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文注釋 – 1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始計篇(計劃原則及奇襲)
第二章 作戰篇(動員原則及速戰)
第三章 謀攻篇(全勝原則及謀攻)
第四章 軍形篇(先勝原則及態勢優越)
第五章 兵勢篇(奇正原則及運動)
第六章 虛實篇(主動原則及虛實)
第七章 軍爭篇(機動原則及會戰)
第八章 九變篇(利害原則及地形判斷)
第九章 行軍篇(先知原則(一)及特種地形)
第十章 地形篇〔先知原則(二)及戰術地形〕
第十一章 九地篇(隔離原則及戰略地形——遠征作戰)
第十二章 火攻篇(火攻作戰)
第十三章 用間篇(情報戰)
四、原文注釋 – 1

四、原文注釋 – 1



始計篇第一 計劃原則及奇襲

始 —— 初也,開始和首先的意思。計 —— 算也,謀也;計較策劃的意思。始計 —— 乃言戰爭大事,首先必須策定計劃;同時本篇亦十三篇之綱領,乃擬定計劃之要領與戰爭指導之提綱。

(一)戰爭(作戰)計劃作業程序

   1・戰爭本質之認識 —— 死生存亡之決鬥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解:「兵」字含義甚多,如兵士、兵器、兵事、兵法、戰爭等。本節之「兵」,係指戰爭而言。「戰爭是國家最重大之事件,就軍人說,勝則生,敗則死,是决定死生命運之分水嶺;就國家說,勝則存,敗則亡,是劃分盛衰存亡之分歧點,亦戰爭暴力本質演變應有之結果。所以,在未戰之初,不可不慎考慮,而策定一盡善盡美之作戰計劃。

【闡述】   

   本節是孫子警惕國家元首及主帥,對于戰爭之本質要深深去體認,亦可謂係孫子對戰爭所下之定義;雖然未提出「暴力決鬥」此一現代名詞,然「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此卽暴力施行之結果。所以孫子認爲戰爭之發動,須特慎重,不可意氣用事,萬一戰敗,則全民族將淪爲奴役,國家亦將爲他人統治。歷史事跡,今古可稽:希特勒妄圖征服世界,身死而國亡;日本軍閥瘋狂侵略,終遭原子彈摧燬;此所以孫子再三誥誡好戰者也。但吾人爲爭自由而戰,爲解脱奴役而戰,孫子則認爲戰必欲勝,必先深思熟「察」而審計之。孫子所提出之「察」字,不可簡單視之,其内涵却包括一切戰爭準備之考慮,敵我狀況之分析與研判,軍事戰略與國家戰略配合之研究,以及作戰計劃之設計等等。試一讀吳王闔盧伐楚一段問答卽可知之;史記載:「三年······公子光謀欲入郢,將軍孫武曰:民勞未可,待之。…… 九年吳王闔盧謂子胥孫武曰:『始,子之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二子對曰:『楚將子常貪,而唐蔡皆怨之,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闔盧從之,悉興師,與唐蔡西伐楚。」孫子所謂:「民勞未可,待之。」此正是「察」的工夫,卽一切軍事和政治之準備尚未成熟,必待充分完成動員準備後,始可言戰,此亦内部協調之工作。而「必得唐蔡乃可」,又爲孫子所謂之「乃爲之勢,以佐其外」之工作,所以吳王雖然急于表武功爭霸權,伍子胥亦急欲報父兄之仇,而孫子一再不允,決不打無把握之仗,戰必欲勝,而將帥之用命,士卒之流血始有代價。所以六載準備,戰機成熟,而吳國大軍併力一向,千里殺將,五戰入郢,威震諸侯,而伍子胥亦獲鞭尸報仇之願,豈偶然哉?皆孫子謀劃深遠,計劃周密之功耳。

   2・戰爭(作戰)判斷

    (1)國防狀況判斷 —— 知己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日將,五曰法。

解:經者,治理也。校者,比較也。計者,核算多寡也。索者探求也。「戰爭既爲國家之大事,爲元首及統帥之人,應以五件事爲經營戰爭之基礎,核算敵我國力之強弱多寡加以比較,而探求彼我優劣之實情。第一、是道,卽戰爭之目的,或是主義,或是政策。第二、是天,卽天候和季節之情形。第三、是地,卽地形及兵要地理。第四、是將,卽指揮與統御。第五、是法,卽軍制;包括編制、法規、和補給等。」

【闡述】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所以孫子以「道」立爲戰爭準備中之第一件要事,「道」卽精神總動員,須順天時得地利而應人和;人之因素包括民衆與軍隊,乃戰爭之原動力,孫子在此僅提及一「將」字,此係運籌帷幄,決勝疆場之鎖鑰,所謂萬軍易得,一將難求;他要尊道、順天、得地、而和人,爾後始能運用一切法制,統率大軍逐勝于戰場之上。所以孫子認爲敵我狀況之判斷,要按道、天、地、將、法之程次作爲判斷之提綱,始能適合作戰計劃策定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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