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

作在心,殃在身,
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
莫謗如來正法輪。
〈永嘉證道歌〉
人生是苦,今天所受之苦來自前世所做之惡業;那麼,前世之惡業是怎麼做下的?原因何在?同樣,今生做下了惡業,來生一定會嚐到苦果;那麼,今生的惡業又是怎麼做下的?對這一問題即人生的苦根問題,佛教不同意當時流行的天神主宰人類命運的說法,不同意一切都是無因、無緣的偶然論觀點,也不同意一切皆是命定、人力不可改變的命定論觀點;佛教認爲,這些都是對自己的行爲不負責任的說法。它指出,人要真正得到解脫,就必須正視自己的過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進而樹立起糾正過去之失、再造一個新我的信心和決心。
正是立足於這一立場,佛教從人的靈魂最深處入手,從内到外,一步步揭示出人是如何在自己一開始的「錯誤」中衍生出一系列新錯誤、造作出一系列苦果的。佛教做這種分析時,所使用的方法,是把人生看做一個因果相續、業報輪迴的無止境的過程,把這一過程分成幾個關鍵的連接點,通過對這些連接點的剖析,來揭示人生的本質和痛苦的根源。這些人生過程的連接點,佛經中有不同的說法,有的說是五個,有的說是九個,有的說是十二個。其中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是十二個,這就是「十二因緣」說。
(一)、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說是佛教用來解析人生的過程與本質、揭示人生之苦根的基本理論。它由十二個概念構成一個前後相續的因果鏈條,這十二個概念代表人生過程的十二個關鍵之處,是人生流轉過程中十二個最基本的因果連接點。這十二個概念叫做「十二因緣」,也叫做「十二支」,具體是指:無明→ 行→ 識→ 名色→ 六處→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死。十二因緣之間的關係是,前者依次緣生後者:
一、「無明」產生「行」:「無明」是指沒有智慧、愚昧無知,也叫做「癡」。「行」指意志活動的生起。「無明」產生「行」,是說由於沒有智慧、愚昧無知,因而便有種種世俗的意志活動的生起。
二、「行」產生「識」:這裏的「識」是指託胎時的心識、精神活動。「行」產生「識」是說,有了「行」這一意志活動的牽引,便使得「識」向著與意志活動相應的處所投生。
三、「識」產生「名色」:這裏的「名」是指心、精神,「色」指色質(形象)、肉體,「名色」是指胎中的精神和形體,亦即正在形成中的身心,「識」產生「名色」是指,由於精神活動「識」的作用,胎兒身心在母胎中得到發育。
四、「名色」產生「六處」:「六處」也叫「六入」、「六根」,指眼、耳、鼻、舌、身、意這六種感覺與思惟器官。「名色」產生「六處」是指胎兒由身心混沌狀態中發育出不同的認識器官,相當於即將誕生的階段。
五、「六處」引生「觸」:「觸」即觸覺。「六處」引生「觸」是指胎兒出生後,六種認識器官與外界事物相接觸而產生觸覺。這相當於幼兒階段。
六、「觸」緣生「受」:「受」是指主觀對客觀的感受。「觸」緣生「受」,是指隨著年齡的增長,心識和意識功能漸次發達,當其認識器官與外界對象相接觸時,能夠領受到外界的反作用,從而產生苦、樂、不苦不樂三種感受。這相當於童年階段。
七、「受」緣生「愛」:「愛」指渴望、愛戀、貪愛、貪欲等。「受」緣生「愛」,是指人在接觸、感受外界事物的過程,對能引起樂受的東西產生愛戀、貪愛之心,渴望能得到它,這相當於青年階段。這一階段人的情感最豐富,最容易孳生貪愛之心。
八、「愛」引生「取」:「取」指追求執取。人對某些事物產生愛戀、貪愛之心後,佔有的慾望愈來愈盛,由心中的貪愛轉向行動的求取,進而對外界可以享受的一切事物,均普遍地馳求執取,執著不放。這相當於中年階段。這一階段人的精力旺盛,佔有心最強。
九、「取」引生「有」:這裏的「有」是指「業」,即思想行為。人由於普遍地執取而有種種思想行為,這些思想行為是產生未來之果的善惡之業因;有了這一業因的存在,就必然會導致來生之果的出現,所以叫做「有」。
十、「有」緣起「生」:這裏的「生」是指來世之生。由於前面的「愛」、「取」、「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作的善惡諸業,必然產生果報,導致來世的再生。
十一、「生」引起「老死」:這是指有來世的生,就有來世的老死。
上述十二個環節,前者依次成爲後者之因,依次構成後者產生的條件即緣,所以叫做「十二因緣」。十二因缘的依次更替,形成了眾生生死流轉的一個週期。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體,祇要他沒有徹底覺悟,沒有得到解脫,就必然要按照這十二個環節無止境地行走、循環其人生之路,「生生於老死,輪迴週無窮」。
(二)、三世兩重因果
在佛教看來,這十二因緣構成了人生的「三世兩重因果」。「三世」即是前世、今世、來世;「兩重因果」,一、是指前世因產生今世果,二、是指今世因產生來世果。具體來說,在十二因緣中,「無明」和「行」是前世之因,它們引起了今世的出現,導出今世之果。今世之果包括「識」、「名色」、「六處」、「觸」及「受」五個因緣,這是今世之存在的一個部分;另一部分是「愛」、「取」、「有」,它們既存在於今世,同時又是引生來世之果的原因,稱爲今世因。
有今世因就必然有來世果,來世果包括「生」與「老死」兩個因緣。這就是「三世兩重因果」。這一理論說明了眾生可以生存多生多世,這多生多世的人生歷程,是一個週而復始、循環輪迴的過程。人一降生人世,就像走進了一個圓圈,一日不解脫,便一日在這個圓圈中轉悠(遊蕩);一世不解脫,便一世也跳不出這個圓圈。
由十二因緣構成「三世兩重因果」。在這三世兩重因果中,三世和二果都是痛苦的,而其原因就是這二重因:
・前世之因導致今世苦果
・今世之因導致來世苦果
也就是說,在十二因緣中,「無明」與「行」這二因導致了今世的苦果;「愛」、「取」、「有」這三因導致了來世的苦果。至此,人生之苦的原因,已清清楚楚地呈現在我們面前了,它們就是:無明、行、愛、取、有。而這些苦因中,最主要的是「無明」,因爲它是三世兩重因果中的第一位原因,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一個因緣,是引起一切生命現象與過程的始因,因此,也是製造人生諸苦的禍根;其次是「愛」,它是今世三因中最重要的一個因,是引生來世之苦果的關 鍵。所以我們可以說,人生的苦根有兩個:無明與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