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愛.無明

作在心,殃在身,
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
莫謗如來正法輪。
〈永嘉證道歌〉
《聖諦經》說,眾生具有能產生愛戀之情的內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其中如有對人世愛戀與執著者,就是產生苦的原因。如果有人愛妻子、奴婢、侍從、眷屬、田地、屋宅、店舖和金錢財物,爲了這些而勞碌經營,逐求執取,那麼,這就是產生苦的原因。
(一)、貪 愛
「愛」的最基本含義是指生命欲,即對生命的渴求和愛戀。在緣生來世的三因(愛、取、有)中,「愛」是第一因。有生命欲,愛戀生命,纔會爲了生命的存續而求取必須之物、所愛之物,即有「愛」纔會引生「取」,而有「取」纔能導致「有」。生命欲是一個生命存在的前提,是人生過程得以展開的動力。從上述十二因緣的交替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沒有「愛」這一環節,那麼,已經形成的生命,便祇能停留在「受」這一階段,即祇能停留在今世之果中,而不會形成來世之因。
而無來世之因,也就不會有來世之果。這樣,生命的過程便不會陷入輪迴流轉之中,它終有完結之時。正因爲有了「愛」這一關鍵的中間環節,有了頑強的生命欲,纔將今世與來世聯繫了起來,纔架起了今世通往來世的橋樑,纔溝通了一個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時間長河,構成了一個沒有缺口的圓環。這種生命欲將生命體限制在這個圓環中,而這個圓環是個苦海,生命體在其中要經受種種苦難的折磨。「愛」存在一天,生命欲存在一天,生命體便存續一天,苦難便也延續一天。
問題是,「愛」的含義又不僅僅是指生命欲,不僅僅是局限於愛生命。人們所愛的東西若僅僅是生命本身、僅僅是爲維持生命的存續而不可缺少之物,那麻,煩惱要少得多,痛苦也要少得多。實際情形是,人們不僅愛生命、愛維持生命的必須之物,而且還愛一切可以引起快樂感受的東西。這範圍雖因而異,但有一點卻是一樣的,這就是所有的人都不祇愛他的生命,還愛其他的東西。並且,愛的範圍會愈來愈大,程度會愈來愈深。所以,「愛」又往往與另一個字緊密相連,這就是「貪」。貪愛是一切災難、一切痛苦孳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無論是否信仰佛教,這一點大概會引起人們的共識。《佛說大乘金剛經論》中有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
迷人戀世,貪酒戀色,從六根,貪六塵,取性快樂,邪偽多端,顛倒無數,但念目前受用,不顧身後招殃,迷真逐妄,背覺合塵,縱遇聖賢,不能救度,長沈苦海。
(1)、對物質享受的貪愛
貪愛的對象因人而異,有人貪愛物質享受。對物質享受的要求,幾乎所有的人都有。人要生存,就必須有維持生存的物質生活條件。希望擁有和改善這些條件,這本無可非議。但這裏有個價值取向和「度」的問題,以物質享受做爲人生唯一的追求目標,極力逐取而毫無節度,這就是貪愛。
貪愛物質享受的人終日想著自己的物質財富怎樣纔能更多一些,自己的物質生活怎樣纔能更好一些,其他一概不關心。所謂「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就是這種人生觀的寫照。當然,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人類整體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追求物質享受的人所理解的「吃穿」二字的含義,也是在不斷變化的。過去人們認爲,能吃得香一點,穿得好一點,就是一種享受。而現在的某些人已不滿足於吃得香、穿得好了,他們還要吃出花樣、穿出名堂。這吃穿花樣的翻新是一門最能引起某些人興趣的學問。
有些人在學校考試時也許門門不及格,在社會上做事時,也許能力最差、成績最少;但在吃穿方面,他們絕對是「出類拔萃」的。世間的學問千萬種,他們祇關心一種,這就是吃穿的學問。他們能在這一領域獨領風騷,能不斷地有所發現、有所創新。並且,他們的發現與創新還不僅僅是在「吃穿」二字上,現在又增加了「喝」與「戴」。
人們祇要一出門,見到最多的一個字肯定就是「酒」字,甚麼酒家、酒店、酒樓、酒館,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酒的產生原是一種文化積澱,但當現在的人們用這一文化積澱來享受的時候,大多已捨棄了它的文化意蘊,而袛攝取其實體形式。現在的「酒桌」大多很難與「文化」聯繫起來,文化有内涵、有韻味、有深度;可是現在的酒桌上呈現出來的是狂歡暴飲,是粗魯淺溥。某些人就是要不斷地在這狂歡暴飲和粗魯淺薄的「吸收」與「釋放」中尋找感官的享受和生 活的樂趣。
「戴」在當今也倍受重視,戴的對象、層次、部位都在不斷地變化。就女人來說,過去的女認爲,頭上戴一朵花是美的,可以讓別人也讓自己從中得到美的享受。可是在現在某些女人的價值觀念中,花太俗、太賤,她們要將世界上最貴重的東西戴在身上。甚麼金銀、珍珠、寶石、鑽石,這些貴重之物最好都一古腦地戴在身上、耳朵上、脖子上、手指上、手腕上乃至腳踝上,從頭到腳統統都裝扮得珠光寶氣、耀眼奪目,似乎這樣纔算美、纔算是享受。
然而果真如此嗎?這些貪愛吃、喝、穿、戴的人,在得到這些東西的同時,果眞就快樂嗎?其實並非如此。並且往往相反,他們得到的不是樂而是苦。
・貪吃、貪喝所招致的第一重苦是病苦,以及與病苦相去不遠的死苦,這是顯而易見的結局。但這痛苦的結局卻往往被這些貪吃、貪喝者所忽視,他們祇貪戀此時此刻的感官享樂,卻不知此時此刻的感官之樂會招致彼時彼刻的痛苦。
・而貪愛物質享受的人所招致的苦絕不僅僅是肉體之苦,他們還會時時忍受著慾望不能滿足的「求不得苦」,經常會遇到財富喪失的「愛別離苦」,亦不時地會品嚐到不得不面對粗茶淡飯的「怨憎會苦」。同時,幾乎所有貪愛物質享受的人都因精神貧乏而時時會體味到一種心靈空虛之苦。相對於上述身軀之苦而言,這些屬於第二重苦:心靈之苦。
・更有甚者,貪愛物質享受的人在慾望得不到滿足時,往往會挖空心思、不擇手段地攫取所戀之物,犯下種種罪惡,被打入牢獄,從而忍受第三重痛苦:身心之苦。
(2)、對美色的貪愛
也有人貪愛美色。愛美本是人的一種天性,幾乎人人皆然,原本無可非議。但「愛」到 「貪」的地步,卻祇是一部分人的價值觀所致。而那些由「愛」生「貪」的人,他們所招引的苦一定大於樂,祇是自己意識不到而已。首先,他們要尋覓貪愛的對象。問題不在於這種對象難尋,而在於太多。茫茫人海、芸芸眾生之中,到處都是花飛蝶舞,到處都有麗色佳人。愛其中的哪一個呢?
大凡由愛而貪的人都想一齊擁有她們。賈寶玉說:「天下弱水三千,我自取一瓢飲爾。」然而他果眞袛愛林妹妹一個人嗎?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個賈寶玉,他們愛自己的戀人,也愛其他的美人。袛要一走出家門,他們的眼睛便不停地忙了起來,瞻前顧後,左顧右盼,而他們的視線都毫無例外地落在美麗的異性身上。這種人即使一天到晚不做事,也會活得很累、很苦,他的感官苦於忙碌,他的心靈苦於騷動。
有人說:「男人喜歡看漂亮的女人,就像是欣賞一幅山水畫一樣,沒有邪淫之意。」我想這種話一定是男人說出來欺騙女人的,本人不相信這一點,其他女人大概也不會完全相信。如果是那樣的話,他們爲甚麼不去欣賞自己的同類呢?山水畫所喚起的是藝術上的美感,是心靈的淨化和精神的昇華;而美色所喚起的除了感官上的美感之外,還有心中的邪念淫慾,卻不可能有心靈的淨化和精神的昇華。
一位山水畫欣賞者,他的心靈是純淨的,他祇是欣賞就夠了,並不一定要佔有;而貪愛美色的人,如果條件允許,如果沒有任何約束機制,他會佔有所有他愛戀的美人。過去的皇帝國君嬪妃成群,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現在的男人如果有同樣的條件,也一定會如此這般去效法的。而當有的人眞的佔有了若干美人時,他自認爲是人生一大幸事樂事,事實上卻是引苦上身。
・他的財富會為之耗盡。
・他的事業會為之夭折。
・他的心力會一點一點地枯竭。
・他的精血會一滴一滴地流乾。
他在享受美色,同時也是在走向死亡。試看歷史上哪一個皇帝能愛美人而同時亦愛江山?又有哪一個貪戀美色的人不是短命鬼?
(3)、對權勢的貪愛
還有人貪愛權勢,他成天想著權勢帶給他的好處:可以帶給他榮耀、可以帶給他權力、可以帶給他尊貴、可以帶給他威信,甚至還可以帶給他金錢美女。於是,他整天幻想著自己應該擁有甚麼樣的權勢,終日謀劃著怎樣纔能得到這種權勢。
・為了權勢,他不惜絞盡腦汁,挖空心思。
・為了權勢,他與人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為了權勢,他可以拋棄人格,不顧兼恥。
在這一生中,他可能得到了一定的權勢;但同時也失去了很多很多,他失去了健康、快樂,耗盡了精力、心血,犧牲了親情、友情,甚至喪失了人格、尊嚴。失去了這麼多寶貴的東西,能說貪愛權勢的結果不是苦而是樂嗎?更可悲的是,縱然他自認爲這種損失與所得相比微不足道,他畢竟是得到了想要得到的東西;但結果又怎麼樣呢?他終日患得患失,可是總有一天,他會失去這權勢。而權勢一喪失,與權勢相應而來的一切也都會隨之喪失:沒有了榮耀、沒有了權力、沒有了尊貴、沒有了威信、沒有了金錢美女。一夜之間,他變成了一無所有的人,這就是貪愛權勢的人的最終結局。
(4)、得樂失苦
人生的規律是有「得」必有「失」,「得」的結果必然是「失」。「得」是樂,「失」是苦,因而貪愛的結果必然是苦。財富、美色、權勢,這些人們想得到、所貪愛的東西,都會給人帶來痛苦。有一首歌謠叫<十不親>,將人生的得失苦樂說得既通俗又深刻,這裏不妨抄與諸君:
嬌妻親來不算親,夫死三日嫁別人;
兒女親來不算親,福祿不能負你身:
朋友親來不算親,你窮他富兩門庭:
欲愛親來不算親,脂粉拖你見閻君;
名利親來不算親,你爭我奪造孽深;
美食親來不算親,吃下四兩還半斤;
財勢親來不算親,五更夢囈不安寧;
美物親來不算親,叫你眼花不是真;
富貴親來不算親,三寸氣斷兩離分;
美色親來不算親,刀鋒剮骨喪命門;
要說親來佛祖親,普度千萬眾群生;
煩惱名利早決斷,自修自得金剛心。
的確,嬌妻、美色、兒女、親朋、欲愛、名利、富貴、財勢、美食、美物,這些人們所貪愛的東西,有哪一樣能給人帶來眞正永恆的快樂?有哪一樣不製造煩惱痛苦?然而,世間眞正能深明此理的又有幾人?有幾人無貪愛之心,從而不嚐痛苦之果?佛教又有一首〈勤早修行歌〉,表達了同樣的思想。歌曰:
勸你修來你不修,卻把日子當悠悠
光陰似箭催人老,不覺少年白了頭。
勸你修來你不修,枉為名利苦追求;
到死空持手一雙,官高財多盡皆丟。
勸你修來你不修,莫因鬥勝結冤仇;
多少英雄爭氣死,墮落輪迴難出頭。
勸你修來你不修,酒色財氣逞風流:
四般都是迷人網,尋條正路出閻浮。
(二)、無 明
貪愛是痛苦之源。但進一步說,貪愛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在佛教看來,貪愛也有其根源,這就是「無明」。貪愛是由「無明」所導致的,所以歸根到柢,「無明」纔是形成人生之苦的最初根源。據佛典所載,釋迦牟尼佛在即將證得佛道之時,曾逆觀十二因緣,即從後往前推,從「老死」推到「生」,從「生」推到「有」,再從「有」推至「取」、「愛」,直至推到第一位因緣「無明」,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人生現象的第一原動力是「無明」,人生痛苦的最主要根源也是「無明」。
並且,在十二因緣中,無論是逆推還是順推,「無明」都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如果順向而推,即從原因推至結果,那麼,「無明」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一位因緣,是眾因眾緣之始,因而正是它成了眾生生命流轉與痛苦輪迴的起點;若是逆向而推,即從結果推到原因,那麼,「無明」又是眾生生命流轉與痛苦輪迴的最終根源。所以無論從哪方面說,「無明」都被佛教認爲是人生之苦的最重要根源。
(1)、我執無明
簡單一點說,「無明」就是對人生實相的愚昧無知;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指沒有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在佛教看來,世間本無「我」,「我」祇是五蘊的假合體,是多種因緣的聚集物,它們緣聚則有,形成一個假我;緣散則無,假我復歸於空無。因而,世間每一個眾生都 是虛幻不實的,每個人自認爲眞實存在的自我,均猶如水中月、鏡中花,似眞而非眞。然而,世俗的人們卻不明白這一點,執「我」爲有、爲實,形成強烈的「我執」。
「我執」一形成,就會 有種種分別、種種計較,人們會劃分出我與你、與他、與人、與物的種種界限,會在一切方面與你、與他、與人、與物斤斤計較。有分別、有計較,就會產生「煩惱」。「煩惱」的種類很多,首先是「貪」、「瞋」、「癡」三毒,此外還有「慢」、「疑」、「忿」、「恨」、「惱」、「誑」 「諂」 「橋」、「嫉」、「怪」、「害」等等。總之,「我」與「非我」之間的種種 糾葛與紛爭都起源於分別與計較,分別之心與計較之心又起源於「我執」,而「我執」又根源於「無明」。因此,「無明」是製造世間一切糾葛與紛爭的根源,也是製造人生諸苦的根源。這是「無明」導致的一方面苦果,是由不正確的人生觀所導致的。
(2)、法執無明
另一方面,宇宙萬法本是「空」,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所說「物」祇是緣起的假象,它們遇緣 則成,離緣則滅,是空幻無常的。世俗的人們卻不瞭解這一點,於空幻的法上求「實」,於無常的物上求「常」,形成強烈的「法執」由「法執」又孳生了種種的貪愛與欲求。對外界事物有了欲求之心,便會去追逐它、佔有它。世間有了貪愛、欲求、追逐及佔有,就有了數不清的痛苦。世人就是用自己的貪愛、欲求、追逐及佔有編織了一張張苦網,再將自己置於這些苦網之中,無論怎麼掙脫,也逃不出來,祇要他仍處於「無明」之中。這是「無明」導致的另一方面苦果,是由不正確的世界觀所導致的。
不正確的顛倒的人生觀與世界觀亦即「無明」,既是人生之苦的根源,那麼,人生要得到解脫,眾生要跳出苦海,首先就必須挖掉這一苦根,除去這一苦源。
.挖掉苦根,除去苦源,這是可能的嗎?
・人生是苦,這苦是可以解除的嗎?
・人生如夢,這夢是可以醒來的嗎?
對此種種疑問,佛教均做了肯定的問答。它說:苦可除,夢可醒,無明貪愛可以斷卻。那麼,苦如何除去?夢如何醒來?無明貪愛又如何斷卻?佛教也給我們提供了這些問題的答案,這就是它關於人生解脫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