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無我
明瞭「什麼是什麼」,
即看清一切事物皆在「無
常、苦、無我」(三法印)
的狀態中。
現在,我要繼續談談所謂的「什麼是什麼」這個題目,如果依照佛教的原理,就要了解萬物都有著三法印的特性。因此,今天就講解這叁種特性。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叁種特性,即是老年人所常說的無常、苦、無我 (譯者註:北傳的佛法三法印即是無常、無我、空) ,但是這叁種特性的含義,對于普通人來說,是非常深奧的,內容錯綜複雜,難以明白。我們一定要特別用心去了解它們,當我們要回答“什麼是什麼”這個問題時,就會顯得輕而易舉。我們可直接了當地回答:每一種事物都是無常、苦、無我,這就是萬物的真理。
“無常”(Anicca) 譯爲不永恒,一切的“諸行”,都是因緣和合,不斷地變化,沒有一個是永恒不變的;“苦”即一切“行”都有苦的特性,當清楚地觀照,就會感觸到驚愕並爲受者帶來苦受;「無我」譯爲 “不是自我”,不論是「行」或 「非行」的事物,都沒“自我”的感覺,或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執持爲“自我”,假如我們已經確實清楚洞悉一切事物,則將自然産生“沒有自我”的感覺。但是我們卻迷失地認爲有個“我”、有個“自性”,這是因爲不能正確明了“什麼是什麼”,希望各位能知悉無常、苦、無我這叁種特性,是世尊最常用來教導衆生的法語,若將一切的教誨濃縮起來,就只是無常、苦、無我。
“無常”意即不永恒和不斷地在變化,這個句子不難明白吧!尤其是目前的科學教育,都在指出各種現象的實質和原理,使我們更容易于明白、清晰地看到萬物在不斷變動。在佛陀之前,這個教誨已一直在流傳和教導,但這無常的內容卻不曾像佛教那樣深入地被推廣!
“苦”(Dukkha) 解釋爲看到之後有所感觸和驚愕,令人厭惡;這也是在佛陀之前已有的教誨,但卻不曾深入探討苦因和圓滿的滅苦方法-“道”,只因不曾充份明了“苦”的實質,所以不能與佛陀所覺悟的相提並論。
至于「無我」(Antta) 即沒有實質的「自我」,這只有在佛陀的教誨中出現,也只有那些最徹底明了「什麼是什麼」的人,才能了解萬物是“無我”的。因此,只有像佛陀那樣徹底明了「什麼是什麼」才能教導「無我」。
在衆多的修行法門,都在教導要清晰地觀照這叁種特性,如果修行到能清楚觀照無常、苦、無我,就會感覺到什麼都不值得執著、不值得執取、不值得擁有,“結論是:不值得要、不值得是、不值得做,這是已看到無常、苦、無我的最精煉含義”。雖然有些人以前不曾聽過無常、苦、無我,就如在你們之中,有些可能在不自覺間已看到 “無常”、“苦”、“無我”的真相;那就是當你們明了看清任何的“是”、“要”都是虛假騙人的現象。不值得要、不值得是,這就是真正完全看透身心的生命,也即是你自己已真正的看到無常、苦、無我了;至于那些整天整夜背誦無常、苦、無我數百萬遍的人,卻可能無法看清無常、苦、無我,因爲這不是從聽、念、背誦或從理論中推論而能看到的。
依照著理由去判斷一個原則,那不是「見法」、“清楚看到”,由于無常,將會改變,那個原則或事就隨著變動或隨著理由的變動而轉變。「見法」不可能從理由的推測而見到,必須真正以內心的感受所清晰見到的,才是真正的看到,也即是說要以內心去看。舉個例子說,有一個人觀察他對所貯藏的東西迷愛著,使他憂悲苦惱,這種“見”不需要依靠理由,是真正的體驗而有所感觸,並能真正産生來自內心的感受,直到生起厭倦、驚愕,對貪欲的執著鬆懈下來,這樣才被稱爲“見法”或“徹底看清”。這種方法才是見到無常、苦、無我的真義。因此相信有理智的人,當他在世間有一段相當的經歷之後,必定會在某一個機緣中對世間的心境有所對抗,直到對那件事物真正的感覺到虛幻、被欺騙並生起畏怯退縮的心境,再也不迷戀這東西,不願與其糾纏在一起。這種方式的清楚看透,會逐漸上升到最究竟,使我們對萬物捨放,稱爲真正地看清、觀照到無常、苦、無我的人。至于那些終日只是背誦無常、苦、無我或觀察這個、觀察那個,如果沒有對萬物生起畏退的感覺,不想有什麼、不想是什麼、不想執取什麼,這還是不能看到無常、苦、無我。因此總結一句:「看清楚直到感覺:不值得“拿取”、不值得 “成爲”」。我將會用更多時間盡力解說這個部分,使大家了解「三法印」— 無常、苦、無我,同時也開導實踐法門。
「空」(SUNYATA)是佛教的另一個精華,即是“空,無自我”的意義、“自我”的空。這個句子包含了一切精華,無常、苦、無我也在其中。「空無自我」 也即 “空無實質”,觀照出萬物是空無自我,沒有實質能被執取爲“我們所有”,那就是佛教的真相或佛教的核心,也是修行佛法的中心原則。看清萬物爲「空無自我」,就是最究竟地了解佛教,也即是究竟地了解「什麼是什麼」。把它濃縮爲一句簡短的「空無自我」也已足夠了,因爲無常、苦、無我都已被彙集在其中。萬物在不斷變化,沒有一個部分是堅固永恒的,同樣也可稱爲〈空性〉。當觀照出充滿著驚愕,也可說爲是「空」,對于那可執取的部分,照見沒有“自我”的狀態,了解那只是大自然流動的現象,是依據大自然法則而存在,即是它不能“自主”或“主宰”;就能看出“空無自我”的特質。「空」性的意義和空掉獻身于執取的意義,叫做“看出空性”,即是佛法的精華。如果一個人看出萬物“無有自我”,無論在任何的情況下,都能立刻有不值得 “拿取”、“成爲”的感覺。這不想 “拿取”、不想 “成爲” 的感覺,有著足夠的力量來維護我們,不至成爲煩惱或任何情緒的俘虜。這種人將不可能做任何的惡事,也不再偏向于那一種事物,或被其引誘而耽迷、攀緣、纏縛著,卻時時刻刻都有一顆逍遙自在的心。這種狀態是最必要的,也是最適合于一位將要執行審判事務的人,如果有那一種方法可以使心識完全自由,那這是一種最適宜于一位相當于審判官或法官所應學習訓練的方式。我將會爭取機會跟各位再做一次專題討論。
◎佛敎一切教誨的目的,即在指出這三種性質。
◎「無常」是不停止的變化。——佛陀之前便有此理。
◎「苦」是看了之後所感受到的驚愕和無奈。——這也是曾經有人教導過的。
◎「無我」是沒有一個實質的自我。—— 這只存在於佛陀的教誨之中。
◎不論以任何方法看清這三種狀態,必定會有一個結論:沒有什麼可以拿取,
也沒有什麼可以成爲。
◎洞察法性(見法),是心中明明瞭瞭的感受,而不只是文字上的推測、思惟。
◎逐漸提昇這明明瞭瞭的感受,直到最後能放下一切。
◎將這三種性質融合為一體,即是「空」(SUNY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