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一大師在日,嘗告戒學人,處人際關係,對「小是小非,未經定論」之事,切忌「過毀」或「過贊」。做人,不僅無遮攔地批判他人,是一種「口業」——極可能,你是道聽塗說,人云亦云;卽使你能了解局部現象,也不一定能洞察全面的是非功過——結果,時過境遷,弄反了,會使得你因輕毀別人,而背上終身的悔恨!
試問:對一件與「春秋責備賢者」無關的張長李短,你有什麼權利去搞縐別人「一池春水」呢?
復次,「毀」,固不可輕於動口動筆;「譽」尤不可廉價抛售,濫施人情;一個人做點小功小德,甚至連動機是什麼,影子還分不清他是魔是佛,便奉之若神明,視之若聖賢;筆之於書,贊之於口,輾轉相推,如滾雪球,頃刻之間,使一個走火入魔,平凡之夫,受寵於九天之上,果然自視爲當世聖哲,菩薩再來——人家都是這麽說嘛!
這種一股腦,一廂情願的「謬贊」,慣壞了一個魔佛混淆的迷途旅人。其業力後果,可不是你這個「信口雌黃」的鄉愿靈魂,所能承擔的了。我們遍讀一部論語,找不到幾句孔子承允誰是「仁者」的輕許。我們的佛經,也從不見把那一道衆生,貶爲罪惡滔天,永難成佛的蕉芽敗種!
凡人格心裏極左的人,也常常會翻爲極端的右傾;那些「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有激烈恭維別人傾向之人,也就是他——會反過來,極端撻伐別人!我們讚美別人,本是一項美德,無奈一超過了尺寸,便成了「煙幕」,今天誰是佛菩薩示現到娑婆世界上來,憑我們的肉眼,還看不到,那麼對於你的「老婆心」,還是收斂一些爲妙!至於夾著某種心態的輕毀驟譽,亦復如是!
—— 一九八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