受、感到快樂,這個快樂與貪欲、隨眠、煩惱相應,稱為「有愛染的受」。例如當見到自己的兒子、妻子、金錢時,生起快樂的感受,即是「有愛染的樂受」。當兒子死亡,錢財失去時,痛苦難過的感受,即是「有愛染的苦受」。有時看見兒子、妻子、金錢時,內心生起中性的感受,此即「有愛染的不苦不樂受」。這些受會構成解脫的障礙,不應培育、發展。


  “NirAmisam vedanam”是出離受、非世俗的受、無染著的受,是沒有靠五欲的受。何謂出離(nekkhamma)?巴利聖典提到五種出離:(一)一切善法,由於一切善法是從不善法或煩惱中脫離;(二)出家,從在家生活中超脫出來;(三)禪定,脫離欲界,至上二界中;(四)觀智,能隨分斷煩惱,所以也是出離;(五)涅槃,脫離生死輪迴。


  因此,由於善法、出家生活、修習止觀與涅槃這些所緣的關係,有時會生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這些是沒有愛染的受,修行者當了知、培育。佛陀在《帝釋所問經》、《雜阿含經》說明,若我們感到樂受時,善法在心中增長,此種樂受要喜歡、要修,作為修行的基礎。如修習止、觀的樂受,此種無執著的樂受,能夠領導我們的心朝向涅槃。


  在Maganydia sutta 2或 Bahuvedaniya sutta 3 說明,愈高層次的定所生起的樂受愈微妙。因此修行者要徹底了解受念處的修行,應該修習禪定,愈高層次的禪定能夠體驗到愈微細的樂受。若能體驗更微細的樂受,就能夠放下較粗的樂受,觀受的無常性,不執著微細樂受,才能經驗最微妙的涅槃之樂。


  何謂有染著的苦受、在家苦受?意指苦受與瞋、隨眠相應。一般人會拒絕它,不接受它,想要遠離它,因為記得與五欲有關的樂受,因此不能接受苦受。若此人喜歡有染著苦受,那麼沒辦法修行受念處,修行者要捨離它,不要讓它阻礙我們的修行。


  修行者要習慣何種苦受?要習慣沒有瞋、隨眠的苦受,沒有染著的苦受。此種苦受要多修、多喜歡,才能夠入受念處的法門。何謂沒有染著的苦受、出離苦受?是思惟無常苦迫的受。不斷的思惟無常的苦迫,修行者才能夠感到解脫的需要,能培養決心歡喜修行,朝向解脫。


  例如摩訶尸婆長老(MahAsIva)的例子,長老是十八個分派的導師,能夠背誦三藏及註釋,並且教導教理與禪修,經過他指導而證悟阿羅漢的弟子有好幾萬人。有一天,一位已證悟阿羅漢的弟子來勸長老修行。長老生起了悚懼心,心想:我已經成就那麼多人證悟阿羅漢,生命無常,我也應精進修行,證悟阿羅漢。因此,不告而別的進入森林中修行。


  當雨安居開始,他下定決心要在雨安居之前證悟阿羅漢。雖然很精進修行,但仍不能證悟阿羅漢,所以在安居結束的月圓日,他傷心的哭了。然後他再下定決心,在來年的安居結束前證悟阿羅漢。他持續修行了三十年,每年安居結束的月圓日,都為了未能證悟阿羅漢而痛哭。


  在第三十年安居結束的月圓日,他也像以前一樣為了未能證悟阿羅漢而痛哭。因為受到樹神的激勵,他思惟無常的苦迫,精進的修行止觀,漸漸的他的修行變得強而有力,就逐一證悟四道四果。當尸婆長老痛哭時他感到苦受,這種是沒有愛染的苦受,應當培育,使它成為修習止觀的助緣。


  不苦不樂受也有兩種:一是有染著、在家的不苦不樂受,不應該培育的受;一是沒有染著的不苦不樂受、出離的不苦不樂受,應該培育、應該喜歡的受。
  什麼是有染著的、在家不苦不樂受?這個受是與無明、隨眠相應。不苦不樂受於普通的人不太明顯,稱為模糊所緣,會感到昏沈、無聊。


  註釋書以獵人獵鹿作譬喻說明如何了解不苦不樂受。獵鹿人追逐鹿,用弓箭獵鹿。他不一定看到鹿,有時觀察鹿奔跑所留下的足跡,經過有大石頭或岩石的地方,獵人巡視石頭的周圍,若有鹿的足跡,便知道鹿經過這裡,就繼續朝這個方向去追鹿。


  同樣的,樂受、苦受的生起很明顯,就如泥地上的蹄印一樣;運用推理的方法觀照不苦不樂受,就好比透過推理了解鹿跑過岩石一樣。若沒有明顯的樂受或是苦受,感覺不明顯,看不清鹿的蹤跡,即是不苦不樂受。


(2) M.75 MAgandiya sutta;相當於北傳《中.第153鬚閑提經》,《大正藏》冊1,頁670上。
(3) M.59 Bahuvedaniya sutta;相當於北傳《雜.第485經》,《大正藏》冊1,頁123中。

  感受如何生起?靠依處、所緣、觸,生起受。什麼是依處(Vatthu)?在五蘊界(pañcavokAra)裡,名法只能在有依處色時生起,受蘊必須依靠心所依處色而生起。心所依處色並不能單獨生起,一組組地出現為色聚。如當所緣接觸眼門,有分產生波動,有分被截斷,眼門心路過程生起,受是遍一切心所,所有的心路過程生起的時候,受一定在其中。所以受是緣起法,有依處、所緣、有觸,感受生起;感受生起後不是常住不變,是不斷的生滅變異。


  佛特別在《受攝受經》(Vedanapariggaha sutta M . 74) 說明受是緣起法, 佛為長爪梵志(DIghanakha paribbajaka)說明受的緣起、受的無常。佛說:

受是無常的,所以是有為法;因它是有為法,所以是緣起法;因它是緣起法,所以是壞滅法;因它有滅、有壞,所以要離欲它、不執著它。如果能這樣觀,修行者能夠厭離樂受、苦受與不苦不樂受;如果能厭離受,便能遠離欲染;如果能遠離欲染,便能得到解脫。

  佛陀開示這部經後,長爪梵志證悟須陀洹果。那時,舍利弗在一旁為佛陀搧扇子,聽了佛陀說受無常,厭離「受」,正念思惟,就證悟阿羅漢果。註釋書說明舍利弗像吃了為別人準備的食物一樣;佛陀開示這部經的對象是長爪梵志,因為舍利弗站在旁邊為佛陀搧風,順便聽聞而開悟證果。

  佛陀說應該思惟受為苦。所謂:「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4 」因為「諸行無常」,所以「諸受皆苦」。身念處強調應該思惟身為不淨,不淨也是苦的一個方面,是屬於苦的思惟。所以要了解,思惟身和思惟受與苦相有密切的關係。它們都強調對於苦的了解。因為了知苦,了知苦的逼迫、無奈,能夠發起精進修行的心,努力脫離苦迫。因此,佛陀教誨:知苦能見道。


  如何思惟受為苦呢?苦受本來是苦,好像刺或是矛在身體裡面;當苦受生起,遍佈、浸透全身時,猶如火在身上燒,也像被熱熔的銅汁澆灌,使人發出哀嚎:「啊!多麼痛苦啊!」。樂受,當樂受生起時是樂,滅的時候是苦,難以忍受的苦。不苦不樂是變異的過程、是無常的、是苦的。


(4) 《雜.第473經》,《大正藏》冊2,頁121上。

  修習受念處時,無論是有愛染或沒有愛染的感受都必須觀照、了知它們,因為它們都是觀智的目標。如何觀照呢?首先必須先觀照「門」,門是身心和外界溝通的管道,共有六個門:眼、耳、鼻、舌、身、意。如何能見到六門?可以修行四界分別觀,直到看見色聚,分析色聚中的究竟色法時,便能照見六門


  例如:要觀照眼觸生受,先辨明眼門中的眼淨色與有分意界,注意顏色,那顏色同時撞擊眼淨色與有分意界,取色所緣為目標的眼門心路和意門心路過程就會生起。若如理作意,生起善速行的心路過程;若不如理作意,便生起不善速行的心路過程。受是遍一切心所,每一個生起的心都有受存在。應當觀照依處色,也必須觀照受及與受同時生起的相應名法,然後再觀照它們為無常、苦、無我。


  受念處的修行,修行者不迷惑於受,用智慧了解受,用智慧了解內在的受,用智慧了解外在的受,用智慧了解內在、外在的受。以止智慧與觀智慧了解受。若有止智慧,不會迷惑關於苦;因為有止、有定,有樂、微細的樂,因此不迷惑關於苦。若有觀智慧,不會迷惑關於樂。因為觀,了知無常的逼迫,了知無常的苦,因此不迷惑關於樂。


  修行者是用微細的受的了知,放下粗的受、五欲的受;用觀的了知,清楚觀察受的無我性、受的空性、受的緣起性,放下受的執取。
  若要解脫不只是觀自己的受,也要觀他人的受;有時觀自己的,有時觀他人的。接著必須觀照因緣生滅與剎那生滅。如此,便能建立四念處的智慧,並以四聖諦的了解建立解脫的智慧。若能如此用智慧思惟受,與法念處的修行結合,超越愛、見與無明,捨離我的概念,解脫五取蘊;對於五蘊、世間,便不會去執著。


  此是用四念處的智慧,有系統地觀照五蘊,觀察感受生滅的種種情況,觀智成熟便能證悟聖道,由受念處走向解脫。

「受」是很真實的經驗,六根接觸外境,時時都有種種感受生滅。因為「受」可引生不同層次的熱烈情緒促使我們迷妄執取;但若能於覺受的當下保持正念、明覺,不去發動渴愛、貪染,也可能是切斷生死輪迴的契機。換句話說,於緣起的鎖鍊中,「受」是重要的關鍵 5,心裡過程應在「受」的階段就結束,不再進一步發展為「愛」、「取」。具體而言,修行者應致力於不牽涉各人情緒,保持正念觀察生起的覺受,從中認清「受」的無常、苦、無我性,乃至切斷覺受與貪、瞋之間的習性反應,此即是出離輪迴之苦的有效方法 6


(5) 「受」是渴愛、執著的潛在條件,是「苦集」的重要關鍵點,因「受」能引生多種形態的強烈情緒,所以可從「受」下手打破無明的鎖鍊。即當六入「觸」外境之後,在「受」的階段保持正念正知,不再往下發展,產生「愛、取」。參閱Nyanaponika Thera, The Heart of Buddhist Meditation, p.68 。附帶一提, Goenka(葛印卡)所領導的禪修十分重視「受」的觀察。
(6) 參閱何孟玲,〈《中部.念處經》四念處禪修方法之研究〉,頁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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