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善惡之業各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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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人生之夢的剖析
第一章 人生如夢
第三章 人生之夢的剖析(一)
第四章 人生之夢的剖析(二)
第五章 人生之夢的剖析(三)
下篇 苦的解脫
第七章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第八章 人生解脫,主宰在我
二、善惡之業各有報

二、善惡之業各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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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報論是佛教人生哲學的理論根基之一,它既是佛教對人生本質做深層分析的理論觀念,也是其人生解脫之道得以建立的依據。
   「業」的含義是「造作」,具體是指內心的活動和思惟,以及由此所導發的語言和行爲。佛教對「業」做了不同層次的分類:


   一、第一層次是將「業」籠統地分為「思業」和「思已業」,前者是指內心的思惟活動,後者則指經過內心思惟而後所發出的言語和身體動作即行為。


   二、第二層次是將上述二業再劃分為「身業」、「口業」(語業)和「意業」這三業,「身業」指行為,「口業」指言語,「意業」指思惟即思想意活動。
   三、第三層次是將上述三業再細而別之,分為五業,即將上述身、口、意三業中的身、口二業又各分為「表業」和「無表業」,加上意業,共為五業。


 1・表業:「表」即「表示」的意思,「表業」是指身、口二業中能使人看得見、聽得到的東西,如身業中的屈伸動作、取捨動作,口業中的言語聲音等。
 2・無表業:「無表業」與「表業」相反,是指身、口二業中不能直接表現出來的東西。這種業雖不能直接表示出來,卻對主體未來的業報發生重要作用,因為它是發動身、口二表業、誘發將來結果的最初原因,也可以說是決定眾生或輪迴流轉、或涅槃寂靜的直接原因。


   「業」有不同的性質,佛教將其分爲善、惡和無記三種。「記」是分別的意思,「無記」無分別,也就是表示「業」的性質爲非善非惡的中性。善、惡、無記這三種性質,一般是根據「業」所感召的結果來劃分的,能感召有益於眾生身心的結果,就是善業;能感召有害於眾生身心的結果,就是惡業;能感召既無益也無害於眾生身心的結果,則是無記。


   上述五業中,意業和身、口二表業都有善、惡、無記三種性質;身、口二無表業則祇有善、惡二性,沒有無記性。善或惡的身、口二無表業分別是由善或惡的意業所發動的,也就是說,身、口二業的善惡是由意業的善惡所決定的,亦即思想的善惡決定言行的善惡。至於中性的無記的意業,由於它非善非惡,勢力微弱,不能引發強盛的無表業,所以無記即中性的身、口二業也就沒有無表業了。

   佛教認爲,有因就有果;同樣,有業就有業報。任何有善惡特性的思想、語言、行爲都會給它的主體帶來一定的後果,這後果就叫做「業報」或「果報」或「報應」;「業」有一種不招致果報而決不消失的神祕力量,這就叫做「業力不失」。「因」正是在「業力不失」這一法則的支配下而導致出「果」的。這種業報論是佛教用來揚善抑惡的精神利器,是佛教平等思想的內涵之一,也是佛教對人世間公平與平等的一種企盼。沒有這一法則,一切宗教勸誡都將失去說服力。


   業報的情形是怎樣的呢?佛教指出,「業」有善、惡、無記三種性質;同樣,業報亦有三種情形:善報、惡報、無報。做善業得善報,做惡業得惡報,做不善不惡的無記之業則無報。這樣一來,「業」有善、惡、無記三性,「報」有善報與惡報兩種。但具體說開來,果報的情形又並非這麼簡單。佛教曾從終極歸宿上將「果」與「報」分別定爲兩種:「有漏果」和「無漏果」,「正報」和「依報」。

   「漏」是煩惱的異名,它有「流」和「住」二義。「流」的含義是,由於煩惱業因的存在,眾生不斷從「六瘡門」(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流出「不淨」 ,從而造成新的業因,如此業業相續,流轉不已,鑄就了眾生的生死鏈條。《俱舍論》說:


   這是對「漏」的「流」義的詮釋。「漏」的「住」義是指,由於業因的存在,眾生將「留住」三界,不能超脫生死輪迴。「有漏」就是具有生死流轉的特性,「無漏」則指斷除生死流轉。所謂「有漏果」,就是由有漏業因所招致的果。有漏業因分爲善惡兩類,因而有漏果也有兩種:善的業因招樂果,如眾生在「六道」輪迴中得人果、天果;惡的業因招苦果,如眾生在「六道」輪迴中得餓鬼果、畜牲果、地獄果等。與此不同,無漏果是由無漏業因所招之果。由於無漏業因都是善的,因而無漏果也都是樂果,如成就阿羅漢果、菩薩果、佛果等,便都是樂果。

   佛教又認爲,有漏果與無漏果又有正、依二報。正報是指有情眾生的自體受報;依報是指眾生所依止的國土世界受報。佛教宣稱,有情眾生的自體及其所依止的國土,都是由有漏善惡業因所感生的;佛身及其所依止的佛土,則是由無漏善的業因所感生的。

   那麼,因果業報規律是怎麼體現在生命流轉過程中的呢?就「人」這一類眾生來說,佛教提出了「四有輪轉」說,揭示了人在業因的感召下生命流轉的歷程。「四有」即是指本有、死有、中有和生有。


   一、本有:「本有」是指本於過去的業因所感生的有,具體是指自託胎到死亡這一段時期,即人的一生。
   二、死有:「死有」也稱「壞有」,是指人壽命方盡的最後一刹那的身心自體。


   三、中有:「中有」則是指在「死有」之後 「生有」之前的那一段時期,因居於死、生二有中間,故名「中有」,具體就是指現生與當生中間的果報,亦即往生後託胎前的實體。也就是說,「中有」是一個人今生與來生之間的過渡時期,是今生轉化為來生的轉化形態。經過這一過渡時期和轉化形態,某人來生可能仍轉生為人 也可能轉生為其他物類,轉生的趨向由今生所做業因的善惡性質決定。譬如,來生轉生為人的眾生,他的「中有」即過渡與轉化形態是這樣的,他有一定的形狀,大小如五、六歲的小孩;他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但質地非常微弱,肉眼看不見,祇有修得極淨天眼者纔能看見;他有強盛的業力,能歸趣於新的生命體中;他的住期長短不定,有的很短就轉生,祇須經過七天,有的要長一些,要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纔能轉生。他未來的命運是確定的,他轉生的人身是由前世之業因決定的。「中有」階段的結束,就是「生有」的開始。


   四、生有:「生有」就是指託胎初受生時一剎那的五蘊。五蘊聚合成新的生命體,他又要經歷從「本有」到「死有」、從「死有」到「中有」、又從「中有」到下一個「生有」的循環。人生就是這樣在生死之間流轉著,就象車輪一樣,轉動不已。

   「四有」說是從縱向揭示人的生命流轉過程的。佛教還提出了「四生」說,從橫向揭示了眾生的四種輪迴轉生趨向:

   一、卵生:如魚鳥之類。
   二、胎生:如人畜之關。
   三、濕生:如蛆蟲之類。
   四、化生:如飛蛾之類。


   每一種轉生趨向都不是偶然的,而是由相應的業因造成的。《金剛經論》對此做了詳細說明:


  以上主要是從眾生生理現象的生滅流轉來說明業因與果報之間的必然聯繫。就「人」這一類眾生來說,其生理現象是與種種社會現象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人有自然生命、有形體、有思想、有行爲;也有社會境遇,如政治上的境遇、經濟上的境遇、生活上的境遇等等。人與人之間不僅生理現象和自然生命不同,而且其社會境遇也各有別,有的富貴、有的貧賤、有的通達、有的窮途。佛教認爲,這些社會境遇的差別也是受因果業報規律支配的。


   所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人生的普遍規律,人的自然生命的流轉,受這一規律的支配,人的社會境遇的定位也受這一規律的支配。勤勞的人會榮華富貴,懶惰的人會窮愁潦倒,結善緣者會夫妻恩愛,結孽緣者會冤家相逢。所以,佛陀曾一再告誡眾生要種善根,不要造惡業。他警告那些「不種善根,祇造惡業」的人說:



   然而,也許有人會問:在茫茫人海中,有的人一輩子勤勞善良,卻一輩子窮困潦倒;而有的人一生惡貫滿盈,卻一生飛黃騰達,難道這就是因果報應嗎?這樣的話,做善業有何用?做惡業又何妨?對此,佛教做出了頗能令人信服的解釋。它指出,因果業報並不局限於今生今世,而是往前可以追溯到前生前世,往後又可推及到來生來世。中國著名的佛教大師慧遠曾提出過「三報」說,他說:



   這是說,因果業報有三種情形,一是現報,二是生報,三是後報。現報是此生作業,此生受報,做善業得善報,做惡業得惡報;生報是此生做業,來生受報,即今生做善業,來生得善報,今生做惡業,來生得惡報;後報則是此生造業,要等到二世、三世以至百、千、萬世以後纔能受報,即今生做善業,要等到數世以後纔能得善報,今生做惡業,也要等到數世以後纔能得惡報。按照這種說法,今生受人尊敬、爲人景仰者,前世一定曾勤奮修習,廣積善業;今生遭人厭惡、被人鄙棄者,前世一定怠於修習,未積善業;今生的富貴,來自前世的勤勞;今生的貧賤,來自前世的懶惰;今生親人相聚、情人團圓,來自前世所結之善緣;今生骨肉分離、妻別子散,源於前世欠下的孽債。同樣,今生所做之種種善業,如果今生得不到善報,那麼,來世或數世之後一定會得到;今生所做之種種惡業,若未受到應有的懲罰,那一定是遭報的時候未到,但在來世或數世之後一定會得到惡報的。


   總之,在佛教看來,做甚麼性質的業,就會得甚麼性質的報,這是鐵的法則;報應雖有遲早,但一定會到來,這也是鐵的法則。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就是中國老百姓對佛教因果報應說的理解。


   業因果報,分毫不差;生死輪迴,永無絕期。這一鐵的法則決定了一個多多少少做過惡業的人定會沈淪於苦海之中,這苦是他咎由自取,是他所造之惡因、所做之惡業的必然結果;他祇要曾經造過這樣的因、做過這樣的業,就必須也必然要自食這顆苦果。現在我們明白了,我們的人生之苦原來就是由我們自己造成的,其苦因就是我們曾經所做的不善之事、曾經所說的不善之語、曾經所起的不善之意。我們祇要曾經做過不善或是罪惡的身、口、意之業,那麼,它們就形成了一個惡因,這個惡因在業力的作用下,一定會招來相應的苦果,讓做此惡因者即我們去品嚐、去承受。


   也許有人會進一步追問,人爲甚麼會做惡業、積惡因、從而招惡果呢?形成這個苦因的根源究竟是甚麼呢?對此,佛教又層層深入地做了剖析。要瞭解這一點,就必須先知曉佛教的十二因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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