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自古誰無死
眾所皆知,人間有八苦,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暨五陰(指色、受、想、行、識,為類聚一切有為法之五種類別。)熾盛。人生在世,雖區區數十寒暑,但於上述諸苦之侵逼,在所難免。除未嘗歷經「死亡」之苦,餘七苦之個中況味,實不言而喻。
「生老病死」乃人生四大課題,吾人此際固尚未面臨「死亡」,然則「生者必滅;會者必離」,既有生必有死。生死乃人間常事,唯因對死亡未透徹明瞭,抱持恐懼、忌諱心態,遂起好生惡死之情。然死神之降臨,無一人能躲避;死神之肆虐,鮮有人能招架。縱心存抗拒、排斥,然「好生者焉得長生?怕死者豈能不死?」故理應於出生即預見死亡。世間最公平者唯死神。君不見,凡聖賢愚貧富妍醜壽夭皆歸一死;叱吒風雲,不可一世之王侯將相難免幻化;長壽如彫祖,雖為八百高齡亦終屬南柯。
面對死亡
◎ 死亡印象
死人無口,死後世界究竟如何,吾人無從得知,然就臨床上已被宣佈死亡,其後又復活之實例,可略知一二。美國於七○年代初期,即有學者庫布勒‧羅絲與雷蒙‧穆迪,將瀕死體驗視為一門學問,進行研究。綜合近二百件案例,可發現有數項情況普遍出現在瀕死體驗中,按發生先後依序為:被宣佈死亡後聽到永久難忘的噪音→ 快速通過黑而長的隧道→ 發現自己脫離色身→變成旁觀者→觀察醫師對自己色身施行急救措施→ 其他靈魂出現→ 一溫煦和藹之靈魂(光之人)助其回溯一生經歷,並令其自我評估→ 發現自己在塵世與來世的交界處→ 被判定死期未到,應回到塵世去→ 重新與色身結合→ 回復意識。
幾乎所有體驗者都認為瀕死體驗乃死亡過程之一部分,自己在中途即往回走,若非如此,必然會這麼死去。
前已述及,眾生於死亡罕有正確認識,致心生恐懼。所謂「螻蟻尚且貪生」,「生存」乃生物之本能欲望,生活中固諸多不遂或生命中時值苦難,眾生仍欲求生而不欲求死。以其執著於「我」之假名,誤認有「我」及「我所有」,若死神降臨,勢必置身一全然陌生處所,一切屬我所有者,如:姓名、地位、財產、親友…等,皆不復擁有。當附屬於「我」之一切外在條件皆不存在,單獨處於一無所知之境地,惶惑恐懼、焦躁不安自是油然而生。
提及死亡,吾人腦海遂即浮現「上刀山、下油鍋」及種種慘不忍睹之酷刑,實則並非所有眾生畢命之期皆需歷此恐怖之境,故此種聯想亦為對死亡之錯誤觀念,下三塗者皆屬作惡多端、罪孽深重,一般非大奸大惡者並不致此。
「人死必遭審判」之觀念深植人心,亦普遍見於各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謂「人死後須受上帚審判」,民間神道教則曰「人死後須受十殿閻羅審判」。又有撥無因果者則言「人死如燈滅」,無論在世為善為惡,死即一了百了。此論調以其無因果牽制,易淪於胡作非為、縱欲享樂之後果。
◎ 佛教對死亡的看法
脫離肉體後的靈魂,就多數體驗者表示,是不具形態,僅具視點而已。日人小堤德行先生二十七歲時,因脊椎受傷併發肋膜炎,致生命垂危,以下為其脫體經驗:「我感覺頭很暈,背部似被蜘蛛網纏住且欲將我拉進地底般,雖極力抵抗,卻力不從心。此時,我感到自己突然從肉體中掙脫,只剩下如氣體般的心。家人及醫師表情凝重,有些人在哭泣,有些人對躺在病床上的我說話,說話內容我在旁聽得一清二楚。」
就醫學上而言,小堤先生已瀕臨死亡,眾人認為其已回天乏術,故在病床邊討論善後事宜。小堤先生聽了,心想:(別開玩笑了,我不是好端端的在這裡嗎?)回復意識後,告訴家人方才他們的一舉一動,證實所見確非幻象。由此可見,靈魂(神識)是確實存在的。
物理學第一法則為「能源不滅」,意指能源不會突然生成,亦不會突然消滅,故人類死亡時,生命能源並非消滅,而是改變形態,繼續存在於某處。庫布勒‧羅絲亦認為:「肉體即使死亡,靈魂仍是不滅的,只是改變存在的次元,永遠地存在著。」
佛教對死亡之看法,與科學不謀而合。佛教云死亡為「往生」,乃「捨此投彼」之意。生命係由色身及靈魂(神識)構成。物質性之色身必隨因緣而變化、死亡,精神性之靈魂(佛教謂神識)則是由原有生命形態,轉化為另一生命形態,並未死亡。佛經中以六種態度看待死亡:
一、死如出獄:「吾之大患為吾有身」,色身聚集諸苦,似牢獄繫縛吾人,死亡恰如服刑期滿,獲釋出獄。
二、死如再生:譬如從麻出油,從酪出酥」,死亡意味此期生命終結,另一期生命開始。
三、死如卒業:佛教以為人死後審判之權,既非操之於上帝、閻王,亦未操之於佛菩薩,乃係個人業力所感。生時如求學,死則按生前所造之業及念力,領取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去受生。
四、死如喬遷:色身若屋宇,經歲月之摧折乃至頹圮殘破,死亡即似自舊宅遷至新居,非但不足懼,兼且可喜。
五、死如更衣:死亡猶如褪去破舊衣衫,更換新裝。
六、死如新陳代謝:色身自出生至死亡,分秒皆在變化,細胞亦不斷新陳代謝。死亡亦如細胞之新陳代謝,舊細胞逝去,換來新細胞之生長。
一頭部受傷者,憶及其瀕死經驗:「初聞頭部轟然一聲,迅即喪失知覺,此後則生起舒適、安然自在之感。」以其神識脫離色身之桎梏,遂感受無所障礙之暢快。據調查,大多具瀕死經驗者對死亡的感覺為:美好、寧靜、光明、祥和、自由自在。由此可知,死亡不盡如固有之觀念,充滿陰森恐怖。
芬蘭籍醫學博士魯卡內‧奇魯戴,因急性腹膜炎,被送至急診病院,接受緊急手術。其時,彼因全身麻醉而失去意識,後始驚覺自己飄浮於天花板,目睹自己色身接受手術,並可知悉此刻正在進行手術之醫師心中所想。自天花板所見一切,與平日眼見事物時無異,但無法感受到「時間」,亦即全然無「時間」之概念,此可謂背離日常世界之精神性體驗,因已由三次元世界進入四次元世界。由於將存在系統由三次元世界推進至別次元,脫離色身者本質之存在,並無任何變化,在另一次元可繼續存在、思考、感覺,是以,毋需恐懼死亡。實則猶如西哲柏拉圖所言:「人類靈魂係被囚禁於名為肉體之牢獄中。」倘視靈魂為能源體,依據能源不滅法則,可導出靈魂不滅之結論。
◎ 正確的生死觀
重新認識死亡,擁有正確之生死觀,即可知長壽未必可喜,死亡亦不足憂,所應關注者為「死往何去」。前已言及神識不死,僅在不同時空轉換,死亡即轉換之過渡階段。所謂「學生之道易,學死之道難。」學問為治世之本,求學以增廣見聞智識,學習生存之道,人人皆可勝任。學習如何面對死亡,則非易事。試問:「應如何死?」人皆云:「一息不來便死。」此言固然不差,然欲死得自在、死得安詳,卻非吾人所能主宰。何以得知?一般世間凡夫臨命終時,多難免掙扎、痛苦,對金錢、子孫戀棧不捨,終至死不瞑目。如下狀況亦不乏其人:在醫院急救,四肢發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半身不遂,手腳不聽使喚;老來多病,子孫不肖,身心交煎,生不如死。總而言之,於生命執著愈深,面對死亡時之痛苦愈甚。
死亡之情狀約而有四:壽盡而死、福盡而死、意外而死及自如而死。除修行圓滿者可生死自如外,餘三者皆無法自我掌控。解脫之聖者面對死亡時,其心態迥異於凡夫。如印光大師,於往生前一個月即已預告大眾,早作準備。又如禪宗六祖慧能大師,在往生前即預言數年後之事。此二位聖者既能預知時至,自可心不貪戀、意不顛倒。當其往生時,皆能安詳示寂,此等來去自在的功夫,係平日認真修行之結果。以其心胸寬大、平等,故盡虛空遍法界皆為其故鄉。足見修持之有無,其往生情形,實有天壤之別。又如釋迦牟尼佛火化後,得八萬四千顆舍利子;章嘉大師火化後,得一萬多顆舍利子,頭蓋骨上顯現「嗡嘛呢叭咪吽」六字,另一高僧則燒出一尊觀世音菩薩像,此殊勝現象,實難以常理解釋。
究竟當如何方能「死得其所」,讓亡者深蒙上乘利益?首在去除恐懼死亡之心理。應先做好心理建設,內心如是觀想:死亡一事,從古迄今,上自君王權貴,下至販夫走卒,乃至科學家、博學多能者,無一可倖免。任憑閣下學富五車、才高八斗,抑或家財萬貫、富可敵國亦難逃一死,更何況平凡如我輩?若先具備此種認識,接受「人皆有死」之觀念,並了知死亡之真相,方可祛除恐懼之心態。
死亡歷程
人體由「地、水、火、風」四元素所構成,以其遍滿大千世界,故曰「四大」。吾人色身堅固部分,如肌肉、骨骼屬「地」,津液、血液屬「水」,體溫屬「火」,呼吸屬「風」。命終之際,四大隨之分解,其次第如下:
一、地大:病者兩頰深陷,面色蒼白,齒現斑點,筋肉顫動,手足抽搐,採任何姿勢皆不適,雙眼難以闔上或睜開,全身無力,壓力自四面而來,遍及全身每一毛孔,乃至五臟六腑,感覺似被一座高山壓扁,逐漸沈沒於海底。心識因激動致錯亂,隨即陷入昏迷。此表色蘊正行分解,地大攝入水大,故地大能力銷鎔,水大能力益顯,病者所見為閃閃發光之幻象。
二、水大:全身猶似浸於水中,寒氣逼人,既濕且冷,透至內臟骨髓,外在暖氣亦無法驅寒。因色身內液體失控,故有流淚、流涎、流涕,乃至排泄失禁等情形,遂致眼乾、口渴、唇舌下垂、鼻腔塌陷、呼吸急促等情形。其覺受力減弱,苦樂寒熱感交替出現,心識因而模糊、緊張,挫敗感油然而生。此表受蘊正行分解,水大攝入火大,即水大能力消失,由火大支撐意識,濕寒感逐漸為火焰燃燒之灼熱感取代,此時,病者心中所見為煙霧瀰漫之漩渦。
三、火大:病者生理機能多已退失,痛苦增劇,驟感烈火焚身,筋骨肌肉因劇痛而僵硬,滿臉通紅,面部灼熱,出息多於入息,心識時而清醒,時而混亂,甚至無法認出身旁親友。因此際火大支撐意識之功能愈形減退,逐漸由風大支撐意識,四肢發冷,體溫降低,終至心臟溫度變冷。病者心中所見為紅色火花閃爍於露天大火上,似螢火蟲飛舞。
四、風大:病者呼吸急促、費力,呼氣長,吸氣短,雙眼上翻,生平經歷如影片重現眼前。全身無法動彈,似遭烈風吹颳,碎為微塵。心中所見為紅燈或紅色火炬,俟最終三次呼氣後,呼吸乍停,此即醫學上所謂「死亡」,然其神識尚未完全脫離色身。
玆舉數例,以供參考。
實例一:
芭芭拉‧哈利斯:「我因背部脊椎障礙接受手術,手術完,全身被固定於電動旋轉床上。二日後,血壓驟降至三十以下。朦朧中,聽到周圍一片混亂,醫護人員於忙亂中進行急救措施,我由於飽受病苦,遂大喊:『不要管我,讓我死了吧!』隨即昏迷。當晚,我睜開雙眼,發覺置身於醫院大廳,天花板上之擴音器橫在眼前,低頭一看,自己正飄浮於半空中。回至病房,見自己色身躺臥電動旋轉床,插滿管子。忽然周遭變暗,有人拉起我的手,靠近一看,竟是十四年前剛過世的祖母。祖孫二人不需語言,即可彼此了解,猶如心電感應。須臾間,周圍漸亮,黑牆般的物體籠罩著我,開始激烈迴轉,裡面發出金光,且愈來愈強,最後將我團團圍住。和風徐吹,低沈的嗡嗡聲陣陣傳來,祖母已不知去向,我亦回至自己色身。
一週後,我又再度發生脫體現象。當時,自己猶如置身於巨大肥皂泡中,黑暗中,無數泡泡從四周飄來,每個泡泡裡是不同時期的自己,我的一生全在數不盡的泡泡裡。此際,我感覺到神就在我身邊(我本是無神論者),那是無形的,只能說是一種能量或力量。從泡泡中,我再次體驗自己的人生。旁觀的我,只是以意識形態存在,無所謂形體。我又溜進護理站的洗衣間,看到我不慎尿濕的墊子在乾衣機裡旋轉。原來護士未經清洗,即直接烘乾。兩名護士正在談論我的病情,我才知道腰間至胸前的石膏,須六個月方能拆除,但醫護人員為了安慰我,都騙我說,只要六周即可拆掉。聽到這裡,我便回到病房,進入自己體內。後來,我把石膏和墊子的事告訴那兩名護士,她們都嚇得目瞪口呆。」
實例二:
菲莉絲‧愛德華的瀕死體驗是:「遇見死去的親友,其中包括素未謀面的祖父。還見到耶穌,我們互相擁抱,拍拍肩膀,相視而笑,然後他就在瞬間消失了。接著,我開始人生的回顧。」
愛德華另一次經驗則是:「感覺自己飄浮在宇宙間,除了我,尚有許多不同國度、不同人種的人,該處完全無時間及空間的感覺,無上下、左右、前後之分,亦無過去和未來,因為是在脫離時空的永恆當中。」
實例三:
北肯塔基大學藝術學院院長懷德‧史東:「我也是無神論者,只相信眼睛所見的事物,並且極端的自我主義。西元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因十二指腸穿孔而住院,在等候開刀時,劇痛難忍而昏迷。等睜開眼睛,發現自己站在床邊,色身猶臥於病床,我極度不悅,原以為死後一了百了,詎料既能看得見東西,也聽得到聲音,連自己站在地板上的感覺亦十分清晰。伸手去摸床上的自己,亦有觸感,乃至病房裡的味道、空氣中的氣息全然存在。我向妻子吼道:『這是怎麼回事?我快瘋了!』但妻子卻毫無反應。我又對妻子身旁的友人怒吼,對方亦毫無反應。此時,門外有人喚我,一看,皆是素未謀面者。我聽從陌生人的指示,隨他們而去。室外霧氣瀰漫且愈來愈濃。途中我屢屢問及:『要帶我去哪裡?』彼皆不答,只言:『到時候就知道了。』、『走快一點!』約莫走了幾十英哩,霧氣完全籠罩四周,伸手不見五指,我不安又疲倦,遂站在原地不動。彼即對我拳打腳踢,撕裂我的皮膚,啃噬我的肌肉,我寡不敵眾,終被按倒在地。我不由自主地向神祈禱,彼等竟消逝無蹤。遠處出現一光點,且愈來愈亮,將我圍住,緩緩上升,適才打鬥的傷痕也完全不見。前方出現許多星星,我們相互致意,毋需語言,以心電感應即可交談。接著開始回顧我此生所作所為,一切皆依序出現,所有行為皆被提出討論。結論為:我必須回至地面上。經過一番爭執,我只得同意。睜開眼時,醫護人員已開始為手術做準備了。」
上述諸例之共同點為,在瀕死狀態中,皆曾經歷生命的回顧,故一生所作所為在臨終時將一一浮現,可由此得證。
提昇死亡品質
或謂曰:「佛教為怕死之宗教,但教人念佛求生西方,忽略現實、逃避現實。」實則不然。所謂「現實」問題,非唯衣食住行,亦應涵蓋生老病死。今人講究「生活品質」,焉知「生活品質」亦須囊括「死亡品質」。西方社會多偏重現世生活,於死亡則避而不談。傳統中國社會亦視死亡為不祥、無形之威脅。故病者臨終之際,家屬每每手忙腳亂、六神無主。病者亦莫可奈何、聽人擺佈。醫者則著重延長肉體生命,漠視病者精神尊嚴。
◎ 正確處理死亡問題
死亡問題處理得當,可令亡者於百年後安詳而逝;處理不當,非但無法令亡者獲益,兼且造業。縱觀目下世間人處理死亡之方式,百分之中約九十九均不甚允當。尤可悲者,遺眷以自己認為「孝順」之方式處理善後,實際而言,誠大不孝。何故?就一般狀況而言,當醫師宣告患者不治,家屬即急忙為其更換衣衫,或是將錢鈔置於其衣袋內(此即民間所謂「手尾錢」)。以為應於斷氣前完成此二事,亡者方可「得到」,殊不知新台幣未必能於陰間流通。殯葬後又大肆殺生宴客,請「陣頭」擺排場,徒費一筆冤枉錢,卻無由利益亡者。因宴客殺生之罪業,還須由亡者承擔。《地藏經》云:「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少有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 正確處理死亡問題
死亡問題處理得當,可令亡者於百年後安詳而逝;處理不當,非但無法令亡者獲益,兼且造業。縱觀目下世間人處理死亡之方式,百分之中約九十九均不甚允當。尤可悲者,遺眷以自己認為「孝順」之方式處理善後,實際而言,誠大不孝。何故?就一般狀況而言,當醫師宣告患者不治,家屬即急忙為其更換衣衫,或是將錢鈔置於其衣袋內(此即民間所謂「手尾錢」)。以為應於斷氣前完成此二事,亡者方可「得到」,殊不知新台幣未必能於陰間流通。殯葬後又大肆殺生宴客,請「陣頭」擺排場,徒費一筆冤枉錢,卻無由利益亡者。因宴客殺生之罪業,還須由亡者承擔。《地藏經》云:「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少有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 念佛善終
《淨土聖賢錄》曾載唐張善和往生實例。張係以屠牛為業,臨終見牛數十頭,作人言曰:「汝殺我!」張善和告妻:「急延僧為我念佛。」僧至,謂云:「經言:『若有眾生作不善業,應墮惡道,至心具足十念,稱阿彌陀佛者,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極樂世界。』」張善和云:「地獄至急,不暇取香爐矣!」即以左手擎火,右手拈香,向西厲聲稱佛。未滿十聲,遽云:「佛來也,已與我寶座。」言訖而終。
◎ 平日勤燒香,以免臨時抱佛腳
似張善和臨終情形,欲結手印、持咒或打坐皆不可得,此時唯靠念佛而已。以其一生所造殺業而言,實難往生善道。然以至誠念佛,不滿十聲,即得生西,此乃處理得當之例證。但讀者切不可依樣畫葫蘆,誤以平日造業無妨,僅須臨終念十聲佛號即可。須知張善和宿世必植善根,方可於臨終保持正念,此機緣誠屬可遇而不可求者。
《群疑論》云,有如下情形,臨終不得念佛。一者善友未遇;二者業苦纏身;三者中風失語;四者狂亂失心;五者或遭水火;六者遭遇虎狼;七者臨終惡友;八者昏迷致死;九者軍陣戰鬥;十者高巖傷命。此十種情形,尋常可見。是故,莫存僥倖,當於平日奠定佛種,否則,欲臨終十念,實非易事。
目下天災人禍頻傳,臨命終得蓋往生被、撒金光明沙或得遇加持過之咒輪,確須因緣、福報具足。所謂人生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考終命即今所言「壽終正寢」。切莫以壽終正寢為理所當然,應知人生無常,平凡如我輩者,實無從揣測、預知,將於何時、何地、以何種因由而命終。吾人對死亡有正確認識,方可預作妥善處理。
既知人皆有死,即可知死亡非他人之功課,乃生而為人者,皆應探討之課題。無論出家、在家、學佛與否、佛道、外道,皆應徹底了知死亡真相。以其於任一時空,吾人與周遭之親友,皆有可能面臨此問題。若能於生命正確認知,於佛法真實了解,自可勘破生死,坦然接受,視「死亡」為灑脫自在之生命藝術。