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初 總釋名題/甲二 起教因緣
甲三 藏乘攝屬/甲四 歷明傳譯

甲五 別解文義(分三)
乙初 序分(分二)
→丙初 證信序(分二)
丁初 先明五義
丁二 廣列聽眾
戊初 聲聞眾
己初 據迹標數
己二 顯本歎德
己三 列上首名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消文):世尊與他的大比丘眾,一千二百五十位在一起。
(分釋):「廣列聽眾」是證信序的第二科,廣列聽眾,就是詳細的把聽眾列出來,這一科下面又再分為三科:第一科是聲聞眾,第二科是緣覺眾,第三科是菩薩眾。「聲聞眾」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聲聞乘人。聲聞乘人是聽到世尊所開示四諦音聲而學佛修行、證果的,因此叫做聲聞眾。
「緣覺眾」是聽了世尊所說十二因緣的道理而得到覺悟證果,所以叫做緣覺眾。「菩薩眾」是自利利他的大乘行者。「聲聞眾」又再分為三科,第一是據迹標數;第二是顯本歎德;第三是列上首名。為什麼叫做據迹標數呢?「迹」就是現在的事蹟,也就是依據現在的事迹,來標出聲聞眾的數目,所以叫做「據迹標數」。
第二科顯本歎德,是表示這些聲聞眾的因地是很深遠的,把過去的因地中所修的德說出來,叫做「顯本歎德」;就先解說第一科據迹標數。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世尊在室羅筏城祗桓精舍,和這些大比丘眾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一起在那兒。這一段經文,是「眾成就」,也就是廣列聽眾裡的一部份,而這眾成就和前面先明五義合起來,就是「六種成就」。「眾成就」是說明當時確實有多少人在那裡聽經,表示世尊確實講過這一部經,也是證明阿難尊者所背誦的經典,當時有很多在場的聽眾可以做為證明,因此所背誦的也絕對是沒有錯誤的。
與 是同在的意思,就是說阿難尊者所要背誦的道理,不只是阿難尊者一個人聽到而已,乃是有一千二百五十人同在那個地方,同樣都聽到世尊開示這道理。不但如此,也有無量的辟支弗,以及恆河沙的菩薩,都在一起聽,這就是證明阿難尊者所背誦的道理是正確的。因為有一個講經的地方,有主講者,有時間,有在座的聽講者等等,有這六種條件,能夠證明這部《楞嚴經》的道理是可以相信的。
大比丘眾 表示不是普通的比丘。比丘有定性的聲聞、回小向大的聲聞,還有已經成就果位的比丘。「大比丘」的「大」,具足有「大、多、勝」三種意義。「大」是揀別這些比丘不是小德,他們是具有大德,是很偉大的,就是說他們不但是我們世間的人所敬仰,就連天上的梵王和帝釋天主也都敬仰他們,也就是他們所具備的德行,不是小德而是偉大的德行。
「多」是揀別不是寡解,對內外的道理無不博通,意思就是說這些比丘眾,不但對於佛法很通達,對於當時印度的外道典籍也都通曉,就是說他們是博學多聞,不論是佛法、外道,或世間的學問,都能廣博通達。「勝」是殊勝,表示這些比丘眾,不是劣器,是優質的道器。為什麼說不是劣器呢?因為他們已經超出九十六種外道之上。
在世尊的常隨眾一千二百五十位比丘中,有很多過去是修外道法的,但他們接受了世尊的教化之後,就都反邪歸正,不論是思想或見解,都超出了九十六種外道,不但是超出九十六種外道,他們還是屬於能回小向大的阿羅漢,不是普通的定性聲聞。普通的定性聲聞,就只顧自己修行,只求自己了脫生死,可是這裡所說的大比丘眾,已經體會菩薩行,已在幫忙世尊教化眾生了,所以,這一千二百五十位比丘是殊勝的佛法道器。因為具有「大、多、勝」這三種意義,才堪稱為「大比丘眾」。
比丘 是印度話,含有三種意思,是五種不翻中的「多含不翻」。如果要把它的意思全都翻譯出來,不知道要以何者作為表達的專有名詞,但若只翻譯其中的一種意義,就把其它兩種意義遺漏掉,所以就只有翻音不翻意義。「比丘」二字的三種意義:第一是乞士,第二是破惡,第三是怖魔。
一、乞士:「乞」是求乞,「士」是人,是一個求乞的人,名為乞士。「乞士」從外表來講,是向信徒、齋主求乞飲食,以滋養色身生命;對內是求取佛法以增長法身慧命,就是做為一位出家人,必須求取世尊的教法,充實精神資糧、增長智慧,同時也必須向齋主求乞飲食以養活色身,有這二種意義,所以叫做「乞士」。
二、破惡:破惡是破除惡法。破除惡法,從外表來說,就是破除身口七支的惡法。身體會造出殺盜婬三種罪業,口會造出惡口、兩舌、妄言、綺語四種罪業,合起來就是身三口四七支的罪惡,這些都必須破除。從內心來說,就是要破除三界內的見思煩惱,因為見思煩惱是一切惡法的根本,所以必須破除。這就是比丘的第二種意義 ── 破惡。
三、怖魔:怖魔是使魔王恐怖的意思。要成為如法的出家人,必須要登壇受具足戒,也就是在三師七證面前,由羯磨和尚白四羯磨,七尊證和尚認可才算是得戒。而在羯磨和尚白四羯磨時,受戒的人必須要作觀想,發起斷惡、修善、度眾生的廣大心,以納受戒體,而白四羯磨完成,就成為比丘僧(尼),入僧寶數。在白四羯磨,發願納受戒體時,由於求戒者發心的力量,感得大地震動,使得地行夜叉大聲讚歎說:「很好啊!很好啊!在這裡有正信的男女,能如法出家受具足戒。」
地行夜叉的話,傳到空行夜叉,空行夜叉又傳給天行夜叉,就這樣輾轉地讚歎,這讚歎的聲音傳到了第六天的魔王那裡,魔王聽到這些話,內心就生起恐怖心。因為有人發心出家修行,就會斷除世間的煩惱、了脫生死、超出三界。出家的人多,了脫生死的人就多,佛界增多,魔眾減少,魔王的勢力就減弱了,所以魔王就生起恐怖心,這就是怖魔的意思。
出家受戒,若修行成功,就能夠了生脫死,所以魔王就會生起恐怖心,會想盡辦法擾亂精進修道的人,因此,會讓人覺得學佛修行,不精進修行沒有事,一旦精進用功,就會有許多的障礙,以及不如意的事情發生。如果有這種情形,就應該知道,這是魔的擾亂,必須要有相當堅固的道心,才有辦
法克服邪魔的障礙。
眾 印度話僧伽,翻譯成中國話叫做和合眾。「和合」有二種意思,第一是理和,是從理談和合;第二是事和,是從事相談和合。
一、理和:所謂「理和」,是大家同樣證到寂滅無為的真理。「寂滅無為」,是不生不滅的真理,「無為」是真理的代名詞。就是說一起出家,同樣受具足戒,精進修行,你也證到寂滅無為的真理,我也證到寂滅無為的真理,大家都同樣的證得無為的真理,就叫做「理和」。
二、事和:「事和」有六種,第一是戒和同修:所有的僧尼既然同樣都是受具足戒,就必須同樣遵守具足戒法,以具足戒法作為修行的準則,這就是「戒和同修」。第二是見和同解:是對於道理要有同樣的見解,就是說僧團中的人,對佛法必須有正知正見,而沒有不同的見解,叫做「見和同解」。第三是利和同均:是利益要平均、共同享受信施,就是由信徒發心佈施供養所得的物質,必須平分給僧團中的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得到同樣的利養,這就是「利和同均」。
第四是身和同住:就是指全體僧眾身體的行動要一致,這樣才能和樂共住,若行動不一致,怎麼能夠共住呢?例如寺院早上四點半打板,大眾都起床,我就要跟大眾一起起床,大眾都上殿做早課,我就要隨大眾做早課,大眾過堂用齋,我也要隨眾吃飯,大眾吃飽後工作,我也要隨眾工作,大眾休息,我也跟著休息,所有的作息時間,都跟全體大眾一樣,要團體行動,這就是身和同住;不得大眾還在睡覺我就起床,大眾已起床我還在睡覺,大眾吃飯我卻在拜佛。
如果這樣,便是身不和,身不和就不能同住,在寺院的團體生活,「身和同住」是非常重要的。第五是口和無諍:就是大家在口頭上沒有任何的爭執,沒有語言的爭論,不會發生口角、吵罵,這就是「口和無諍」。第六是意和同悅:就是整個僧團都是同一條心,都是想修行了脫生死,都是為常住、為佛教,團結一致,大家都高高興興的住在一起,這就是「意和同悅」。因為事和有這六種意義,所以出家眾又叫做「六和僧」。
僧 是僧伽,就是和合眾,而要幾位才能稱為和合眾呢?就是要有四位以上,才能稱做「和合眾」。如果只有一位、二位、三位比丘,都不能稱為僧伽,必須要有四位比丘住在一起,才可稱做僧,才是僧伽,也才能作一切如法的僧事。但自恣、受具足戒、懺悔出罪這三種羯磨,就必須超過四位以上才能成辦,也就是說,要結夏安居,舉行自恣,最少要有五位比丘同住,才能作自恣法。
授具足戒要有十位高僧大德為三師七證才可以,但是如果在邊地,找不到十位出家大德,五位也是可以傳授具足戒,這是世尊所開的方便,因為邊地的出家人少,找不到十位,所以世尊允許邊地只要五位僧眾就可以傳授具足戒,但能夠找到十位出家眾的地方,就必須有十位比丘(三師七證),才可以傳授具足戒。至於僧殘法的懺悔出罪,必須要有二十位清淨的比丘僧作羯磨,才能懺悔出罪。
千二百五十人俱 大比丘眾是舉出聽眾的種類,出家眾的種類都是「大比丘眾」,不是普通的比丘。接者「千二百五十人俱」是標出數目,這些大比丘僧到底有多少人呢?這裡就把數目說出來,總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位,這是跟隨在世尊身旁的常隨眾。一千二百五十人是把零數除去,應該是一千二百五十五位才對。
世尊成道後,先到鹿野苑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位比丘,再度三迦葉師徒共一千人,又度舍利弗、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這樣合起來就有一千二百零五人了,後來又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位,所以合起來是一千二百五十五位。這一千二百五十五位弟子,大部份過去都是修外道行的,由於外道所修的是無益的苦行,雖然殷勤苦修,卻無所獲,後來接受世尊的感化,得到佛法的利益之後,他們為了感念世尊的恩德,就常常跟隨在世尊身旁,親近世尊。
根據佛經的記載,世尊也是費盡苦心,才把三迦葉等外道弟子眾度化過來的;對於外道轉為佛教而發心出家的,有些人會批評說:「怎麼可以讓外道出家修行呢?」到底可不可以讓外道出家?這應該不是外道可不可以出家的問題,而是從外道轉來出家以後,思想有沒有真正的轉化過來?雖然他們過去所修的是外道行,只要能夠徹底捨邪歸正,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