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解:
▎斷者,常斷之斷也。執著於世間法者,不脫顛倒知見,以致於斷中,時常有妄見之計策也。
▎以爲之斷,然般若之法,是無盡無窮,不得謂之斷。以爲之常,然般若法以隨緣而起,緣散即歸于寂靜故,生,用不得謂之常。今云無斷者,是云般若法,本非斷、非常,不可以斷,常之見計也。
▎滅者,生滅之滅也,世間人不悟涅槃實際,以爲滅而般若法本無生,不得言滅。以爲生,而般若法本無滅,不得言生。今云無滅者,是云般若法本不生不滅,不可以生滅之法論之也。
概論:
▎三十二相,是莊嚴具足之相,佛具無量無邊之功行,而後湛然圓寂,現出妙相。佛得菩提,是由於功行圓滿,則妙相自現矣。此妙相,不可執有,也不可執無,執有則住相,何以現如來。執無又住於非相,何以勵功行矣。
▎所以申言之,一則曰:汝若作是念,再則曰,莫作是念。又重言之曰,汝若作是念,發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復鄭重,以警之曰,莫作是念,發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此分要在點破非法相,破弟子等之著無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註:
▎諸法斷滅=即一切法皆斷之滅之而不可用也。
▎法不説斷滅相=在此,即謂未悟時,必須依佛法修行之。所以法不說斷滅相也。
講:
▎釋佛以三十二種之淨行,成三十二相之佛果,是所修之因,即由此菩提而證果焉。此是報身之理也。
▎佛反言問曰:須菩提!汝若有疑問之心念,佛不用具足三十二相即是不假清淨妙行而修,遽然可得菩提大道。佛又正言告曰:汝切莫有心念,佛誠然不因具足此妙相之緣故。而遂便可得無上菩提也。
▎佛又反言以警曰:汝若謂不因以修,而便可得正覺,則一切法皆可廢而不用,必至沉空滯寂,灰心冥福,而成斷滅相矣,此今念決不可起。何以故?
▎佛又正言以明之曰:蓋發無上菩提心者,須依佛法修行,要在空而不斷,無而不滅,但是萬法雖空,修行仍有路徑,法仍不可斷滅矣。
▎譬如渡水,既渡以後,不要用船,未渡以前,仍當用船之理同焉。
◎ 王日休曰:諸法斷滅者,謂一切法皆斷之滅之,而不用之。相,謂凡一切法之相也。佛經所謂相者,凡有者皆謂之相,故畫明謂之明相,夜暗則謂之暗相,經所說之法則謂之法相,非佛經所說之法則謂之非法相,所以於此言不用法而斷滅之者,則謂之斷滅相也,且法者固不可以拘泥,然亦呈可以斷滅之哉。
譬如渡水,既渡之後固不須舟楫,未渡之前,豈可無舟楫耶,是故既悟之後不須佛法,未悟之前,不可以無佛法,所以發求無上正等正覺眞性之心者,必須依佛法修行,不可遂斷滅佛法,而謂不用法,故云,汝若作是念發求無上正等正覺眞性心者,說諸法斷滅相,不可作是念也,何故不可作是念乎,以發求眞性心者,必依佛法以修行,故於法不可斷滅也。
◎ 龜太傳曰:諸佛說空法,爲滯於有故,若復著於空,捨鷹還逐兔。故云,大士體空而進德,凡夫說空而退善,當知有爲是無爲之體,無爲是有爲之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