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僧俗男女普持八關齋戒
勸僧俗男女普持八關齋戒

勸僧俗男女普持八關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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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關齋戒:爲渡生死之橋梁。破癡闇之燈炬。《菩薩處胎經》中。稱之爲諸佛父母。無論僧俗男女皆應受持者也。在家之優婆塞、優婆夷及餘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正應受 持此戒。因八關齋戒之戒相。以爲出世之階梯出家五衆亦應再受此戒 雖已具於沙彌戒與比丘戒中。茲爲令功德增上之故。(功德增上之理見後第五疑問解答)不妨再受此戒也。本文爲奉勸僧俗男女普持八戒起見。先就受持此戒之功益。


  擧要羅列。分十二條。每條之下。引經中佛說持戒因果事實。以爲証明。使閱者發起信樂(ㄧㄠˋ)之心。次乃釋其名義。示以受法。分别開遮異同。並就易於懷疑之處。另設問答六條。以說明之。務使盡人得如法受持。而復能明瞭此戒於自身確有如何之關係。依解起行。後無退心。末引佛說出家人不持齋戒之過患。以資警策。惟愧學識淺陋。於戒律不研求。錯誤之處知所不免。倘蒙諸方大德。有以教之。則抛磚引玉。受惠實多。固不勝企盼者也。

  受持齋戒之功益。非佛智莫能知。非佛言莫能信。茲就左列十二事引經文以証明之。

子 脫離病苦
凡欲保持身體之健康。或厭患病苦。欲求速脫者。不可不持。竊按《九橫經》中。佛說橫死九因。前四皆爲飲食不愼。第五亦爲腸胃不暢。可見食事與身體之健康。關係甚鉅也。若依佛制。中後不食。則内無宿食。外無下風。心易定而少昏沉。身得安而無疾病。(經云:中後不食有五福。少婬、少睡、得一心、無下風、身得安隱。又云無宿食患。 )又《藥師經》云:「若有病人。欲脫病苦者。當爲其人。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


丑 消滅罪障
凡欲悔懺罪障者。不可不持。
〈優婆塞戒經〉言:「受持八戒。除五逆罪。餘一切罪。皆悉消滅。」《湼槃經》云。佛言:「波羅奈國。有屠兒名廣額。於日日中殺無量羊。見舍利弗受八戒經。一日一夜。以是因緣。命終爲北方天王毗沙門子。」以屠兒之重大殺業。猶可使此一日一夜之持齋功德而消滅之。其餘之輕罪更何待論耶。


寅 免除橫禍
凡欲求身家安隱。不受一切橫禍者。不可不持。
《四天王經》云:「所在之處有持此戒者。惡鬼遠之。住處安隱。是故於六齋日。持齋受戒。得福增多。」又《法句譬如經》言:「優填王夫人於奉齋日。王召不應命。反覆三呼。執齋不移。王怒遣人曳出。欲射殺之。箭反向王。數射亦爾。王時大怖。問有何述。乃致如此。夫人對曰:惟事如來。歸命三尊。朝奉齋法。過中不食。加行八事。飾不近身。必是世尊。哀顧若茲。王乃同往佛所。聽佛說法。一切心解。


卯 遠離惡趣
如有素行不檢。恐將來墮惡道者。不可不持。
《十善戒經》云:「持八關齋者。一、不墮地獄。二、不墮畜生。三、不墮餓鬼。四、不墮修羅。故此八戒。又稱八種勝法。」


辰 福報優厚
如有人因恐世亂穀貴。受飢餓苦者。不可不持。
《佛說護淨經》云:「一日持齋。得六十萬世餘糧。」〈薩婆多論〉引經中言。謂:「作閻浮提國王。於人中寶。一切自在。不如八戒功德十六分之一。」又經云。佛告波斯匿王言。齋之福祐。明譽廣遠。譬如天下十六國。滿中珍寶。持用布施。不如末利夫人。一日一夜。持佛齋法。如比其福。須彌以豆矣。


巳 成就迅速
如有年高體弱。自恐不久於世。或身繫囹圄。性命朝夕難保。欲於極短期内成就殊勝之行者。不可不持。八關齋之持法。祗以一日一夜爲期。時間甚短。而功德極爲殊勝。經云:優陀羨王夫人。死相外現。計其餘命。不過七日。欲求出家。王以情重至第六日。乃與聽許。夫人即便出家。受八戒齋。第七日晨命終。得生天上。又如《佛說無量壽經》言:「頻婆娑羅王。被太子阿闍世幽閉於七重室內。遙禮世尊。求目蓮授以八戒。」夫當此生死危難之際。而獨汲汲然求受八戒者。即以此戒功德易成就故也。


午 來世尊貴
如有欲求 來世尊貴爲人中王者。不可不持。
《佛說普達王經》言:「先王在世時。有持蓋小兒。隨先王齋戒一日。奉行正法。清淨守意。其後過世。魂神還生。爲王作子。今致尊貴。皆由宿行齋戒所致。」又《犍陀國王經》云。「佛言:乃昔拘那含牟尼佛時。王與牛爲兄弟。共作優婆塞。 持齋戒一日一夜。王守法精進。不敢懈怠現爲國王。」又《百喻經》云:「佛言迦葉佛時。有二婆羅門。共受齋法。一求生天。二求人王。受已俱還。諸婆羅門。勸與共食。求生天者。以破齋故。不果所願,不食者。得爲國王。」


未 得生天上
如有欲求來世得生天上者。不可不持。
經云有一天女。光顏威相與衆超異諸天見已生希有心。釋提桓因。問以昔作何業。獲得此報。天女以偈答言:「昔於迦葉佛。受持八戒齋。今得生天上。獲是端正報。」 又佛在舍衛國。有五百天子。光明赫奕。照祗桓林。來詣佛所。阿難請問諸天來緣。佛告以昔有五百龍子。奉修八關齋法。其後命終生忉利天。彼時五百龍子者。今五百天子是。


申 往生助緣
如有欲求往生淨土者。不可不持。
經云:「中品上生者。若有衆生。受持五戒。持八齋戒。修行諸善戒。不造五逆。無衆過患。以此善根回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又云「中品中生者。若有眾生。若一日一夜持八齋戒。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極樂國。」以此經文証之則凡欲求生淨土者不可不持齋戒也明矣,故袁中郎云:「戒急生最隱。願我念佛同人記注此言。」


酉 臨終歡樂
如有念佛工夫。未到一心不亂。恐命終時無有把握者。不可不持。
《藥師經》云:「有能受持八分齋戒或經一年或復三月以此善根求生西方極樂世界。而未定者。若聞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臨命終時。有八大菩薩 (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無盡意菩薩、寶檀華菩薩、藥王菩薩、藥上菩薩、彌勒菩薩。) 乘神通來示其道路。即於彼界種種雜色衆寶華中。自然化生。」故於平時奉持齋戒嚴淨者。即使念佛工夫。尙多欠缺。臨命終時。未見阿彌陀佛來迎。而仗此持齋功德。亦有八菩薩示路。導往極樂。佛無誑語。决不我欺。行者如對此言。信念堅固。則無常到來之時。自能不慌不忙。不怖不亂。藥師琉璃光如來。開此方便。無異使念佛者。於生死危難之際。得一極大保障。故法海觀瀾云:「若有命終肢節痛。一切親屬欲分離諦思我有清淨戒。身心歡樂無憂畏」願我念佛同人嚴淨齋。以把握此最後一剎那間之歡樂。


戌 得相好身
如有見佛相好。心生歡喜。欲於來世得此身者。不可不持。《長爪梵志請問經》云:「有婆羅門。問佛先作何業。得此種種相好身。佛一一答以前生由何業力。今獲斯果。」略擧於左:


問:如何獲得金剛不壞之身
答:由前生遠離殺害有情命終
問:如何獲得手指纖長網縵爲相
答:由前生遠離偷盜他人財物
問:如何獲得具足色力諸根圓滿
答:由前生遠離女人欲染之事


問:如何獲得出廣長舌自覆其面
答:由前生遠離妄語詭誑於人
問:如何獲得威儀庠序如師子行
答:由前生遠離諸酒放逸之處
問:如何獲得微妙相好莊嚴其身
答。由前生遠離歌舞娼艷之事


問:如何獲得上妙香氣芬馥其身
答:由前生遠離香花瓔珞莊飾
問:如何獲得金剛勝妙之座
答:由前生遠離高床大床嬌恣之物
問:如何獲得四十牙齒鮮白齊平
答:由前生遠離非時飲噉諸食
問:如何獲得頂上圓髻圓滿姝好
答:由前生於一切應恭敬處,五體著地,以無慢心,虔誠致禮。


時婆羅門。見佛爲說因果不虛。白言。此名何福。云何受持。佛言。此名八支淨戒。若能一日一夜或復長從師受持。獲果如是。


亥 成佛道緣
凡有欲求速成佛道者。不可不持。
《阿含經》云:「持八關齋。得盡諸漏。入湼槃城。」又云「欲求聲聞緣覺佛乘者悉成其願。」《雜寶藏經》龍王偈緣云:「佛在王舍城。提婆達多往至佛所。惡口罵詈。阿難聞已。極生瞋恚。驅提婆達多令出去。於是佛說宿緣昔於迦尸國時有龍王兄弟二人。 一大達。二優婆大達。樂奉齋日持八戒。因國王犯多殺生。數說不改。捨他往。改往之處。惡小龍知己不如。生嫉駡。優婆大達聞。欲滅彼。大達勸息。返故處。欲知彼時三龍事。今我阿難提婆是。

關齋戒:在各經中。或稱八分齋戒。或稱八戒齋。或稱八支淨戒。或稱八支齋法。或單稱八戒。名異實同。依〈俱舍論〉。一不殺生。二不與取。三非梵行(與五戒中之不邪淫不同)。四虛誑語。五飲諸酒。六塗飾香鬘舞歌觀聽。七眠坐高廣嚴麗床上。八食非時食。離此八種之非法爲八戒。然此八戒中之第八離非時食。是齋法。故總名八戒齋。依〈薩婆多論〉。〈成實論〉。〈智度論〉等。則分塗飾香鬘舞歌觀聽爲二。總有九戒。前八爲戒。後一爲齋。合名爲八戒齋。若分釋其字義。清心之不淨曰齋。(齋者齊也。齊一其心。或言清也。靜攝其慮。如世閑室。亦號曰齋) 禁身之過非曰戒。


  其又稱爲關者。奉持此齋戒。可關閉惡道門之義也。律中於食。分時與非時。自明相出現乃至日中爲時。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爲非時。時宜食。非時不宜食。齋者指時食言。所謂時與非時。是何義耶?〈薩婆多論〉云:「從晨至日中。世人營事作飲食。故名爲時。從中至後夜分。燕會嬉戲。自娛樂時。比丘遊行有所觸犯。故名非時。」又佛欲衆生斷六趣因故。令同三世佛食。謂晨朝是 諸天食。日中是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比丘學佛。日中而食。此時食之義也。

如從師受。自有受戒儀規。故本文略而不說。如目前無師。南山律開許在佛前自誓受。至受持之日期長短。或一日一夜。或每月六齋日。或每年三長齋月。或一年。或盡形壽。隨各人之志願。及其力所堪能。自定之。至於受戒時候。應在早晨。或每遇持齋日在佛前受。乃至盡形壽總作一次受。悉可隨意。所謂一日一夜者。以此戒之持法自日中至翌晨明相出現。即爲圓滿故。現於有天未明秉燭而食者。應亦以破齋論。不可不注意也。


  每月六齋日者。〈智論〉云:「初八天王使者下。十四王太子下。十五天王自下。觀察衆生善惡。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爾。小建應二十八、二十九。」三長齋月者。正、五、九,三月。冥界業鏡。輪照南洲。若有善惡。鏡中悉現。故令修善。一年者。依《藥師經》所云。至於盡形壽受持。則出家人之本分。應如是也。

各律對於同一事情。或開或遮寬嚴互異。茲就律文中之關於食事者。摘抄於後。分列三類。第一持法最嚴。第二次之。第三又次之。望持齋者各就其力所堪能行之。至於其 他七事之開遮。應從律本研究。文繁未錄。

僧祇律「日正中名時非時。若食亦得輕罪。時過一瞬一髮。食者正犯。」正中亦犯。故知受食必在中前。經中食時。乃當辰巳。古德卯齋。護之彌急。云時食者。如疏鈔所謂豆穀酪餅果飯菜。又米汁粉汁。聖教所許。故名時食。非時不許妄服。若澄清之果汁及蜜等。併一切鹼苦辛甘不任爲食之藥。如胡椒黃芪等。以上三類不名時食。若有病者。以水和合。非時作法開服(以上見弘一法師編述南山律在家備覽持犯篇節略。末句 “作法” 二字係慈老法師添入。)內法傳云:「牙中食在。舌中膩存。未將淨水重漱已來。延垂必須外棄。若時過。更犯非時。」出喉還哯。犯。

毘尼關要云。若有病服吐下藥。比煑粥熟頃。日時已過。應煑麥令皮不破。漉汁飲之。若喉中哯出。還咽不犯。事鈔云:「僧祇一切榖豆麥。煑之頭不破者之汁。」資持釋云。豆等頭不破者。若破非時不得飲。

五分云:「作石蜜時。擣米著中。本草云。西戎用水牛乳汁米粉和沙糖煎煉。而作石蜜。佛言。石蜜聽非時食。作法應爾。根本羯磨云。西國造沙糖時。皆安米屑。如造石蜜。安乳及油。佛許非時開其噉食。而爲防粗相。長道資身。毘尼序云:「病服下藥。中後心悶。佛 令與熬稻華汁飲。與竟悶猶不止。佛令與竹笋汁。與竟不瘥。佛令囊 米粥。紋汁與飲。病猶不瘥。佛令將至屏處。與米粥。」根本尼陀那云:「有病苾芻。醫令以水和麵。非時可食 」又佛言。醫人處方。令服麵飲。若稠若團。隨意應服。而須作法。 ( “而須作法” 四字係慈法師添入。)

佛言:「凡有所事。我於病人。非時開出。於病瘥後咸不應作。(見根本尼陀那。)如釋云:「 此等皆佛大悲。愍諸重病弟子隨病宜藥。開聽服之。若非喪命因緣。决不可托輕小疾。妄符聖意。還墮非時之咎。更加違敎誣聖之愆。按盧山東林遠法師。示疾垂終。有弟子進蜜漿於前。公止之。云請律閱證。有開緣否。蓋由除渴病外。則無聽爾。此洵足爲後人持戒之楷模也。 ( 見作持續釋卷七)

  受持八關齋戒事。已如上述。但於所以必須持此戒之理。若不深切明瞭。仍易爲外緣所誘惑。受持以後。難保不發生退心。茲就易於懷疑之處。設爲問答六條。以說明之。


疑問一 、一切律文。既皆爲佛所說。何以於同一事情或開或遮彼此各異。竊恐歷代以來。遞相傳授。諸師難免各有所偏。未必盡符佛意。

答 :溯自金言寂唱。離波誦如來言。詞滿八十。號爲八十誦律。初自迦葉頂受。以次傳至優婆崛多。百十餘年之間。從無異議。後有育王。會僧重集。各引師說。互有異同。於是分爲僧祇上座二部。後於二百年間又演出十八部今此震旦所傳僅四部耳。其中輕重開遮。雖有不同。然皆出自佛說。佛於昔時。曾爲預記。偈云:「十八及二本悉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有此偈言爲證。可以不復懷疑。蓋衆生之根性樂欲。各各不同。如來隨宜說法。普應羣機。各令堪能受持。同霑法益。如醫者之應病與藥。安能泥定一方耶?後人各秉師承。雖因見聞不廣各執一詞。然皆自金口所宣。無可疑也。


疑問二 、持齋功德。固决不虛。但僅一日一夜。而能獲得上述種種之福報。實非我等凡夫之心量所能想像。故不易發起信心。

答 :經云:「衆生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我等對此深義。當然祇能從信得入,非自己智分所能解者。但就戒之功用而言。受戒之時,一經將此善法。納入心胸。由心業力。結成戒體。便起莫大功用。能牽後習。於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心無邊故。戒亦無邊。心無盡故。戒亦無盡。如受一不婬戒。便於盡虛空。偏法界。現在未來之一切男女邊。有不加侵犯之心與戒之功德。受一不殺戒。便於盡虛。空徧法界。現在未來之一切聖凡邊。有不惱害之心。與戒之功德。乃至其餘各戒。莫不如是。每一戒量週法界。持一戒,福等虛空。此不難依聖言量而可得知者。故經云:「 持一日一夜戒。功德不可窮盡。」以如是因。得如是果。事所必至。理所當然。亦何疑之有哉。推而廣之。一日一夜。又一日一夜。則一即多之一。智者勉之。(自推字下二十三字慈老法師添入。)


疑問三 、八關齋戒之前七。尙無若何疑難。惟第八中後不食。晚近衆生之色力不如古人。若不自加審度。而猛浪行之。誠恐福未求得。而害已潛滋。且自餓外道。佛所不取。何乃獨於此戒不爾耶?

答 :《寶積經》云:「菩薩若作是思維。此法甚深。此法非深。此法是淨。此法非淨。此法應作。此法不應作。是名增上慢。」一切衆生。依食而住。爲食所縛。不能出離。是以往來六道。如旋火輪。皆由積習相沿。無以自拔。我佛愍其癡頑。特令以齋法薰修。漸趨解脫。定制過中不食。正以示佛處中道。不落二邊。勿若俗人受濫食無度之苦。 勿似外道墮自餓無益之愚。增一阿含經云:「多食致苦患。少食氣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高下。」我等何幸得遇此勝法。應起希有難遭之想。常存愧悔感奮之心。奈何慢幢高竪。邪見橫生。犯寶積之所呵。而徒自賺自害也哉。


  又每見佛門中人遇有勸以持齋者。即謂自身色力孱弱。旣恐飲食減少。營養不足。又恐夜間飢餓。忍受難堪。種種妄度。自爲障道之緣。殊不知晚食乃一種習慣。 時至思食。非眞餓也。若眞餓者則夜半之餓當甚於晚餐之時。至翌晨。應更不支矣。而事實決不如。是初習持午者。其思食每在平素晚餐之時。過此以後。直至翌晨。 反不覺餓。可見前夕之餓全爲自己心理作用。請試習一二日當知此言不謬也。至恐營養不足。亦因過分保重。有此顧慮。須知貪食無厭。最易爲致病之由。若謂因不晚食而病。蓋無有也。佛是一切智人。所制戒法。保任衆生。離苦得樂。絕對有利無害。又佛是大慈大悲視衆生如一子。故體恤無微不至。凡病中可開許之處。皆已一一言之。豈有反不如我等自己設想之週到者。若作此想,即寶積經之所謂增上慢。願同人受信佛語。勿自疑誤。


疑問四 、八戒本爲在家者制。不過通於出家諸衆。並非盡人必須受持者。當今海內大德。不持此戒者多矣。今乃勸人普持。其義安在?

答 :堅牢羅漢有偈云:「生死不斷絕。貪慾嗜味故。養怨入丘塚。唐受諸辛苦。」可見侈情噉食實爲繫縛生死之因,佛制持齋一法。具有潛移默化之妙用。令於不知不覺中。自離食欲爲患之苦。衆生同罹此病即應同服此藥。此奉勸普持之意也。 至於現時諸大德。或亦有於此不加意者。此則見仁見智各有不同。我佛在世之時。已證羅漢之諸大弟子。猶不免各有宿習。何况晚近之凡夫僧。安得行持一致耶。持齋乃三世諸佛共行之法。願有志者。恪守依法不依人之訓。各自勉力行之。(慈老法師於此條下加「不得如作賊被問即攀伴」十字 )


疑問五 、出家人持沙彌戒與比丘戒。則八戒已在其中。凡八戒所有之功德。應盡已得之。又何必再受八戒。爲此重床叠架之事哉。今乃謂再受令功德增上。其義安在。

答 :此可分三層言之。
一、按授戒作法之義。在納此善法於受者之藏識中。使其結成戒體。但各人心有明昧。學有精粗。未必盡能一次深入。是以佛許再受。資持云:「 重受中意。令行者審己所受。更求增勝。」此即再受之義。出家人雖於八戒戒相。 業已行持。但以前如未正受者。不妨再受。可更加一番警策。轉爲上品。(經云:戒是警意之緣。芝苑云:初受但發中下。佛開重增。轉爲上品。)此功德增上之義一也。


二、出家人如再受八戒。依藥師經所言祇須一年。或復三月。於短時間獲大利益。此功德增上之義二也。
三、若於八戒不依法受。經中所許與受持八戒者之利益。決不可得。縱能持具足戒。就持戒功德而論。不過後世生天而已耳。若依法再受即可得八菩薩導往西方之益。此功德增上之義三也。


疑問六 、八戒中之後三。事極微細。並無害於人。何以佛必戒之。且即能不爲。亦僅小善何以與殺盜淫等並列耶?

答 :後三戒所列各項。可以色聲香味觸五者攝之事。雖小而五欲備焉。五欲之爲害於人。其始也微。將畢也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不塞。將成江河。瞋恚之火。貪愛之水。亦猶是也。治之於些小境界。則用力小而收効易。若迨其流煽旣盛。即無及矣。古德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佛爲防微杜漸。所以列此爲戒也。故凡眞實辦 道之人。必於尋常日用間。一切些小之處。用力克治。雖犯小惡。心懷大懼。即所以杜粗重煩惱之源。若於此等小處。猶自把握不住。而乃好爲誇大之言。則眞所謂戲論之糞耳。且持犯功過。全在自心。安可徒以事相之大小論哉。佛言「一毫之善。雖是有爲若助菩提。直至成佛而不毀壞。」又《寶雨經》言「多服毒藥能令人死。少服毒藥亦令人死。若多犯罪。即生惡趣。若小犯罪亦生惡趣。」故世儒亦有言曰:「勿以小善而不爲,勿以小惡而爲之。」佛之制後三戒,即爲呵五欲。杜惡源。意旨深遠,無可疑也。

《舍利弗問經》云:「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以失物故。」又云:「盜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醋。死墮燋腸地獄。吞熱鐵丸。從地獄出。生猪狗中。食諸不淨。又生惡鳥。人怪其聲。後餓鬼。還僧伽藍。處都圊內噉食糞穢。並百千萬歲。更生人中。貧窮下賤。所可言說。人不信用。不如盗一人物。其罪尙輕。割奪多人福田故。斷出世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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