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修習四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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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修習四諦

十、修習四諦


Bg i79

前行
〔同前 “一、修習依師之理” 章節內容

正行

  簡單地說,世尊是由親自修道的經驗而為後世有情宣說四諦教法,不論大乘或小乘,修學四諦是獲得成就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典的心要、所有法藏與法乘的基石。修學四諦的目的,主要有兩種,一是自利,一是利他,這也是能令自他有情安立如理取捨、致力離苦得樂的殊勝方便。《釋量論》也說:凡是欲求救護出生死牢獄、得離繫解脫者,修學四諦的教理至為關要;若捨離了四諦的聞思修證而希求解脫,皆非究竟,如講神通、靈驗、占卜等無非是緣木求魚。所謂能遍知世間者,也是指能知四諦的意思。擇要言之,四諦是生起一切出世間功德的基礎,是大小二乘互不相違之理,也是三乘四宗的粗、細分見行的所依處;由通達四諦才可破除四倒見,漸得出輪迴,解脫生死。


  四諦教法乃是由正行展示染污緣起與清淨緣起而說,主說因果緣起,也就是由眾生流轉生死的苦集二諦安立一重因果(染污因果),以及由眾生還滅輪迴、證得解脫的滅道二諦安立一重因果(清淨因果)欲求離苦,須知趣入輪迴的苦集二諦因果欲求得樂,須知出離輪迴的滅道二諦因果。對此輪迴流轉的染污因果及證得解脫清淨因果的必然次第應當詳予了知,故今略說修習四諦之理。

1.能夠真實發起出離心。
2.能知輪迴與涅槃的因果,相應解脫道。
3.能得中士道功德。
4.能引導趨入大乘。

  世尊初成佛時四十九天聖默然住,後由大梵天王請法,遂於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三勸轉(指佛重覆宣說)十二相,即: 


▋第一勸轉 ── 宣說了四諦的本質(即體性)或實況,是基位建立,如云:「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此是滅聖諦,此是道聖諦。
▋第二勸轉 ── 宣說了四諦的作用(即修習之理或作業)或取捨之 理,是道位建立,如云:「應知苦,應斷集,應證滅,應修道。
▋第三勸轉 ── 宣說了四諦的作用之果(即修習之果)或去除緣著四諦的顛倒執著,是果位建立,如云:「應知苦而無苦可知,應斷集而無集可斷,應證滅而無滅可證,應修道而無道可修。


  如是重覆對諸比丘宣說四諦之義,就是三勸轉;而每一轉皆具四行相,例如此是苦聖諦為一行相,以此類推,每一勸轉各有四行相,總合十二行相。因此乃是相順於現觀修行次第,從三勸轉十二行相而說四聖諦,而《現觀莊嚴論》則廣說了四十八行相。

  如《釋量論》說:「世尊演說四聖諦。
  意即,四諦總攝了一切取捨的關要,具足四種真理 ── 即苦的真理(苦)、苦因的真理(集)、息滅苦果的真理(滅)、以及息滅苦因方便的真理(道)。就總的輪迴的趣入次第而言,為苦集二諦;就總的出輪迴的還滅次第而言,為滅道二諦。故此當說,從輪迴的流轉門的因果上是因集諦及果苦諦,數目決定不多不少;從輪迴的還滅門的因果上是因道諦及果滅諦,也是數目決定不多不少。


  嚴格說來,滅道二諦並不能成為具相的因果關係 ── 安立因果關係只不過是通說。雖有安立滅諦為離繫果,但也不成具相之果,因為滅諦是無為法,凡是無為法必非因果法,只是假立果名;與其說這是因果,不如說是由道諦的方便而得滅諦的功德。不過從另一角度看,若無滅道二諦,佛必不說苦集二諦,因為說了也無以離苦,更無希望;相對地,正因苦集二諦 堪能斷盡,才能安立滅道二諦,或者堪能成立滅道二諦才說苦集二諦,故如此而說四諦數目決定。

  四諦的宣說次第,在佛經中有三種說法:
1.「集苦道滅」── 即從因果義的相順次第而說,由流轉門先說染污因 ── 集諦,再說染污果 ── 苦諦;由還滅門先說清淨因 ── 道諦,再說清淨果 ── 滅諦。
2.「集道苦滅」── 即先說兩種染淨之因,後說兩種染淨之果。
  前兩種宣說四諦的次第,都是從因果義上說的。


3.「苦集滅道」── 乃是從內心現觀的修習次第上說,即凡欲求從輪迴中得解脫者,必須先行了知輪迴的輪轉之理,故應先知自身的苦集二諦 ── 先說苦諦的理由亦即在此;如同病人欲求痊癒,須先了知疾病的過患一樣。次說集諦,即如病因,得病必想痊癒,必須進而尋找病因。再說滅諦,如疾病得到痊癒是多麼安樂,即如滅諦。


  後說道諦,如得以完全滅除病因,得到痊癒,必須服藥或做些治療的方便,即如道諦。類似有情從生病到痊癒的過程比喻四諦宣說次第,為彌勒菩薩《寶性論》所說,如云:୮如病為所知病因所斷,樂住所得藥為所依般,彼苦及因遮彼又如道,為所知所斷所證所依。」要之,先知苦果,後找苦因,繼而息滅苦果則得安樂,最後得樂須造作樂因 ── 這就是世尊宣說苦集滅道四諦的次第。

  首先,苦諦的體性 ── 即安立為有漏果位那一分的輪迴所攝的染污品諦,亦即凡是輪迴有4,由煩惱與業力所自在、所 推動而感得的一切有漏的苦果,如輪迴界的有漏的依報、輪迴者及有漏五蘊的正報,皆為苦諦。


苦諦的種類主要有三:
1.苦苦 ── 即一切的有漏苦受。
2.壞苦 ── 即一切的有漏樂受。
3.行苦 ── 即由惑業所感得的有漏蘊體的捨受。
  其次,集諦的體性 ──安立為有漏因位那一分的輪迴所攝的染污品諦,如我心續中的煩惱與業。


  集諦的種類可分兩種:“業集諦” 與 “煩惱集諦”。
業集諦” 可分三種,即:
1.輪迴所攝的福業 ── 為感得人道與欲界天的兩種引業。 
2.輪迴所攝的非福業 ── 為感得三惡道的三種引業。
3.輪迴所攝的不動業 ── 為感得色、無色界的兩種引業。 


煩惱集諦” 則分兩種:六根本煩惱及二十隨煩惱,即: 
1.六根本煩惱 ── 貪、瞋、痴、慢、染污疑、染污見。 
2.二十隨煩惱 ── 忿、恨、惱、覆、慳、嫉、諂、誑、憍、害、無慚、無愧、惛沉、掉舉、散亂、忘念、懈怠、放逸、不正知及不信。


  再其次,滅諦的體性 ── 安立為依能得自的道諦而斷除所斷品的所離,亦即經由修習能得滅諦之道諦方便,依此正對治道斷除了心垢的所斷品的所離功德,就是滅諦(即斷盡煩惱障、所知障隨一時的心的空性)


  從堪以聲詞詮說上(即較寬鬆的角度而言)區分,《集論》雖然說了許多,如名稱滅、勝義滅、悉未圓滿滅、悉已圓滿滅、具莊嚴滅、非莊嚴滅、有餘滅及無餘滅;但就法乘而言,滅諦的種類有三,即:1.聲聞滅諦。2.緣覺滅諦。3.大乘滅諦。若從本質上說,則有十六空性。


  在五道中,資糧道、加行道 ── 屬於凡夫道位,不得滅諦。

  見道位 ── 因心中具有親證空性的智慧攝持,故具有滅道二諦隨一的法寶。也就是說,在見道位的聖者心續中,從親證空性的智慧為本質的無間道到親證空性的智慧為本質的解脫道,為前後的因果續流相續,又稱等流因果;而證得解脫道 時,則有能力完全根斷了分別煩惱障(譬如不但把小偷趕出門外,而且把門栓住,不令再入),此時即為見道位的滅諦,又稱為離繫因果。也可以說,煩惱的能離之因是道諦,煩惱的所離之果是滅諦,假名因果。


  修道位 ── 則分九品,廣分有八十一品,是指須依次地漸斷九品的俱生煩惱,譬如有九品俱生的障礙,所以有九品的對治道與根斷道,由修彼道,故有九品的滅諦,當斷盡了九品的俱生障礙也就得到無學道的解脫或滅諦了。


  最後,道諦的體性 ── 安立為一作為自所得品滅諦的能離的方便(即斷障、證果的方便),屬於聖者心續的清淨品諦。就法乘而言,道諦的種類也有三種,即:1.聲聞道諦。2.緣覺道諦。3.大乘道諦;若從本質上說,則有見道、修道、無學道三種道諦。


  關於這點,《集論》雖說為五種:「道亦有五相: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但這其實是真實與假名不予區分而說的,資糧、加行二道不堪為道諦,以《俱舍論》說:「許未得道者,謂異生。


  又,《集論》也說:「異生為何?謂未得聖者法。」意即,在五道中,資糧道、加行道屬於凡夫道位,不屬於道諦。見道、修道、無學道位的聖者則已具道諦,因已親證四聖諦 ── 即親證無常、苦、空、無我等行相;特別是無我,由於之前已經數數緣著無我而聞思修,由此知見而起的現觀,不離修行的支分,配合福德資糧攝持,由先證無我,再生起親證無我的心,就是生起道諦之時。

  宗大師《菩提道次第攝頌》曾說:
苦諦過患不深思,如實求脫即不生;集諦次第不專念,不得正解斷根本。
  意即一旦欲求離苦得樂,能經由認識與現見四諦十六行相,而對治緣著四諦的十六種顛倒執著,並如其次第修習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理遣除邪行(如外道於四諦法起十六種邪執),極為重要。四諦十六行相是:


  首先,苦諦四行 ── 即具有無常、苦、空、無我四行相。
1.無常 ── 指細分無常,即有為諸法剎那遷變,第一剎那在第二剎那時已不存在,本具不堅固、不自主、無常、變動、不定、暫時、壞滅諸性。
2.苦 ── 指由煩惱與業所自在的身心重擔(五蘊本身)或三苦隨一(苦苦、壞苦、行苦)的異熟果皆具苦性。
3.空 ── 指我與五蘊同體,體一相異,離蘊無我。
4.無我 ── 指我與五蘊不但同體,且必先觀待認識五蘊而認識我,是依五蘊而假立為我,所以無我。


  如是,了知苦諦四行相後應結合自心,思惟我的有漏苦諦就是我與我的五蘊,具有無常的剎那變滅性(細分無常);是由惑業所感得,具有三苦、五苦、六苦、八苦隨一的有漏苦性(苦);而此輪迴者的我與五蘊同體,我並非常、一、自主(空);我與五蘊不但是同體,且認識我須觀待認識我的五蘊,是依五蘊而假立為我(無我)。《大智度論》也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


  應如所述而結合自身,依次證得苦諦四行相生起增上慧學,才得以出三有海、得解脫果。這與《阿含經》說:「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其内含與意趣完全殊無二致。 


  其次,集諦四行相 ── 即具有因、集、生、緣四行相。 
1.因 ── 如我的煩惱及業,是令我生起痛苦的近取因。 
2.集 ── 如我的煩惱及業,是令我恆常生起痛苦。 
3.生 ── 如我的煩惱及業,是令我猛利生起痛苦。 
4.緣 ── 如我的煩惱及業,是令我生起痛苦的俱作緣。 


  如是,了知集諦四行相後應結合自心,思惟我的有漏集諦就是我的煩惱及業,是讓我生起痛苦的因緣。就如去做想做的、去做不想做的,想做的又不想做,不想做的卻又做了 ── 這一切都是業力所致,業則來自於往昔或同俱的煩惱所推動,其根本因是無明。故因、集、生、緣的集諦,便是繫縛生死的根本因、引發苦諦的能生因。


  再其次,滅諦四行相 ── 即具有滅、靜、妙、離四行相。 
1.滅 ── 如三乘隨一的滅諦,是滅除障礙得解脫的寂滅。 
2.靜 ── 如三乘隨一的滅諦,是斷障後所得的寂靜之樂。 
3.妙 ── 如三乘隨一的滅諦,是根本不變的無盡妙善。 
4.離 ── 如三乘隨一的滅諦,是完全出離障礙,不再生起已斷的所斷品。
  如是,由了知滅諦行相後應結合自心,猛利地欲求證得斷除二障隨一的所離功德,獲得究竟根本安樂。


  最後,道諦四行相 ── 即具有道、如、行、出四行相。 
1.道 ── 如三乘隨一的親證無我的心及由其攝持的善心與善法,是趣行解脫之道。
2.如 ── 如三乘隨一的親證無我的心及由其攝持的善心與善法,是了知心的實相者(即親證心的空性)
3.行 ── 如三乘隨一的親證無我的心及由其攝持的善心與善法,是無邊清淨廣增的正行(令所修的道及修道者皆成清淨)
4.出 ── 如三乘隨一的親證無我的心及由其攝持的善心與善法,是能完全出離煩惱、輪迴的方便。


  如是,了知道諦四行相應結合自心,以諸正理成立,聞思修無我的意趣,堅固定解一切法門無非是引導證得無我的前行;而且,修道的康莊大道便是修習無漏的三十七道品即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等聖道,此為三乘道的命根,若依諸道,經由止觀雙運的攝持,緣著十六行相而親證,則能生起道諦的功德。一旦具有道諦便能漸斷生死縛,證得涅槃。


  總之,四諦依次是:苦諦為輪迴苦的實相;集諦為苦的起源;滅諦為斷滅諸苦,道諦為得出世間涅槃之路。或說,苦、苦的起因、苦的止息、苦的止息之道。或說,有漏的變異和不永恆,就是苦;苦是有來源的,且令苦積集在一起,就是集;苦是可息滅的,就是滅;滅苦的方法,就是道。尊貴達賴喇嘛法王則說:「心不寂靜是苦諦,能令心不寂靜是集諦,滅除令心不寂靜的所離是滅諦,能滅除的方便是道諦。」 


  《法蘊足論》也說:「如是深妙正法,佛所說苦,實為真苦;佛所說集,實為真集;佛所說滅,實為真滅;佛所說道,實為真道。」所說的,實際都是同一關要與意趣。 


  《心經》咒語也是隱示了五道之義,即:「爹雅他(即應作如是觀),(即身口意三門清淨)嘎諦(即去吧!經由廣大聞思修,而入聞慧與思慧為本質的資糧道)嘎諦(即去吧!進一步,趣入修慧為本質的加行道),嘎諦(即去吧!由此趣入大修慧為本質的加行道)巴喇嘎諦(即去彼岸吧!由此趣入大修慧為本質的見道的聖者道)巴喇桑嘎諦(即真實去彼岸吧!乃經由見道登上修道位繼續修行)菩提梭哈(即去圓滿菩提的彼岸吧!是圓滿執持佛果菩提的無學道之義)。」

  何謂四諦?即如經典說,聖者如實通達,故名聖諦;不名凡夫諦,因為凡夫無力了知。又因數目決定為四,故名四聖諦。對此,《現觀莊嚴論》也說:苦等四諦為何稱為諦?即總的來說,苦集二者為所斷品,滅道二者為所取品,此如彼經教所教誡為真實,故謂「諦」。如實親證,故謂「諦」。個別來說,以諸聖者於四諦實相如實親證,故謂「諦」;諸凡愚不如是證悟,故謂「聖諦」。經說:「愚童似掌毛,罔知彼行苦;聖者似眼中,彼心極出離。


祖師也說:
凡夫有苦無諦,聖者有苦有諦。

  即由自己的經驗,決定了知此生所蒙受的及目前現見的苦果苦諦,乃由我的苦因集而生。也就是說,苦果來自於業力所感招,業行來自於煩惱所推動,之所以生起煩惱則是源於我的無明所導出。因此並非無因生,也不是由於創世主或三寶的關係,顯然,乃是以自身的無明為根本正因而締造了流轉生死的染污一重因果。


  換句話說,由思惟苦諦及其過患,故求斷除苦諦;苦諦來自於集諦之因,故應了知苦因集諦及其斷除的方便。我的苦因集諦,主要是由無明我執(分別與俱生我執)堅固地顛倒執取諸法為實有,由此導生煩惱造業而輪迴。


  而事實上,苦集二諦為因果緣起,本質實無自性,故苦因可經由修學對治正道而斷除,亦即得以息滅苦果,證得滅諦的解脫。滅諦 ── 是指經由修行力或功德力斷除苦因心垢、不再感報苦果的功德。苦因既堪斷除,苦果必堪息滅,便能親證滅諦。但證得滅諦並非無諸方便或由三寶賜予。《三摩地王經》說:


我雖宣說極善法,汝若聞已不能行,如諸病者負藥囊,終不能癒自身病。

  這明示了,眾生所不要的痛苦,不可能由三寶加持而去除,唯有自斷苦因;同理,眾生所要的快樂,不可能由三寶加持而得到,唯依自德造樂因。世尊利益有情的主要方法是宣說正法、指出正道,令趣入修行,引發相應,終究才能離苦得樂。故為證得無漏滅諦的功德,即須如理現證道諦,斷除顛倒無明 我執,依此而遮滅無明所引出的煩惱及業集的苦因,脫離輪迴不再受苦。由思惟自身情況,推而廣之,一切有情遮除苦因之理亦復如是,也因此,自他一切有情的四諦皆可成立。


  由此看來,修習與證悟四諦之理確是自利利他的重要基礎與方便,佛初轉四諦法輪是一極大關要、總溫陀喃,這點,從上述也得善為證成。宗大師說:「至於輪迴圓滿事,不生剎那之希願,晝夜恆求解脫心,生時即起出離心。


  無著賢論師也說:「三有樂如草頭露,是須臾頃壞滅法,故於無轉解脫道,起希求是佛子行。」 
  應如是修習四諦之理,如實作意思惟;並結合著自身淨治心續,生起不貪著三界一切圓滿、猛利欲求解脫的出離心,勤修解脫道,進而發願迴入大乘圓滿佛果。故應如是定解四諦教授,生起欲求出離之量心。


後行:
〔同前 “一、修習依師之理” 章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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