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修習因果七教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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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修習因果七教誡

十七、修習因果七教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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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
〔同前 “一、修習依師之理” 章節內容

正行

  《華嚴經》說:
 「欲得最勝第一道,為一切智解脫王,應當速發菩提心,永盡諸漏利群生。


  阿底峽尊者《道炬論》也曾引用《勇授請問經》說:「菩提心福德,其中若有色,充滿虛空界,福猶多於彼,若人以珍貴,遍滿恆沙數,一切佛世界,供世間怙主,若有人合掌,心敬大菩提,此供更殊勝,其福無邊際。
  上述經文說明了,菩提心是極為殊勝的教授,是「一藥治百病」之法,即使佛親自來此必也說此法最為殊勝,功德更是不可思議、不可限量。簡要地說,具相發起菩提心至少有十種功德


1.發菩提心 ── 得菩薩名。
2.發菩提心 ── 依種性力超勝二乘阿羅漢。
3.發菩提心 ── 堪受人天禮敬。


4.發菩提心 ── 已入大乘。
5.發菩提心 ── 速得圓滿資糧。
6.發菩提心 ── 速得盡除罪障。


7.發菩提心 ── 不受人非人等干擾。
8.發菩提心 ── 地道功德易於廣增。
9.發菩提心 ── 為眾生安樂之源,如眾生父母。
10.發菩提心 ── 畢竟成佛。


  關於,如何發起菩提心之理,可分為二,一是共因,一是不共別因。首先,什麼是發心的共因呢?這分有三種,即:四因、四緣與四力。

  四因,即:
1.大乘種性覺醒之因。
2.善知識攝受之因。
3.大慈悲心攝持之因。
4.欲求安置眾生於佛果的忍他苦行之因。


  四緣,即:
1.見佛菩薩力不可思議之緣。
2.多聞大乘法藏之緣。
3.不忍大乘聖教衰之緣。
4.見濁世發心特為稀少之緣。


  四力,即:
1.自力 ── 是指不待他人勸請而自發心。
2.串習力 ── 是指因為宿世發心的習氣濃厚,故今生又續發心。
3.加行力 ── 是指因今生聽聞善知識教誡發心教授而自行發心。
4.他力 ── 是指必待他人殷勤勸請鼓勵而發心。


  其次,什麼是發心的不共別因呢?這也分有兩種,即:〔因果七教誡發心法〕與〔自他相換發心法〕,這兩種發心法的法源,主要是依據大乘經藏《華嚴經》及《般若經》,《華嚴經》宣說自他相換法,《般若經》則說因果七教誡;這兩部經中所闡述的菩提心皆無二致,即一心為利法界有情而志求佛果、具足兩種欲求的最勝善心


  那麼,如何依著因果七教誡而發菩提心呢?即須依著次第修習而生起。觀修次第如下:

  先禮佛、供水、供花、供香等,後端身正坐,觀想總集三寶功德上師佛或三寶端坐在我的頂門蓮花寶座上,並於後方明現著一切離樂得苦、具足無量苦及苦因的如母有情。具足上信下悲的意樂,為了真實有能力究竟利益一切有情,必求成佛,不能不成佛;因此至誠帶領所有眾生,以清淨動機觀修因果七
教誡的發心之理,並且祈求頂門上師佛普降甘露,加持我得以無礙相應,生起菩提心。


  因果七教誡觀修法 ── 主要是依六因一果成辦,之前必須修平等捨,次第有八:

  對一切親眷、怨敵以及非親非敵的中庸眾生,不應因為短暫的利害關係而生起特別的三毒,儘可能地遠離親疏愛憎,在心態上平等看待、平等對待。
  首先觀想在自前虛空明現著三張臉孔,右方明現著最可悅愛的親人的臉孔(如六親眷屬及所執愛的有情),中間明現著最不喜歡的怨敵的臉孔(如曾傷害過我的人),左方則明現著與我毫無關係的中庸眾生的臉孔(如不相干的人)。


  接著觀想右方的最可悅愛的親人,其實我不應起強烈的貪著,因為今生的親人也不是永遠的,雖然眼前他們利益、善待我,但無始以來也曾經當過我的怨敵,甚至無數次的傷害過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知罷了。
  進而觀想中間是我最不喜歡的怨敵,其實我不應起強烈的瞋心,因為今生的怨敵也不是永遠的,雖然眼前他們損害我,毀我,但無始以來也曾經當過我的親人,甚至無數次的利益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知罷了。


  最後觀想左方是與我毫無關係的中庸眾生,其實我不應漠然不關心,雖然今生的中庸眾生並沒有特別損害我、利益我,但無始以來也曾經當過我的親人與怨敵,甚至無數次的利益我、損害我,只是我未得宿命通不自知罷了。


  雖然在加行上緣起有差別,但在心態上,不應對眼前的親人特別貪愛,不應對眼前的敵人特別瞋恚,不應對眼前的中庸,漠不關心都只是一時的並沒有永遠的貪愛、瞋恚、漠不關心的對象;基於怨親無定,應遮止這三種分別心,從今以後我對眾生應安住於平等捨,平等看待。

  知母 ── 是指無始以來一切眾生,如八寒、八熱、孤獨、近邊的地獄道眾生;內障、外障、內外障的餓鬼道眾生;大海中、人天雜居的畜生道眾生;所有人道眾生乃至阿修羅;欲界、色界、無色界天道眾生,甚至等待投生的中陰眾生,都曾經當過我的母親是決定的。那麼,這是什麼理由呢?


  因為在《般若經》中佛已明示了眾生沒有不曾當過我的母親的,由聖言量得以證成眾生決定為我母親。若依正理安立,則因我的煩惱心無始而有,故投生無始,沒有不曾投生的處所,沒有不曾投生的角色,眾生的情況亦復如是。又因於每一一胎生、卵生時必須皆有母親,因此我與眾生必定有過交集,由此證成了每一眾生都曾經當過我的母親 ── 並不會因為我與眾生彼此互不相識或過去世已經過去的理由,就認為眾生不是我的母親。心中斷然決定:所有眾生都曾經當過我的母親、都是我的母親,生起知母心。

  思惟所有眾生,不論是怨敵、親人或中庸眾生都曾經在輪迴中當過我母親,與我今生母親一樣恩澤極大,故應憶念著眾生的母親修習念恩。自前虛空明現著慈祥和藹、年歲老邁、為我一生辛勞付出的今生母親,正慈眉善目的看著我。思惟從入胎到出生,從出生到成長,從成長到衰老,慈祥母親總是無怨 無悔的撫育、照顧、關愛著我,為我付出一切。如懷胎時母親倍極辛苦,分娩時蒙受大苦,成長時教育為人處事之理,培育我求取知識,乃至成家立業後,惦記之心從未間斷;為了養育我甚而不惜造諸惡業營生,一無所求的以慈愛心供我受用,隨時不忘教誨,擔心我入歧途;觀待母親自己的能力,為我成辦了無量的利益與安樂,救護了無量的傷損與痛苦;當病苦時更是不辭辛勞的照顧,甚至自願為我代受病苦,恩澤真的說之不盡。


  以此類推,所有眾生在我的過去世都曾經當過我母親,也因此,現今所認識與不認識的眾生都曾經如今生的母親一樣施恩撫育我,只因隔陰之迷無法了知罷了。故應經由憶念著今生母親的恩澤而憶念著眾生母親的恩澤,由衷至誠地生起念恩心(大乘行者若不知念恩,功德難以增上)。

  如云:「母眾捨棄自安樂,為利我故受諸苦,數超山海塵數量,我今如何棄彼等?
  意即,眾生當我母親時極辛苦,對我恩澤極重難以計量,怎可只求自利、知恩不報呢?何況身為學習大乘佛法者,更應憶念眾生母親的恩澤,知恩圖報,否則修學大乘法就變得沒有什麼意義與利益,落為空談了。


  所謂報眾生恩,並非以提供滿足現世生活資具為主要(因是有漏的輪迴法),主要是令其能獲得究竟安樂。因為輪迴法為本質的有漏安樂,眾生的母親自有能力成辦,又因眾生的母親的情況,不論學佛不學佛或信不信宗教,在此濁世,內心大都具足深重的俱生人我執、法我執、我愛執,不具慧眼如目盲者,具有無量的煩惱如瘋狂者,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根深蒂固,令心不自在而造輪迴業流浪生死,可說自內眼盲、外無引導,正一跛一跛的走向三惡道的險崖,完全遠離了獲得增上生與決定勝的方便。因此,真實報答眾生的母親的恩澤,主要是開示正法,指出正道,令眾生的母親皈依三寶,如理修行,從輪迴苦海中救拔出來,令其究竟離苦得樂而報恩。

  如果我見到具恩苦眾生,卻並沒有心極想接近,生可悅、親愛的可悅愛相,那麼即使見其受苦也難生救拔的心力,只會在一旁喊可憐而無關痛癢,對怨敵所受諸苦更是幸災樂禍,期盼他更受劇苦而已。相反的,由於我能視眾生為最可悅愛,所以見到眾生乏樂,便能生起與樂的大慈;見到眾生受苦,便能生起拔苦的大悲。顯然,實修可悅愛慈心是我生起大慈悲心十分重要的前行方便。


  因此,憶念著現前非現前的一切眾生,對我同具極大的恩澤,而且不論是現前敵人、親人或無關的中庸眾生都與我一樣要樂不要苦,都是我的最具恩者、最親愛的;對一切眾生真的生起一種最可悅愛、最珍惜、最欣喜、最親愛的感受和心情,用心去感受眾生都是我的最愛,就像慈母看待可悅愛獨子的心情一樣看待眾生,現起可悅愛的行相,生起可愛慈心。

  既然眾生的母親,不論是什麼角色,都是我最具恩、最可悅愛的,這樣最具恩、最可悅愛的眾生的母親正在受苦,我怎能忍受呢?我現應荷擔救拔。


  想到從久遠劫來,眾生的母親便是惡念熾然,善念難萌,從未間斷地造作無量苦因蒙受無量苦果,只有隨著業流轉生死,在火宅苦海中沉淪掙扎,難有出期。在這個時候,眾生的母親若不寄望我救拔又寄望誰呢?我若不救拔眾生的母親又救拔誰呢?因此,就像當慈母見獨子受苦,其心如刀割切腹之痛一樣,見到最可悅愛的眾生的母親正在輪迴苦海中造苦因受苦果,我怎能忍受呢?內心真的生起一種踴躍鼓動的心情,發願並生起猛利欲求荷擔救拔最愛最苦的九法界眾生能究竟離苦得樂的大悲心。

  增上心 ── 是最妙善的利他心,經由前修大悲心,而發起立誓決定親自救拔一切眾生離苦得樂的永不退轉的荷擔心(親自荷擔令眾生離苦得樂,不假他人)。


  也就是說,我的最愛眾生是最可悅愛的,緣於他們正不斷造苦因感苦果,真的不能忍受其苦,因此生起救拔眾生令究竟離苦得樂的大悲心;並且依此,進而心中深刻地生起立誓發願由我一人親自決斷承擔、安置眾生於佛果的利他增上心。

  雖然立誓發願讓一切眾生離苦得樂,證得佛果是極為妙善之心,然而現在我有這種能力嗎?現在毫無能力。那麼,誰具足圓滿能力呢?唯有佛而已。只有真正成佛才有圓滿能力度化眾生離苦得樂。要能真實利他,關鍵在於自先成佛,故應發心成就我的無上菩提果。因為佛陀萬德莊嚴,功德說不能盡,佛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佛語具足六十支妙音,演說各種法門;佛意具足大悲、大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十八不共法以及無量無邊的威神力,任運無間的佛行事業遍入眾生心海中。很明顯,唯有佛遍知眾生根性,觀機逗教演說度化,永不棄捨任一眾生,因此唯有成佛,才能真實圓滿利他。


  最大的善心是發菩提心,最大的惡心是捨菩提心;有菩提心即有四身佛果,無菩提心即無四身佛果;只有發菩提心、只有成佛,才能圓滿自他二利。思惟在我的生命中,還有什麼比實修菩提心更大的福報呢?還有什麼比發菩提心更具有意義的事情呢?心中深刻地立誓發願,我一定要為利益眾生欲求佛果,我一定要成佛,我不能不成佛,強烈發起菩提心的覺受。


  綜言之,修習因果七教誡的發心之理,是從最初修平等捨,繼而修知母,並念眾生母親的恩澤而報恩,依此而見眾生為最可悅愛,基於可悅愛眾生正在受苦不能忍受而修大悲心,更進一步,發起立誓親自荷擔救拔的增上心,最後,依此圓滿利他的增上心而發起為利眾生願成佛的殊勝菩提心。 


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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