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毒善各三 ~ 對治自然解
書籍目錄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境毒善各三 ~ 對治自然解

境毒善各三 ~ 對治自然解



第二、正行

頌曰 境毒善各三

   三境者,欲意境、不欲意境、非欲非不欲之中庸境。三毒者,貪、瞋、癡。三善者,不貪、不瞋、不癡。修學者於一切所作能作,諦觀思維。若於欲意境生貪煩惱,成貪惡報,而感受苦果。則於貪生起時,以正知覺察。因念一切有情於欲意境生貪,成業受果,等同於我,祈禱彼諸貪煩惱來我前,我願取,盡虛空界有情貪煩惱,我亦願取,以我今者貪惱,接受彼諸貪惱,合而為一,我以獨力承當。斯時,想彼諸貪惱悉淨,成無貪善。次於不欲意境生瞋煩惱,亦如是修成無瞋善。復次於中庸境生癡煩惱,亦如是修無癡善。若於三毒境,已作業者,即想一切有情,其造是業,與我同等無異,彼造業應受之苦,我今取而代受。此三修法,即已起之煩惱惡業可使鞭驅入於善道而變為善誠秘訣也。

頌曰 總攝復得教 為不忘念彼 威儀盡誦持

   復得兼賅上座及下座未修時。在此時中總攝教授者,即不忘自他相換之心,隨時提起正念,於四威儀中,行住坐臥,皆當誦持。或誦寶蔓論「苦願自苦,善願他成」二句。誦第一代班禪啟請上師加持文「眾生一切苦願成熟於我,我一切善根,成熟於眾生。」任誦一種都可。如是令慈悲心真實生起。更加修取捨法。我不假造作,為諸有情拔苦予於。然此惟緣念。彼一切有情未得真實安樂,我今願為能作真實安樂者,我於一切如母有情之前,我願一人負荷,真正為如母有情拔苦予樂,如是生起增上心。復想能盡拔苦予樂之能事者,小乘阿羅漢大乘諸菩薩,均有未逮,唯佛能爾。佛之身語意功德,得其毫末,猶令無量無邊眾生解脫生死,獲究竟樂。佛在己無過不離,利他則窮未來際,度虛空界一切有情,事業無盡。我得成佛,亦將有此功能。我為利益一切有情,而願成佛。此希求成佛利他之心,即菩提心。從思我愛執過患起,依次第修,至此,為利他而願成佛結座。如是希求成佛,利益有情之菩提心,至為殊勝。經教說盡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供養十方諸佛,不若發菩提心一彈指頃之功德是也。修此菩提心,仍須經取暖位,有造作位,至無造作位,而真實生起此心。至此即得名為菩提薩綞。於一切時處,任見何種有情,而能任運生起悲憫有情之念,將安置彼於佛處,令彼成佛。此乃真實菩提心生起之相也。然此由願成熟。過去諸菩薩有此願已作諸事業,今我為利他作佛,我亦應學菩薩學行而行六度。以上說世俗菩提心竟。

   修勝義菩提心者,於修習俗菩提心成就後,進而希求通達空性,則修此勝義菩提心。此是以菩提心攝持空性而修。真實勝義,即空性。須登初地菩薩始證。在地前者所得,皆相似勝義。說空性法,應先觀聽法者法器。如修世俗菩提心,已得穩定,可為說此。若不合聽受空性法器,而為強說,彼或誤以空性為斷見,或認為邪見,不生意樂,轉生毀謗。如是生斷滅見,謗大般若,則令其人墮入三惡道中。故於此不合法器有情之前,應不為說空性而守秘密。緣起贊云「勝即自性空」,謂自性本空,即勝義諦也。

頌曰 得定間應密

即謂於世俗菩提心,已得穩定,應密授空性教授而為修習。

頌曰 視諸法如夢 應觀無生性 對治自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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