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卿 弘法師開示
無間根本作意
(一) 經上說,若色有常,非是苦,是我﹙是主﹚,彼色不應有病、有苦,亦不應於色有所求,令如是不令如是。能正見五蘊無常、苦、變異,則生出離。於五蘊不起歡喜,則於苦不歡喜,而能解脫苦。
如果說色、受、想、行、識是永恒的,不是苦,做得了主,那色身不應該有病、有苦,也不應該對色有所求。為什麼我們有求於這個色身,要這樣,不要那樣?表示我們不是主人。它如果是永恒的,就不會生病,就不必受苦。由這樣能正見五蘊無常、苦、變異,則生出離喜。因為以前不知道五蘊無常,以為它值得抓,現在知道五蘊無常了,不再抓了。出離喜的意思是,不再抓了,很喜悅。
五蘊是苦,不是樂,你不再顛倒想了。因為以前一直在追求快樂,看不到樂你就苦惱,現在知道五蘊本來就是苦,你就安住於那個最不好的狀況,然後每一個狀況都比它好,你很容易滿足。看到了世間的真相,有一種出離的喜悅。如果我們對五蘊起歡喜,表示對苦歡喜,就不能解脫輪迴。
經上說,欲得免死,當思惟四法本: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滅盡涅槃。一切行無常,生者當有死;不生不滅,此滅為第一。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以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免死」是佛教的語言,一般人不太理解它是什麼意思,佛教的免﹙不﹚死是要常常去思惟四法印: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一切行無常,有生就有死,不生就不滅,此滅為第一,我因為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變異故,說一切受是苦,說諸所有受是苦。
(二) 若眼是常、是樂、是我者,不應受逼迫苦,應得於眼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三) 諸行﹙生﹚滅法,不放逸,要努力。
(四) 念於正法,念於世尊正法律。直接可見,回到當下,無時間束縛不待時節。過去已死﹙不追回過去﹚,未來未生﹙不嚮往未來﹚,現在生死未卜﹙不受現在法,不動搖於現在﹚,不顧過去﹙六根﹚,不欣未來,於現在厭、不樂、離欲、向厭。不顧過去五蘊。凡夫活在過去與未來,取顛倒相,以苦為樂,不知「現在」具足過去與未來,「現在」是每一個當下的明觸,身心內外的寂靜。
剛剛是講五蘊,現在講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同樣的邏輯,如果眼睛是常的話,是樂的話,是我的話,那我們的眼睛不應受逼迫苦,我們可以要它這樣,不要那樣。「念於正法,念於世尊正法律」是皈依的經文,能夠常常以正法為念叫「念於正法」。這樣的法,是現在就可以實踐的,是直接可見,要我們回到當下,不受時間的束縛,不必說要等十年後事業有成,兒女成群,時機因緣成熟才來修行。法是不必等的。常常去看,常常去問自己,什麼是當下,什麼是現在。
主動轉向法,根本作意,不隨世間轉,彼此是對方的境與鏡,緣此導向寂靜,一切由經驗得知,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主動轉向法,作法的思惟,以法為念,來看,來直接經驗。根本作意,不隨世間的善惡、道德、價值標準轉。一直去看,你是我的境界也是鏡子,我也是你的境界與鏡子。所以,你對我生氣,表示我這樣子的一個境界讓你生氣,事實上,我是一個境界不是一個人。我這樣的境界也是鏡子,也許你在這個境界﹙鏡子﹚裡看到你自己,你不高興,所以你對我生氣。因為在鏡中,你看到不平靜的自己,所以生氣。能經常這樣子的作意,對別人就具有很多同情,很不一樣的同情。你不再取人我相,因為每個人都是做不了主的「境」,一切的對境只能取相,取一個能增上的相。
每一個人都是對方的境界,也是鏡子。他今天之所以對我們好或不好,常常是因為他在我們這個境界的鏡子看到他自己。他對我們好,是看到鏡中的自己長得還不錯,所以他很高興,反之,我們這面照妖鏡讓他看見自己很醜,他就不高興,能這樣作意,真的會對事不對人。他觸到我們這個境界,會構成他的壓力,也會構成他的引力。如果他覺得這個境界對他是一種威脅,他會恐懼,如果是一種可意境,他就會喜歡。
同樣,對方對我們而言也是一面鏡子。我們幾乎可以在別人的眼睛裏看到自己。我們觸這個境,它照見了我們的相,我們根據這個相再決定我們的心情。通常我們的心情都隨著我們的境界轉,它就是一面鏡子,我們在裡面看到自己的相,這個相決定我們的苦樂。能夠這樣看就能緣此導向寂靜。一切由經驗得知,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去體驗彼此是對方的境與鏡,不斷地去作意、體會,就會看到我們每一個觸境都是一個境界,然後境界裡都有一面照見我們自己的鏡子,這個鏡子會讓我們快樂,會讓我們痛苦。
(五) 眾生因緣會﹙無我、無我所﹚,相連續而生諸法。諸蘊空華,無值無實,除諸亂想,於色不著色,如實知其為大患,能知捨離。己身作証,是謂捨離於色。
諸蘊空華無值無實。我們作意去看五蘊,會看到它的衝動、不實在,細細的去體會,就覺得裡面實在沒什麼。能這樣看,除諸亂想,於色不著色,於受不著受,於想不著想,於行不著行,於識不著識。知其為大患,能知捨離,自己能夠深深去體驗五蘊是導致亂想、亂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