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受殃罰,自然趣向。神明記識,犯者不赦。故有貧窮下賤,乞丐孤獨,聾盲瘖瘂,愚癡弊惡,至有尫狂不逮之屬。又有尊貴豪富,高才明達皆由宿世慈孝,修善積德所致。
所謂生報,就是來生即報。既作殺業,必受惡報,得報輕重,看殺的對象,和殺時的惡心輕重如何?殺父母師僧聖人,是逆罪,報在無間地獄。殺人是重罪,報在三途。殺畜生,或重或輕罪,不一定。即以輕罪説,死後來生,也必定要受罪殃惡罰;這是因果律,自然趣向受報,不是什麼神或天,在主宰罰你。為什麼?因為是你做殺業時的心意精神,明明白白記在你的八識登錄簿上。犯了就不可能赦免,世間絕没有沒因無果的事。就算最輕的殺業,來生雖然還是做人,可是貧窮下賤,或做乞丐,或是孤兒寡婦,無親無眷。或是生來便是聾子、盲人、啞巴。或是白癡,乃至是六根殘缺的尪(讀汪)人跛子,神經錯亂的瘋狂癲子,完全不像(逮)人的一類,反過來看,那些世間尊貴,國王大臣,文武百官,或是大富豪族的人家;或者生來就才能智慧,高人一等,明曉通達一切經書義理的人。這不是偶然的,那是因為他前世,能孝敬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積有種種福德所致。這完全是為惡殃罰,為善福應的必然因果。漢光武帝劉秀,在未登帝位前,有一次往討河北,以一念仁慈之心,不忍把黄河決口,溺死百萬敵軍,當即感上天之助,及神人指點,轉危為安,得免於死。為善福應,不亦速乎!孟子說:「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光武能統一天下,中興漢室,實不忍人之心所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