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一、經題/二、人題
子一、經題/二、人題

子一、經題/二、人題

子一、經題

底 屋簷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大文分二:甲、釋題目。
     乙、解本文。
初又分二:子一、經題。
      子二、人題。

   此乃經題,解釋一切大乘佛經,於天台宗智者大師所判,先須發明五重玄義,(即五種提鋼)此五種玄義為:一、釋名。二、顯體。三、明宗。四、辨用。五、判教相。
   此經之五重玄義以法喻為名,以諸法空相為體,以無所得為宗,以破除三障為用,以熟酥為教相。茲分別詳釋之:

(一) 釋名

   名者,用以識別也。人有名,經亦有名,佛對經之命名,大別為七類:

   第一。以人為名:即以說法之人名而命名,如佛說阿彌陀經,佛說維摩經等是。因佛,阿彌陀,維摩居士等皆為人名也。
   第二,以法為名:佛所說法相,即以此法相為名,永須以此法相為主,而不能有所更易者。如涅槃經,摩訶般若波羅密經等是。
   第三,以喻為名:為使人易於暸解經中義理,乃以譬喻為之,如梵網經是。梵,為大梵天王,網、為網羅幢,此網羅幢為大梵天王殿上所懸圓桶形之幡,猶若魚網,莊嚴珍貴,難以復加,因每一網眼均嵌一摩尼寶珠,珠明如鏡,互相輝映,光光無盡,以顯佛法、心法、菩薩法、尤明遍徹,化化無窮之意。
   第四,以人法為名:如佛說仁王般若經是。此經乃佛對十六大國王(即仁王)而說,佛、仁王、皆為人,而「般若」是法。

   第五,以法喻為名:此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為其中之一,「般若波羅密多」為法;心,為喻。(下文再予詳解)
   第六,以人喻為名:如菩薩瓔珞經是。「菩薩」為人,「瓔珞」喻莊嚴之意。
   第七,以人法喻為名: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是。「大方廣」為法,「佛」為人,「華嚴」為喻──喻此證得大方廣理之佛,其因位之萬行如華,以此華莊嚴果地之義。又大方廣之大字,意為體性包含;方廣二字,意為業用周遍,以佛證得此理,其心量足以盡涵恆沙佛土,而每佛土又有三千大千世界,以此而視吾人祇知世界有五大洲,殊不知啻為管窺蠡測,心量何其渺少也。
   綜上七類,有單名或複名;純以人或法,或喻立名為單名;合以人法、或法喻、或人喻、或人法喻立名者為複名。

   此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是以法喻為名:「般若波羅密多」六字是法,「心」一字為喻。般若為梵語,意譯:根本智慧,妙智慧,或真心。然則,般若既為心,何以又加一心字?意謂此經是一切般若經之主體,有如吾人以心為主體,故以心字喻之。
   般若原為吾人無量劫來所本具,此所謂宿慧,又名慧命,無奈吾人因迷惑執著,真心遂爾蒙塵,妄想心乃取而代之,由是流轉生死,超脫維艱,其實真心之於吾人曾無寸步捨離也。佛說般若經二十二年,凡八部,總歸大般若一部共六百卷,亦不過以種種說法,使吾人速將此妄想心棄掉而返本歸源,了知本具真心;換言之:此般若經所啟示者乃在令吾人迷途知返,而自妄心中回復真心,所謂返妄歸真也,蓋無真不能起妄,真妄相隔,在一轉念間耳。

   依此解說,心即有三層:第一為妄心,第二為般若心,第三為般若心之心,乃指此經而言,因此經乃全套般若經之主,故以心喻之,所以此經可謂為心中心又心也。苟以般若經與凡夫分別,般若經則以真心(慧命)為主,而凡夫則以妄心為主矣。
   至於心中心又心,又可分三層說法:即妄心、聖心、佛心是也。妄心為凡夫所具,終日沈溺於憂悲苦惱中,聖心為二乘人及藏教菩薩所具,而佛心最為究竟,所以稱為真心也。現在此經所說「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之心字,即指真心而說,亦即指妙智慧而言,此妙智慧絕非世人之世智辨聽之聰明智慧也。

   「波羅密多」為梵語,意譯到彼岸;「般若波羅密多」義謂以妙智慧為船筏,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而到涅槃彼岸。涅槃為梵語,意為不生不滅。「波羅密多」又可譯為「證到徹底」一切貫徹到底之義。是以「般若波羅密多」一語可譯為:妙智慧為徹底中心。一切佛經有通別二名,上釋「般若波羅密多心」為別名,別為別於諸經,意謂並非所有佛經都以此為名;下釋之「經」字為通名,通者共通之義,因佛說一切法都不離此字為名也。

   「經」字原為梵語「修多羅」之移譯而來,原譯為「契經」,契為契機契理,意謂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蓋藉此能向上契合過往諸佛之心理,明乎此即能了達成佛理路;而向下又能契合我眾生之機緣成熟也。又經者,徑也,經常之道之義,意指此乃成佛必經之途徑。

(二)顯體

   體為本體。有名即有體,所謂顯體者。即為顯明此經以何為本體之義,此經自「舍利子,是諸法空相」起;乃至「無智亦無得」止,都為顯體文句,所以此經判以諸法空相為體。(正文再予詳釋)

(三)明宗

   宗者,宗旨也,既知此經本體及立名之義,當知此經以何為宗旨,依於此經「以無所得故」一句,即可明此經以無所得為宗旨,因無所得故。便見諸法空相也。

(四)辨用

   辨用,為辨明此經以何為作用,此經之作用是破除三障,三障為報障、業障、煩惱障。吾人遇事拂意,煩苦不暢,皆緣此三障作祟,容分述之:
   【報障】 報障分兩種:一為正報,二為依報。正報乃指吾人之身體而言,芸芸眾生,各殊其貌,有儀注不凡,令人見之敬愛者;有茅立豕蹲,令人見之憎惡者,總之一切強弱、壽夭、美醜、智愚、不一而足,此皆為前世種因各殊,而今生遂獲茲不同果報也。前世作善,今生則獲強、壽、美、智;前世作惡,今生則獲弱、夭、醜、愚,此為正報也。依報乃指吾人之衣食住等環境而言,譬喻今有人焉,卜居於九龍(編:香港地方名)某處,既獲豐衣足食,而同居和悅,坊鄰禮讓,種種境遇,使之心懷暢遂,便是前生作善,今生所獲的好果報;反之即為惡報,其前因必大不佳也。所以正報之身全賴茲依報而生活,而此依報亦為前因之果報,若今世多修善業,利物濟人,來世當更勝於今生,因緣果報,不爽絲毫,洵屬定論。
   【業障】 夫人生於世,毋論出家在家,均不能脫離事業,有事業便須進行處理,因此而難免棘手障礙,斯所謂業障也。業障有三:一、惡業,二、善業,三、不動業。
   【煩惱障】  吾人既具此報障、業障,則立身處事,難免拂情逆意,欲達目的,更難免胡思亂想,於是煩惱叢生,苦不堪言,此所謂煩惱障也。根本煩惱障有貪、瞋、癡、慢、疑、邪見,六種。

   吾人倘能了然經義,一悟到底,則此三障自可破除,所以判此經以破除三障為用。三障既除,從此便可度脫一切苦厄。不論富貴貧賤,人誰無苦?即屬天人,亦難規避,不過天人苦少樂多,而吾人苦多樂少而已。所以佛說一法,其鵠的不外乎令人離苦得樂也。

(五)判教相

   吾人既瞭然於此經之名、體、宗、用、四重玄義,乃最後說到玄義之第五重──判教相。
   佛說法分五個時期,用牛乳五味為譬喻,以判明每個時期所說經教之程度。

   牛乳在此間(香港)已屬普通飲料,但在東北因牛隻稀疏,產乳不多,遂被視為高等上味,莫說嘗之於舌,見之亦不易易,故佛乃以此高貴食品作喻,況乎佛經所指牛乳,更非此間人日常所食者同比,而為印度雪山大白牛所產之乳也。雪山遍生寶草,牛以此為飼料,精壯世罕其匹,其所產牛乳,令人食之倍加提神養氣,其價值固比他處遠為高貴,效用價值,堪稱雙絕;矧牛乳可滋吾人生命,而經教同滋吾人慧命,故採此五味以喻其五時說教,殊為切當。茲分敘之:

   【初說華嚴經】 以生乳味譬之,蓋斯為大乘經教,小乘人小根小智,難受大教,譬如小兒胃納不強,受之難以消化也。
   【第二時說阿含經】 以乳酪味喻之,乳酪即乳脂,因佛初說華嚴,乃為大乘菩薩法,足以開佛知見,當時小乘人根性較薄,難於接受,如有眼不能見,有耳不能聞,有口不能問,竟若聾盲瘖啞,此時僅說二十一日,佛見之無奈,乃轉於鹿野苑向五比丘轉說小乘阿含經十二年,後來由此五比丘度化眾生不少。當說華嚴時,小乘人有如小兒之食生乳,腸胃臟腑。與成年人有異,胃納太弱,乃煉生乳成乳酪汁,俾易消受,是以第二時說教,以乳酪味喻之。小乘人在是時聞佛教化,旋證四果。如人之長成,後此對大乘即能深加領略矣。
   【第三時說方等經】 以生酥味譬之,生酥乃純乳酪,滋味較前為高,此時四教併談,無分乘別。說八年之久。
   【第四時說般若經】 歷時二十二年,以熟酥味例之,滋味又較前為勝。
   【第五時說法華經及涅槃經】 以醍醐妙味喻之,此為牛乳之最精煉者,因是時所說純係大乘法門,為佛心法也。
  
   又,歸納佛五時說法,可判分為權實兩種教相。權教,即權巧方便,意為隨順世法機緣人情根性而說者;實教,實乃真實不虛,意為隨著佛之妙智慧而闡說不虛的道理,茲又分別述之:
   初說大方廣佛華嚴經,是一權一實,以權教順情闡揚義理,實教令入佛智慧。此時說教,是一種權巧方便,一種真實佛法。
   第二時說阿含經,是全權無實,即純為權巧方便,隨順機緣俯就世間法人情而說,對無上佛法未予談及,蓋恐小乘根性未能接受之故。「阿含」為梵語,意譯「無比」,言此無比法,為一切世間法無以比擬者。
   第三時說方等經,此時為三權一實,即三種權巧方便,一種實法。所謂三種權巧方便者:一是藏教,使了分段生死,但未了變易生死,仍是生滅法;二是通教,屬大乘初門,證無生法,三是別教,屬次第法門。所謂一種實法,便是後來為圓教加說,示以圓教理,此所謂四教併談也。
   第四時說般若經,是二權一實,即兩種權巧方便,一種實法。
   第五時說法華、涅槃經一,是純實無權,因是時所說者全為佛法,不顧法會大眾根性能否接受也。此時佛說涅槃經一晝夜,即入涅槃。
   綜上所述,此經判為第四時所說,以熟酥為教相,屬二權一實。

長城

唐三藏玄奘法師奉詔譯

大文分二:甲、釋題目。
     乙、解本文。
初又分二:子一、經題。
      子二、人題。

子二、人題

   此釋譯經之人。此經共有七種譯本,以唐三藏法師所譯為最流行。「唐」為朝代名:「三藏」乃指經藏、律藏、論藏而言;簡言之:經藏為佛法經常之道,指示吾人應循此途徑修持;律藏為出家人應守之規矩戒律;論藏為論述道理之高下,正道與外道之分別。此位法師對此三藏均經通達,三藏之名當之無愧,而其不僅以此三藏為法以自師,更以之師人也。故稱「法師。」「玄奘」乃其名號。「奉詔譯」乃為奉帝命將此經之梵語繙譯為我國來字之義。

   此師為唐朝有名大德,唐三藏取經故事,已家喻戶曉,故吾人對此大名已耳熟能詳,不必多贅矣。 

   佛說般若歷二十二年之久,諸部般若種類浩繁,此心經有七種譯本,其中有以世尊語氣宣說者,亦有以觀世音菩薩語氣宣說者,文字雖殊,其義理則一。三藏法師及鳩摩羅什所譯,胥出於佛之口氣。其他心經譯本多分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此心經係節自大般若經,以詞簡意賅為主,僅此一百六十字,已概括全套般若經要義,故將序分之開端及流通分之結辭從略,而祇採正宗分,是以此經一開正文,即以佛口氣宣說而標觀自在菩薩聖號也。此心經倘能瞭然,實不啻已讀大般若經全套矣。佛說此經之用意,乃以觀自在菩薩為師範,而令諸弟子仿其修法而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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