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勸請修行
書籍目錄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五、勸請修行

五、勸請修行



甲一、敬禮稱供 甲二、發願造論 甲三、勸請聽法 甲四、正明主論 甲五、勸請修行

甲五、勸請修行 

【頌曰】如是聖道三關要 汝得如實通達時
    子宜獨依閒靜處 發勤速修究竟欲

   如是聖道三要,即出離心,菩提心,通達空性慧三者,所有不共精義,汝若已達無倒如實了知之時,即當不貪著此生之繁華、散亂,往依閒靜處,以無常催動所生之勇猛精進,全無推延而迅速成辦究竟證得之永久欲願。宗喀大師以親愛懇切之語氣呼擦科師為子,以勸請鼓勵之。

   「如是」謂上述三要。「關要」謂三者之圓滿要義。首由聞所生慧求知法義,數數抉擇以生思慧,由此思慧之力,進而引生修慧,將所聞所思之義現證于心。于出離心、菩提心則察修(觀修),於空慧則察(觀)住並修,或止觀雙修,直至證得佛果乃已。三者修時,皆由抉擇其因、自體及果三者之次第以修察修或察住雙修。宗喀大師在此簡短頌中,已將文殊所傳要義完全為我等道盡。

   由「彼能見世出世法」起,至「則邊執見不能奪」止,中間四頌之義,皆文殊所說。最初宗喀大師示現不解空義,殷勤啟請于文殊之前,及見本尊,親承教誨,遂能如實通達中觀。此段之義,宗喀大師在親見文殊以前從未說過,乃見後所說者也。前乎此,藏中諸有智者,既不能將中觀見如此依因、自體及分齊三者之次第明明說出,皆於此見未能正確了知。彼等皆知人我執是生死根本,不知人我不執亦是生死根本也。

   人我不執者,謂既非執我,亦非不執我,既不執諸法有我,亦不執諸法無我,於有於無,均不執取,空空而住,便謂為中觀正見。宗喀大師先示現,守持此見,甚洽于心。一時問于文殊曰,我所守之見是清淨中觀見否?文殊告之曰,汝所守者全無是處。(甚麼也不是)師乃懇求文殊為之說出本頌所有教授。此要義又非一次說出,乃多次中點滴集合而成。今世藏中尚有守持于有于無均不執取,空空而住,全不作意之見者。蓮花戒論師之弟子巴生朗與大乘和尚辯論詞中有云:汝若任何都不作意,則汝將至于即此樓上亦不能去。今若于人我既不執有,亦不執無,便是修空,則吾人應早已證得空慧,因吾人過去曾多次生於無想天中,外道修無想定者甚多,彼等亦應已證得空慧。眾生於睡眠時亦應是修習空慧,因此時未有於有我無我上作意也。如此以求解脫,有如身中毒箭者,欲加治療,又置毒于不問者相同。當敵人迎面而來,我毫不作意,其能卻敵耶?抑將全軍覆沒耶?故修習空慧者首當以正理尋求所破,然後迎頭摧破之,如對敵然,烏可全不作意。「如實通達」謂由聞思而得通達,此宜先知聞思之正當途徑。于聞思時,若能依聖道三要如理聞思,即能如理如實通達正法全部心要。若但於某一本尊、某一咒言、某一定,乃至于風息脈絡,去用功夫,皆是在正道上之枝節用功,未達關要。

   今若依此聖道三要努力聞思,縱令今生不得成佛,亦必能通達正法關要,種善習氣。依于聞思三要之因、自體及果,終至於完全通達了知後,即宜修行。世人多於佛語了知一二以後,便謂為足,終不能得佛位果。蓋以但知而不修,毫不損及自相續中之煩惱,有如一人因渴而趨海濱,但云,猗歟休哉 …… 此海也,此水也,海之相狀如此也,水之相狀如此也。此人乃一滴不入口,終至渴死,豈不可歎!聞法固要,思之修之,更為重要。是以吾人于聞法之初,宜先發心,及聞知此法以後,立即抉擇其理,如理而修之。若但知之,便以為足,是大不可。又若因故不能修行,至少亦當發願我能修行。經云:知而不修,如病人既知所當服之藥,又知其服法,但彼終不服,卒以病死者然。且既得人身,必無完全不能修行之理。

   宗喀大師對後輩發出親切之勸請,勸之修行。閒靜處,指能捨去貪今生、貪自利、貪上種之三過之山中,在此種閒靜處,以慈悲心攝持身心,為利眾生而修行。《俱舍論》:分閒靜 處為內外二種,其于身心已得堪能自在者,無須獨處空閒,雖在家亦能修行。至初業有情,則須在不闠鬧之閒靜處始能修行。在初業者所居閒靜處,又須與身心適合者乃可。至于已達空性者,則不問外境如何紛亂繁雜,俱能修習。外境愈亂,其證境愈高。又在既入閒靜處後,應即遮止推延懈怠、惡業懈怠及輕忽懈怠等三種懈怠,于修習聖道三要,發起精進,不可如山中野獸,長處山中,蠢蠢度日而死也。遮止懈怠之法無他,唯有思無常,思死期不定,宜乘其未至之先,發大精進,求證佛果。

   此頌乃宗喀大師寫成後用信函寄往甲絨,以與其弟子語稱大師者。此師現證大威德,第二代轉世名善義成大師,亦為及身獲得雙運證士。

已釋第五科竟。

吉祥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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