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菩提薩埵摩尼鬟
書籍目錄
一、西藏佛教與中國佛教  〔法  尊 〕
二、怎樣接受顯密佛法 〔根 桑澤程〕
三、甘珠佛爺的開示 (灌頂弟子 — 廣定記)
十一、六十種心略釋 (密 林)
十三、菩提薩埵摩尼鬟

十三、菩提薩埵摩尼鬟

作者 :  阿底峡尊者 説/法尊法師 譯

敬禮大悲尊,敬禮諸尊長;敬禮所信天(天指佛菩薩等,非世間天神)。

應斷一切疑,應殷重修行;斷惛睡懈怠,應常勤精進。

念知不放逸,常護諸根門,晝夜三時中,(各三時也)應數觀心體。
應揚己過惡,莫求他誤犯;應密己功德,餘人德應顯。 
斷利養恭敬,高舉稱常斷;應少欲知足,酬報諸恩德。
應修慈悲心,菩提心應固;應斷十不善,信應常堅固。 
應摧伏忿慢,應具低下心;應斷諸邪命,應法命存活。 
應斷諸財物,以聖財莊嚴;應斷諸猥雜,應住阿蘭若。 
應斷諸綺語,應常防語言;見尊長親教,應恭敬承事。
於具法眼人,及諸初業者;應起大師想。

見諸有情時,起父母子想。
應斷罪惡友,應依善知識;斷瞋不樂心,應趣安樂處。
悉斷諸貪着,應住無貪處;貪不得樂趣,斬斷解脫命。

若見安樂法,應常勤力辦;何者應先作?卽應先成辦;如是悉完善,不爾俱無成。
常離罪歡喜,若生高心時,爾時慢應摧。
憶尊長教授,若生沈心時,應慶慰歡心。

二應修空性,貪瞋境生時,應觀如幻化;聞諸惡名時,應觀如谷響。
身生損惱時,應觀爲昔業。
住邊際閒靜,如死鹿尸體;應自隱其身,應無貪而住。 
應常住志願,懈惰心生時;爾時應自呵,念戒禁心要。 
若見餘人時,應靜和正言;斷怒顏攝容,常應含笑住。
恒見餘人時,應無慳樂施;斷一切嫉妬,爲護他心故。

應斷一切諍,常應住忍辱;無面喜新交,(當面歡喜,背後毀譽,初見便交,日久返疏)常應自安住。
斷輕毀餘人,應以敬重住;教授他人時,應具悲饒益。 
莫謗於正法,隨勝解樂欲;十法行門中,勵力無晝夜。 
三世所集善,囘無上菩提;福施諸有情,應常時發起。
七支廣大願,如是當圓滿;福智二資糧,二障當永盡。
不空得人身,證無上菩提。
信財與戒財,捨財及聞財;有愧知慚財,慧財共爲七。
此諸最勝利,是七無盡財;莫爲非人說(非法器之人)。
衆中觀語言,獨居觀心念。

印度隖波馱耶,勝然燈賢智藏所造。
菩提薩埵摩尼鬟(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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