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法要 — 2
圓覺經法要 — 2

圓覺經法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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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之說,究竟如何?
 普眼等菩薩,乃是已成就的菩薩,屬果位處地;菩薩於梵文中爲菩提薩埵,義爲覺悟的行者;凡處於修學之位的皆屬因位菩薩。
如果,說菩薩一詞爲:
 修行圓滿覺悟的人,無論是已成就,未成就,皆謂之菩薩。


那麼,梵文中的涵義,卽近完滿;基於「菩薩」爲「犂頭」,「菩提」爲「覺悟」,「薩埵」則兼具了如下的意義:
1.有道心的。
2.有情感且不同於其他衆生,專屬於人道中的。
3.情聚衆生中之最者。
4.多情或有道者。
5.衆生中於業者具轉變之能的。

縱行方便,能够普令開悟麼?
 我佛世尊,應機宣道,以善巧而隨順,以方便而接引;無非爲衆生破除迷津,開啓覺悟,得能滅度之。畢竟如何是假說方便?
 假是假藉例喩,說是予以說明;方是方法,便是便利;設喩說法,便於明了,卽是假說方便。

奢摩他行能遠離諸幻,不入邪念?
 能止於一念而不亂,幻同泡沫,邪如槁木,一目瞭然,必然入住正受三昧之境;猶若夕照時的雲霞,魔術師的手法,圖畫中的綺相,彫塑中的人體;智者具足正念,自然表現正行,幻與邪無動於衷。


四大皆空,明明實有,何以言空?
 地硬水濕,火暖風動,若無造作(業)緣合,因業識起;四大各自爲體時,此身如何發生?可見,硬不是我,我具硬性;濕暖動等,亦復如是!
業與此身,如何緣合?
 十二緣起中,自無明之始,至老死之終;最初的聚合,依於親因疏緣,發動嫡系干係;也就是說,父母子女,聚合的力量,來自過去的因緣造作,親者成爲嫡系,依其次第,而有世誼之分。


既是無明,如何聚合?
 無明乃不可知者,是指事理發起的那一剎那;譬如煩惱,當事人於煩惱發起的那一剎那,肯定地說,那憤怒,那貪欲,那爭鬪,以及多少不能控制的言語行爲,爲什麽會那樣?
何以如此?試問:
 那一剎那,是否無明?!
 四大和合,亦復如是。

何言中外合成?
 中是內裡,外是塵緣;因與緣合,而生力用;亦如種子播植,得陽光、空氣、水等,配合環境的所需,卽是合成之相。
緣氣是何物?何以妄有?
 緣氣乃是:陽光蒸發水氣,風塵積合地氣,物體磨擦而生暖氣;氣有大小高低變化,相互間更有質量作用。


如何是緣相?
 相的形成,緣爲結構之功,合爲假有之德。如:
 句身——可讀性,如風雨山水等。
 文身——表現性,如形狀色彩等。
 名身——自我性,如字號稱呼等。


心是什麼?
 從緣相的集合而生起的分別。如:天氣變化,春夏秋冬,喜怒哀樂,冷暖分別,名利褒貶等等;一切世間的動靜之相,相應則親,不相應疏;故說集起謂之心。

六塵本有,怎能說無?
 六塵在外,根不相應,心亦不生;六塵現前,心起妄生,卽成爲有。
四大假合,何時分解?
 業報輪廻,報往各道,報盡輪轉,分段之相;道道異趣,緣塵暫滅,皆有分解之時。

幻身:四緣假合之身,聚散無常。
幻心:緣塵妄有之心,變化不定。
幻塵妄心相應之境,生滅不已。
幻滅:緣生離合之相,幻化而已。

身心爲幻垢,是相亦是性?
 假合如幻,相體有;緣塵妄起,相體無;有無之現,識所成(分別意識),幻垢生滅,究竟本無,性原清淨故。
摩尼珠映色,何言見愚?
 計量所執,於珠清淨,色隨方現故。
色隨方現,誰爲之見?
 緣塵妄心,相應作用。
若是智慧者,便不生見?
 但見生滅之相,不起執著之心

圓覺淨性與淨圓覺如何分別?
 圓滿覺悟,了義之果,於性無垢淨分得;既得圓覺,還復本來,如摩尼珠,隨方現色,無關垢淨;也就是說,圓覺非垢淨,何淨之有!


身心自相,有垢淨之分?
 執幻成垢,遠幻則淨;身心自相,原不離幻垢;執之遠之,仍不離幻;依幻修幻,還復清淨之性。因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佛說身心幻垢。

對,於法藏之淨。
離,於法相之幻。
 對離幻垢,乃修學覺悟的行者。
修學之道在證得諸幻滅影像的無方清淨;於無邊虛空中,圓覺坦然發明,妄心頓息,垢盡對除,無有對垢,顯心清淨
心淨之道,在塵,在根,在識;在眼、耳、鼻、舌、身、意;也就是識清淨,根塵卽清淨,心亦清淨。


  由此可見,五蘊的變化不同,心識的作用也就不同;譬如修養覺悟的行者,於煩惱顯現之時,心識運作之義,則以菩提爲依皈;也就是菩薩對離幻垢,證得諸幻滅影像的境界,入於無方清淨的地步。

何以六塵清淨,四大悉皆清淨?
 地爲塵合,六塵清淨,四大無由發動;以地而言,於風水火三輪回互作用,地因而生;以風而言,地水火三輪回互作用,風因而生;水火的生起,亦復如是。因此,四大種性,回互作用,相應而有色塵諸法;色塵的本身,復又各具四大種性,彼此之間,相輔相成,利害與共。


這,於法而言:
 是因,是緣,是自然性。
於因:是種性的伊始,可變的基因。
於緣:是變化的力量,作用的助緣。
於自然:是能與所相應的現象。
 法的道理,變化是不定性,作用是定性,相應與否?乃是無性。

  究本清源,乃是無漏清淨的不二法門;就像是吾人的輪廻業報,若欲無報,唯有無業;若欲無業,必須淨業,更不造業。
或許,有人要問:
本源清淨麼?業爲誰造?
如果說,本源猶若佛性的話,當然是清淨的;但是,衆生之所以成爲衆生,全在業力使然!而業的現象,來自自我的造作所成,卽所謂:自己造作,自己承受。


或許,更要問:
爲什麽要造作,誰促使成的?
 那就是「欲」,欲的發動,源於「愛」根,或者叫做情識作用;作用的生起,在於五蘊的變化,變化的動力,只因「根」與「塵」相應。


豈非全在乎「我」?!
 應當識得四大,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十力,四無畏,四無礙;以至十八不共法,三十七道品,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在在都關係着「我」;於學佛行者而言,唯一不相同的地方,那就是:除了同樣具有一個衆生我之外,尚有一個:「菩薩我!」

覺性就是佛性,所謂覺悟的本能。
 平等就是凡所有情衆生,悉皆具足,不假外求。 
 不動就是本具之相,無生滅,不增減,離垢淨。
 同時,過去是如此,現在是如此,未來亦是如此。

覺性顯於迷惑,法界包括理事。
法界中:
 於理事迷,是衆生。 
 於理事覺,是佛陀。
經云:
 心、佛、衆生;三爲一體,徧滿法界。

根是能,造作之具。
塵是所,分別之相。
於相,無壞無雜。
能所呼應,順則覺,逆則迷。

但:
根,是能造之根
塵,是所造之塵。
於用,無壞無雜。
能所清淨,如多燈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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