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待眾緣備~勿貪著報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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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不待眾緣備~勿貪著報取

不待眾緣備~勿貪著報取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頌曰 不待眾緣備

   此言修心者,不待眾緣具足而後起修。於順緣違緣中,皆可隨緣而修。

頌曰 今當修主要

   今謂已得暇滿人身,既聞正法,即宜就所聞法中之重要;精勤修學。又法於聞思修中,以修為主要。於修諸法中,尤以修菩提心為主要。

頌曰 勿作顛倒知

   眾生知見顛倒,有多種,略說如下。一曰隨喜顛倒。見人為善應生隨喜,加以讚歎。而眾生於此不生隨喜,轉生忌刻。二曰求心顛倒。如眾生於清淨善法,究竟成佛果位,不知希求。唯求現世利樂,名聞恭敬等。三曰忍辱顛倒。如奔走名利者,雖在嚴霜烈日中,亦能忍受。然於嚴霜烈日中,勸令聽受佛法,則畏難不前。四曰悲人顛倒。見人修大苦行,不知欣羨,妄加悲憫。於大惡業獵取權勢者,不知悲憫,轉生歆羨。五曰欲心顛倒。於解脫道;成佛度生,應生欲樂,而不欲樂。而惟欲得現世暫時安樂。六曰味著顛倒。謂不味著大乘佛法。而味著世間名利恭敬等。如上六種顛倒知見修心者,皆不應作。應依不顛倒之知見而作。

頌曰 不可以輕急

   謂修心如細水長流,不求速效,不可一曝十寒,不可初期猛利,旋生懈怠。

頌曰 徹底善修習

   修心者,應依所聞,一心專注,不籠統。不瞞盱,猛著精采,善為修習。如以石投骨,石到而骨立粉碎。此骨喻心,而石喻法。骨依於石而碎,心依於法而調也。

頌曰 觀察令解脫

   欣微細分,善為觀察。若者是我愛執,若者是我愛執所生煩惱,如何轉此我愛執而為他愛執,由是直趨菩提,而獲得究竟解脫。

頌曰 勿作喜新念

   謂於法不可厭故而喜新。

頌曰 勿作矜誇念

   修心者,修自他相換,以我一切安樂,捨諸有情,而於彼有情,不作恩惠想,施不望報,更無一點矜誇之念。

頌曰 氣量勿狹隘

   修心者,氣度恢宏。須休休有容,不可稍形狹隘。因狹隘則不能容物,易生瞋恨等煩惱。

頌曰 勿貪著報取

   修心者,於世間利祿諸報,不生貪著。廣行布施,而非為求人讚揚酬謝等報。

以上說七義竟。以菩提心得堅固不退失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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