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念處的核心 — 念
五、四念處的核心 — 念

五、四念處的核心 — 念


Bg f53

  「念」(sati)一字在佛教聖典中常常出現,是佛法中幾個教義組合的一員。不論修習何種法門,都需要「念」,「念」貫穿整個修行歷程。什麼是「念」?依南傳阿毘達摩 29 的看法,「念」是普遍存在的美心所 30,它的特相是念念分明,把心穩定在所緣(ArammaNa)31 上,就像石塊沉入水中;作用是不忘失所緣;現起是守護心面對所緣的狀態;近因是強有力的「想」或四念處。因為念有堅住於所緣、守護六根門的特質,所以經中以「守門人」來譬喻它。


  「念」必須不間斷的專注所緣,而且念茲在茲,不眷戀過去,也不攀緣未來,繫念於當下。不論在何種情況下,所有其他的功德與四念處是分不開的,它們所依靠的緣是四念處的念。念,是善心的基礎。


  正念是四聖諦中,導向滅苦之八正道的第七支。根據八正道的三分法 ── 分成戒、定、慧三組,正念、正定與正精進同屬於定組,有正念才能產生正定。正念是七覺支的第一支,亦是充分培育其他六個覺支的基礎。正念也是五根、五力的一員,除了本身的功能,也有督導其他四根平衡發展的作用,尤其是在信與慧、精進與定之間。正念是四念處的核心,有正念才可稱為四念處的修行。


  正念適用於所有的情況。有時,我們的心過度掉舉,就不適合修精進覺支;若心太過昏沈,就不適合修輕安的覺支。而凡是善心的情況都是適合正念,它也可以使所有其他的功德不斷地增長。所以,四念處適合在一切的情況,適合所有的修行者,沒有例外。


(29)  南傳阿毘達摩(Abhidhamma)亦作論藏;是上座部佛教所承認的巴利三藏聖典之一,是佛教權威性的聖典。論藏裡有七部論:《法聚論》(DhammasaGgaNI)、《分別論》(VibhaGga)、《界論》(DhAt u k a t hA)、《人施設論》( P u g g a l a p añña t t i )、《事論》(KathAvatthu)、《雙論》(Yamaka)、《發趣論》(PaTThAna)。《法聚論》與《發趣論》對心有詳細的分別。參閱菩提比丘英編;尋法比丘中譯,《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香港:佛教文化事業,1999)導讀,頁xviii。


(30) 「念」是十九個遍一切美心的心所之一。「美心」,或可譯為「善心」。在瑜伽行派「念」是屬於五種別境心所。參閱《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71。
(31) “ArammaNa”或譯為「對象」、「目標」、「緣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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