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三、滅除增減二見而建立無過教法
書籍目錄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戊三、滅除增減二見而建立無過教法

戊三、滅除增減二見而建立無過教法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  甲二、本論  甲三、總結 


甲二、本論乙一、讚緣起因相 乙二、正稱讚 乙三、結讚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讚無過大師 丙二、讚佛為解脫道大師 丙三、隨念佛恩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戊一、承認緣起有自性即為謗法
戊二、因彼所承認理中有相違過,故說諸法如幻
戊三、滅除增減二見

【頌曰】說如尊所教 無有少敵者
    能如法求過 善達即由此。
    何故由說此 於見不見事
    遠離增益執 及損滅過故。

    緣起道因相 見尊說無比
    由此證餘語 是量起決定。

初頌至二頌

   此頌大意,謂尊所善緣起甚深教法,加人欲依理求過,以作遮難,決不能得, 佛昔亦曾自作是說:我于有法中,成正等正覺,而為諸眾生發大獅於吼,此言證 德圓滿無畏。複有斷德圓滿無畏,說解脫道無畏,說障礙法無畏。即謂不依甚深 緣起法,決定不得解脫,欲得解脫,決定須依甚深緣起法,此種定量,任誰不能 遮難。亦即謂佛依甚深緣起法而斷二障;如違是法,則決定知其尚有何種障未盡,是為第一種無畏,複次佛由通達甚深緣起法,滅除增損二見;如違是法,則決定 知尚有何種見未除,是為第二種無畏。于佛所宣說四無畏,能如法求其過失者,決定無有。善達即由此,此字指緣起。謂所以知無人能如法求佛過者,由知佛說 甚深緣起故。由說此,此字亦指緣起。可見渭色法等。不可見謂業果等。即由甚 深緣起理,將見不見諸法上所有增損二過,悉旨遠離。遠離即誅滅之意。如不由 甚深緣起法,則增損二過決不能滅;且由原有增損上複新生增損之過,至於無窮。佛由緣起理於見不見法現量證知,孰為增過,孰為損過,悉於斷除;故發四無畏之獅吼。

三 頌

   意謂佛說所以最上無比,由於佛說緣起道之因相故。由見佛說緣起因相無比而最上故,即知佛所說經教皆是定量。如說佈施得富饒,持戒生善趣,忍辱感妙 色,雖非空性經教,而由空性經教,是量不謬,亦知彼彼皆是量不謬。所謂量與 非量,須依三種正淨抉擇。如金:一燒,二破,三磨,即可辨其真偽。任何一種 佛語:一求與現量量不違;二求與比量不違;二求與聖言不違;此三為正淨抉擇。 一說;一、求與現比量不違。二、求與前後語不違。三、求表裡語不違。甚深緣 起法所以最殊勝者,因此緣起深理證明佛說一切經教悉無過失,由無過經教成立 聖言是量,由信聖言是量,故凡不可見之法,如業果等皆悉是量。寶蔓論云:佛 說難信處,自深理信入。佛說法中,因果二頊,最為難信。惟能通達空性者,則 於因果愈益決定,以凡犯因果律者,皆由執一切法為實有所致。

   格西博多瓦云:昔有國王性情乖謬,大臣登樓,見術者咒力變現大水沒宮, 幾及于王,水中幻一大舟,舟上有幻工啟王及大臣登舟避水,因術者與大臣有隙,幻工極請大臣先登,大臣信之,舟疾駛入水中,舟工忽滅,大臣溺斃;此由大臣 不解水、舟、工、三法皆幻,娛執為實,遂致斷命。一切凡夫,於一切法中執為 實有,故受生死,亦複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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