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注釋 – 4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始計篇(計劃原則及奇襲)
第二章 作戰篇(動員原則及速戰)
第三章 謀攻篇(全勝原則及謀攻)
第四章 軍形篇(先勝原則及態勢優越)
第五章 兵勢篇(奇正原則及運動)
第六章 虛實篇(主動原則及虛實)
第七章 軍爭篇(機動原則及會戰)
第八章 九變篇(利害原則及地形判斷)
第九章 行軍篇(先知原則(一)及特種地形)
第十章 地形篇〔先知原則(二)及戰術地形〕
第十一章 九地篇(隔離原則及戰略地形——遠征作戰)
第十二章 火攻篇(火攻作戰)
第十三章 用間篇(情報戰)
原文注釋 – 4

原文注釋 – 4



謀攻篇第三 全勝原則及謀攻

(二)野戰戰略指導要領

  1.優勢兵力作戰要領 —— 擊弱(以大吃小)

解:至不得不以兵戎相見于戰場時,此時用兵之法則,仍以運用謀略爲重,若我有十倍優于敵人之兵力,則宜由四面包圍而殘之,以收一網打盡之效。若我有五倍優于敵人之兵力,則宜集中兵力,一鼓作氣攻擊而殲滅之。若只有兩倍于敵之兵力,則宜分爲兩部攻之,一奇一正,一部由正面,一部由側面或背面攻之。

【闡述】   
   本節完全研究伐兵之論理,屬于野戰戰略之指導,分爲幾等兵力之打法,站在量之觀念上談打的方法;其所表現之思想,仍爲戰必貴勝,必減少損傷,以殲滅敵人主力爲着眼,以獲致「全勝」爲目標。先談絕對優勢和次優勢之打法,十倍兵力則行包圍戰,完全一副以大吃小之面孔,可穩打勝仗。古時兵器簡單,是于相等之裝備,相等之訓練狀況下而言;如第二次大戰期間,意大利以現代槍砲之兵器與上古式手持戈矛之阿比亞尼亞人作戰,若仍用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則懦弱矣。本節所論,係最基本之戰法,亦最安全之戰法。本篇標題爲謀攻,此節所述,似無「謀」之成分存在,本篇眞正之思想是「全勝」,在此伐兵階段,無法用「不戰而屈人之兵」之法則,而仍欲獲得廉價之勝利時,則其「謀攻」之道:卽于優勢兵力時,要用「圍之」,「攻之」,「分之」之戰法,始可穩獲勝利;但仍須圍之適當,攻之合宜,分之有方,否則,勝算仍未可料。如烏孫圍會宗,而爲會宗所敗,孫權圍張遼而爲張遼突圍;此乃烏孫孫權之兵,不知會宗張遼不可圍而圍之,所以致敗。蘇建擊匈奴,而爲匈奴所算,李陵以五千攻單于,而爲單于所敗;乃蘇建李陵祗以三千五千之兵,不可以攻而攻之,此非謀攻之道也。而陳餘知十圍五攻之法,以二十萬戰韓信萬餘,料可必勝,然反爲信所擒。所以孫子所講之十圍、五攻、倍分者,乃用兵之常法,能否取勝,尚須人運用之,不可泥而不知變。

  2.對等或較劣兵力之作戰要領—— 避强(不打硬仗)

解:倘若我之兵力與敵相匹敵,則宜盡全力與敵作戰,亦可得勝;若我兵力較劣勢,須逃匿其形,宜據險阻或城砦,藉地形之利,而取防禦態勢,待機而動;倘我兵力劣勢而在態勢上或地利上又不如敵人時,則宜巧妙避免與敵交鋒,以避其銳氣,待機而動。—— 此處幾個「能」字,是才能之意,卽盡自己之智慧實施戰術上較適宜之措施。註:少則能「逃」之,此逃字,他書有用「守」字者,本書以十家注本爲準,仍用「逃」字。

【闡述】   
   本節是講對等或較劣兵力作戰之要領,孫子不主張打硬仗,形勢可以制敵時,則以勢勝之;如形勢不可制敵時,則應勝之以機。十也,五也,倍也,其勢可以制敵,則利用「勢」以致勝;若我之力量與敵相等,或少,或不若,其勢不足以抗拒,則必須利用戰機以取勝。如西漢孝景帝三年七國之亂,吳楚反,命周亞父平之。吳楚攻梁,梁王求援,亞父因兵少,而據守昌邑,堅壁不出戰,另遣兵絕吳楚糧道,吳楚軍餓極,乃撤兵,亞夫追擊之,大破吳楚軍,此「少則能逃之」之例也。又如東漢靈帝時,甫州賊王國圍陳倉,皇甫嵩及董卓征討,卓認爲應速攻陳倉,嵩不以爲然曰:「百戰百勝,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以先爲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我,可勝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餘,餘者動于九天之上,不足者陷于九地之下。今陳倉雖小,城守固備,非九地之陷也,王國雖強,而攻我之所不救,非九天之勢也;夫勢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國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陳倉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煩兵動衆,而取全勝之功,將何救焉?」王國圍陳倉自冬迄春八十餘日,城守堅固,竟不能下,賊衆疲憊不堪,果自撤兵而去;嵩進兵攻之,董卓又認爲不可曰:「兵法窮寇勿追,歸衆勿迫,今我追國,是迫歸衆追窮寇也。困獸猶鬥,蜂蟲有毒,况大衆乎?」嵩答曰:「不然,先前我所以不擊者,避其銳也;現在追擊者,擊其衰也,所擊者乃疲憊之敵,非歸衆也。王國賊衆準備逃走,已無鬥志,此以我之整擊彼之亂,并非窮寇也。」嵩遂單獨進擊,使董卓爲後衛,連戰大捷,斬賊首萬餘級。此「不若則能避之」之例也。由以上兩例,可知「逃」與「避」兩者行爲大異,逃之意義中,有隱匿其形而堅守之意,即有逃脫敵人之既設陷阱,逃脫敵人之注意,逃脫敵人優勢之威脅等等含義,而等待有利戰機之到來,俾可以弱擊強,以寡擊衆。「避」是躲避敵人之銳氣,有引軍暫去或不動之意,待其衰亂時再擊之。逃與避并不是不戰,而是等待適宜之時間和機會,始予敵人以决定性之一擊。所以不能認爲孫子在兵力劣勢時卽不敢對敵作戰之錯覺理解,孫子是在如何避免損失,尋求以劣勢兵力而仍可獲得全勝之機會。

  3.絕對劣勢兵力之作戰要領——母死守(不打死仗)

解:所以兵力劣勢或絕對劣勢于敵時,若仍採取據堅守之戰法,則必爲強大敵人所俘虜而被殲。

【闡述】   
   小敵之堅「堅」字,實際有甚多意義可作解釋,如將性堅忍,不逃,不避;如死戰不退,拚命到底;所以不一定是取防禦態勢死守之一種含義。小固不足敵大,弱固不足敵強,乃戰術上一般之形勢;如蘇建以三千人與單于兵數萬,力戰一日,此卽所謂小敵之堅也;後剩八百餘騎,爲單于誘降,蘇建僅以一人脫身而歸。衛青爲大將,問周霸如何處理蘇建,曰:「自大將軍出征,未嘗殺一裨將,今蘇建兵敗棄軍應斬首,以振軍法。長史閎安曰:「不然,兵法有云:『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今蘇 建僅以數千人當單于數萬之衆,力戰一日餘,士雖盡失,仍不敢有二心,自歸而斬之,此示後人如有類似情形,卽不能歸也。」衛青逐不殺蘇建。

   然而寡有時可以敵衆,弱有時亦可以敵強,又不可以常理論之,此須有「謀」始足勝敵。如班超以三十六人縱橫西域,降其三十六國,是超有過人之勇,超人之智慧,出許多奇謀,始得制勝敵人。又如田單以卽墨殘卒,當燕人乘勝之軍,其勢亦難以敵;然田單多出奇謀,竟以火牛陣大破燕軍;此又以「小敵之堅」,成「大敵之患」矣。所以在「謀攻」之前提下,兵無常形,形無常勢耳。以上各節乃孫子示吾人于常形之下,一般戰術之運用要領;然如能運謀出奇以用兵,則衆可勝敵,寡亦可勝敵;強可勝敵,弱亦可勝敵矣。卽「逃之」「避之」,亦是準備勝敵之部署也。决不可如陳餘,認爲「十則圍之」,「五則攻之」,一定可勝,則誤解孫子兵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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