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與「我見」
痛苦與「我見」

痛苦與「我見」


痛苦

   去思惟第一聖諦的措辭是很重要的,它是以相當清楚的語法措辭來表達:「此是苦聖諦」而不是「我很苦」。從精神上來說,這種反觀是個比較善巧的說明方法,我們通常都把自己的苦解釋為:「我真苦,我吃了很多苦,我不想再受苦了」,我們的心就是這麼受到制約的。

   「我在受苦」通常傳達的是一種「我是個正遭受很多痛苦的人,這苦是我的,我這輩子已吃了好多苦」的意思,接下來的整個過程中,「我」和「我的記憶」之間的牽連便一觸即發,你會開始記得當自己(我)還是嬰兒(記憶)時,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請注意!我們並不是說某個人有痛苦,因為當我們把它看成「此是苦聖諦」時,那就不再是個人的苦了。此苦並非「噢!我真可憐,我為什麼要受這麼多苦?我到底做了什麼,必須受這樣的苦?我為什麼會老?我為什麼有悲傷、疼痛、哀傷與絕望?這不公平,我不要!我只要喜悅與安樂。」這種想法其實是來自於無知,會把每件事弄得更加複雜,結果造成人格出問題。

   要放下痛苦,就必須讓它進入意識(心)裡,但是要進入佛教的禪修,絕不是從一個「我在受苦」的立場著手,而是從「有苦」開始,因為我們並不是要認同這些問題,而只是很單純地去認知「苦」的存在,如果想說:「我是壞脾氣的人,我很容易發脾氣,我該如何改掉它」等,這樣想並不是如理思惟,況且會引發一切潛在的自我假設,因而很難在這問題上獲得任何見地,導致問題變得愈來愈複雜。因為我們很容易壓抑「我」的問題或「我」的思想,或對它們做出種種批判,也會不斷地批評自我。我們往往都執著與認同事物,而未去觀察、見證與了解事物的原貌,當你坦誠接受這困惑與貪、瞋的存在時,對事物本然的誠實反觀就會產生,同時也除去了所有潛在的(自我)假設—至少已暗中破壞它們(假設)了。

   因此,不要把這些事攬在自己身上,認為是自己的錯,只要繼續觀想這些因緣是無常的、不滿足(苦)與無我的,繼續反觀,看清它們的本然,我們都習慣以這些是「我的」問題來看待生命,因而認為坦然接受這個事實是非常誠實且坦白的,然而,由於我們繼續以錯誤的(自我)假設在過生活,導致我們更加認同它。可是,即使是這種觀點都是無常、不滿足與無我的啊!

   「有苦」是非常清楚、簡明的認知,有痛苦時會產生不高興的感覺,這感覺會從焦慮、絕望改變成稍微的憤怒。「苦」並不一定是嚴重的痛苦,不一定要被生活所折磨, 或是必須來自奧斯威辛( Auschwitz )集中營 或貝爾森(BELSEN )集中營 才能說「有苦」,即使是伊利莎白女王也會說「有苦」,我確定她有些時候是會感到極度的焦慮、絕望,或至少是片刻的憤怒。

   感官世界即是感官的經驗,意思是我們時時都接觸到快樂與痛苦的輪迴,就好像處在無法抗拒的狀態時,身體與感官會納受眼前所發生的一切,事實就是如此,這也是生而為人的結果。


1.奧斯威辛集中營( Auschwitz )是德國納粹最大的集中營, 位於波蘭中南部的奧斯威辛鎮附近。此集中營專門從事大規模的屠殺行動,將猶太人關入瓦斯室屠殺再燒毀。
2.貝爾森集中營( BELSEN )是德國納粹的集中營,位於德國漢諾威州的貝爾森村附近,此集中營雖沒有毒氣室,但死於飢餓、疾病、過度勞累者達三萬七千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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